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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忆【原创 未经允许 拒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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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李白从不敢明确的说自己是哪里人。
    如果他说自己是陕西成纪人,碎叶人会大叫:“操你妈,你是在哪里出生的?!”但如果他说自己是碎叶人,四川人会怒吼“瓜娃子,尹是哪里长大的哟?!”同样,如果他说是四川人,成纪人会大骂“哈怂,你的祖籍在哪里?!”由此三处形成一个闭合的圈,无论李白说自己是哪里人都会招来臭骂,都有被口水淹死的危险。
    这让李白很窝火,私底下直嘀咕“妈的,爷是哪里人难道连自己都不清楚?”但是李白确实弄不清楚自己与这三个地方的关系。如果当时他说“我祖籍成纪,生在碎叶,长在四川,三地都是我的故乡。”那么三个地方的人都高兴,会很一致的抚着他的头,说“乖”,但如果走上另一个极端,说自己哪里人都不是,那么三把大铁锥将从天而降,把李白拍成一个头缩进脖子里的侏儒。但正是由于李白没弄明白这三者关系,所以他什么也没有说,因此三地至今都还在争论李白到底是哪里人,他们垂涎于李白的名气,都说李白是自己那里人,狠着劲把李白往自己那里拉,大有一种把李白分尸的势头。
    这是李白的失算之处,也是李白的悲哀。在他死后,既没葬在成纪,没葬在四川青莲乡,没葬在碎叶,葬在了采石矶,后改葬在青山,有点不得好死的味道。
    以上便是我这篇写李白的作品中唯一一处确凿的方,是绝对不会错的,要错也是李白当初投错了胎。
    至于下面的内容呢,当我的一个朋友听完我对这篇文章计划的描述后叹道,不愧是学新闻的,有做狗仔队的潜力。我微笑着,把他打翻在地。
                                    二
                                     1
    李白祖上确实是成纪人,因得罪了那位极会享受的隋炀帝才举家迁到碎叶,也就是今天的吉尔吉斯斯坦北部托克马克附近,在今天看来,这种行为就是举家叛国外逃,抓住了是要枪毙的。但在那时,不逃是不行的。因为隋炀帝最大的享受就是折腾人,把活人往死里折腾,把死人往活里折腾,这样一来,阴阳颠倒,岂不乱套,所以李家人都跑光了。好在隋炀帝不懂国际法,没有引渡他们,让他们逃过了一劫。
    李家人一路狂奔向西,翻过祁连山,越过阿尔金山,穿过塔克拉玛干沙漠,爬上帕米尔高原,最终到达了碎叶。据说他们跑的非常快,当他们已经开始安家生孩子时,路上扬起的尘土还未落定。求生的欲望就这么强烈,谁被逼急了都会做出乎意料的事。
    李白长大后曾回过成纪,那里靠近黄河,人和牲畜都喝黄河水,拉出来的大便都是一块块干结的土坷垃,这玩意儿屎克郎都不能吃。所以只能堆积起来,日积月累,中国中部出了一个广阔的黄土高原。那时的河套,宁夏就在它附近,这此地方土壤肥沃,非常适合种庄稼,估计与这个有关。这令我不得不佩服人的力量。确实人多力量大,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黄土高原的出现便是最好的证明。
    李白回成纪时,高原已具雏形,算不上高原但至少算得上平原了。他并不太喜欢成纪这个地方,因为他太聪明,知道自己脚下黄澄澄的东西不是金子而是便便,所以他快就离开了。

                                  2

    李家人搬到碎叶的当天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开始生活了,甚至第二天早上起床时,说的就不是成纪话,而是嘀嘀咕咕的讲一种界于俄语、乌克兰语、新疆语之间的语言。在当时,这种奇怪的语言就是当地的官方语言,李家人说的非常地道,当地人谁也不觉得他们是刚搬来的,谁也没注意到自己的房子边又多了一户人家,他们觉得李家人是一直住在那里的,他们是老邻居。这也跟吉尔吉斯斯坦人的脑子有关,他们生活在高原上,缺氧,大脑发育不完全,非常健忘。吉尔吉斯斯坦人为了挡风沙,喜欢用布包住脑袋,只露俩眼珠子,长年不解开,由于记性不好,常走错家门,于是谁也不敢确定自己怀里的人就是自己的爱人,但他们从不介意这个,怀里的人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管那么多干什么,很有一种天下大同的味道。
    李家人就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定居下来,男人出去做生意,女人在家生孩子,一切如常,平静的像结了冰的湖面。李白就是在这个时期出生的。
    那时的帕米尔高原还是一片草原。吉尔吉斯斯坦人是游牧民族,他们骑着马儿赶着羊儿到处游牧,把一处植被破坏的差不多了再唱着歌儿到另一处破坏。他们喜欢羊肉,吃过羊肉就把羊皮丢了。羊皮覆盖在地上,白花花一片,把下面没吃绝的青草统统捂死了,露出了沙子,再也长不出草来。但风吹不起沙子来,因为有羊皮盖着。李家人就靠捡羊皮为生。他们捡了羊皮卖给中原人,无本万利,发了一笔横财。但是,这大大破坏了当地环境:没了羊皮遮挡,风一吹,飞石走沙,蔚为壮观。时间一长,吉尔吉斯斯坦变得到处都是沙漠。由此看来,造成中亚沙漠一片的祸首应是李家。
    幸运的是那时还没有环保局和《环境保护法》,李家没受什么责任追究,凭着卖羊皮积下的资本,一家人搬到了四川青莲乡,留下一个到处是沙漠的中亚在那儿。
    李白对碎叶的印象是最好的。在那里,他可以光着屁股在青草上打滚,或者把自己裹进羊皮里装成一只羊混进当地人羊群里干各种坏事,李家从此不再平静。常有当地人一手提着李白,一手牵着一只没皮的羊找李白的父亲李客算帐,说李白混进羊群用刀把他的羊给活剥了。每当此时,李客就点头哈腰的陪不是,请当地人吸烟,吸完烟吉尔吉斯人就把来找李客干什么忘了。临走时,李客让他们把那只剥了皮的羊牵走,他们还千恩万谢的说:“谢谢,谢谢,我们来一趟您还把剥好了皮的羊送给我们,这怎么好意思。”
    其实李白的剥皮技术很高,他把羊给剥了,羊除了感觉有点凉快并无其它感觉,还会像其它羊一样吃草,嬉闹。只不过能清楚的看到它肚子里的东西,能看到草的变化过程。像做透视一样。唯一的不好处是到了晚上羊会被冻死,这才是吉尔吉斯坦人生气的原因,至于羊皮怎么着,他们并不在乎。后来据李白讲,他的剑术就是在这个时候练成的。
    李客把李白带回家,绑在躺椅上,手拿木棒,瞪着俩眼珠子像铃铛指着李白怒气冲冲的吼道:“你小子,净给我闯祸,看我怎么教训你!”说完一棒子猛敲下去,那只趴在李白脚下的狗就开始哀号着拼命舔李白的脚心。
    这是李家十大酷刑之一,在当时是令李白非常不忍受的,每次都把他搞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狂笑着说自己错了,事已至此,李客也只好做罢。但威胁着说“你小子要是再闯祸,哼哼……”这“哼哼”几个字令李白浮想联翩恐惧不已,自然也就收敛不少。然后第二天李白脸上就沾满了狗皮膏药,就像一只白色的大瓢虫。别人问他怎么了,他就含含糊糊的说笑多了,面部肌肉抽筋。
    许多年后,每当李白提及此事,他都神秘的说这其实不是最残酷的:记得我那次出游,被大雨困在一个茶馆里,当时我已成名,引来许多人崇拜的目光,要知道,受到别人的崇拜可是人生一大享受。那些鸟人不断敬茶,我不断喝茶。结果内急,而茶馆内无厕所,不料雨越下越大,窗外水帘一片,水声不断,既有视觉冲击又有听觉刺激,当时我越忍越忍不住,越忍越难受,唉呀。搞的我几乎崩溃,那才是人生酷刑呐,要是有人问我谁是共产党,我会眼流热泪大吼一句:“我全说,只要你让我便便……说完他呵呵大笑。最后他又发了一句感概——“做男人难,做名男人更难。”我总觉得这话特恶心。说这些话时,李白已经是个老流氓了。
    其实按照他在碎叶的表现,他早已是个流氓了,尽管他才五岁。在这一点上,我感觉我跟李白一样——都是流氓。被我看一眼的各年龄段女性都会急匆匆的走开,仿佛我随时会把她们给强奸了。这让我感觉很不可思议,再怎么着我也不会这么饥渴,况且谁占便宜谁吃亏还不一定呢。但有人就爱这么自做多情,我也一样,但我从不认为哪个美女会强奸我,而她们则不一样,这是我比他们好的地方。

[ 本帖最后由 太阳以西 于 2007-12-16 12: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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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3
    在青莲乡,李白收藏敛不少,最后变成了一个君子。究其原因嘛,不是因为李客教子有方,而是因为四川没有那么多羊供他耍流氓,并且李白确实聪明,知道四川女子辣,惹不起,搞不好会被抓去切成薄片放进火锅一涮就熟,那可就大大的糟了。
  到四川那年,李白五岁,还不会说中国话,得一句句从头学起,后来终于学成。但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说话打嘟噜,吉尔吉斯斯坦人听着耳熟却听不懂,四川人听得懂却怎么听怎么别扭。不过不管怎么说这语言算是过了,不像我现在还在考级,考不过四级不准毕业,我为此还头疼了好长一段时间。
    前面说过,李白是在四川变成君子的,你要在前面加个“伪”字估计他也不会太反对,总体来说,李白在回四川后,几十年里保持了一个君子应有的风度,尽管有时并非自愿。这是谁也没想到的,包括李白自己。
    李白在四川一共生活了二十年左右,二十年间,他深受封建礼教熏陶,结果被熏成了一个君子。道路是曲折的,但有一件事是确凿的,那就是这二十年的生活几乎决定了李白一生的命运。
    细细想来,这也不足为奇,九年义务教育下来,我也差点变成了一个好学生,这种传统规范的力量不可小觑。
    在四川的二十年里,李白的任务就是学习各方面的知识,什么儒道佛墨法名他都涉猎,琴棋书画武功他也样样染指,按现代的眼光看,李白做到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应该给他一张三好学生奖状。

