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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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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0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得承认这是在回忆。
  我知道自己现在的年龄和“回忆录”这种文学样式毫不搭界,可我还是充满激情地投入到了其中。我不否认这种形式能给我带来很大程度的快感和冲动,但这些绝不是支撑我的全部根源。
  当那段回忆铺开时,我眼前便闪显出一片初春的绿野。我的学生时代在春天里有着相当大的比例。那段回忆里,天真和幼稚就象某个庆典活动中放飞的气球一样,在思绪的上空不停地飘荡。
  那时我经常旷课。不是一个人躺在后山软软的草地上睡觉,就是拉帮结伙去老师看不见的地方抽烟。现在想起,当时抽烟没有什么固定的理由,不过是为了“好玩”。那时所做的很多事都只能用“好玩”来解释。真正的烟鬼要由无尽烦恼和钞票才能培养出来。这两样正是当时的我和朋友们所最缺的。
那时候,学生的午饭大部分都是在学校里吃。有买饭的,有带饭的,还有象我这样把家长给的饭钱买了烟,而不得不遵循“有把勺子就饿不着”原则的抢饭者。凡是遵循这种原则的同学,每人都在上衣口袋中插了一把锃亮的勺子。这在校园流行插钢笔的学生中,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别人都称这道风景的拥有者为“插勺族”。
每到中午,这道风景便开始到别人的饭盒里去发挥威力。它的威力足以使我们除烟之外不带任何食物。可好戏不长,学校在那年春天开始流行甲肝,带饭的同学也随之少了一大半。这个大缺口,足以使包括我在内的众多抢饭者饿得两眼发绿。最终,我们插勺族做了让步,各自都从家里带出了饭盒。
让我们的风景到别人的饭盒里创出一番天地的习惯,却不是一日就能改变的。流行病的风头一过,大家又开始行动起来。于是又是风景这里独好。风景只有自己欣赏时,才感到它的美丽。让别人欣赏时,就不是滋味了。自己的饭盒被别人侵略的滋味确实不好受。尽管饭盒里的东西不是自己身上的肉,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在别人的勺子下钻进另一张嘴,被另一副牙齿大肆地咀嚼,心底所涌出的悲痛决不亚于剜走自己身上的肉。
连日征战久了,大家也就对此感到厌倦,决定各自为营井水不犯河水。可相安无事没几天,习惯又在意识里做起怪来。于是一些既能侵略别人又能使自己免受灾难的招式便想了出来:先吃光自己饭盒中的精华,再到别人的饭盒中去显威。这个花招得逞了没几次,全体同学就都掌握了。一到中午,我们班里简直就象在进行联合国速食大赛,一派风卷残云的风光,人人凶猛个个彪悍。几乎每天都会有一两个人在此刻抬头望着天花板,并用手拼命地捶打着自己的胸口,噎的。
  这个花招不再称为花招的时候,新的技术便诞生了:把自己所带食物的精华全部藏在饭盒底部。一开饭盒,白花花一片,让人一点食欲也没有。不过时间一长,这一招儿也被大伙儿给推广了。这时我又发明出了另一种更为先进的战术:一打开饭盒就先在上面吐几口唾沫,吐唾沫的方法必须是声音很响洒播面很广让别人很恶心的吐法。
这种方法一经推出立刻风靡全班。此后的几天里,每到中午我们班里就会窜出响彻整个走廊的吐唾沫声,这声音足以让任何一个不知情者以为这里是一处新增设的厕所。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2

我之所以肯不惜笔墨地描写上面这些冗长而不切题的东西,只不过是为了让岳瑛的出场显得隆重一些罢了。
  我觉得她的出场应该隆重,事实上她在我面前所晃动的每一道身影都是那么得轰轰烈烈。

  一切都是从那样一个中午开始发生的。
 那是一个母亲用蛋炒饭加红烧肉做我午饭的中午。在开启饭盒时,由于我的不小心,饭盒被扣在了地上。顿时,雪白的米饭泛着鸡蛋的金黄铺了一地,上面还零星点缀着几块半肥半瘦的红烧肉。地上很脏,纸屑遍地灰尘压面。气得我大骂,这是谁扫的地?怎么这么不干净!
