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无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73|回复: 6

爱情,两个字很沉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2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瓜饭团 于 2009-4-22 13:14 编辑

说一

    MM跟XX在大学中相识,他们的恋爱应该是XX早有“预谋”的。在某日的一个自习教室,XX把联系方式留在了书本上,他们的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XX一向是个活跃分子,无论是在学生会还是在朋友间都是“张扬”的。他们就这样一起走过了大学几年的光阴,他们也会像其他恋人般有吵闹有甜蜜。一转眼,毕业了,都说毕业了爱情也会随之结业,可是他们依旧恩爱着。但是毕竟两个不同城市的恋人面对生活的现实是要经受诸多考验的,于是,他们开始了两地“分居”。之后,互相在自己的城市找到了略为满意的工作。
    MM问:能过来么?
    XX答:不能。
    之后,依然各自生活和工作着,可是依然上演着还属于他们的爱情。
    毕业两年多即将满三年后,MM家人有些着急,毕竟两个人这样拖着没有好处,于是张罗着给MM介绍新男友认识,MM也动摇过,也去见过几个所谓的新男友,但是没有令自己满意的。MM向好友求助,好友只是相劝:能在一起时就不要分开......MM问XX怎么办?XX说等买了房子马上提亲,有一段时间过去了,房子已经有了着落,只是选好了位置,依旧还要等待提亲提上日程,不知道还要等待多久......

说二

    YY跟PP是在网上相识的,PP是做生意的,YY尽管对他长相和身高不满意,却很看好PP。于是两个人开始发展。
    他们很少见面,因为PP总是很忙,同时两个人经常不在一个城市。短信和电话也少的可怜,好友相劝:算了吧,这种爱情不实际。可是yy固执的坚持着,正好还可以享受下“单身”的美好时光,就这样,持续了一年过半。期间,PP还出了事情,杳无音信过。那时,好友还相劝:放手吧,你们这种没有交流没有了解的两个人能走到一起么?可是,YY认为,在PP“艰难”时期撒手不管,及其不负责任,于是,依旧等待......
      之后,也就是一年过半的时间,PP开始跟YY联系频繁,也开始有往结婚方向发展的意念。有一天,PP跟YY说:我生意很忙,走不开,你过来看我吧?于是YY去了,令YY意想不到的是,YY晚上八点多到达地点之后,PP说,再等等,还有个客户要接。之后,PP把YY送去宾馆后就走了。早上起床,YY一直等着PP来接,想必会一起吃个早饭吧?可是,十点多来后,PP就接着YY见客户去了,再之后,就送YY去车站坐车回家了。YY说去了这一趟,也有点点收获,起码验证了他真的是很忙。
    自从YY回来后,PP就没有跟他联系,终于有一天PP说:我们分手吧。YY很是惊讶问到:为什么?便再无消息......可是YY不死心,非要问出个究竟,发出去的信息石沉大海,打电话对方不接,奈何奈何......
      就在这时,LL出现了,他的天真让YY陶醉,大概是上中学的时候就对LL痴迷的原因,他们的恋爱很是自然。但是,YY依旧想跟PP要个答案,但是这已经成为了永远的谜......跟LL在一起的日子,明显感觉到了YY 的甜蜜,丝毫没有跟PP在一起的“道貌岸然”之感。可是,好景不长,LL开始故意躲避她,总是推辞很忙,以此为借口不去见YY,YY很不明白原因。当YY知道LL宁愿下雨天自己外出散布也没有呼叫自己时很是伤心,为此很是苦恼,连续几天没有食欲,感觉自己受尽折磨。
    之后的一个晚上,他们在网上畅谈,LL说不能想象跟YY在一起后会是怎样,还说了YY的很多好,也说了忘不了前女友,同时说要好好想想跟YY之间的问题......YY很受打击,同时也很气愤,想想当初LL还口口声声说要跟自己结婚,现在却一反常态,短短一两周的时间变化如此之大怎叫人接受?

                                                                                          ……

    爱情,说不清道不明......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4-22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发完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昂,先保存,继续写哈~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4-22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连载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还有三,缓缓再写,呵呵~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4-23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凭借出色的洞察力,似乎主人公能对号入座了
很有代表性的故事
盼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4-2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的故事演绎者相同的两个字----爱情。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无为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APP|无为大事记|百度统计|无为论坛 ( [鲁ICP备16011199号-2] [滨公备0601007] )

GMT+8, 2024-11-15 16:38 , Processed in 0.061730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