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真的就得像仇人吗?
你骚扰我的同学,让人家找到我,我给人家道歉,我忍了,隔了两个月,你跟一个姓王的贱货同居为了孩子我也忍了,才几个月,你又在外面找别的女人,以为我不知道,要回家跟我离婚.我这次跟你离定了,我才25岁,我不能跟你这种人过一辈子,不过你提的要求太过分了,什么都没有我的份了,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家出了多少钱,你自己心里有数. 楼主貌似得管教管教你那位了~!不听说呼傻他~! 我都已经接到离婚起诉书了,我也不想跟他过了,不行我带着我儿子一个人过,能找到对我儿子好的,就找,找不到我们两个过最多稍微苦点,也会很好的 至少不用生气,强烈鄙视狗男女。一辈子不得好死 房子,财产,啥也不给他:@
是他先对不起你在先的,这种男人,该死:@ 同情一下。 原帖由 蒹葭秋水 于 2008-12-11 10:57 发表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房子,财产,啥也不给他:@
是他先对不起你在先的,这种男人,该死:@
这个是有法院来判的 共同财产不能属于一个人
我一朋友也张罗着离婚,但是女方就是不答应.就是为了财产打鸡鸡呢
现在的人啊 离婚比结婚的都多~ 谢谢,姐姐,几次了自己心里清楚,
我记得跟那个姓王的贱货在一起的时候,被我发现了,他居然说,他在跟他好上一个月在分,还没占多少便宜,你感觉你说这话能对得起谁。对得起孩子,还是我。 不多说了,啥也不为,为了孩子吧,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原帖由 yuzhiheng 于 2008-12-11 11:01 发表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姐姐,几次了自己心里清楚,
我记得跟那个姓王的贱货在一起的时候,被我发现了,他居然说,他在跟他好上一个月在分,还没占多少便宜,你感觉你说这话能对得起谁。对得起孩子,还是我。
哈哈 真是贪心~~~ 还有这种男人?
楼主赶紧离开他~~
离开他,你会过的更幸福的 1.5号就要开庭了 你的离开 成就了一对赝品! 姐姐,还是我说的那些话,既然他对你不仁,你也不必对他怎么样
[ 本帖最后由 華麗到荒蕪 于 2008-12-11 11:17 编辑 ] 你的离开 成全了一对贱货! 给自己一个空间放松哈吧! 唉。。。地球真恐怖
祝福楼主~:$ 该是我的我就要挣,何必便宜了他,呵呵,你以为你就能马上结婚吗?你有什么啊,有钱还是有房子,还是有好的工作啊。 MD,这种男的真的是千刀万剐啊,姐姐,称早离开他:o 前两天好像哪个电视台还作了一期节目讨论80后闪婚和离婚的现象!哎,希望楼主能够好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