马上有人在身后告诉我,地根本就没扫,因为今天是我值日。
  饭盒落地的响声让班里的不少同学睁大了眼睛,那些眼睛无一例外地流露出了同情。与此同时,那些眼睛的拥有者也不约而同地往饭盒里吐唾沫,生怕自己成为一个同情朋友而吃亏的人。尽管如此,他们还都摆出一副很仗义的模样招呼我,吃我的吧,吃我的吧!一边说着一边大口往饭盒里吐着唾沫,那种声音很响洒播面很广让别人很恶心的吐法。
  吐唾沫声中,有一个女孩的声音在叫我,魏杰,你到这儿来。
这声音使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感到了意外。我们插勺族臭名昭著的旗号,向来都是让女孩子退避三舍的。犹豫片刻之后,我还是朝那个女孩走发过去。因为在心底,除了母亲让买煤倒拉圾以外,我对女性的要求还从来没有拒绝过。
什么事?我微侧着脑袋,把一副大无畏的气势表现得淋漓尽至。
  你吃我的吧,我这儿也有红烧肉,我带得挺多,自己吃不完。那女孩把饭盒朝我的方向推了推。
  随着她的动作我呆了呆,不知该如何是好。对于这个刚从外校转来的女孩,我除了知道她叫岳瑛,而且和我同桌之外,再一无所知。
  你过来呀,还怕我吃了你?她掩嘴笑起来,边笑边把她的勺子递给我。她有一双很美丽的眼睛,那双眼睛有着三层眼皮。
  我走到她的座位坐下,把自己的勺子在她面前晃了晃,我的勺子足有她的两倍那么大。我对她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这顿饭结束的时候我很尴尬,觉得这很不好意思。对我来说,那个中午已经超出了它的实际意义。在我记忆中它象一道流淌不尽的清泉,每时每刻都弹奏着动听的乐符。
  你吃饱了吗?她问我。
  吃饱了。这声音小得连我自己都听不见。
她朝我笑笑后去刷饭盒,我的勺子也被她拿走了。直到她走开很久,我脑袋里还在放映着她那动人的笑容。
  勺子是她在下午上英语课时还给我的。当时我趴在桌子上睡得正香,朦胧中有人推我。醒来后,我看到她坐在旁边盯着我。她把勺子还给我时对我说,要认真听课,如果你能认真听课,明天我就再请你吃红烧肉,你可以再让饭盒掉在地下。
  我接过勺子后立刻睡意全无,摆出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把那节无比枯燥的英语课听完。虽然她明白我的聚精会神都是装出来的,可还是对我报以了赞许的目光。
  第二天的红烧肉我却没有吃成,这是因为第二天是星期天。
  这天无疑是我对“失望”一词理解最深刻的一天。整天我都难受异常,连午饭母亲所做的“鱼香肉丝”也没能让我舒服一些。这可让全家吃惊不少,大家纷纷采取了应急措施,又试体温表又翻医学书。最后邻居三姑做出了诊断:胃酸过多引起的厌食症。
结果,我应该吃的红烧变成了一大堆药丸药片。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3

我第一次获得和女孩拉手的感觉,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当时的那种感觉绝不同于现在和异性握手,虽然它们在本质上都是一种表示礼貌的行为。但当时那种从手指将激动加剧后输送到大脑的炽热,却是我以后无论怎样都无法重现的。那种感觉就象踏上通往天堂的楼梯一样,而且是电梯。
  最初的炽热来自一个下午,一个全是英语课的下午。
  教我们英语的是班主任刘老师。他是英语老师,这不仅我们班的同学知道,外班的同学也知道,凡是和他一同上过厕所一同下过楼梯的人都知道。他嘴里时常念着几句中国人不懂外国人也糊涂的外语,而且是不分时间不分地点。
  上课时,教室里乱得象个菜市场,说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最终,连他这个长期在噪音中生活的人也受不了。应该指出,他在教学方面是一个失败者。失败的原因是他对和自己工资没有关系的学生根本就不负责任。那个下午,在被我们出奇的乱所激怒时,他使劲拍了一下桌子,班里立刻安静下来。但片刻安静之后,整个教室便响起了一片秩序井然的拍桌子声。他环顾四周,恶狠狠地问到底是谁不愿意上他的课。话音刚落便站起来了五条汉子,这五条汉子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他们的上衣口袋都插着一把锃亮的不锈刚勺子。
