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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爱痴狂

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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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看来以后还是不能骂人咧,就算不爽也不说,打死也不说了鸟~
依人 发表于 2009-8-18 14:56 [/quot
出了无为论坛你随便骂人好了。只要你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嘛意思啊  CAO 还不让人说话了 啊   俺说的都是事实啊   也不通知一声  干嘛回收俺的帖子啊   说个理由先  俺做好事献血了啊   嘛意思
为爱痴狂 发表于 2009-8-17 08:40 PM



你发的那个贴子标题带有侮辱性词语,和你这个贴子一样同属于违规贴,所以删除,请楼主发贴时注意个人素质,按论坛规定要求发贴。
相关规定见:http://www.actcn.net/thread-2797-1-1.html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一直很忙  没有时间来  刚刚刚看到大家的回帖  首先谢谢那些支持我的朋友  还有 我不觉得我的帖子有违规的地方  说我发错了版块 说不是牢骚区 你可以给我转移  你不要强词夺理  如果我没有发这个帖子 也许你永远不会给我一个合理的删帖理由  我说的就是事实  你有这个闲心可以去叫那些采血的人员提高一下素质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硬对着干吗?

人家去献爱心碰到一个无良的大夫,又没说献爱心不对

爱心这东西,献了 是爱心  不献 是本分,人家去献了碰到个无良的大夫说说也不行

如果发个帖子说滨医大夫态度不好,是不是全滨州市的都 ...
九姨太 发表于 2009-8-17 22:38

谢谢姨太主持公道啊   我只是说我的献血经历  不明白为什么给删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是版主就有一定权利,在有权利的同时也有相应的责任,既然版主觉得楼主的帖子不改发到那个版块,如果能多费心一下帮转到相应版块的话,相信楼主也会非常感谢的,之前也有很多版主是这么做的啊, ...
coffee 发表于 2009-8-18 14:21

谢谢能主持公道  我没有不叫别人去献血  我只说我的献血经历  如果说影响那也是他们自己造成的  我有说话的权利  如果实话不能说那大家以后还是不要说了  斑竹有权力ID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再说一句谢谢啊   谢谢把我的帖子给转到这里  而没有给删除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发的那个贴子标题带有侮辱性词语,和你这个贴子一样同属于违规贴,所以删除,请楼主发贴时注意个人素质,按论坛规定要求发贴。
相关规定见:http://www.actcn.net/thread-2797-1-1.html
yangyang 发表于 2009-8-18 16:55

据我所知  发这种字语的人不在少数  好像都没有给删除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回帖  我最近很忙  有时间我会来回复大家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9-2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一直很忙  没有时间来  刚刚刚看到大家的回帖  首先谢谢那些支持我的朋友  还有 我不觉得我的帖子有违规的地方  说我发错了版块 说不是牢骚区 你可以给我转移  你不要强词夺理  如果我没有发这个帖子 也许你永 ...
为爱痴狂 发表于 2009-8-31 19:00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揪着事情不放?睁着眼睛说瞎话还说的很起劲,
现实中你撒谎时也面不改色心不跳吗?以上我已经做了很多的解释看来你压根没看,你的心思在于故意找茬。
1、你在网友俱乐部发与板块性质完全不符合的帖子我为什么不能删?别人的能删你的就特别了?你高于其他坛友之上吗?你知道什么是一视同仁吗?
    就算现实中你是什么领导在这也没有胡乱指责别人的资格。你的权利,抱歉没人买单,还是留着生活中多多行使行使也省的过期作废了而你还没过足瘾。
    耐心解释是作为版主的指责,但版主职责里没有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忍受你诬蔑这条,耐心一遍遍解释你不听,拿这当找茬游戏了是吧?
2、删帖后短信通知并说明删帖理由了你还多次发帖质问并有辱骂性字眼,还说什么别人的帖子里也有这种字眼,你几岁了?还是女人呢,现在流行超人你怎么不也把内裤穿外面?
    奥!也许你已经穿了,恭喜你除了找茬以外又学会了一项才能。
3、如果你能说出实质性的理由也就罢了,竟是说我没给短信通知?
   我告诉你,我所处理的每个帖子都有短信通知,因为曾经有版主因为这个惹祸上身过所以我特别注意,
   偶尔有不小心点错直接处理的,我都会立刻以站内短信的方式通知并道歉,难道到你这我就变了,
   故意不通知等你发帖骂我?抱歉,我没贱到这种程度!!!让你失望了,没有人能超越你。
4、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你真的没看到短信,因为你刚学会上网,不小心删掉了未阅读的短信,那么,就请你先去补补课再回来发牢骚骂人。
   
     我想你看到这次的回帖一定很“快乐”吧,从你发帖的那天起我就在享受着你带给我的这种“快乐”,做人不可以太自私,我决定和你分享。
别客气,尽情把你的“快乐”回复吧,因为只有看到你充满“激情”的回复才知道你感受到了我带给你的“快乐”,你的“快乐”才是我真正的快乐!
我期待着你用你无私的“快乐”回复来换回我的美好心情!盼!盼!盼!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9-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也真是的,管理员版主都出来给你解释了,你就别揪着不散伙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9-12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为爱痴狂 于 2009-9-12 22:01 编辑

哎  斑竹的权利就是大啊  可以骂人  还可以把内裤穿外面  哎  我佩服啊  真是人至贱则无敌  发没发短信只有我两个人知道   短信是我发完这个贴才有的  也许系统的问题  可我绝不是无中生有  真不明白 像这种素质的人还能当斑竹  和气生财  如果你也打算继续骂下去  我想你的店也不会太长远了  也许这样你会很快乐  可我没那么多的时间陪你  哎 我看我以后还是离论坛远点的好啊  我走了 版主你也打住吧   到此为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9-1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斑竹的权利就是大啊  可以骂人  还可以把内裤穿外面  哎  我佩服啊  真是 发没发短信只有我两个人知道   短信是我发完这个贴才有的  也许系统的问题  可我绝不是无中生有  真不明白 像这种素质的人 ...
为爱痴狂 发表于 2009-9-12 21:27

你还真搞笑,不会撒谎就别撒,删帖到你发帖多久的事情你才收到短信?
我的素质比你高的不止一点而已,解释了多少次你都不听,一直在骂人,
对好人需要素质,对你这种人素质是多余,这么长时间除了被你莫名其妙的投诉还没人投诉过,
你说对了一句话“人至贱则无敌 ”你真的很无敌,胡搅蛮缠+无中生有+贱的功夫你排第一没人敢第二。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9-13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纠缠到 什么时候发没发短信上了?

可否截图 ? 上图看看 大家也许就明白了  

PS:绝对没有看热闹 仅仅是就事论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9-13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纠缠到 什么时候发没发短信上了?

可否截图 ? 上图看看 大家也许就明白了  

PS:绝对没有看热闹 仅仅是就事论事
为爱而活 发表于 2009-9-13 20:14

LS提醒了我,谢谢哈。
“为爱痴狂”看看,删帖时需要进行如图的操作,
你将收到名为“系统提示”的短信,告诉你帖子被进行了相应操作。
你说我在后来补发短信给你,请问:“你的帖子早就被删了我拿什么给你补发?”
难道你的电脑系统是来自外星的?如果不是总不至于整个论坛的系统都被你传染了?
不过总算你肯承认收到过短信了,做人有进步。
01.jpg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9-15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爱痴狂把ID给我短消息一下我看看顺路把里面的抓图过来就是鸟

信混社我了。。


话说为啥热闹的帖子我总是发现晚了。。。。。  
太带劲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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