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养狗年收费240元 禁养昆明犬和土狗(参考)
9月24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正式向昆明市公布新修订的养犬条例、禁养重点区域、具体收费标准、办证程序和流程等。《条例》的施行将为昆明市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提供有力依据。每年每只犬收取240元管理费
昆明市的养犬管理收费标准按程序报经云南省、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门审批,并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具体标准如下:
1、证照工本费收费标准:《养犬登记证》工本费每证20元;犬牌工本费每牌20元;识别芯片工本费(含芯片植入人工费)每只40元。
2、管理费收费标准:对重点管理区域的犬只,按每年每只240元收取管理费;残疾人饲养专用犬、孤寡老人饲养犬只减半收取管理费。军用、警用、科研用等特殊犬只和一般管理区域的犬只免收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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