    从某些方面说我跟李白是差不多的。那些儒道法虽说不知道具体什么内容但都听说过,琴棋书画武功我也样样涉足,只不过琴是弹起来让棉花贩子兴奋不已的吉它琴,棋指跳棋,书指写一些乱七八槽的东西,画指画漫画,武功是指做广播休操。所以说我也算是全面发展,因而我曾给自己起了个望文生义名号——杂家。意思是是我学问很杂,世上有的,没有我不涉足的。
    刚开始那一阵子,李白这小子顽性不改,后来弄出一个铁杵成针的故事,这家伙才老老实实呆着。但这件事不完全是传说中的那个样子。那天李白从学习的寺院里溜下山后,在山口的溪边遇到了那个有一张核桃脸,颇像狼外婆的老婆婆,李白一下子被那张脸震撼了,换句话说就是吓住了。据他后来说,自从看了那张脸,看老母猪都觉得妩媚三分。那个老婆婆手拿一根葫萝卜粗的铁棒子在水里拼命的磨,并且张开那张露风的嘴给李白讲了一个铁杵成针的故事,但真正起作用的是下面这段话——小孩儿,一看你就是从山上庙里逃下来的学生,嘿嘿,这里是上下山的唯一通道,我每天都在这儿磨针,你这样的我见的多了,他们都像你一样细皮嫩肉,不过,我从没见过那些孩子再上过山……老婆婆的声音沙哑恐怖,说这话时那双黄而干涸的眼睛闪着幽光死盯着李白。这可把六七岁的李白吓坏了,身上的汗毛如触电般直坚了起来。他确信自己是碰上狼外婆了,要不然那些下山的孩子怎么都没再上山呢?肯定是被她吃了。于是李白飞也似的奔回了山庙,十几年没再动下山的念头。恐惧的力量是巨大的,几千年前,一个丑女人的几句疯话成就了一代诗仙。
    李白回山了,他没看到下面这一幕:一群人边滚带爬的涌到河边。抓住老婆婆连拉带扯的往回拖,嘴里还嘟嘟囔囔着“死老婆子,疯疯癫癫的非要磨什么针,好好的一根顶门棍让她给毁了,下回看紧点,别再让她从精神病院跑出来了……”就这样,尽管老婆婆伸脖子蹬腿的拼命挣扎,但还是被那群家伙像蚂蚁搬家一样举在头顶上抬了回去,只留下一溜烟尘和那些家伙相互踩掉的鞋子。
    上面这段话传达出了两条信息,其一,老婆婆神经不正常;其二,她之所以没看到那些孩子回山是因为那会儿她早就被抬回去了。这样的戏几乎每天上演,可惜李白不知道,不然他就不会老老实实的呆着了。
                                4

    寺庙里的李白生活极有规律,每日寅时便起床运动,亥时才入睡。那时流行五禽戏,那玩意儿就相当于今天的健身操一类的东西。李白起的早,黑灯瞎火的,从远处看,做操的李白宛若一只伸脖子蹬腿的大乌龟。其余时间,李白便读书。
    李白喜爱儒家作品,他的理解水平大大超出当时人的思想水平。例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根据李白的解释便是别人在遭受非礼时你不要看,也不要听,要不然会惹麻烦;在自己遭受非礼时不要反抗不要跟别人说,以此保持清白。这解释让那庙里的老和尚惶恐万分的闭着眼数着佛珠直念叨“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一连戒斋好几个月,差点营养不良死掉。李白这样的糗事很多,他还认为“诲人不倦”中的“诲”通“毁”,“诲人不倦”即“毁人不倦”,等等。这些言论都有把死去近千年的孔老夫子气活再气死的神伟力量,李白这小子的思想超前性让人意外。
    这些都是和尚们可以忍爱的,更要命的是他不看场合,愣在和尚庙里念道经,这简直等于把屎盆子扣在了那些和尚头上,当时就有和尚想把李白一个大脚开出去,但寺庙祝持还是很有风度的(这些风度是由李客的银子培养出来的),脸都气得腊黄了,还哆哆嗦嗦的教导那些要把李白大卸八块的弟子说“出家人要以慈悲为怀,忍,忍,忍……”话没说完就心脏病突发,四脚抽筋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从此那些和尚更是恨不得把李白给拆了,只是碍于还在昏迷中的祝持的面子,众人只好忍了下来,不过只要李白一念“道可道也非恒道”,那些和尚不管是正在房顶上修房子还是蹲在茅厕里,都会像中邪一样赶紧盘膝打坐,嘴里念着“观自哉菩萨波若波罗密”一类的词。那一段时间寺庙里意外事故率极高,有从房顶上摔下来的,有掉茅坑里的,摔得缺胳膊少腿乃至丧命。一时间整个寺院像爆发了鸡瘟的养鸡场,一个个和尚都低头耷脑的,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那会儿等念的最多的经文便是《住生咒》,每当此经响起便标志着又有人被李白超渡了。
    这都是李白闹的,李白成了广大佛教爱好者和保险业的公敌,谁都想把他给拆了。在那些气得要死的人眼里,李白早就成了一堆器官零件了。然而,李白对此毫无察觉,每天都很无辜的跟那些人打招呼,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般。忽视一切,我行我素,这是一种境界,我就达不到这种境界。如果跟女朋友一起,遇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正狂笑时,女朋友忽然来一个反问——很好笑吗?我会在0.001秒内止住狂笑并且换上一副悲痛万分的表情回答道:不好笑。这也许正是李白比我高的地方。
    那些和尚们常说,只要李白走了,我们就有好日子过了。抗战那会儿老百姓也说只要鬼子走了,我们就有好日子过了。李白和鬼子一样,给了那些无望的人们一个美好的憧憬,一个美丽的大肥皂泡。
    后来,祝持终于醒了,但半身不遂,只能保持打坐的pose坐在一个莲花台上被人抬着飘来飘去,显得很超凡脱俗。他给李白一本字贴,说,“施主,还是先练练字吧。”于是李白便很高兴的把道经扔得大老远,捧着字贴就跑了。祝持偷偷的把那本经书揣在袖子里拿回禅房,半夜起来,把那本书狂鞭一顿才算解气,从此便又恢复了那种气定神闲与世无争的神气。我很讨厌这种背后做事的人。
    李白把字贴捧回禅房后,立即热情高涨的开始练字。那些字写的很怪,弯弯曲曲像蚯蚓,很不好看。但李白想到了祝持的话,坚信循序渐进一定能练好字,于是一页页,一张张认认真真的画下去,对,是画,那些奇形怪状的字只能画出来,而不能写出来。后来经历千辛万苦,终于画到最后一页了。李白一想到马上就要成功了,心花怒放,不料翻到最后一页后,两眼一沉,晕了过去。原来最后一页写着一行蝇头小字注释——以上列举的是书法中的错误运笔方法,正确方法,请见下册。李白好不容易扶着桌子爬起来,一翻书皮,上面果然写着一个小上的“上”字,一口气没上来,又晕过去了。值得一提的是这字贴上册练完后李白画功大进,这也算意外收获了。
    祝持趴在门外偷看到李白的惨相,拍着手瘪着没牙的嘴笑得东倒西歪,差点从莲花台上掉下来。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便连忙急刹车,收起那可笑的笑容,扶正了帽子,整齐了衣服,坐直了身子,重新摆好pose,威然严的巡视了一圈周围那些茫然的弟子,干咳了两声清清嗓子,悠闲平静的一挥袖子,说“走~~~~~”他便被抬着飘开了。
    这里要插入的是一个有关白玉川和《葵花宝典》的故事。话说当年白玉川得到《葵花宝典》也和李白一样热情高涨,打开第一页,发现上面写着“欲练此功,必先自宫”于是一咬牙一闭眼把自己给宫了,然后忍着心理和生理上的巨大痛苦翻开第二页,发现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不必自宫也可练功,此时,巨大的反差让心理痛苦远远超过了生理痛苦,白玉川有些绝望了,他?她?又翻开第三页,也只有一句话——即使自宫未必成功,此时白玉川已外于崩溃的边缘,哆哆嗦嗦的翻开第四页,又是一句话——不必自宫也可成功,白玉川两眼一黑,昏死过去了。就这样,一本书把一个规规矩矩循序渐进的人给毁了,这说不清到底是著书人的错误还是白玉川的错误。著书者的错在于不该拿人家的根儿玩这种文字游戏,而白玉川似乎也不该如此急于练功,如此没有耐心和创新精神。现在李白也遇到了这种情况,当然,其中也有那祝持的责任。醒来后的白玉川绝望又愤怒,在极端不平衡心态的驱使下,他对此书做了一点小小的改动把第二三四页给撕掉了,这使以后凡事练《葵花宝典》的人不管有没有创新精神都要遭爱双重痛苦。这便是白玉川对这个世界的报复。
    毕竟人与人思维不同,如果我们宿舍的人遇上这种事,七个脑袋里肯定有七种以上解决的方法:有撕书的,有杀祝持的,有又撕书又杀祝持的,还有自杀的等等。调皮归调皮,李白这小子还是蛮纯真的,他完全不懂得恨,也不知道报复,在他眼中,世界是美好的,当然如果他知道自己念道经已害死了那么多人肯定会改变这种看法,幸运的是他不知道,因此世界在他看来依然很美好——祝持是美好的,寺院是美好的,大米饭是美好的,美好就这么简单。
    第二天,平静下来的李白便毕恭毕敬的去找祝持,请祝持赐书,弄得那祝持很不好意思良心发现,觉得自己有些太卑鄙了,虽然李白没对那本书做什么,但那本书也没什么好下场。祝持死后,字帖下册就丢了。上册的后几页也因装订问题掉了,因此从理论上说,那本字贴就成了和缺了页的《葵花宝典》一样让人痛苦的东西。后来那本书流入了一个叫张旭的人手里,此人照字贴画了几年蚯蚓,最终有了一个“草圣”的名号。那半本字贴在李白手里时让李白练成了绘画的本事;到了张旭手里,张旭创出了草书,看来人和人的聪明也是不一样的。
    在李白第二次出游时,曾见过张旭,那时张旭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他的字像乱草一样谁都看不懂。人总是把看不懂的东西当作好东西,因为谁都看不懂,说它们好不会有人反对,说它不好也不会有人反对,人爱面子,要是因看不懂而说它不好,肯定会被人耻笑为没见识没深度的乡巴佬,这样一来倒不如直接说它好为妙。这是很虚荣的,你若问当时的人张旭的书法好在哪里,他肯定会很神秘的回答“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也不知道,估计只有鬼才知道张旭拿个破笤帚疙瘩画的些什么。但不管怎么说,张旭的草书很出名很爱欢迎却是事实。
    李白跟张旭扯起来,说自己也照着那本字帖练过字,也会草书,张旭很惊疑,于是请李白写个字看看,李白也不推辞,大笔一挥一幅毕加索的抽象画跃然纸上。张旭上看看下看看,正看看反来看看,结果没看出来什么字,便问李白,这是什么东东?李白很得意的粘着胡子说,一笔虎呀。张旭大悟,说,噢,是, 是,是,像,像,唉,小弟眼浊,还以你写了个“屌”字呢。这话让李白很没面子,几乎失去对草书的兴趣。
    闲来无事,我看了看那个一笔虎,的确像个老虎,我是指那个虎字用草体一笔下来的确像画了一只老虎,也的确像在连笔的“屌”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6
    李白是二十岁那年离开寺院的,那时,他已成了一个清秀帅气的男子汉,饱读读书,成了一名谦谦君子,迷死了不少小女生。从那时起,李白人气渐旺,逐渐走红。
    李白离开那天,寺院开了一个盛大的party,让李白感动万分,痛哭流涕一步一回头的下了山。那场欢送会还有一个副标题叫“李白离开欢庆会”,那天和尚们因李白的离开而欣喜若狂,就像中国人听到鬼子投降一亲兴奋,心想,受李白这小子折腾的日子终于结束了,爷爷我终于熬到头了,新生活就在眼前,共产主义马上就会实现……和尚一个个都兴奋过了头,纷纷破戒,喝了不酒,那祝持也喝得醉熏熏的,结果一头从莲花宝座上栽了下来,颅骨骨折,一命归西。

