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木
发表于 2008-2-12 00:14
:(
米拉
发表于 2008-2-12 09:39
可以选择做“半糖夫妻”。但还是尽量在一起生活,“丈夫”的直意就是一丈之内为夫。
我和老衲也是一样,不过我辞职了,准备和他一起去深圳生活,两者只能牺牲一方。
nono521
发表于 2008-2-12 09:42
结婚不就是想有个一起吃饭一起睡觉的人么
我觉得我忍受不了长期的两地分居:(
萢萢渔
发表于 2008-2-12 13:07
自从我老公回他家以后我就很自由了,想干什么干什么,以前不能敢的也敢干了
就是有时候看见情侣逛街的时候心里有点酸
心默尘埃
发表于 2008-2-12 13:11
:(
偷心小老虎
发表于 2008-2-12 13:38
俺就是啊痛苦ing
绿箩精灵
发表于 2008-2-12 15:32
只要调整好,一点也不苦,有时还挺浪漫。限距离较近的两地分居。:P
萢萢渔
发表于 2008-2-12 15:40
恩
不过我觉着分着分着就真的分手了
绿箩精灵
发表于 2008-2-12 16:47
原帖由 萢萢渔 于 2008-2-12 15:40 发表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恩
不过我觉着分着分着就真的分手了
反正不能长期地分周:loveliness:
太阳以西
发表于 2008-2-12 17:28
小别胜新婚,多刺激啊
单一调调
发表于 2008-2-12 17:36
挺刺激!放心出墙吧...
太阳以西
发表于 2008-2-12 17:38
一枝红杏啊
燕和川
发表于 2008-2-12 18:26
反正不能长期地分周:loveliness: :
阿木
发表于 2008-2-13 23:48
:'(
冰莹水橘
发表于 2008-2-13 23:51
早晚会分开~!:(
小暖
发表于 2008-2-13 23:56
快及他泼冷水~!
阿木
发表于 2008-2-13 23:57
原帖由 冰莹水橘 于 2008-2-13 23:51 发表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早晚会分开~!:(
不相信
柠檬小荞
发表于 2008-2-14 00:01
就是看你觉得你一辈子中,是工作重要,还是和你爱的人生活在一起重要。
冰莹水橘
发表于 2008-2-14 00:02
原帖由 阿木 于 2008-2-13 23:57 发表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不相信
不听老人言~!
柠檬小荞
发表于 2008-2-14 00:02
原帖由 米拉 于 2008-2-12 09:39 发表 http://www.actcn.net/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选择做“半糖夫妻”。但还是尽量在一起生活,“丈夫”的直意就是一丈之内为夫。
我和老衲也是一样,不过我辞职了,准备和他一起去深圳生活,两者只能牺牲一方。
呵呵。我也是辞职的。虽然好工作丢了也挺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