  都到我办公室去。刘老师看了他们一眼,我抽屉里有四副扑克,你们到操场上去打扑克,自己不听课可别打扰别人。
刘老师布置完任务后,他们都没有动,直盯盯地瞅着我向老师汇报:五缺一,玩不成“够级”(一种扑克的玩法,由六个人组成),再给找一个凑凑数。
刘老师顺着他们的眼光看去,便看到了我。他看着我,又一次大声问还有谁不愿意听讲?一边问一边用鼓励的眼光看着我。
  那么多双眼睛的期盼,我怎么能辜负?可就在我准备气宇轩昂地站起时,岳瑛的纤手却从旁边伸了过来,她的手很软也很有力,把已经抬起屁股来的我又重新拽了下来。于是,我面色红润地看着那一双双充满期盼的眼睛,脖子轻盈地摇了摇。
  我以后的所有勇气和胆量都是从那一刻开始日渐迅增的,我也是从那一刻才有了为达到目的勇往直前不计任何后果的品行。
  她的手温软滑腻,长长的指头就象葱管般纤长洁白,小巧的指甲又象细玉凝脂般光洁。我牢牢地坐在椅子上后仍握着那双手,整节课都没有松开。她也没有拒绝,只是小声告诉我,别让别人看到。
那一节课,无疑是我上学以来感觉最短的一节课,以前漫长的四十五分钟在如火般的炽热中转瞬而过。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拉女孩子的手,那节课给我的一生留下了最永恒最温謦也是最刻骨的回忆。关于这一段的回忆,我每每忆起总是面露微笑,不管何时何地。
  那时的我是很单纯的。
  我和岳瑛的关系在这次拉手之后便被划到了一个约定俗成的范围里。关于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范围,我现在也无法描述。总之,它区别于同学也不同于情人。那个年龄段的我们当然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感情。那一时期所激起的冲动,在现在看来,不过是渴望与异性接触的念头而已。
  我现在相信,那不过是一段在青春期所必然要翻滚的骚动而已。

  岳瑛有晨跑的习惯,这在当时是一个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一个好习惯。这个习惯我也有,正因为我也有这个习惯,所以才记不清我们俩儿到底是谁先建议一起晨跑的。记不清这一点,也就是记不清第一次在校外的约会是谁提出来的。当然,我提出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鉴于当时我胆小易脸红发育不完全的的特点,她约我的可能也是有的。
联络方法我至今仍记得清清楚楚:我在她家楼下学蛐蛐叫,连叫五声,三长两短。
  当天晚上的那夜似乎特别长,我连睡好几觉才到凌晨四点。这时我已兴奋得无法再在床上躺着。四点五分我出的门,我向母亲解释如此早起的原因是去练习马拉松,绕市一周。四点十分我在她家楼下学起了蛐蛐叫。这时我才发现清晨的蛐蛐叫在静无人迹的马路上会显得诡秘异常。这叫声在其它纯种的蛐蛐叫声中更是独树一帜。但我忘了她家住在四楼,而且是关着窗户,这点动静她根本就听不到,即使听到,她也无法把我从其它的蛐蛐中辨别出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4

我的蛐蛐叫直学到五点,她仍没有下楼。我的叫声虽然没把她招来,可却招来了一帮子手提电筒的抓蛐蛐者。肯定是大个的,叫了这么半天还不累。几个人说着就朝我这儿搜寻过来。他们一伙儿中的两个我认识,全是我班里的插勺族成员。
  你也抓蛐蛐?抓到几只了?
  我刚出来,只听见蛐蛐叫,没抓到蛐蛐人。
  路边的蛐蛐哪儿有好的?不由分说他们便拉着我入了伙。我本想拒绝,可又怕他们怀疑我半夜站在马路边的动机,就只得加入到了他们的队伍中。临走时我又看了一眼四楼黑暗的窗户后才悻悻而去。这一个黑夜的期盼加上一个早晨的蛐蛐叫都白费了,一切所换来的只是几只不大但却开牙的蛐蛐。
  上学的时候岳瑛比我晚到。她也是满脸的倦意,一看就知道她昨天晚上也没有睡好。说到早晨的事时,她果然说她一晚上都没怎么睡,就为听外面的蛐蛐叫。可听来听去,除了隔壁她哥哥的呼噜声之外,她什么也没听到。
  你干什么去了?忘了吗?