那寺院在李白来前达到鼎盛,自从李白来后就走了下坡路了,现在祝持死了,群龙无首,天下大乱。那些晕乎乎的和尚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除了祝持死了李白走了头有点疼口臭的像个大粪坑之外,别的什么都没变,大感失望,于是一声喊,收拾东西散伙去了,几分钟内寺院如白蚁过境船被清洗一空,从此这个寺庙就废了。
    许多年后,山里来了道士,把寺庙修葺一新,寺庙变成了道观,香火很盛,如此看来,当年李白在这儿念道经还是很有先见之明的。
                                     7
    据史料记载,李白二十五岁才出蜀游历。在离开四川前的这五年里,他也没闲着。首先,他为自己起了个笔名太白,又起了个号,叫青莲居士,他的全称应是“李·太白·青莲居士·白”,罗罗嗦嗦像火车,记起来很费力。这让我记起我们宿舍关于名字的一件事:那时我们宿舍每人都取了代号,老大叫飘柔,老二叫海飞丝,我,老三飘影,老四亮庄,老五丽彤,老六丽嘉,老七绿飘,好家伙,一屋子洗发水,我们和李白一样有搞笑天份。

    取完名后,李白给自己打了一把剑,注意,此一把非正常意义上的一把,而是一大把的一把,意思为数量极多。这些剑长半米,可以对打用,也可以当标枪扔出去,钉死谁不一定,这便是小李飞刀的雏形。李白把这些剑插在背上,张牙舞爪的,像只豪猪。李白就这样在蜀中到处游历,到处写诗。那时的诗可以配上乐谱演唱,李白定的诗又非常流行,所以李白那时扮演的是一个流行歌手的角色,就像现在的周杰伦。
    在李白的档案资料里,我发现有这样一段记录:李白二十多岁时,好打抱不平,曾手刃数人。我能力浅薄,没能考证出这事发生在哪里,也没弄明白数人指几人,这样,我只能像做小学应用题那样,设:这事发生在青城山,数人指三个人,如此,李白便有了完整的活动环境等必备要素,关于这事,我有两个版本,一个是符合主流意识的,是给正人君子看的:李白当天从青城山下来,碰到三个泼皮调戏一个村姑,李白立即怒火中烧——光天化日之下太平盛世之下,尔等小贼焉敢调戏良家妇女!于是“托”的一下跳出来挥剑便砍,在与歹徒的搏斗中,李白身负重伤,肠子都有流出来了,但他把肠子往脖子上一盘,像电影中那些中弹将死的英雄们那样摆个奋勇向前的pose大吼一声:同志们——然后发表一通感天动地大义凛然的讲演,继续奋战,终于把三个泼皮全部摆平,村姑转色为安。为了表彰李白的英雄行为,大唐皇帝赐予李白“见义勇为好青年”的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人民向他学习……
    还有另一个版本与上一个是完全不同的但更人性化一些。李白那天从青城山上下来,漫步在一条小街上。四川人能吃辣,李白吃辣上火,这两天他就上火长痘。李白一般不长痘,但一长就是个狠的,现在他脑门上就长了一个,红得发紫,从远处看就像额头上长了个猪鼻子,并且略微用手一碰李白就疼得直吸冷气。李白看到那三个泼皮调戏村姑,本来他是不想管这档子事的,打算捂着脑袋上的痘从边上绕过去。不幸的是一个泼皮扬手作欲打之状威胁村姑时,手扬过了一点,结结实实的叩在从旁边溜过的李白的那颗红痘上,这下子把李白疼得眼泪涕一齐往下流,整个脸都涨成了猪肝色,心中怒火蹭的窜了上来,一把把一把剑全抓在了手里,骂了一句操你妈就全扔了出去,然后自顾自的捂着脑袋蹲在路边哼哼。那三个泼皮见李白拔剑在手,惊恐万分,纷纷躲在那村姑身后,排成一排,把那村姑当挡箭牌。他们认为这样会很安全,可他们错了。李白疼得头晕眼花,根本没瞄准,十几支剑飞得到处都是,有的钉在了树上,有的钉进了人家大门,有的钉到了人家驴屁股上,有的把人家的鸡钉在了墙上,只有一支打正了,擦着那村姑的头皮飞了过去。凑巧的是那几个泼皮比那个村姑高那么一点点,从前面看只看到天灵盖,那支剑就从那高出来的天灵盖上穿了过去,一下子穿住了三个脑袋,就像穿了一串大蒜。就这样,三个泼皮死于非命。李白无意中做了一次好事,后来那驴主人念在李白的义举上没让他赔驴屁股,那鸡主人也将就着那支剑将鸡烤熟了送给了他。李白就这样喜孜孜的吃着那串在剑上的鸡离开了,那脑袋上的痘痘因兴奋显得更有活力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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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岁那年,李白决定出蜀游历。他的行装极其简单:一把剑,一把伞,一副墨镜,一头很奇怪的驴。剑呢,就是指那些标枪;伞就是一把油纸伞;墨镜是他从波斯人那里搞来的,本来是透明的,是李白把他拿到蜡烛上熏黑了。据他说,这样看起来会很cool,不好处是到了晚上戴着它会像得了夜盲,什么也看不清,常撞得鼻表脸肿。值得大书特书的是那头驴,李白是个书呆子,分不清驴、马、骡子,于是见了长耳朵四条腿有蹄子的东西就叫驴,这也无可厚非,我就常把香蕉和茄子搞混,虽然二者区别很大。李白的那头驴怪就怪在行家也搞不清它到底是骡子是马还是驴。这头驴看起来像骡子跑起来像马,又会像驴那样见了草驴就咴儿咴儿乱叫,弄得那些行家很迷茫,天下居然有他们不认识的驴,很受打击,郁闷得想自杀。
    就这样,一个很奇怪的人和一头很奇怪的驴组成一个更奇怪的组合,踏上了东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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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根据史料,李白这次出游历时十年,主要流动在长江中下游和黄河中下游地区,这是他活动的面。至于他活动的点嘛,是以安陆为中心的,呈放射状分布,浮洞庭,历襄汉,上庐山;东至金陵扬州,复折回湖北,以安陆为中心,北游洛阳,龙门,嵩山,太原,东游齐鲁,登泰山;南游安徽,江苏,浙江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整个一徐霞客第二代,也可以说徐霞客第一代,因为徐霞客比李白晚了将近一千年。他们俩的区别是徐霞客走一趟只写了一本地理学专著,而李白走一路写一路诗,一路拉撒,写的诗像羊粪蛋一样撒得到处都是。
    至于为什么以安陆为活动中心,这个很好考证——李白在安陆游玩的同时顺便结了一次婚。其妻是唐高宗时期宰相许圉师的孙女许氏。令我不满的是我怎么都查不出这个许氏到底叫什么名字,为此我愤愤不平了好长时间,中国古代妇女没地位,我对这一点非常不理解。人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要分出三六九等,何必要重男轻女?我想不通,因而认为那些给人分等的家伙肯定是群猪,吃饱了喝足了睡醒了就知道放屁,这种没想让我产生了一种去当屠夫的强烈欲望。但这些规矩是在三千年前订下的,我没本事回到三千年前去杀猪,而现在,估计那些猪早老死了,即使老不死也成精了,这样我更对付不了了,如此一来,我便只有生气的份儿了。
    许氏嫁给李白简直亏大了。当初许圉师找到李白,说了一大能废话,什么老夫喜爱公子才情之类的,最后突然杀出一句你同我孙女结婚吧,把李白吓了一大跳。李白想不明白,你喜欢我的才情跟我和你孙女结婚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你嫁我,于是问了句,为什么要结婚?根据李白的逻辑,许圉师应对此问题做出回答,如果答案令他满意,那么他可以结婚,否则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推掉婚事,不料许圉师思维独特,立马回敬了一个反问号,为什么不结婚?这下李白阵脚大乱,经过一通逻辑运算后大脑死机,嗫嚅了半天乖乖进了洞房。进洞房前他还自我安慰——反正我又不吃亏。这把李白的流氓本色暴露无遗。
    之所以说许氏亏大了是因为结婚的第二天李白就外出游历了,两年后才回来。两年后李白一进家门,就见一个两岁的小孩扑上来抱着他的腿喊爹爹。此后每两年李白回一次家,每次都会多出一个两岁的孩子扑上来抱着他的腿喊爸爸。这些孩子同月同日生,年龄严格按照等差数列排布,很有规律。他们把李白搞得很疑惑,感觉如同做梦一般——昨天才结婚怎么今天就有孩子了,一边想一边捏捏脸想看看自己是不是做梦,因此常常由于力道把握不好把孩子捏得哇哇大叫——他捏孩子的脸。

