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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论坛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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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1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有国法,坛有坛规,无规矩不成方圆,无为论坛在公益博爱、爱智求真、聚贤善友的精神引领下,于微博微信等碎片化流媒体的浮躁大环境下,继续沉淀坚守着一片深度交流的净土。无为大部分版面都对游客开放,如你要发言,需注册用户名,并知晓和遵守如下坛规,本规是无为最高权力大纲,会综合多方意见建议不断修订完善,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对事不对人,将依据如下坛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一、关于邀请码?
1、点此下载客户端无需邀请码即可注册,若电脑端网页注册无为,需有邀请码,你可以向论坛中认识的朋友索要,也可以手抄本版规全文拍照(或诵读录音文件)发到
wuweiluntan@qq.com申请,文末请注明日期。
2、点导航栏“送邀请码”可得码送人,但务必让对方仔细阅读本规,如对方违规,送码人亦受牵连。
3、邀请码不可买卖,也不可以任何物质交换形式而得,一经发现,双方删号。

二、关于账号
1、无为将根据保护管理层及合规用户不受侵害的原则,保留对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的权利。无为是公益论坛,管理层和版主们本身就是无私奉献,权力只是在维护论坛秩序时的必要工具,当你质疑某管理或版主不是按本规执行,可到“站务讨论”版块提意见,只准陈述事实,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将不予理会,并按违规处理。

2、尽可能使用中文名称,英文、字母、数字等名字不易被人记住,无为鼓励一人一个用户名,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树立自己的人格品牌,发现重复注册的将被删除。
3、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不文明、不健康的名字;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字;
(6)带有特殊字符或图形符号的名字;
(7)用户名中含有全角的字母或数字。
(8)其他无为管理认为不合适的名称。

4、禁止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照片作为头像,禁止使用恐怖、色情或令人反感的图片作为头像,以及无为管理认为不合适的头像。
5、密码必须使用字母加数字,或者更复杂的形式,例如:字母加数字加标点符号,以免被机器人盗用。如忘掉密码可点网站右上角“找回密码”重置
6、因违返本规,导致禁言、禁止访问时,可通过手抄本规全文注明日期发送到wuweiluntan@qq.com,等待酌情提前解封,每人仅有一次机会。

三、关于发帖
1、严禁发表以下违法内容: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2)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言论;
(3)宣扬法轮功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邪教的言论;
(4)宣扬暴力、枪支弹药、迷信和色情淫秽、令人厌恶的言论;
(5)教唆犯罪的言论、技术资料;
(6)侮辱、中伤、恐吓、侵犯他人隐私的言论;
(7)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
(8)张贴任何侵犯版权的材料;
(9)其他法律禁止的以及管理人员觉得不合适的内容。
任何会员一经发现在无为论坛发表上述言论的,除修改帖子或删除帖子外,情节严重的还会封号或删号并配合有关执法机关的调查。

2、发表内容与当前版块主题严重不符(请细阅各版补充版规),第一次将被转移并扣积分5警,故意屡犯将被禁言。
3、同一内容禁止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故意屡犯将被禁言。
4、发布粗俗、令人反感的照片或相关内,故意屡犯将被禁言。
5、聊天帖灌水贴只准发布到“聊天灌水”版块,其他版块全面禁止灌水,故意屡犯将被禁言。
6、发布广告仅限于“会员从业推介(只可发一条)”、“个性签名”、“用户名和头像”中,二手、求职招聘、组团采购、房屋租售等分类信息请遵守各版补充版规,此外其他各版全面禁发广告,屡犯将被禁言。

四、关于回帖:
1、以上“关于发帖”中的第1、第4同样适用于回帖。
2、同样或近似的、无意义的内容,在一个贴或不同贴下重复回帖,即被认为是恶意灌,故意屡犯将被禁言。
3、无为鼓励不同意见、百家争鸣,回帖陈述事实、意见、想法即可,禁止故意人身攻击、谩骂诋毁、恶意中伤。故意屡犯惹起多人举报者,会被禁言,被禁言后用小号继续纠缠者,将会阻止其访问无为。
4、发布广告仅限于“会员从业自荐(不断回帖就能靠前排列)”、“个性签名”、“用户名和头像”中,二手、求职招聘、组团采购、房屋租售等分类信息请遵守各版补充版规,此外其他各版全面禁发回帖广告,屡犯将被禁言。


五、关于免责与删帖
1、鉴于论坛的实时性,管理层无法及时浏览每一个帖子,所以无法对每个帖子的正确性、完全性和有效性做保证,也不对帖子的内容负任何责任。但是无为保留以任何理由修改、移动、删除任何帖子的权力。你对张贴的内容将负全部责任,并禁止你张贴对本论坛及论坛会员造成任何伤害的内容。

2、帖子所表达的是其作者的观点,并不代表无为的观点。如果你发现了造谣诽谤内容,请将证明文件(辟谣或声明等,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盖手印)的照片与举报人身份证照片发邮箱wuweiluntan@qq.com举报等待三个工作日内处理。 无为会将发来的证明文件照片发到“论坛公告”版块公示一周,无异议即删除,无论原帖删除与否,证明文件贴将永久保存。
3、论坛是交流的平台,不是交易的平台,如私下交易请谨慎,因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如证据充足,无为可协助将已知对方信息提供给你,但并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修订记录
本坛规解释权归无为论坛所有,是无为最高权力大纲,会综合多方意见建议不断修订完善:
(1)2002年8月3日始发。
(2)2007年11月21日修订。

(3)2016年5月7日修订。
(4)2017年1月5日修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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