  没有!天地良心!早晨不到四点我就在你家楼下学蛐蛐叫,不住口的整叫了一个小时!
  我们都知道对方没有撤谎之后便开始检讨这次行动失败的原因,并制定了下一次行动的方案和联络暗号:我吹口哨,也叫唿哨,手插进嘴里吹出来声音很大的那种唿哨,还是三长两短。
  我在你家楼下整傻等了一个小时,早晨又有风,我还是一身马拉松的装束,这也太冤了!
  这样算是对你的补偿吧。她朝我露出了笑容,接着,一只柔软的小手便伸进了我掌中。看着她的笑脸,握着她的小手,心脏的狂跳也就把我的嗓子弄得干干的。她的手很小很软也很热,我把五指叉开挟住她的五指,牢牢地挟住。这时我的脑子里忽然渗进了一个念头:当我们年龄超过婚姻法所规定的年龄后,我一定要娶她,天天就这样拉着她的手。
  第二天我接着去跑马拉松。这次我在她家的楼下吹起了唿哨,这种响声很大的唿哨在寂静的马路上传出了很远。这次她一定能听得见。事实上不仅她听得见,全楼的人都听得见。靠近路边的几户人家已经亮起了灯,有人开窗在大骂,哪儿来的王八蛋,吆喝起来就没完了,不想让我们睡觉了?旁边又有人开窗,谁他妈的半夜三点就在这儿瞎折腾?找揍呢?
  岳瑛家的灯亮了之后又灭掉,我知道她就要下楼了,顿时浑身直哆嗦,当然也有风的缘故。
  她果然在三分种以后下了楼。她和我一样,也是一身马拉松的装束。她看了我一眼,我也瞅了她一眼,谁都没有说话。这是因为她的身后跟着一个比我至少要高一个头,并且膀大腰圆的小伙子。那小伙子的面目和她长得十分相象,可能是她的哥哥。那个汉子瞪了我一眼,只一眼,我满腔的激情就不知哆嗦到哪儿去了。
这一次的晨跑之约我们都履行了,可都没有达到各自的目的。事后她告诉我:她听到口哨声正准备下楼时,她母亲醒了。当然,她向母亲解释这么早起的原因也是去练马拉松。她母亲这时提醒她楼底有人吹唿哨,这种唿哨通常是街头的流氓们联络暗号用的。出于对她安全的负责,她母亲叫醒了她哥,让已经身强体壮的她哥陪她去练马拉松。
就这样,我们共同所认为的美妙清晨就这样断送了。不仅如此,她为了不引起哥哥对她晨跑的怀疑,真的拉圆了架子跑遍了大半个城市。等到上课的时候,她已经累得浑身要散架了。
 
  我第一次到岳瑛家是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这一点我的记忆特别深刻,那个星期六下午学校有一个庆祝什么节日的什么文艺演出,不上课。
  我现在回忆起还有一种做贼的感觉。
  中午一放学我便没命地往家里窜,窜到家里便没命地吃饭,吃完饭后便没命地往她家里窜。这一切都是为了多节省下些时间和她单独待在一起。只有中午她的父母才不在家,那个年龄的我最怕的就是女孩的家长。
  到了她家,情况却有些出乎意料:我俩儿都很尴尬,完全没有在课堂上手拉手那么轻松。她家里的摆设很整齐也很洁净,我俩在洁净的沙发上傻傻地坐着。她给我倒了一杯水,然后我喝水她看书。我一口一口地喝,她一页页地看。除了我们各自的任务谁也没有多说话。我实在搞不清楚为什么不能象在学校里一样轻松起来。我一口一口地喝着水,直到水杯见了底还一次一次地举着杯子。她一页一页地翻着早已背熟的杂志,直翻到一页电话号码还是那么聚精会神。
  这种局面是被音乐打破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5

当她打开录音机让音乐流淌出来的时候,我才稍微自然了一些。这是一种激昂的摇滚乐,在这节奏奇快的音乐声中,我们越来越自然:我放下了杯子她也放下了杂志。我记得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在凝视她那如清泉般的有着三层眼皮的眼睛,凝视着凝视着,我就有一种冲动,一种我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冲动。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我想吻她。应该承认,那个年龄中的我对“吻”所代表的精神意义一无所知,但那时我确实有了那种欲望而且还没有加以控制。
