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芽糖 发表于 2009-9-28 15:33

结婚房子户主问题

我发现了一个很普遍的问题
但凡家里有房子的,只要是家里早买好了准备给儿子结婚的
房主肯定是写老爷子的
现在的人都这么聪明了
不过也是那么回事
谁买的写谁的名
但是,不得不说啊
人家闺女嫁了你们家
首先失去了未婚的称号
俗语二婚女人不值钱
谁家不愿意好好过日子
这些个东西都防着
从根上就不大气
综合身边一些现象发表意见

我爱我家bzjxwyf 发表于 2009-9-28 15:36

:loveliness:

岚一样的爱 发表于 2009-9-28 15:38

咱们这地方无所谓
房子这么便宜
还没到那么重要的地步
到了大城市这个问题才会突显出来

第一回合 发表于 2009-9-28 15:44

现在很多还没结婚就防着以后离婚的,也难怪,这年头离婚的太多了。
我们单位福利房很便宜,女方是我们单位里的,没钱买房,男方就是为了这个问题死活不在单位买房。

九姨太 发表于 2009-9-28 15:49

其实写子女身上也无所谓

房产证日期在结婚证日期前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婚前财产,离婚不分割的

麦芽糖 发表于 2009-9-28 15:49

这不是为着以后打离婚做准备麽
还是现在人都太聪明了

无心8718 发表于 2009-9-28 15:50

人太现实,嘴上说没房子也跟,还是让对象结婚前买房。想想自己还挺惭愧的。看看别人都一样。

九姨太 发表于 2009-9-28 15:50

就算是结婚了,父母把房子转移到一个人身上,证明是父母双方赠予其中一方

别且不用另一方在场和不用告之另一方,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麦芽糖 发表于 2009-9-28 15:51

不过婚前房是男方名字,也是婚前财产。也不会失去什么

无心8718 发表于 2009-9-28 15:51

不过,如果他没房子,说不定我也跟。只要有上进心,房子以后也会有的。

麦芽糖 发表于 2009-9-28 15:55

就算是结婚了,父母把房子转移到一个人身上,证明是父母双方赠予其中一方

别且不用另一方在场和不用告之另一方,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九姨太 发表于 2009-9-28 15:50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婚后过户给小两口任何一方,都是共同财产了、

九姨太 发表于 2009-9-28 15:59

不是,得是父母指明赠送给其中一方,然后公证一下

赠送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不在场可以不通知他知道

麦芽糖 发表于 2009-9-28 16:01

现在人的感情都脆弱了,所以都太现实的看重物质了。

黑莓公主 发表于 2009-9-28 16:06

利益社会啊,想这些干啥啊,有地方住就是了.

夜殇 发表于 2009-9-28 16:20

婚前买的房子就算是写老爷子的名字。。
这应该属于父母赠予
婚后多少年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

星光 发表于 2009-9-28 16:30

好像不是因
老人在世永远都是老人的
阿弥佗佛

夜殇 发表于 2009-9-28 16:33

16# 星光


我听一法院的人说的。。:$

englishfish 发表于 2009-9-28 16:33

谁出钱就写谁的呗,以后自己有钱了买房当然是自己的.

阿梅 发表于 2009-9-28 16:49

同意楼上的说法,谁出钱就写谁的名,自己没钱买就别冤的慌。

灰太狼 发表于 2009-9-28 16:51

操心建立在金钱利益上的婚姻真的很没劲,有买房的钱可以养多少年轻妹妹,也不用有太多后顾之忧怕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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