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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洋货市场商户的哭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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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5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滨州市东区有一个没有开发成功的“洋货大市场”,位置在黄河四路,渤海一路和渤海二路中间,今年4月底,有朋友告知,洋货大市场因为启动市场,把沿街楼免费提供给商户使用2年,我们有30余家商户和洋货市场在2012年五一前后签订了免费使用沿街楼的协议。因为洋货市场内仍有大面积商铺仍未竣工,所以我们的沿街商铺全被简易铁皮围墙和建筑垃圾所包围,给我们商家的店面装修、进货及开业带来极大不便,即使在如此情况下,大部分商户仍然做好了开业前的准备(比如商铺吊顶、肯德基门窗的制作、二楼所有窗户防盗窗的安装、二楼卷帘门的安装、商铺内隔间的装修、门头牌的安装、所有货品的进货等)。大家并多次找洋货市场办公室反映这个问题,被逼无奈下,洋货市场于5月21日在商户卷帘门上贴出了他们的承诺,如图:
P1060493 (大型).JPG

洋货市场并于5月28日公告了门头牌的制作标准,如图:
P1060491 (大型).JPG

洋货市场在后继的承诺中,沿街围墙、临时厕所、绿化带等等拆除工作一律未有兑现,即使在这个前提下,大部分商家仍然按照洋货市场门头牌的制作标准,制作个各自的门头牌。(下图有照片)就在大家等待市场拆除围墙正式开业的情况下,有10多家商户却于6月15日上午接到洋货市场发来的“合同解除函”,5月21承诺拆除围墙、临时厕所、绿化带及垃圾,5月28日出台门头牌的制作标准,6月11日却开出了合同解除函,大家一定不解,其实一说大家就明白了,洋货大市场开发已经有年头了,但一直空闲无人租用,所以他们公司才出狠招,让沿街楼免费提供给商家增加人气,来带动市场内的启动,但看到政策一出,出现了一房难求的程度,他们就后悔了,关键是6月初又有商家和他们洽谈,并且已经签约,把沿街搞成大型物流公司,所以才出此策略把我们这些免费使用的商户赶走。
如图:6月11日开具6月15日收到
P1060496 (大型).JPG
另外附我们商户和洋货市场签订免费使用协议的第三页,也就是现在洋货市场扣字眼判定我们违约的部分,如图:
P1060497 (大型).JPG
我们商户承认,签订合同的时候确实对我们有这一条,但你们市场围墙不拆、绿化带和门前建筑垃圾不清除,我们在封闭状态下怎么开业?开了业,车进不来,人进不来,我们东西卖给谁?如果说违约,你们洋货市场对自己的承诺不兑现,不给我们创造开业、营业的条件,你们首先是违约在先。另据消息人士称“洋货市场对于前期的开发方式:(让商家免费2年使用沿街商铺,来带动里面大市场的启动)早已经后悔,现在已经把沿街楼的使用权及市场开发权转给了另一个开发公司运作大型物流公司,如果这个消息确实的话,洋货市场现在的做法按滨州土话说就是”一个姑娘找了两个婆家“,从法律角度讲就是公然单方面毁约,从商业角度上讲就是毫无信誉可言,就拿我自己说,商铺装修花了2万多,铺面进货近10万,这些损失难道就白白扔了吗?今天上午我们有8家商户集体找了洋货市场,负责人说,他们只是干活的,决定权在上面的老总,并说他们的徐总在办公室等我们,可我们到了黄河二路的建工办公大楼,却被秘书告知:你们没有预约,徐总刚刚已经出发,并说徐总留话:一切按合同办!下面是今天(6月15日)上午,我们拍的洋货市场的外围照片和我们部分商铺的装修情况:

站在洋货市场我们商铺的门前,手里拿的是今天刚收到的“合同解除函”身后是大堆得建筑垃圾,再外面是铁皮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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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货市场截止今天(6月15日)外围的铁皮围墙仍然未有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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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我来举例,五月一日和他签约,五月三办的交接手续,五月六日交给我的钥匙,他开出解除函的日期是6月11,他说我们的商铺一直处于空置状态,请问,商铺吊顶、肯德基门窗的制作、二楼所有窗户防盗窗的安装、二楼卷帘门的安装、商铺内隔间的装修、门头牌的安装、所有货品的进货,这一切一切都属于空置状态吗?下面的图片是我们部分商户的装修情况:

P1060471 (大型).JPG P1060480 (大型).JPG P1060481 (大型).JPG P1060483 (大型).JPG P1060484 (大型).JPG P1060477 (大型).JPG P1060494 (大型).JPG
等待开业的商铺,门前还摆着很粗的热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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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拆除的危房公厕仍然摆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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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东侧大门口,还没有拆除的围墙里面,建筑工人们还在切割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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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们相约2点半后再去洋货市场,既然他们的徐总不理我们,我们只有再去和市场办公室理论,2点多一点,没等我到达,就有商户打来电话,洋货市场在拆围墙了,其实我们上午之所以拍了多张照片,就是担心洋货市场把他们违约的证据都清理干净,所以拍了很多,我听到后抓紧赶了过去,又补拍了几张围墙的外围照片

这一处是市场的进口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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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南大门一处已经拆除的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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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处地点,上午拍的时候还没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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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在拆除围墙的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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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良药苦口 于 2012-6-15 19: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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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2-6-15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集合后,一起上到三楼洋货市场办公室,我们把上午按他们的要求找公司老总的遭遇告诉他们,并转达公司个别人说的话:你们去找洋货市场,谁收的你们钱你们就找谁!洋货市场的工作人员也表达了无奈:我们只是一般工作人员,合同签约、收取保证金都归总公司,我们只是办公人员。对与他们的无奈,我们表示了认同,经过协商约定:他们再和公司老总反映情况,我们派出代表,约个时间见面协商。就在我们回家后,下午4点31分,洋货市场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领导非常强硬,没有见面协商的必要,让我们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走!我听后无语,说实话,他们的公司老总,在滨州那是响当当的人物,有钱有势!就这么大的集团公司老总,对待信誉却如此的践踏,我感觉你和别人合作商业的时候也这样吗?估计不会,今天赤裸裸的做法其实就是欺负老百姓,欢迎大家对我们事态的关注,更欢迎大家给我们出谋划策!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2-6-21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找记者,让律师看看你们合同,咨询一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2-6-27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帮~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2-7-2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万隆家嫂子了,支持大家维权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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