    十年后,当李白再次走进家门,轰的一下扑上来一群孩子,确切的说应当是五个,这群孩子所到之处烟尘滚滚,看到这景像,李白伸着舌头吓傻了,还没来得及叫一声便被扑倒在地,抱胳膊抱腿的抱脑袋的,并且都用尖着嗓子喊他爸爸,一时间李白耳边就像炸了麻雀窝,耳膜差点被吵破。这五个孩子完全高估了李白的肢体柔韧性,在表示亲热进随意就把他的某个部位往非正常方向扳,李白痛得眼珠子都突出来了,趴那儿就像被施了擒拿手,姿势甚为不雅。
    这时许氏从屋里出来,惊喜万分,说孩子们快亲亲你爹!这句话本是好意,可立即给李白带来了灾难性后果。五个孩子呼的一下全把嘴放向了李折的脸,看到了这么多嘴撮着从各个方向朝自己逼近,李白几乎要晕过去,大叫不要,可没喊几句嘴就被另一张嘴堵上了。李白拼命挣扎,推开这张嘴那张嘴又凑了上来,唾沫星子弄了他一脸。从处面看,看不到李白的脑袋,只看见他的胳膊腿在那儿瞎扑腾,那场景就像一群苍蝇在舔一只臭鸡蛋。李白的扑腾辐度越来越小,终于四肢抽搐,躺那儿不动了。李氏这才喜孜孜的的喊了一句,孩子们,都出去玩吧,中午回来跟你爹一块儿呼饭!话音未落,一群孩子就嬉闹着跑没影了,只剩下一个满脸唾沫星子的李白以被分尸的姿势躺在那儿哼哼唧唧,从此李白再也不敢回家;从此许氏更惨,多年一直处于守活寡的状态,这点我很可怜她,认为她当初不该嫁给李白,虽然李白很出名。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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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这家伙有隐居癖,在开元十八年之前,他离开安陆的多数时间都在隐居,曾先后与元丹丘、孔巢父、吴筠等人在嵩山、徂来山、剡中隐居过。每次隐居的时间为两年,也就是说他两年回一次家,也因此每两年有一个孩子,很具规律性。其中原因李白也解释不清楚,就像厄尔尼诺,它的发生可能与地球公转有关,也可能与自转有关,还可能与太阳黑子耀斑扯上关系,可谁也不能定论。从这方面讲,李白的思维就是厄尔尼诺,他的行为总是让人费解,让人意外,让人充满期待。但在我看来,李白就是一只生物钟周期为两年的寄居蟹,两年回一次家,然后再跑出来鬼混。
    所谓隐居就是找个隐蔽的地方住下来,不让人知道,而李白用他的厄尔尼诺告诉我们,隐居不完全是这个样子的。他确实找了隐蔽的地方住了下来,不过他又花了几个小钱让几个顽童拿着一端粗一端细的竹筒子到处喊:“李白在某山隐居了解!”他自已则摆好pose 等人来参观。据李白讲这样可以提高知名度,抬高身价,乃是终南捷径。在这一点上,李白显然不如现在的流行歌手能折腾。他们不隐居只闹绯闻,炒起来比李白还火。但在一千多年前李白能想出隐居这个馊主意也够难为他了。
    像现在的歌手一样,李白特别注意形像,隐居期间发型常变。对此,李白是这样解释的——年纪嘛,多变两回没关系的。于是他有时穿白衣戴黑色的高帽子,就像黑白无常,有时又把,帽子扔了,露出章鱼一样,扎满了小辫子的脑袋。最酷的一个发型是他扎了一条白色的丝带。那条丝带为的是制造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的,非常长,几公里不止,李白出去时,头到目的地了,尾巴还在家里。因此找李白只要顺着那条尾巴就一定能找到。那条丝带非常容易被东西挂住,如果走快了,很可能把脖子拉断,并且丝带那么长,要扯动那条丝带也需要相当大的力量,因而李白总是仰头望天,一步一步慢慢悠悠的往前踱,显得又从容又清高,惹得那些小女生哇哇尖叫。那条丝带太长了,飘起来起码要刮八级以上的风。一年中这样的日子少,因此多数时间那条丝带只能放在地上拖着,时间长了变得脏兮兮的,像条大蚯蚓,还被人不小心踩住了几回,差点把脖子拉断,于是他不久就把丝带用来裹脚了。
    李白隐居的地方,山林葱郁,涧水清清,物种甚是丰富。李白常弄些野味打牙祭,并在这方面显示了超人的才智。

    他喜欢吃免肉,便用铁丝弯了很多圈,这种圈如果套在脖子上便会越挣扎越紧,李白把铁圈放在免子的必经之路上,第二天早上便能捡到不少勒得舌头吐老长的免子。李白还喜欢打鸟,不过不用弓了,而是使用更先进的武器——突火枪。这玩意后来被他用在军事上,结果帮了对手大忙。我们知道唐中期才发明火药,李白看到火药就造出了使用它的器具——突火枪。那是一根中空的一端封闭的竹筒,里面装满了火药和沙子,导火索从枪口垂下来,点燃导火索用枪口指着所要打击的物体等着枪响就行了。“轰”的一声,沙子便能飞出去把要打的物体打得满是窟窿。那玩意儿儿有像霰弹枪,只是威力小些,打鸟时常打不死,但灼热的沙子却能把鸟毛烧的一根不剩,在通常情况下,那鸟会大惊失色,用爪子捂住羞处,于是便失足从树上掉下来,摔晕过去,李白便屁巅屁巅的跑过去捡起来,烤得半生不熟的吃掉。当然,如果遇到有裸露癖的鸟,不仅不掉上来,反而拿光秃秃的屁股朝你摆动,李白就吃不到鸟了。