最终,我的嘴唇碰到了她的,简单地碰了一下就分开。她的表情里有害羞也有惊恐,这让我在以后的多少年里一直把这当成了自己的初吻。
  事实上这就是我的初吻。
  就在这时,门口响起了敲门声,并且有个女孩在门口叫着岳瑛的名子。那个声音听起来象是她的好朋友。那时候只要放学和上学一起走就算是好朋友。对于这个好朋友,岳瑛所做的显然是有些不仗义了:她伸出细长的指头放在嘴唇上,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在她手势的作用下,我们都伸长了耳朵去听门外的动静。那个女孩在门口又敲了一会儿门,见没反应就走了。女孩走后,我们俩一起长出了一口气,然后一起趴到窗户上看着那个女孩在楼下横穿马路。
之后,我们又一起重新回到了沙发上,重新布置刚才的气氛,可怎么布也布不到刚才的那个火候。
  我又一次凝视着她,凝视着凝视着,门外又有了动静。这次不是敲门而是钥匙捅门。门开了,进来的是岳瑛的母亲。她的母亲对屋里坐着一个男孩子颇感意外。我见到她母亲更感意外,于是我说了两句话,一句是“阿姨您好”,另一句是“阿姨再见”。
  我贼一般地逃下楼,贼一般地穿过马路,贼一般地窜进学校的礼堂,坐在舒服的躺椅上心还在砰砰跳动。
  演出开始的时候岳瑛才来。她坐在离我不远处,坐在她的好朋友的旁边。我隐隐听见那个女孩问她了一句什么,她回答了一句,我太困了,开着录音机就睡着了,你敲门我没听见。
  那天精彩的演出我看得索然无味,这是中午的难堪在做怪。其实细细想来,那并不能算什么,可我却莫名其妙地有一种犯罪感,这种感觉冲击得我好几天都没有睡好觉。
  那天过后,我们谁也没提中午被她母亲“抓贼见脏”的事。对于那个中午所发生的一切,我都把它们埋了起来,埋得很深很深。

  我的回忆在很久以前是没有季节的,那种无季节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岳瑛的出现才消失。她的出现让我的回忆变得春机盎然,于是我知道春天到了。但春天总会过去,于是我又知道,冬天还会再来。
  那天,插勺族的战友高明在我桌前神秘地跟我说,我这有好东西,正宗白良友,第二节课去后山,一人两根。
  我点头,我要三根,咱是什么关系?
  行。他也点头,不见不散。
  在三毛八分钱一盒的蓝金鹿都得算是高级烟的当时,“白良友”级别就相当于现在的海洛因了。其实我们插勺族当中没有一个是真正的烟鬼,一切对香烟的渴望都是装出来的,装给别人看的。如果不是我们团伙聚集在后山,而是一个人一个人地分散开,那样无论是谁分到一整盒的“白良友”,也不会有任何的兴高采烈。我们抽烟纯粹是一种孩子为了摆摆威风逞逞能的活动。如果“白良友”的烟盒里装的不是“白良友”而是“蓝金鹿”,我们插勺族的成员不看外表单凭口味,那是谁也不能分辨出来的。
  遇上一个能够逞逞威风的机会,我自然不能放过。可在我旁边的岳瑛却不答应,她拉着我的手使劲儿拽,边拽边说,不准你去,不准你和他们一起去抽烟,抽烟就是慢性自杀。
 尽管我知道她说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可答应朋友的事怎么能不去?况且还是去干一些“英雄们”干的事。我冲着她说,这事你别管,我是男人,男人总得干点儿男人的事,你们女孩子知道什么?
  怎么样你才能不去抽烟?她问我。
  除非……我忽地笑出了灵感,除非你做我老婆。
  她红着脸甩开我的手,如果你答应我不去抽烟,我以后可以考虑做你的老婆。
  以后……那可不行,再说我是个男人,男人总得干点儿男子汉干的事吧?你总不想让我一身娘儿们气吧?
