千年修行 发表于 2008-9-25 00:33

你连分手的勇气都有了,还有什么是你不敢面对的?相信自己!

黑莓公主 发表于 2008-9-25 11:22

传说中的七年之痒啊。虽然没结婚,但是也是一个过渡期吧。
唉。。。。。。。
大家还是都在讨厌对方之前结婚吧。

柠檬绿茶 发表于 2008-9-25 18:05

男友不是老公,过去的就过去了,没听见歌里唱的“挥别错的才能与对的相逢”,真正爱你的那个人是不会让你伤心的。

学着遗忘 发表于 2008-9-27 09:56

恩,我会努力的~!:L
   谢谢美女帅哥喔~!
   放弃也是一种爱的表现吧也许~!

paradise 发表于 2008-9-27 10:25

得之,你幸;失之,你命。
既已失去,终会得到的。

璎珞 发表于 2008-9-27 10:34

移情别恋的破烂 去他的吧
就当看到团垃圾
如果身边有女的死党 可以过去问问她哎呀这就是你后来的找的那个啊 呵呵什么时候再换啊刻薄他几句   让他打架去
千万别再想着他这样的东西以后还会再犯得

sytbg 发表于 2008-9-27 16:02

找另一半,我觉得最好不要是同龄人或者相差很小,最好是大四五岁或小四五岁,因为那样大的一方会让着小的一方,而小的一方也比较认同大的一方.相互包容的概率要比同年龄的大一些,矛盾也就会少一些,而温暖也就会多一些,幸福也就会更多一些.仅代表个人观点

dnrww 发表于 2008-9-29 02:08

怎么没遇到我呢?

人在江湖飘 发表于 2008-9-29 16:38

生于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所谓的唯美只存在于剧情里。因为不唯美,我们才会去苦苦追寻;因为不唯美,让我们知道还有一种东西叫做希望。可是,其实感情不能贪心, “如果有谁认为有十全十美的爱情,他不是诗人,就是白痴。”所以,不要求爱的完美,只求实实在在的一种真实的、踏实的爱情来涤荡心情,才是正确的感情态度。
即使当它真的千疮百孔的时候,也不要刻意挽留,因为每段感情开始的时候都有他存在的理由,结束时也有他结束的必然。写出这句话时,又想到了《东邪西毒》中,黄药师那句经典的台词: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以前不知出处,总觉得这话精辟,也只有她这样锦心绣口的女人才能道得出来。虽然公布于世的她的感情只几桩,但她却象是个老于世故的人,娓娓说出这样一句话,直让人感叹。现在终于知道了,这句话出于张爱玲短篇小说《留情》!

学着遗忘 发表于 2008-10-9 23:29

那天在上班的地方看到他了,只是很漠然的转身走开了,没什么太大的感觉~~~!
   呵呵
   现在或许想开很多了,希望每个人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现在的俺是幸福地,因为身边有很多朋友陪俺走过悲伤~!:loveliness:

马路风暴 发表于 2008-10-10 00:55

祝福他就好了,爱情需要缘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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