    李白还钓鱼,每次他都一本正经的扛着鱼杆提着酒葫芦去钓鱼。只是他的fans们从没见过他钓上鱼来。那样子,倒像是在喂鱼。鱼吃饱时便是李白失去耐心时,每到此时,他总是把杆子一扔,拔出一根导火索塞到酒葫芦里点燃丢到水中,然后迅速蹶着屁股抱着脑袋钻进草丛里等着地动山摇的那一刻。原来李白的酒葫芦里也装满了火药。一声巨响,水底的污泥都会被掀到空中,掉在李白的屁股上,水面上立即浮满了满脸乌黑口中冒烟的鱼。李白“突”的跳起来,鼓起腮帮子吹起一个羊皮筏子抱着便下水抓鱼了,一抓一个准儿。
    李白的狩猎范围仅限于上面那些小动物,如果遇到了老虎狮子之类的东西,他肯定会被抓。此时,只要再经过一小段旅程他就变成那些动物的便便了。令人惊讶的是李白隐居多年居然没变成猛兽的便便,他的运气实在太好了。如果去买六合彩肯定发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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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说李发明了突火枪,并将它应用于战争,帮了敌人大忙,对于这件事,史料只是很含糊的记了一些。
    那应该是天宝十四年(1755年)的事了。那会儿李白自己经被子玉真公主甩了。离开京城,心情苦闷,隐居在庐山。说到这里,我发现这事又跟隐居址上关系了。
    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玄宗任命十六子永王李粼为山南东路,岭南,黔中,江同西路四道节度使。江陵大都督,负责保卫长江中下游一带。不料李粼为争帝位造反,与肃宗干上仗了。
    在永王慕府由江陵东下时,李粼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硬要拉李白参军。李白很消沉,不想趟这混水,李粼嘴皮都磨薄了也没能说动他后来知内情的人说了一句话,李白立马起身参军了,那句话便是玉真公主喜欢建功立业的男人。从我个人来讲,我还是赞成李白的做法的。我女朋友如果对我讲她喜欢经过战火洗礼的男人,那么我也会立马儿申请去伊拉克挺身堵枪眼或迈着八字脚趟地雷,尽管这样做的后果可能是人鬼情未了,但只要自己爱的人高兴,付出什么也是值得的。
    据我所知李白比我聪明些,他从未想过战死,因为他不可能战死。他从各个方面把自己武装起来,不光穿了铁甲,连家里的铁锅铁盆都绑在了身上,那样子就像一具装在厚重石棺里的木乃尹。李白空这么厚的铠甲,在当时至少相当于现在的重型装甲车,六十毫米火箭炮都摆不平他,那些刀呀枪呀更拿他没办法。要想灭他,要么用火焰喷射器喷他,要么活捉他,一层层把皮给扒了,然后像切豆腐一样杀掉。李穿的铠甲那么厚,扒了一层还有一层,像扒洋葱,那些士兵如果真活捉了他,给他扒完铠甲后还有没有力气杀他也是个问题。李白也想到这些潜在威胁。为了防火,李白特意在里面加了一层石棉同衣,于是火焰喷射器也奈何不了他,不过这东西弄身上痒的很,让李白痛苦万分,一穿上铠甲就像只猴子似的乱挠。除了这个,李白还创造了一套多方位,立体式的作战方法:当敌人离的远时用突火枪射,近些时扔剑钉,到身前时用剑砍,到身边时则使出杀手锏——逃跑,这样就不会被抓了。真打起仗来,李白发现在李粼的军队里,这个杀手锏人人会用,并且跑起来速度比李白快得多,如果肃宗按兵不动,那么李粼的兵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就可以绕地球转一个圈,出现在肃宗军队背后,杀他个措手不及。但那时的人认为地球是方的,跑到天边会因惯性太大刹不住车像下饺子一样掉进宇宙活活饿死,贻误了战机。
    唐中期一发明火药,它就被应用于军事了。那时李粼的军队就装备了一种新式武器——火箭。这东西一看就知道是学者发明的。它在箭的箭镞后面绑了一小筒火药,点燃后射出去,火箭点火,有助推作用,使箭有更强的穿透力,但之所以说它是学者发明的是因为这种设想是一厢情愿的事,没有实际意义。在实践中,火箭根本不会像他们想的那样飞。火箭点火后,带着箭到处乱蹿,有的已经飞到敌人胸口了却忽然掉转头飞了回来,钉在弓箭手身上。弓箭手身体有盾牌挡着,头上有头盔护着。只露俩眼珠子,所以箭要想钉在弓箭手身上并且钉住,那只能钉眼睛。那时李粼的弓箭手以独眼龙居多。知情的人都知道这全是火箭搞的鬼。这种东西只有一个好处便是箭用不完,飞出去自己还会飞回来,只不过射不死敌人却能射瞎自己人的眼。
    相比之下李白的突火枪却先进得多,至少他不必担心子弹会自己转回来把自己打死。那突火枪原理跟李白的鸟枪完全一样,只不过原来的竹管换成了三十多厘米长的铁管,并且他还在中间加了一个手把,使它看起来像个翘翘板,子弹也由沙子变成了铁砂。这东西在不懂使用方法的人看来,哪头指向敌人都一样,于是枪口朝自己,一开枪便把自己打开了瓢。因此,除了李白,谁都不喜欢用这玩意儿。这说明再好的发明到了笨蛋手里也会变成废物。
    然而李白本人用这东西时火侯把握的也不是太好。敌人还离老远呢他就忙忙碌碌的装弹瞄准射击,放眼望去,李粼阵地上就他一个人忙活,其余的人都寞名其妙的看着他。然而李白不管这些,仍满头大汗的干仗,他只想立功,然后去找玉真公主。他的射击精度很高。每放一枪,对面就传来一声粗犷的惨叫,李粼听了喜孜孜的说,李将军真乃神人也!然后又疑惑的说,吾为何不见贼倒?李白忙着射击,也顾不上回答。等敌人走近了,一看,敌人满脸麻子,李粼军中大乱,大叫一声“天花”转身就跑了。李白也跟在后面跑。李白不知道,那些麻脸子并不是什么天花,而是他的突火枪的杰作。那些人还没进有效杀伤距离李白就开火了,灼热的铁砂不能把人打死,却足以把他们烫成麻脸,由于铁砂里拌的是黑火药,所以那些麻子非常黑,非常明显,就像得了天花。就这样,李白帮了肃宗一次大忙,顺便也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光棍。
    李粼的军队呼呼啦啦的全跑散了,李白也夹在其中。但他的装甲太沉了,马累得要死。跑着跑着,他发现身边的人都没了,又跑着跑着,发现身边的人渐渐多了,他以为自己追上李粼的军队了,高兴的要命。等他看到四周都是怒火冲冲的麻脸人时才明白自己跑的太慢,被追上了,于是下马投降。
    一个麻子最多的将领提着大刀对着李白的头就来了一下,“铛”的一声,像敲了个破锣,李白眼珠子被震的嘀溜乱转,好一阵子才停下来。那将领也被震的胳膊发麻,虎口都迸出了血。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刀给李粼的逃跑提供了充足的时间。“铛”的一声,肃宗的人以为鸣金收兵了,全撤了回来,李粼趁此机会跑得无影无踪。那将领一看,气得要死,私仇公愤一齐涌上心头,提着缺了口的大刀指着李白大吼,给我剁了这小子!于是一大群麻脸人涌上来拿大刀朝李白猛砍,那声音,叮叮铛铛的,像开了个找铁铺子,结果却是那群麻子打了满手血泡,提着锯子一样的大刀,吐着舌头喘着气说。报告将军,这小子装甲太厚,砍不动!那将领无奈何的摆了摆手,说,便宜了这小子,把他交给肃宗。那会儿谁也没想到无把铠甲扒了再砍他。这便是冷兵器时代的好处,只要你的装甲够厚了,谁都拿你没办法,现在则不一样,万一我趟上反坦克地雷,就是穿十件防爆服也照样会变成包子馅儿。
    这里再交待一下李白那匹马的命运。由于李白穿着太重的装甲,那匹马被压变矮了,四肢变粗壮了,肺活量大得惊人,只需少量氧气便能扛很多东西,因此被一个土番人弄上了青藏高原,中国从此便有了一种叫牦牛的东西。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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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故事再回到开元十八年(1730年)那年李白结束隐居生活,首次到达长安。长安在那时是个国际化大都市,店铺林立,人来车往十分热闹。还有很多或黑或白的老外操着硬梆梆捅得死人的汉语买东西。这里的一切让他大开眼界,觉得自己是个土老帽,以前真是白活了。
    一天,他到了一个装饰华丽的两层楼下,发现楼上有许多妖艳的女人,楼下有许多色眯眯的男人,感到很新鲜,拉住一个刚从里面出来的人问,大哥这是什么地方,那个人说,窑子呀。李白更不解,什么窑子?是烧砖的还是烧瓦的?那个人白了李白一眼说,就是妓院!都这么老了还装什么清纯,不会是你自己不行吧……说完下流的笑着走开了,只剩下李白脸红脖子粗的站那儿。这场景就像我们宿舍的人听说我没登陆过黄色网站一样,都十分诧异,怀疑我生理上有问题。这让我很尴尬。觉得自己好像很虚伪,就像愣在那里的李白。经过此事,李白有些反感,说京城人忒不地道,怎么可以把感情当成游戏。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李白当时把感情与性混淆了,虽然未必正确,但可以看出李白对感情还是相当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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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整天在长安到处闲遛,像个小混混,直到遇到阿陪仲麻吕做事才有了点目的——陪阿陪仲麻吕喝酒,跟阿陪仲麻吕闲遛。
    李白还记得初见阿陪仲麻吕的情景,那个矮小精悍的扶桑人一头撞到李白面前,麻利的鞠了一躬,说,考你起瓦!李白愣了半天,说,考我起瓦?什么意思?那个扶桑人说,李白君你好!在下阿陪仲麻吕,扶桑人,久仰大名,特来拜见!说完又麻利的鞠了一躬。李白被他弄得秀糊涂,连忙作揖还礼。阿陪仲麻吕说,李白君,你的诗歌大大的好,今天特来请教,请先生赐教!说完又鞠了一躬,李白这才明白是自己的诗起了作用,连忙一边还礼一边自谦,哪里哪里,雕虫小技,岂敢卖弄!阿陪仲麻吕却不买帐。紧逼一步,说,请先生赐教!完了又是一鞠躬。李白又连忙还礼推辞,说,我写的诗其实也不好,也就比你好那么一点点,算了吧。不行,请先生赐教!完子又是一躬……两个人一个请求,一个推辞,一个不断鞠躬,一个不断作揖,像两只磕头虫。事情的结果是俩人一起扶着腰喝酒去了,喝完酒就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拜师一事也就没了下文。
    据李白回忆,阿陪仲麻吕,中文名晁衡,是个性情中人,换句话说是个多情的种子。李白跟他一块逛街,走着走着,忽然发现人没了,回头一看,那家伙正一头撞到一个女人面前,立正、鞠躬,说,靠你希瓦!瓦大喜瓦阿那大奥阿一西一路!那些女人都会愣半天,然后骂一句“神经病”转身走开,只留下一个失魂落魄的阿陪仲麻吕呆立在那里。半晌,李白刚要过去催他走,顺便问一下他唧里咕噜讲的些什么,却见他忽然大叫一声“八嘎!”接着朝寓所狂奔。李白赶忙跟过去。进大门一看,阿陪仲麻吕正拿一把大刀朝自己的肚脐眼比划,吓得他赶忙冲上去把刀抢了一来,说,晁兄啊,这是为什么?阿陪仲麻吕流着眼泪,喃喃的说,我跟他们说你好,我爱你,她们拒绝了我,大和民族,不成功便成仁。八嘎,我不活了……李白恍然大悟,想,这小子,啊里咕噜的原来是说,“我爱你”,记下了,没准儿以后有用。李白想着,赶忙上前劝几句,灌他几口酒,把他放倒了,第二天早醒来,阿陪仲麻吕便会跟没事一样,既不提自杀也不提失恋,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时间长了,李白说,这样的事多了,每次几乎都是第一次翻版——每次阿陪仲麻吕都有满心虔诚的用谁也听不懂的日语求爱,每次都遭拒绝,每次都要自杀。刚开始李白还上去抢刀,后来只是说算了算了,都过去了,没事了;再后来,见他自杀,李白就说,你这人怎么这样。最后,李白再见这事,便说,晁兄一路好走!自杀时别忘了在地上铺块布,血弄地上不好擦。然而阿陪仲麻吕一直都活得好好的。
    李白说,阿陪仲麻吕这家伙,不是我不帮他,而是他见了女人上去表白时拦都拦不住。说他花心吧,他可以为一个女人自杀,说他痴心吧,他又可以为任何一个女人自杀。这小子,净会瞎捣乱。
    当我问阿陪仲麻吕失恋多少次时,李白挠着头掐了半天指头,反问道,你知道天上有多少颗星星吗?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道,这小子,以为自己在日本呢,用日语表白谁听得懂?不失败才怪呢。令人疑惑的是李白并没有向阿陪仲麻吕指出这一点,我没考证出其中原因,可能当时阿陪仲麻吕要死要活的,把李白搅得头昏脑胀,把这个问题给忽略了。
