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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交通规则 是通向天堂的最快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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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6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海蓝色 于 2013-5-6 08:50 编辑

今早上班路上遇见的违反交通规则基本可直接去医院的~~~
1、黄河八路 北中门口,一骑电动车在机动车中间等过马路,且来回摆动!
2、黄河五路,渤海七路,一电动车红灯由西向东往北拐,出租车由由北向南左拐,绿灯亮,一脚油加速下去,电动车拍马杀到车前,一脚刹车电动车过去了!躲过后笑的花枝招展!
3、黄河六路由西往东,一电动车带人由东向西,在南边车道正中间逆行,由于扶不住车把来回那个摆呀!逼得正常行驶车辆都要停下了!躲过后两位笑的花枝招展!
4、本人减速慢性拐弯上小坡,刚上去点,就见一电动车女侠,以电动车最高速在人行道上飞奔,表情严肃,正义凌然,一副英勇就义的面孔冲着我就上来了!我一个急刹,电动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丝减速也没有,由人行道上一路而去!
     骂人的话就不说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不管是行人,电动车,摩托车,汽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受罪的是你们自己,你违章一百次,一万次,一次就够你喝一壶的!引用一位出租车司机师傅的话:真该把你们拉到车祸现场好好受受教育!
      本不想总结的:关键词 大家参考下~~~危险因素:  电动车 , 女  , 无视交通规则~~~~!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3-5-6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对于闯红灯的行人罚款10元,对于这些闯红灯的电动车族,该怎么罚?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3-5-6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想问一句,有多少车和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责任全在车主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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