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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爱痴狂

嘛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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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8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看管理员现身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符合献血规定的人飘过。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我说了半天还说对啦???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女人献血对身体很不好。
我们是无偿献血,献血站却卖给医院...我也看过那个很渗人的帖子。
所以我从没有去献血的想法。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我说了半天还说对啦???
九姨太 发表于 2009-8-18 10:21

我以为自己长于辩论,没想到是因为姨太没有现身,高,实在是高!直接把那个纱布干挺了,佩服中~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姨太 说的有道理

支持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你帖子好像在网友俱乐部那个版里啊 俺不献血只献肥料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倒不是女人献血不好,只是女人本身每月都会失很多血,若非特别身体强壮的,再另外献血还真吃不太消。。。不是说女人应该不用献,只是上天决定的本性,女人的身体本来就是弱的。。爱心,不代表一定是献血。。。至于男人,倒是偶尔可以献献血,在注意卫生情况下也有益于身体健康。。。
还有建议要献血的朋友,直接去医院最好,也许那样爱心更能传达给需要的人,要是能遇到正好需要血的病人那更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女人献血对身体很不好。
我们是无偿献血,献血站却卖给医院...我也看过那个很渗人的帖子。
所以我从没有去献血的想法。
baobei8749 发表于 2009-8-18 10:50

我昨天刚看见,感觉我们好单纯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倒不是女人献血不好,只是女人本身每月都会失很多血,若非特别身体强壮的,再另外献血还真吃不太消。。。不是说女人应该不用献,只是上天决定的本性,女人的身体本来就是弱的。。爱心,不代表一定是献血。。。至于男 ...
依人 发表于 2009-8-18 11:18

嗯,直接去医院,这个主意好,省得咱们的爱心进了某些人的腰包。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姨太 说的有道理

支持
懒懒的猫 发表于 2009-8-18 11:08

吼吼 我已经把所有人拖下水了,谁如果说没道理就成了弱智了

所以他被我干败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绿箩精灵 于 2009-8-18 14:21 编辑

刚看到,帖子是我删的,不是说你不能说这个话题,只是不应该发在网友俱乐部里,与版块的性质不符合,
删除的时候短信通知你了而且也说明原因了。
   也许你发贴的目的是你对这件事情挺生气的,想说出来让大家免遭同样的事情,对身体素质较差的人也是个提醒,采集人员做的也确实不妥,如果是这样那请站在科学的角度重新发帖提醒大家鲜血时的注意事项。
   网友俱乐部主要是1、帮助大家解决问题,集思广益。2、明显的欺诈行为及时发帖提醒大家以免更多的人上当。3、论坛集体活动的组织。4、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5、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对大家有益的知识。你的帖子是为了提醒大家鲜血时要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及自己可以贡献的数量吗?不是吧?更多的似乎是在埋怨采集人员的工作态度;那么网友联盟不是发牢骚的地方,这就是我删帖的原因。不要说论坛不让说实话,实话可以说只是请参看版规确认你应该在什么版块说。那么在我短信通知并注明删帖原因的情况下你还发帖要理由这是为了什么?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那些不明白事情真相的坛友们,在事情没搞清楚之前能不能不跟着起哄?
这样有意思吗?是不是论坛上有点什么冲突你们就特别开心啊,搬个板凳看热闹是吗?
马路上天天有打架的怎么不搬着板凳去看呢?无为本身就不是赢利性质的论坛,版主也是自愿的,
说白了就是和大家一样为了开心才来无为的,同是坛友,只是需要为论坛奉献更多的时间而已,
我已经不是第一个被攻击的版主了,我想替那些被攻击过的版主问一句:“假如没有版块之分,帖子随便到处乱发你们觉得论坛会比现在更好吗?就算不小心删错了你的帖子你有什么损失吗?发个站内短信问一问理由不行吗?发个帖子让版主低头道歉你有什么收获吗?版主在各位坛友身上得到了什么吗?那些跟着起哄的坛友你们笑的开心吗?无偿的版主们就没有丝毫苦劳吗?为什么来论坛玩却要把快乐建立在折磨版主身上?你是来玩论坛的还是来玩版主的?”我这人性格直,我错了低头认错,我没错那对不起,冤枉我受不了!楼主,现在麻烦你给我个理由,为什么说我无故删除你的帖子?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早休息错过了,
现在我坐等,
期待楼主及感兴趣的那些朋友们给我答复!!!!!!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删除的啊
九姨太 发表于 2009-8-17 21:12

一定不是我!!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那些不明白事情真相的坛友们,在事情没搞清楚之前能不能不跟着起哄?
这样有意思吗?是不是论坛上有点什么冲突你们就特别开心啊,搬个板凳看热闹是吗?
马路上天天有打架的怎么不搬着板凳去看呢?无为本身就 ...
绿箩精灵 发表于 2009-8-18 13:08

我是墙头草,我觉的谁说的也有理!!前几天在那个缘聚滨州让管理人员办挺了,没法混了就躲了。也学乖了,真滴!!你看俺现在多老实啊!!!!哎!!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墙头草,我觉的谁说的也有理!!前几天在那个缘聚滨州让管理人员办挺了,没法混了就躲了。也学乖了,真滴!!你看俺现在多老实啊!!!!哎!!
天路行者 发表于 2009-8-18 13:49

你的“老实”应该加引号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好凶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普及献血知识  理智献血的好

那里有没有投诉电话啥的  可以举报不良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8-18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解决的了得,社会现象社会现象。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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