    阿陪仲麻吕直到离开中国那一天也没追到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失意而归,心情沉重,结果经过日本海时把船给压沉了,差点淹死。李白听说了这个消息,还作了一首诗:日本晁卿辞京都,白云愁色满苍梧。这首诗叫《哭晁衡》。他以为阿陪仲麻吕喂鱼了,结果一年后当他在长安看到这个用日语追中国女人的扶桑人时,还以为见鬼了,吓了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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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李白离开了长安。这次长安之行除了认识了一个酷爱剖腹自杀却每次都下不了手的阿陪仲麻吕外,他基本上一无所获。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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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的故事,我打算把它写成一个凄婉的爱情故事。里面有三个主要人物——李白、玉真公主、一个黑皮肤的外国人——胡蒂。写来写去,我发现李白越来越像我了。不过我知道我写的是李白的故事,而非我的故事,虽然两个故事很像。
    这个故事从天宝元年(742年)开始,直到李白死才结束。742年,李白第二次进京,那年李白41岁。我忽然发现让一个41岁的老头子介入一个韩式的青春偶像爱情故事是一件非常荒诞的事,这种离谱的事只有我才能办出来,所以我把这个故事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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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四十一岁那年,玄宗教六十一岁,刚刚宠上杨贵妃,一段爱情刚刚开始,李白六十一岁那年,一段爱情即将结束,再加一年,李白就死了。
    唐朝以胖为美,所以唐女一个个胖得像马桶。杨贵妃自然很胖,像一个大号马桶。按照这种逻辑,我们可以做以下推理:杨贵妃是全国第一大美女,所以她一定是全国最胖的妇人,进而也一定是全国第一大马桶,反之也成立。
    当然,仅靠胖这一点还吸引不了玄宗。如果仅仅以胖为标准,那么扶桑的相扑在中国皇宫也肯定走俏。据玄宗说,杨贵妃美就美在嘴角的那颗痣上。那颗痣很特别,像一只苍蝇,栩栩如生,贵妃说话时,那只苍蝇就快活的在她脸上爬上爬下,振翅欲飞。玄宗总是眯着眼看着那颗痣说,爱妃好有动感哦!贵妃就拿肥嘟嘟汽锤大小的拳头娇嗔的拍打着玄宗的背,说,讨厌!把玄宗拍得吐血。玄宗很喜欢这样,不光他喜欢,我也喜欢我的女朋友这样,只不过我不希望我的女朋友拍得我吐血。
    玄宗与贵妃恩爱有嘉,常常同寝共居。鸳鸯戏水。所谓鸳鸯戏水是指两个人一起在华清池泡澡塘子。华清池是个温泉,水气翻滚,云烟氤氲,说通俗点就像口烧开了水的大锅。它是御用澡塘子,每到深更半夜时,玄宗两口子就在水里翻滚,就像两头扒了皮下锅的大约克夏猪。
    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是玄宗的妹妹玉真公主。玉真公主正值青春年华,她很瘦,玄宗常说,小妹呀,为何如此形销骨立?这个形销骨立是相对于贵妃来说的,别忘了杨贵妃可是天下第一马桶,再胖的人同她一比便显得瘦去三分,所以说玉真公主并不是真的形销骨立,而是体态正常。玉真很美丽,不光李白这么认为,全天下的人都这么认为,这说明当时人的审美眼光也有正常的时候。玉真公主一上街,街上的人都为她的美貌震动,心跳的厉害,结果心脏从口里蹦了出来,满大街蛤蟆似的乱跳,分不清谁是谁的。这似乎推翻了唐朝以胖为美的惯例,也推翻了杨贵妃是天下第一大马桶的推理结果,至于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个很麻烦的的问题,再追究下去,写的人和看的人都会精神分裂,所以我就不再写下去。
    不管前边怎么罗嗦,玉真的美是确凿的。李白一见玉真就深深的迷恋上了她,于是冒着被宫的危险请贺知章、吴筠推荐自己入宫,当了一个翰林。有了更多见玉真的机会,李白高兴的要死。
    李白呆在宫里,天天能看到玉真公主。由于地位的差别,他只能远远的看着玉真公主,看她笑,看好乐,他觉得很满足。日子久了,李白发现玉真是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子,优秀的一塌糊涂。只是李白爱得隐蔽且痛苦,夜深人静时,他的心中常会涌上一股悲哀,一份自卑——他配不上玉真,并且可能永远不能接近玉真,这份感情注定要像雾气一样被风吹散,什么也留不下。李白说对了,那份感情确被吹散了,不过不是风,而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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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无法确定李白到底是主角还是配角,从我的本意出发,李白应当是主角,胡蒂的出现后,我发现李白是个大灯泡,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丑,这一点连我都帮不了他。
    胡蒂,据说是波斯人,黑色人种,全名胡安·加布雷尔·阿克普波里·吉安弗兰科·帕特里克·马尔加斯·阿尔——梅哈雷尔·阿里斯蒂扎巴尔·布隆克霍斯特·萨内蒂,这名字比李·太白·青莲居士·白还罗嗦,当初玄宗召见他时,太监扯着鸡嗓宣他上殿,玄宗吓了一大跳,说,不是说就一位使臣吗,怎么一下来了这么多!等解释清楚上殿了,又把玄宗吓了一大跳,说,爱卿在波斯烧锅炉乎?为何长的如此暗无天日?
    胡蒂汉语说的很不地道,在他嘴里,汉字只有一声和二声,听起来硌牙,玄宗被他的汉语硌得牙根痒痒,说,爱卿先跟朕的翰林学学汉语吧,李白听了这话,连忙跳出来领旨。
    胡蒂这个名字是李白发明的,他把那列火车掐头去尾就得到了这个名字。李白说,没想到老外也有姓胡的,只可惜这个名字不太好,叫胡蒂,让外人听了还以为我占他便宜。玄宗其实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李白的汉语也带有外国腔,听起来并不标准。
    玉真公主对这个黑色人种很有兴趣,学跑来看李白教授他汉语。李白瞥见公主在一边助阵,心里乐开了花,大胖脑皮层变得极为亢奋,满口“戥愍甯谶甏鏊嬲穰”之类的词,每到此时,胡蒂会拍着手说,翰林师傅,你讲的真好,可惜我一句没听懂。这不能怪胡蒂,因为那些字连我这土生土长的中国人都不认识。讲课完毕,李白会装作刚从中国汉语的沉醉中醒来,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公主,殷勤而不失风度的说,公主驾到,有失远迎,臣罪该万死!公主对李白的装神弄鬼很反感,冷冷的说,免了吧,我都来了半天了,然后自顾跟胡蒂聊天。
    公主问,胡蒂,你是哪里人?启禀公主,臣来自波斯,胡蒂操着硬梆梆的汉语说,李白见风头被胡蒂抢走,心里像倒了个醋坛子,酸气儿直往上冒,于是插了一句,我自小在中亚长大,怎么不知道中亚有黑人?胡蒂回答,我是唱黑海水长大的。这个理由很充分。李白哑口无言。李白的插话严重破坏了公主的情绪。她温柔的和胡蒂说了几句下次讨教黑海之类的话就走了,临走时还瞪了李白几眼,这种眼神用今天的话来形容就是很cool,以致于李白的心当时就冷得像个大冰窖,放只企鹅进去都死不了。
    胡蒂恭恭敬敬的说,翰林师傅,公主说你不叫翰林,那你叫什么?你姓什么?李白一听,当时就有鼻子窜血的感觉。胡蒂呀胡蒂,你抢了我的风头不说,枉我教你这么长时间,连我姓你都不知道!心里想着,一口恶气冲上来说,老子姓李!胡蒂若有所思的说,我知道他,道教创始人,叫李儿(耳)。师傅,你怎么了,怎么鼻孔出血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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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公主天天找胡蒂,听他讲国外那些新鲜荒诞的故事。李白也知趣的避开了。他痛苦的要死,又不能让别人看出来,于是白天饮酒作诗,醉得像堆泥巴。晚上趴在被窝里难受得像条吃了毒药的青虫。这种痛苦我也尝过,当我的女友离开我时,我也痛苦的要命,时至今日,这事已过去了很久,我还是不敢正视这事,白天还要装的人模狗样的,到了晚上则趴在被窝里失眠,那时的人是真实脆弱的,因为那会你面对的只是自己,不必做什么样子给别人看。
    李白嗜酒的毛病就是这样落下的,他很不甘心,但又没办法,除了喝酒他想不出还可以做什么,况且无论他做什么,公主都不会看一眼,这让他觉得很无能,有劲没处使。我不喝酒,除了为我女朋友而喝,当我的女朋友离开后,即便再愁再苦也不喝酒——我做事总是与别人反着。幸好李白的一句诗安慰了我——抽刀断水水更流,借酒浇愁愁更愁。在这一点上,李白可算是我的革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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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故事由玉真公主和胡蒂担当主角,李白当小丑。胡蒂身材高大强壮,皮肤黝黑,肌肉发达,就像阿诺施瓦辛格一样。他和玉真公主一起时,走着走着就会突然间扒光衣服跳上石头鼓着全身的肌肉摆pose,他说这叫健美。玉真公主和那些宫女总是很新奇的看着他全身的肌肉疙瘩。如果石头够高,并且在水边,他又会以很舒展的姿势脑袋向下一头钻进水里,他说这叫跳水。落进水里后又像青蛙那样伸脖子蹬腿的“呼哧呼哧”游出去五十米远再游回来,说这叫蛙泳。所有这些都令玉真公主大开眼界,兴奋异常。拍着手说,哇!胡蒂你好好厉害哦!爱慕之情溢于言表,芳心大乱。
    这些被李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原来事情就这么简单,李白窃喜不止。胡蒂走后,李白窜到玉真公主面前“忽”的一下也把自己扒光,露出白白的身体,摆好pose,等待赞美之辞,不料却引来了一片“流氓”的惊叫。那些宫女纷纷捂着眼到处乱撞,宫女不管怎么说都是些有点姿色的人,直接一点讲,按照唐朝的美女标准,那些宫女都是点质量的人物。她们如此集群乱撞,简直相当于一个庞大的坦克军团,所到之处地动山摇摧枯拉朽、无坚不摧,结果把宫延的围墙撞得像老太太的门牙,还踩死了不少大内侍卫。玉真公主不愧是见过世面的。她没随军团作战,而是冷静的绕李白转了三圈,说,个不够高,皮肤也不够黑,没有肌肉疙瘩,就像一只拔了毛的小鸡。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李白还摆着pose站在那块石头上。现在,四周一片安静,军团已远去,天际的烟尘依稀可见。李白的思维像那个pose一样凝结在那儿。秋风挟着落叶打着转儿掠过,好凉!李白的眼珠动了动,忽然发现自己身上鼓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后来李白被冠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了,那些被踩得鼻青脸肿的侍卫对李白恨之入骨,作为刑罚,把李白的小内裤也扒了,让他绕着宫城一边跑一边叫裸奔!裸奔!
    李白一这跑一边叫,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他的脑子完全集中在思考为何胡蒂没有引起骚乱而自己引起了一事上,但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其实原因很简单——宫女们太孤陋寡闻了。胡蒂通体乌黑发亮,那些没见过黑色人种的宫女们以为胡蒂穿着黑纱紧身衣,,而李白就不同了,扒光后黑白分明一目了然,不乱才怪。这事过后,李白还后悔没能表演跳水与游泳。其实他不必后悔,因为李白和我一样,不会游泳,跳进水里就浮不上来了,等浮上来就成浮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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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施效颦,李白想到了这么一个词。可叫胡蒂这小子害惨了,李白想。玉真公主的话又回响在耳边:个不够高,皮肤不够黑,没有肌肉疙瘩。李白是很有为爱献身精神的,他的逻辑是既然公主无法喜欢上我,那肯定是我不够好,那么我就要改进。与到这里,我又发现李白很像我了,以至于我现在都在怀疑我是不是李白转世。
    个儿不够高,这是个难题,因为谁都无法自主动控制身高。李白知道差距,他往胡蒂面前一站,矮一头,很明显的。我也知道自己的身高达不到女友的要求,也苦恼了一阵子。起初发现如果让自己的头发站起来就可以达到女友的要求,便去发廊做了个发型,回来后发现头发被剪短了,即使头发站得再挺也不够长,于是彻底放弃,只等女友降低眼光。李白没去打头发的主意,倒是很具独创性的自己配了一味药——吃长颈鹿绒,效果明显,增高不少,不过其他地方没长,光长了长颈鹿的脖子,饿了吃饭,一口饭咽下去,三四个时辰还到不了胃,把李白饿的眼珠子冒绿光。

