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日记
自己看的是日记,贴出来的是文章。但实在称不上文学,故借此版宝地。 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东院24。
今天排了二十多台手术,相对于往常的星期五,这个数量有点超常。
董教授说,国庆节要放假,都赶早做完手术,该干嘛干嘛去。
早以为今天能轻松一些,看完《如果这是宋史》,看来只能等晚上秉灯夜读了。
董教授连接两个无声电话,然后骂了两句。
我问:啥子事?
教授说一个咨询艾滋病的,问的还很专业,问我们用的第几代。昨天晚上已经打过好几遍电话了,被教授好一顿熊,今天又打,一听又是董教授接的电话,感情连话都不说了。
狂风暴雨般的一上午,累的够戗。
明天又是十几个手术,俺滴娘啊,真能折腾死人啊。
从八点忙到四点,总算轻松了。
向食堂要个鱼香肉丝和可乐犒劳犒劳自己,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
然后又接到了这个陌生人打来的咨询电话。
高危后多久能检测,用的什么方法检测的,用的第几代。。。。。。
这是一个很苍凉的声音,年纪并不大,眼前闪现出他的极度抑郁的神情。
我把需要解答的问题推给了CDC。
不知道对他们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我记起了去年同一天检测出的那三例HIV阳性。
一家三口,包括一个年龄填着六岁的小女孩。 董教授虽被我称为教授,其实只是一个中级职称而已。
72年生,个子不高,不到1米7,却很有男人味道。
91年毕业于济南貌似一个叫医专的学校,应该是中专文凭吧。
相对于晚毕业十几年,比中专高着好几个层次的我,在专业上却只有令我仰视的份。
于是在我的带动下,全科兴起了“董教授”这一称谓。
而董教授也只是嘿嘿一笑,顺其自然了。
董教授话不多是出了名的。
举例:你属什么的?
属(鼠)。
什么?
属(鼠)!
问你属什么啊?
鼠!!!
我来的第一天,就被安排跟着董教授学习血细胞分离机。
董教授也不和我多废话,一上午也没说出几个汉语单词来。
我就屁颠屁颠的跟着董教授,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管道,心想这真不是人干的活。
后来我知道,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小个子,算是山东省的老大级人物,放之全国也是超一流的。
慢慢的,在董教授手把手的指导下,面对这些密密麻麻的管道,我也有了疱丁解牛的风范。 正因为这个血细胞分离机,使我认识了后来在小小说中被我称为“T”的女孩,一个天使般的姑娘。
T得的是CML,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于2008年3月18日晚九时辞世。 两个血浆置换,一个是23床,一个是25床。
上午是23床,下午是25床。
23床是个38岁的女病人,25床是个15岁的小姑娘。
早上小姑娘知道下午轮到她做血浆置换,吓的不轻。
我告诉他不要怕,没什么的。
还好23床做的比较顺利,我说,看了吧,没什么吧。
只是扎两针而已。
11点半做完,吃了几个包子接着上阵。
不喜欢等到1点半上班,赶紧做完早点走人。
12点多时,25床对面,我背后的26床小姑娘在大口咳着痰。
我注意到痰像橘红色的。
刻意的看了下床牌,13岁的小姑娘。
去护士站翻了下病历,霍奇金。
小姑娘头发都掉光了,带着口罩,已经看不出13岁的实际年龄。
2点护士巡房,注意到小姑娘呼吸困难。
立即上监护,测血压。
心内呼吸会诊,吸氧。
半小时后,小姑娘心跳停止。
全部到位,全力抢救。
3点,为25床做完,赶紧推出机器,让出本就不大的地方。
之前,25床家属在这种环境下,也在为小姑娘痛哭。
出了病房,外面云淡风轻。
仿佛两个不相干的世界。
去打篮球,却心不在焉。
6点多,打了个电话询问了下。
回答说已经“走了”。
和老婆讨论,在病房内的抢救成功率是不高的。
远远低于在ICU内的成功率。
最重要的是,即使成功,也只是暂时的。
因为这是病情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局。
换句话说,这就是命。
祝福这个在天堂的13岁的小姑娘。 换了行走路线后,每次都要经过这个太平间旁的侧门。
而每次,几乎都有站着的一群人。
然后,就会低着头,匆匆走过。
习惯了,也就这样吧。 :( 看人来人去,做医生的,习惯了也就默然了 LZ写的很好,可能大家对医不是感兴趣 究竟怎样滴生命才是长久滴或者算是不长久滴泥?
