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无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62|回复: 9

爱情不等于婚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3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世间有两种情感最富于浪漫:一种是相濡以沫,一种是相忘于江湖。我们争取着与自己最爱的人相濡以沫,和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不是不曾心动,而是缘份不够,情深缘浅。
  曾被这样的一句话深深地打动着。是的,每个人的一生,不会只爱过一个人,而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却只有一个,谁都期待着与自己最爱的人厮守终身,而当自己深爱的人走进婚姻殿堂时,他的另一半却不是你,那是一种多么心伤的感觉。而更令人心痛的是,当你遇到了一个令你心仪的人,对方却是已娶或已嫁。
  有人说:爱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爱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爱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爱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
  生活就是这样,有太多的对与错。谁都想选择对的,却不知错就在对的另一面,而有时,对与错其实没有距离。有的人抱怨和错的人一起生活,甚至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回忆的花瓣掠过心湖,那泛起的层层涟漪,让他的心湖久久不能平静,发现自己内心牵挂的依然是远方的她。而其实,躺在你身边的人,你们不是没有过爱情,至少曾经打动过你的心,哪怕是短暂的,只是你把握住那个让你心动的瞬间,于是就成了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永恒。也许你不是最爱她,而或许她最爱的是你,爱与被爱其实都是一种幸福。
  看过这样的一个故事:教授与自己爱过的人情深缘浅,于是为了报恩,阴差阳错地娶了一字不识的妻子,他数次动过离婚的念头,虽然妻子贤惠着。多年以后,他最终决定离婚,于是拟好了离婚协议书,却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场大雨淋湿了。教授去睡觉了,不识字的妻子将他包里的所有湿东西拿出来一样样的用熨斗熨干,当妻子将他的离婚协议书熨干后放到教授的面前,对他说:你的论文已经干了,好好保存着,免得又要劳夜重写……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同事们问他,真决定离婚?他摇摇头说,她不是我的最爱,可关键的是,我却是她的最爱!
  不是每个刻骨铭心的爱情都能走到婚姻,也就注定了不是每对相爱的人的人都能厮守缠着终生。而且爱情也会随着生活的柴米油盐渐渐的变淡,却能升华为亲情,还有什么感情比亲情更珍贵的了。我们当然希望与最爱的人相濡以沫,如果不能,就请你忘却那个曾让你撕心裂脑的爱过的人,至少要将她藏在你的心底,珍惜你身边的生活,而不必停留在,对过去的幻想与期待中,你如果真的爱她,当你看到她快乐的与别人一起生活,你应该由衷地感到幸福。
  与次爱的人,相忘江湖,也是爱的另一种境界。
  与真爱的人,相濡以沫,更是爱最完美的幸福。


[ 本帖最后由 消夨 于 2008-8-3 23:09 编辑 ]
abbr_589590482e8c890f29db5460035300ae.gif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4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次爱的人,相忘江湖,也是爱的另一种境界。
  与真爱的人,相濡以沫,更是爱最完美的幸福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木 于 2008-8-4 09:16 发表
与次爱的人,相忘江湖,也是爱的另一种境界。
  与真爱的人,相濡以沫,更是爱最完美的幸福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5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顶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忽悠了这么长时间才忽悠了三满?
笨社...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5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俺现在改了好不, 不稀罕分 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换ID吧..

你这马甲真是太失败了...不是一般的失败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死也不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一般的失败,嘿嘿,小马甲~!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8-5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深奥的道理看了只能无语。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无为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APP|无为大事记|百度统计|无为论坛 ( [鲁ICP备16011199号-2] [滨公备0601007] )

GMT+8, 2024-12-26 11:28 , Processed in 0.07057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