    变黑倒是容易,光着屁股到太阳底下晒就行,只要不怕得皮肤癌。李白便暴晒了好几天,晒得身上褪皮。一张一张的皮垂下来,露出红红的新肉,像得了牛皮癣,很恶心。所幸的是那会臭氧层还没遭破坏,紫外线还没超标,李白没得皮肤癌,皮褪完之后,李白就差不多该改名叫李黑了。
    至于肌肉嘛,李白不知道该怎么练,只是整天驴肉、马肉、牛肉的猛吃,事与愿违,不但没长出肌肉来,反而长了一身肥肉,软沓沓的一团,不过穿上衣服撑的紧绷绷的,区别不大。李白对自己的包装效果很满意。
    游泳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李白生在中亚草原,没见过海,只见过河,只不过那河不够宽,李白横在上面就可以当桥用,所以他一直没学会游泳。我跟他不一样:我见过海,但我没下过海:我们那儿有河,但只要我一下水就需要家人到下游去认尸,所以我也没学会游泳。条件不一样,结果是一样的,这叫殊途同归。

    当女友说她会游泳时,我便觉得我也该学会游泳。我不愿到游泳池去学,因为那里早就废了,一汪绿水,满塘子青蛙在呱呱叫。于是只能找个大澡塘子在里面瞎扑腾,扑腾了一会就满身大汗,即便在水里我也能感觉到汗一直往外冒。水越来越热,我几乎要被热晕过去,爬上来一看,搞了半天热水没关,一看水温,将近五十度,吓了一跳。在水中被烫脱了水,那才是天大的笑话。出了这么多乱子,所以至今我还不会游泳。李白不像我一样,他是在宫里的湖里学游泳,至少不必担心被煮了。为了防止被呛死,他找了一根斑竹含在嘴里通气,来来回回游来游去,不过他用的不是蛙泳,而是狗刨。严格点讲,他不算会游泳,因为如果把那根斑竹抽了,他必死无疑。胡蒂看到了,说,师傅,你口里含着的什么?李白含含糊简短的回答,斑竹。哦,我明白了,胡蒂大悟。当他被遣送回国后,他就把这个宣扬开了,见了竹子就说这叫斑竹(bamb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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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胡蒂被驱逐出境,这事与李白脱不了干系。当时李白正好学会了一句口头语“操你妈”,天天挂在嘴上,动不动就要与别人的妈妈发生性关系。胡蒂与公主一起游玩,听到李白说这个,不明白什么意思,便问李白。当着公主的面,李白也不好解释,便撒谎说是“你好”的意思。公主羞得满脸通红,也没好意思擢破李白的谎言。胡蒂把这句话记下了,经过练习,说的很地道。
    胡蒂头一次用这个词便把他送出了国,远离了他心爱的女人。那是他向玉真公主求婚以后的事了,公主满心欢喜,让他向皇上汇报一下, 第二天他就上了大殿,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说,皇上,操你妈,我要娶玉真公主为妻,请皇上恩准。此言一出,朝上就炸了锅,大臣一个个惶恐的跪地请罪,玄宗脸都气绿了,大叫,好小子,中国话学的不错,会骂人了,看我今天不办的你丫挺!来人,拉出去,剐了!后来一想,不行,毕竟人家是外国人,这可是关系到国际关系问题,万一引起世界公愤,来个八国联军火烧长安城,岂不麻烦,于是又赶紧下旨把已经扒光了衣服即将受剐的胡蒂给特赦了,由剐刑改为驱逐出境,永不准入境。玄宗做出这个决定后,又暗中关照海关衙门好好“照顾”胡蒂,结果照顾的很好,胡蒂出境时,海关衙门还送给他一根草绳缠在胯下遮羞,而胡蒂的东西都被海关永久性照顾了。
    从此胡蒂就如风雨中的落叶,再也没有消息。玉真悲痛欲绝,李白也难过万分,不是因为胡蒂走了,而是不忍心看着公主伤心。李白说,公主都是我的错,请降罪。公主说,算了吧,事情都发生了,就让它过去吧。李白哭丧着脸说,公主,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公主说,我知道。我跟胡蒂是真心相爱的,我们都甘愿为彼此付出,回想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那真是太美好了,现在这样子,我真想自杀,可是我跟胡蒂有约定,不论发生什么,我们都要为彼此快乐的活着,不让对方担心``````玉真公主泣不成声,李白鼻子酸的厉害,他爱公主,胡蒂没来时他满足的看公主每天快快乐乐;胡蒂来了,他心酸而快慰的遥望着公主的幸福,现在胡蒂因自己的过错离开了,让公主痛苦万分,而自己又无法让公主快乐起来,李白急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满心的委屈与无奈涌上来,他只想跟着公主一起哭。但他不能哭,他还要装出笑脸逗公主开心。
    公主,我送你三首诗吧。
                       清平调词三首
                          (一)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现,会向遥台月下逢
                          (二)
                一枝浓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三)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好,沉香亭北倚栏杆
    公主哭了。
    公主别哭,别哭,怎么了,公主?告诉我。
    没什么,公主抬起头来,强作欢颜,说。
    公主,告诉我,为什么,不会是被我感动的吧?
    不是。这三首诗不是你写给扬贵妃的吗,怎么又送给我?我有些难受``````李白,你写的真好。
    李白很想告诉公主这是他暗恋公主那阵子写的,是抄给玄宗与贵妃看的,可事情那么复杂,怎么说得清楚,李白哑口无言,一脸失落的站在那里。
    公主我想逗你开心,可```````
    我总觉得这一幕特别熟悉,似乎我跟我的女朋友间也发生过这种事。那次我把一封没送出的情书给了她,惹的她伤心了,我很后悔,我一直想告诉她其实她是我的初恋,我只是跟她开个玩笑,我一直想告诉她我有多爱她,可她离开了。我一直想弥补我的过错,如果我可以为别人写三百字,那么我就可以为她写三万字,于是现在,我在寂寞中一点一滴的用自己的心堆砌这篇文章,可有什么用呢?每当停下笔,那股怅然之情就涌上来,简直要把我淹死,可我要证明给我的女朋友看,所以我一直在坚持。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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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宫廷之中蹴鞠盛行,何为蹴鞠?严师虎那个老学究罗里罗嗦的解释道;蹴者,以足踢也,鞠者,球也,蹴鞠者````````说白了,蹴鞠就是踢足球。这玩意初始与半坡河姆渡,兴起于战国,盛行于唐宋,据说临朐就是其发源地。
    史料中有这样的记载:玄宗善蹴鞠,左右回旋,电闪突行,无人能挡。这说明玄宗不但喜欢踢球,而且还是个球星级人物,突破起来,谁都挡不住。可我怀疑这段史料的真实性,玄宗是何许人也,人家是大皇帝,他说一就是一,他说二就是二,他说今天杀谁那谁就活不过明天,这就是权威。我怀疑是当时那些家伙迫于玄宗的压力放水了。
    不管球赛到底放没放水,宫里的赛事倒是搞得有模有样。玄宗拿出大片土地种上草皮,又从临朐请来了教练操练一大群太监。临朐来的教练操着满口大葱味的山东话训斥那些娘娘腔娘娘态的太监,动不动就来一句“妈勒个巴子”,这一句骂中了太监的痛处,引起了公愤,一个个太监都红着眼想把他给撕了。
    宫中的足球就是一个男人领着二十一个分不清男女的人玩的游戏,有比赛时,上座率很高,李白就看中了这个。他想成为那二十二个人中的第二个男人,给玉真公主带去欢乐,于是花了几两银子请那监朐教练教自己足球。这事他不跟玉真说,他想给公主一个惊喜。起初监朐教练不愿教他,可被李白一顿酒灌晕了,糊里糊涂答应下来。
    李白练球很刻苦,除了在球场上练,在路上练,天长日久,他起路都一瘸一拐的,走一步一个假动作,仿佛随时准备把谁给晃掉,这使他走位飘乎,谁也不知道他下一刻会闪到哪里,就像个贼。
    李白的如意算盘被玉真公主的一句话敲得粉碎——我最讨厌踢足球的男人。听完这句话,李白觉得自己头上的那点希望瞬间冻结,掉下来,砸在他头上,摔成碎片,溅落在地上,化成了眼泪。李白免不了又失落了一阵子。
    我是系足球队队员,当女朋友告诉我她不喜欢足球时,我便选择了她所喜欢的篮球。暑假呆在家里,码完文字便拍篮球,长进飞速,代价是促进了家里镜子暖瓶的更新换代。可正当我沉浸在对女友未来的憧憬中时,猛然记起再也没有机会跟女友打球了,我便失落了好长时间,我觉得我和李白一样苦,一样冤。
    接下来李白向我们展示了他非凡的创造性。他用马代替了两条腿,用一端弯曲的木棍代替了脚,创造了一种新式运动——马球。已经发福,体力下降的玄宗很喜欢这种新创的运动。经常与宫女们一起玩。肥胖的玄宗和一群肥胖的宫女挥舞着球捧满场飞奔,就像一只只伏在马背上的大肚子蜘蛛。李白满怀信心的跑去请玉真公主玩,玉真公主毫不留情的用“没意思”三个字给李白降温。后来李白把马去掉了,保留球棍,创造了曲棍球。公主说不喜欢。李白求恩又在草皮上放了几只田鼠打了不少洞,创造了高尔夫,玉真公主又一次毫不留情的打击了李白。李白没招了,草皮闲置下来,日子久了,那些草皮荒废了,没了足球、马球、曲棍球、高尔夫,宫女们只能在上面抓蚯蚓钓鱼,撑死了不少鱼,安史之乱爆发后,草皮彻底废弃,里面住满了蜜蜂,它们筑起了高高的黑色的蜂塔,放眼望去,一簇簇像风干的大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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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胡蒂离开你后,你一直郁郁寡欢,公主,一切都过去了,忘掉过去吧。
    李白,你没有经历过,你不懂,那段感情对我来说很重要,纵使我可以忘掉胡蒂,我也忘不掉那段感情……
  公主,难道我不能代替胡蒂吗?难道我什么都不如他?
  不,你有很多地方比他好,可我弄不清楚自己需要什么……
  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李白突然喊了一嗓子。
  李白,你回去吧,让我清静一会儿。
  公主没听出李白的意思。其实李白很想告诉公主自己有多爱她,可他说不出口,所以他自作聪明的把“公主我爱你”隐蔽的表述为“公主千岁”,把“公主我很爱很爱你”就表述为“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公主只知道李白冲她喊这个喊得挺起劲,动不动就来两嗓子,但她没听出其中的深意,李白为这事很苦恼。这不能怪公主,只能怪李白高估了别人的智商。
  公主,你到底怎样才能忘记过去重新开始呢?
  李爱卿,谢谢你对我这么好,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忘记过去,也许要等到你把月高摘下来送给我那一天我才能重新开始吧。
  这段话的意思是拒绝李白,李白听出来了,他绝望了,因为他无法摘到月亮。完了,完了,我一辈子都不能与公主相守了。李白踉踉跄跄的走了出来,他的头上电闪雷鸣大雨瓢泼,不过降雨范围只局限在他头顶一平方米范围内,并且他走到哪儿,头顶的雨就下到哪儿,这使他像蜗牛一样不论到哪儿都拖着一条长长的水迹。
  刚开始李白很受农民兄弟欢迎,他们纷纷请李白到自家田走一趟,这样一来就不用浇田了。意志消沉的李白任人摆布,满面愁容木然的跟农民兄弟在田里乱遛。不久李白浇过的禾苗全死了。等水干后,地上白花花的一层盐碱。那些农民才明白李白头上下的雨水是咸的,咸水不但泡死了禾苗,也造就了一大片盐碱地。他们谁都不知道,李白头上那些哗哗的雨水,是李白的眼泪。
  李白在失意中离开了长安,那年他四十三岁,因为失恋离开了长安。
  离开长安那天,他朝着宫城磕了三个头,热泪盈眶声嘶力竭的连喊了三遍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而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李白的不辞而别让宫里颇乱了一阵子,玄宗召大臣商量怎么处理此事,大臣们有的说把他弄回来给办了,有的说走了就算了。但无论采取哪种措施都要草拟文件把圣旨发出去,而李白这负责草拟文书的官走了,没人草拟文书,所以这中一直耽搁下来,成了悬案,后来出了个赐金放还的传言,才算给这事画上了句号。
  玉真公主听说李白的离开,顿时松了一口气,说,这家伙总算走了,一天到晚在我面前喊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烦也把我烦死了……
  这是李白的悲哀,也是我的悲哀,因为我的女朋友听说我的手机坏了不能给她发短信时,她也很解脱的说“你的手机终于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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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六
                    1
  离开长安的李白情绪低落,虽然头上不再电闪雷鸣,可依旧阴云密布,他一直在流浪。
    在开封,李白遇见了杜甫。杜甫比李白小十几岁,可看外表他可以做李白的爹。杜甫由于写字前有用舌头舔毛笔尖的习惯,把墨吞进肚子里,日积月累,铅中毒,弯腰驼背四肢短小,像只没了壳的乌龟。他的眼袋很大,像吊了两只水袋,说不上两句话眼泪就来,李白觉得他像阿陪仲麻吕一样烦——大男人家的,哭个什么劲!
  杜甫看着愁容满面,落魄不堪的李白,说,李大哥,为何如此感性呀?
  李白长叹一声说,爱吾者吾不爱,吾爱者不爱吾,谁之过欤?
  杜甫一头雾水,问,这是什么东东?
  李白回答道,语出《诗经·不爱》。我很佩服李白,他什么话都敢说,什么谎都敢撒。
    然而杜甫没听出来李白在扯淡,像得了偷窥癖一样,兴奋的说,愿闻其详。
  李白便把自己与玉真公主的故事讲给他听。他忘情的讲着,讲着自己与玉真间的点点滴滴,仿佛一切都重现眼前,仿佛看到玉真公主在胡蒂走后正靠在自己胸口哭泣……李白讲着,动情了,他用手抚摸着玉真的脸皮安慰着他……忽然他觉得不对劲,玉真公主什么时候长胡子了,定睛一年,一张满是沧桑的脸,怀里抱的居然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正欢的杜甫。李白吓了一跳,连忙起身,于是杜甫便保持横向平躺的姿势从李白腿上跌落,摔得哼哼唧唧半天没爬起来。
  太感动了,太感动了,呜呜……杜甫那两个大眼袋如泉往外喷着水。
  李白无奈的叹了口气,低头一看,水到脚踝了,迟疑了两三秒,水漫到小腿了,怎么回事?李白头上的问号纷纷掉下来,砸得他的头很痛,他摸着头一看,水到胸口了,吃了一惊,抬头一看,大叫,不是吧!有这么夸张吗?!原来杜甫正盘膝坐在那儿闭着眼嚎淘大哭呢,那水柱都喷出去两三米远。李白急了,大叫,我不会游泳!完了就在水里瞎扑腾。
  等他醒来时,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人影,络腮胡,满脸皱纹,奇丑无比。便吃力的问莫非这就是阎王?那个人影却惊喜的回答,李大哥,是我,你醒了……说完眼睛一一子又变成晶莹透彻,李白急了,“托”的跳起来轻拍着他的背说,呜……呜……宝宝乘,不哭不哭……这才避免了再次被呛晕过去。
  你怎么没被淹死?!李白白了杜甫一眼气呼呼的说。
  你没发现自始至终我一直浮在我的眼泪上吗?杜甫得意的说。
  李白记起来了,那会杜甫浮在水上,像坐了一只船,悠闲的往外放着水。李白觉得没把杜甫淹死简直是一大憾事。
  两个人结伴走到山东,李白找个机会就溜了,因为他不想被眼泪淹死。山东东营那一片儿为什么盐碱地多?原因是杜甫发现李白走了坐那儿结结实实的大哭了一场,不光水量足,盐分也丝毫没有偷工减料,这说明杜甫是个老实人。
                   2
  十几年了,李白一直在流浪,流浪中,他是一个流氓,天天算计着怎么摘月亮。
  李白整天乱跑,生理上发生了某些变化——一个眼近视,一个眼远视,这使他更适应野外生活——一个眼当显微镜,一个眼当望远镜用。只不过有时俩瞳孔调不到平衡状态,使看到的物体有很大偏差。明明看到客栈就在眼前走了好几个时辰也没进客栈门,这是望远镜那半边发挥作用了;等累得口吐白沫的李白好不容易爬进客栈想上床休息时,忽然看见一只有着红色铠甲八条腿且腿上长满黑毛的怪物眦着两根半米长的尖牙朝着自己扑来,便急忙拔出剑来一通乱砍,砍得棉絮横飞,破布乱扬。店小二进来看着被砍烂的被子,说,客官,没必要这么对付一只跳蚤吧。很显然,这是李白显微镜那半边眼起作用了。李白连忙把瞳孔调到正常,故作从容的吹一下刀锋,斜着眼珠子说,怎么,这么说你认为这把剑对付你会更合适?这话把店小二吓坏了,边赔被子的事都不敢提了,这便是李白的流氓招。
  晚上李白睡不着,他总是在院子里望着天上的月亮来回转圈儿,就像一只转着鱼缺转的猫。拿不到月亮的李白很郁闷。他望着月亮想公主。十几年的相思与辛酸憋在心里好难受。他想哭,他又不允许自己哭,所以他只能写诗。他写了一首《长相思》,描写的是他当时那种极端痛苦的心态。
               长相思
               长相思
               在长安
               络纬秋啼金井阑
               微霜凄凄簟色寒
               孤灯不明思欲绝

