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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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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下午胜利油田“建翔名都”的广大业主们冒着淅淅沥沥的雨水天,来到阳光置业的办公地点讨说法。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外地的开发商叫“阳光置业”和油田下属单位油建公司下属单位长胜集团合伙建了2栋小高层,2008年开始预售,2011年我们业主才拿了钥匙,但当我们在2011年装修好房子后,原来承诺的交房后3个月内办理相关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到了2012年还没有信,更让人气恼的是,2011年的冬天啊,大家都知道2011年的冬天有多冷啊,竟然也没有暖气,找开发商,开发商的老板总是不在,下面的人总是推卸,找Z.F相关部门,Z.F部门的也推卸,房产局的让找开发局的,开发局的让找房产局的,总之就是没有人去管,油建呢,也不管,我们是油田职工啊,一辈子的血汗钱就买了这一套房子,还这么多问题,至今还没有人管,打官司,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啊,这个房子按合同规定,延期1年后才交房,应该给违约金的,但违约金只是说给30%,打官司,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但至今,没有得到我们应有的。小高层的各项物管费还都需要交齐啊,要不然,这开发商不卖电给我们。
    前两天我们这里的电压不稳,据说是开发商到现在一直给我们接的是一个临时用电,造成了许多的业主家里的家用电器不同程度的烧坏的情况,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不管,说是让我们找供电部门,这才激起了全体业主的愤慨,纷纷自发的去找开发商理论,可是开发商也就是现在的物业公司的老总们耍着我们业主们玩,就是不露面了,答应来与业主们见面谈的就是不来了。这不今天下午只好把胜利油田油建公司下属单位长胜集团的老总给叫了来了,大家要求给一个答复,可还是答复说要上报上级领导,要三天以后给答复,要大家再等等看。其实也是有推脱的意思。但是不管怎麽说长胜集团的老总露面了也是个好事,当时他们毕竟是合伙建的房子,有连带责任。 另外还有,这个开发商要的水价和物管费的单价比这个小区的其他用户要翻倍呢,同是油田的职工,为什么呢,这个物管费是8毛一平米,水是4.55元一方。价格不合理,又没有举报部门! 天啊,为什么啊,伟大的祖国难道就是这样的吗?我们普通老百姓,难道就是这么被鱼肉的吗?
  一切该用的都用了,希望能有能人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啊!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吉祥如意 于 2012-7-1 16: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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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2-6-29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挂在阳光置业建祥名都的售楼处里的牌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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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说理的地方了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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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7月1日天气晴朗,党的生日。按照前天的约定,我们胜利油田“建翔名都”楼盘的广大业主在几位业主代表的带领下有秩序的到胜利油田油建公司下属单位长胜集团的办公地点,去听长胜集团的老总关于楼盘物业与质量等等的诸多问题给的答复,答应在下个星期解决供电的问题,承诺给装上正规用电,在十一月份供暖开始之前给装上暖气管线,说就是开发商不掏钱装,长胜集团也给掏钱装上,这一点的答复让我们广大业主还是很感动的,还算是很满意的,但是关于物业和房屋质量等等的诸多事情,就不是那麽好办了,长胜集团只是敷衍我们要去与开发商再交涉,没有给出具体的日期期限。以开发商的无赖嘴脸,我们业主维权的路程是任重道远啊!哈哈。长胜集团既然承诺能给解决水电暖居民生活的三大问题,我个人觉得就是个不小的胜利。剩下的问题以后还得靠我们的广大的业主们齐心协力的去找有管部门解决。在为了维护广大购买“建翔名都”楼盘的业主利益的前提下,我们目前相信长胜集团。

[ 本帖最后由 吉祥如意 于 2012-7-1 16: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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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4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晚我们“建翔名都”的业主们,冒着朦朦细雨在我们购买的小高层的楼下面,再次召开了全体业主维权商讨会,大部分的业主都到场参加了。商讨决定,为了维护我们广大业主的正当权益,如果开发商不积极解决房屋质量与房产证等等的诸多问题,我们保留集体上访的权利,我们业主进行了集体签名仪式。以备与开发商谈判时使用。我非常赞成那一句话,“在维权方面,我们不论是油田的还是地方的,油建的还是采油厂的或是社区的,我们都是一家人”。想想要是有关部门积极地解决问题,开发商也积极的解决问题,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事情。

[ 本帖最后由 吉祥如意 于 2012-7-4 2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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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5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我们买的小高层,开发商单方面违约超期了一年多时间才给我们房子,听说我们这里有一位业主家里有这样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老两口是普普通通的油田工人,平时省吃俭用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就买了这“建翔名都”的一套房子,是留给儿子结婚用的,后来老妈妈得了重病,将不久于人世,但是还有一个心愿,就是盼着房子早一天竣工,亲眼看着儿子结婚住上自己辛辛苦苦为孩子买的新房子再走,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迟迟没有交房,老妈妈临终也没有实现这个心愿。我听了这个事情后,鼻子直发酸,这样的遗憾在我们这里还有很多。是啊!在中国房子就是70年的产权,开发商违约一下子就给减去了两年,成了68年,这个责任谁来负。按照购房合同,就是有开发商来负,赔付违约金是逃脱不了的。

[ 本帖最后由 吉祥如意 于 2012-7-6 21:16 编辑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3-7-16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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