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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醉酒)驾车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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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醉酒者一般的表现是神志恍惚,语无伦次,动作失调,腿软,走路有摇晃现象或站立不稳等,其实醉酒驾车的行为性质比一般的酒后驾车要重。
众所周知,酒后开车是司机的大忌,酒精进入胃肠壁后,被迅速吸收溶解于血液中,饮酒后5分钟即可在血液中发现酒精,2.5小时后,所饮酒中的酒精被人体全部吸收,渗透到肌体各组织内部。人体只要吸收30毫克/毫升至80毫克/毫升的酒精,就会出现健谈、行动笨拙、絮叨不休、感情冲动、反应迟钝等状况;吸收120毫克/毫升以上酒精,就已经进入醉酒状态,出现疲劳嗜睡、大小便失去控制、昏迷;吸收600毫克/毫升的酒精,将直接威胁生命。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0.5毫克/毫升时,症状表现为精神愉快、有飘然感,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酒精浓度达到1.5毫克/毫升,将出现激动、吵闹等表现,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据统计,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比率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几率高达27%。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动作失调、手脚失控。驾驶员酒后驾车会出现远视,视物的立体感发生误差,反应时间增多2至3倍。
然而,一些司机则认为人车皆归其有,更无约束部门,故我行我素。贪杯者比比皆是,所以常常容易引起祸端。不仅对自己也对别人的人生安全造成一道危胁。现在有了这一规定,对司机也有一种约束,这反而是一种好事。 也并不是每个司机都喜欢喝酒,有时是不得已而喝酒,和领导在一起不得不喝,和客户在一起谈生意也不得不喝,喜事或伤事也不得不喝。这是个人情的社会,有时不喝会被认为你看不起他,不捧场等等。而现在有了这一规定,喝酒的时候就有理由不喝了,这样谁得不会得罪也是好事,也可以让生命活得长一些。
一般对于醉酒的司机来说有四大心态
(1)借酒浇愁型
典型事例:酒后讨债撞死爱妻
因朋友欠钱不还,借酒消愁,居然撞死了爱妻,这是发生在房山区的一起典型事故。当事人乞某已被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目前正在等候法律宣判。
乞某有辆夏利车,以拉客为生。有人包车欠费久拖不还。于是双方商定的还款期限,可直至超过还款期限了,仍未见任何音信。乞某很气恼,跟朋友喝了两个“口杯”白酒,之后操起菜刀启动夏利车,准备出门讨债。其妻紧抓住他的胳膊,结果被车门带了出去,先撞到门垛接着被摔出院门外,头部受到重创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乞某处于醉酒状态。
危险系数:★★★★★
  
(2)酷爱喝酒型
典型事例:醉倒在交警面前
一“酒司机”由河北返京途中,因饮酒过多居然迷路,其单位在东四环,他竟开到了平乐园路口,将车横在了逆行车道上。交警本以为他的车发生了故障,可是,打开车门后,该司机居然倒在车上呼呼大睡。经事后调查,该人酷爱饮酒,几乎每天都要喝几口。
危险系数:★★★★
  
(3)满不在乎型
典型事例:“高高兴兴”交罚款
据丰台交通支队宣传科罗科长介绍,不少司机认为喝酒违章与偷、盗抢劫不同,不算违法,被罚也不算什么丢人的事。他曾处罚一位醉酒司机,虽然旁边有不少群众,可该人高高兴兴交了罚款,说“交得值”,因为最近他几乎天天都要喝点小酒,“一个多月了才被抓到一次,喝酒得到的乐趣已远远大于处罚带来的痛苦”。
危险系数:★★★

(4)大耍酒疯型
典型事例:司机酒后脚踹警车
一姓代的司机醉酒后勤部驱车上路,结果将赛特大厦门前路中央绿化带撞出一个大豁口。见到交警赶来,该人朝警车右前挡板狠狠踹了一脚,挡板被踹出一个大坑。提取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时,尽管家人一再“压制”,他还是大声“呼救”:“杀人了”。据丰台交通支队罗科长介绍,酒后司机常常失去理智,抗法、打警察事件屡次发生。
危险系数:★★★★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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