               卷帏望月空长汉
               美人如花隔云端
               上有青冥之高天
               下有渌水之波澜
               天长路远魂飞苦
               梦魂不到关山难
               长相思
               摧心肝


  这首诗长久以来被人以为是李白在长安想老婆,我则认为是李白在外想长安的玉真,“卷帏望月空长叹”一句可以与我前面的话相呼应,证明李白是为摘不到月亮而苦闷,而让他摘月亮的只有玉真公主,所以这首苦恋诗应是写给主真的。我也想我女朋友,不过我却没有这才华与资格给她写诗。
  流浪了一阵子,李白隐居癖复发,跑到庐山隐居去了。这次他是真的隐居,每天他都光着上身到处干活,不但皮肤黑了,而且有了一身肌肉,摆个pose,与胡蒂不相上下,可惜玉真不知道。
  紧接着就闹出了为得功名复出帮李粼打仗被俘一事,也就是前面讲过的天宝十四年(755年)那一段。那个麻脸将领说,便宜了这小子,把他交给肃宗!于是李白就作为头号战犯被送到了肃宗面前。肃宗说,李白这怂娃,念在是先皇旧臣且未造成人员死亡的份儿上,朕就不杀他了,流放到夜郎去得了。神情沮丧的李白听到有活命的希望,简直怀疑自己年老昏庸听错了,不相信的抬头看了看肃宗。一抬头不要紧,结果先愣了半天,紧接着如吃了伟哥一样突然兴奋起来,激动的大喊“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把等着谢恩的肃宗闪得腰椎间盘突出。一旁的玉真公主笑了笑说,李白这家伙,果然老糊涂了,边先拜谢都弄不清了,皇侄,看在姑姑的面子上就别怪他了。肃宗扶着腰说,就依姑姑之言吧。来人,拉出去!

    李白就被两个侍卫架着抬出去了。一路上,他声嘶力竭的喊着“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眼看着离心爱的公主越来越远,一种悲壮之情油然而生,李白热泪盈眶拼尽全力喊了一嗓子“公主,瓦大喜瓦阿那大奥阿一西太一路!”完了就被一棒子敲晕过去了。侍卫不耐烦的说,妈的,还越喊来劲了,连鸟语都出来了。
  玉真回到宫中,满腹疑惑召来一个扶桑人问,瓦大喜瓦那大奥阿一西一路是什么意思?那个扶桑人说,公主,是“我爱你”的意思。公主听了,失神的瘫坐在地上,喃哩的说,怎么会这样……此时,李白已在流放的路上。
  奇迹再次发生,李白被特赦了。据说是玉真公主的功劳。但是,我不能确定玉真公主到底是出于爱情方面的考虑或是不有其它原因。
  功名没弄到反被俘,李白沮丧异常,他一下子老了,那年他五十九岁,离死还有三年。老归老,李白还是想建功立业。他还记得那句劝他出山的诺言——玉真公主喜欢成功男人。李白并没有心情考证这话的真假,唯有履行它,因为他觉得这句话至少给他心理上一丝安慰。
  六十一岁那年,李白听说太尉李光弼率大军出镇江淮,讨代安史叛军。见有机会立功,便又把自己打扮成木乃尹参军。不幸的是他已长期不骑马了,一骑马痔疮发作,上马跟上老虎凳差不多,马一呼吸就疼得眼泪鼻涕一齐往下流,无奈之下,只好中途折回,这让李白感觉再次错失了与玉真公主相守的机会,觉得自己对爱情已力不从心,懊悔的一夜白了头。

                                   3
  六十一岁的李白快要死了,六十二岁的李白已经死了,死在对玉真公主的痴情上,死得快乐而欣慰。
  李白六十二岁,在当涂亭中喝酒,看到亭边湖中有一轮圆月,他怀疑自己看错了,用力揉了揉酒意朦胧的眼睛。当他确定那个月亮真的存在时,兴奋的说,公主,今天我终于可以为你摘到月亮了,公主,这下你可以接受我了吧!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言毕,他激动的朝长安的方向深深的跪拜下去。
  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李白忽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二十多年的辛酸涌了上来,挡也挡不住,两行清泪涮的流了下来,泪光朦胧中,他又一次深深伏下身长拜不起。那一夜,他哭得痛快淋漓。那是李白最后一次喊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最后一次用隐语说公主我很爱很爱很爱你,那也是李白最后一次流泪。李白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跃入了水中,再也没浮上来。他只顾捞月亮,忘了自己不会游泳,也忘了弄根斑竹含在嘴里,所以他必死无疑。
  此时,远在千里外的玉真公主忽然感到心乱如麻,朦胧中似乎听到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的呼喊,她疑惑的抚着胸口,轻声自语道,这是怎么了?走到窗前,轻轻推开窗子,外面月光皎皎,凉风习习,一切美好而平静。一颗耀眼的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依恋的划过夜空,那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的声音随着流星的陨灭渐渐消散,化成一缕空气,再也找不到痕迹。
  唉,这是怎么了?公主叹了口气,轻轻关上了窗,挡住了世界仅有的一束亮光。
  月光下,那个湖依然宁谧,水纹一圈圈散开,一切归于平静,只有微风挟着一缕淡淡的忧伤,诉说着一个感伤的故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
  后记:李白死了,这个故事也完了;
  而当我画上这个句号时也明白,我与我女朋友的故事也完了。
  谨以此文祭奠我的爱情。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7-12-16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2,鼓励原创!!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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