每个人在时间滴长河里都好匆匆哈 我觉得我待得够久了,,都在时间长河里泡非非了 无语。。。 星期天。同事都去琅琊台金沙滩玩了,很不幸,我得留下来值班。
从早上6点半忙到晚上9点。期间老天很照顾我,留给了我午饭的时间,虽然被病人打断了三次。
叫了个实习同学帮我干点杂活。同学指着报纸上关于齐鲁医院Rh阴性血孕妇死亡事件问我有什么看法。
我反问,你是怎么看的。
同学说医院不对,先救人要紧。
但法律就是法律,程序就是程序,违反不得。
医院没有过错,毫无疑问。
血液中心也没过错,毫无疑问。
病人也没过错,更毫无疑问。
到底谁错了呢?
我给同学举了个例子。
也是一Rh阴性血女病人大失血抢救,医院在没Rh阴性血的情况下为病人输注阳性血,从死神手里夺回了这条命。
后来这个女病人因为输注了阳性血,体内产生抗体,所以无法生育。向医院索赔数十万,后医院败诉。
而且就这个事件来说,孕妇早有过孕史,体内肯定已有抗体。再输注阳性血,肯定会有迟发性输血反应。
虽然可能在数月后,情况可轻可重,但那时,病人家属会不会像原先所说那样不追究呢?
病人如果输注刚采集不经检测的血液,染上HIV或者梅毒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救过命来皆大欢喜,如果万一呢?
丁香园的同行们说这是现代版的农夫和蛇。
我看了后唏嘘不已。
这只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退一步讲,将未检测的血液用于临床是绝对违法的。
而且如果这个特例开了,带来的灾难性影响也是深远的。
从道义与个人上讲,我愿意献我的血去救这个孕妇,哪怕我在床上养上个把月。
从职业上讲,我的同行对这个事件的处理是毫无过错的。
很悲哀,不是吗?!
献血法恐怕要修改了。
法律的修改与完善却要以病人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确实太沉重了些。
而现代社会人们诚信的缺失,是我看到的另一个问题。
又想起了一个啼笑皆非的例子。
抢救病人,气管插管。过程中病人门牙被崩掉两个。命抢回来后,病人家属以这俩门牙告医院,后医院陪钱了事。
很悲哀,太悲哀。
我们从事的是一个不允许出错的职业。不出错也可能站在被告席上,何况出错?!
别人可以下岗在就业,我们呢?那代表一生的完结。
救了人,自己也许将万劫不复。这个词其实不夸张。
不救,良心上终将被谴责。
很矛盾。
这个时代的悲哀。 果然很有道理
佩服你的逻辑性~我有逻辑但我写不出来 谢谢哈。
希望能说出你的疑惑,一起讨论。
因为实习同学都很坚决的说出是医院不对,让我很吃惊。 你说得对分析的也对
暴露出来的就是 人与人缺少信任以及不勇于承担责任
信任了一点感恩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其实这种心痛的结局会少很多 这个事只是一面镜子
反应的确实大环境里最普通却又最普遍的问题
这是一个脓包~治标但是无法治本
仅仅献血法就能减少死亡吗
难道一定要用死亡来唤醒意识吗?
根源在哪里呢?
难道这就是 我们的劣根性。。。
但我们看到路边很多人在围观一起交通事故时,很多人对着伤者说快点送医院,但是谁又肯拿出手机打一个120,仅仅两毛钱,却是一条命。。。屡见不鲜吧,每个人都有手机,却都指望别人会做或者担心家属赖上,那是两毛钱的顾虑么?
[ 本帖最后由 单一调调 于 2008-10-14 20: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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