  不管怎么样也不准你去抽烟,不准你去,就不准你去!
  我还是去了。
  第二节英语课的时候,连我在内的八个人蹲到了后山的亭子里。一人一根烟拿在手里,并不急于点燃而是都叼在嘴里,充分享受西部影片中的硬汉斜投在我们身上的光辉。
  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一个个都自觉其美。
  就在我们互说自己抽烟的样子是“老板威风”,别人抽烟的样子是“狗熊啃葱”时,有人叫了一声,有人上山了。接着又有人大叫,是个女的。随后高明大叫,是岳瑛。
  魏杰在这儿吗?岳瑛走到亭边问高明,刚问完她就看见了我。我那时正叼着烟,以一副自认为很“师”的架式居高临下地瞧着她。
  你跟我回去!她走过来拉住了我的手,你跟我回去!
  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周围就已经热闹非凡了。魏杰什么时候娶的媳妇?连和我们商量都不商量,也太不仗义了!这媳妇娶的可不好,还会跟踪,这哪行?魏杰,你这么怕老婆吗?连抽根烟也得请示吗?
  你们给我闭嘴!岳瑛声嘶力竭的向他们喊,我在这里用“声嘶力竭”来形容她当时的样子可是一点儿也不过份。那种超越她以后化妆极限的相貌,我今天已经无法用笔墨来重现。我只记得当时那帮兄弟被她的样子和声音所惊呆了,一个个都傻乎乎地呆站着,不知该再干些什么。
她仍拉着我,你跟我回去!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4-10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6

我不愿被我的兄弟们瞧不起,就铁着脸甩开了她的手。我也不愿惹她生气,于是又对她说,我抽完这根烟就回去。
  不准你抽!她一把就把我嘴上正叼着的烟扯了下来,并在手里挤碎了,你跟我回去!
  我从行动上想当英雄的欲望便这样被抹杀了。刹那间,我觉得那些兄弟的眼光几乎要把我的脑袋压到厕所底下。我的自尊,如果说那是自尊的话,那我的自尊是被这样一组行动所维护的:我朝她喊,你这是干什么?这是高明的烟,这是他好不容易才弄得的呀!你赔!你给我赔!
我边说着边推了她一把,只一把,可……她摔倒了!
  她摔倒在沙石满地的亭子外面,一块尖利的石块擦破了她的膝盖,鲜血很快就渗了出来,这使得她雪白的长裙变得点点斑斑。她咬咬牙,站了起来。我本以为她会哭,可她没有。她对我说,你跟我回去,回去我赔你一盒烟。我本来想说我要“白良友”,可看着她白色长裙上的点点斑斑,就忍住了没说,默默的跟她走了回去。
  回到课堂之后,我们没有再拉着手上课。
  我从她的侧面望去,她小巧的鼻子在急促地一张一合。我觉得她那是在哭,虽然我没有看到她的眼泪,可我知道她那是在哭,而且哭得很伤心。于是我知道自己的那次“英雄”是当错了。
  事后,那群目睹我被她拉走的兄弟都没有再耻笑我。我想这是因为岳瑛留了血的缘故,或者是她所暴露出的那种坚毅让他们敬佩的缘故。

  第二次到她家是她请我去的,也就是在她摔倒后的第二天。那天是星期四,星期四下午学校规定是不上课的,这也是我到她家里玩的最好时机。中午一放学我便被拉着去了她家。午饭是在她家吃的,她做了我爱吃的红烧肉。吃饭的时候,她很严厉地让我洗手,而且还一遍一遍地检查,这让我不得不洗了三遍。她那严厉的口吻简直象我妈,甚至比我妈还要严厉。
  你知道吃这顿饭的代价是什么吗?她在饭后问我。
  是什么?要钱没有,要命舍不得。
  你吃了这顿饭以后就不许再抽烟!
  你怎么开始不说?你要开始说我就宁肯只过烟瘾。
  烟对你那么重要吗?她拉着我手问我,你肯为了我把烟戒掉吗?
  我又不是为了你才开始抽烟的,对了,你说过赔我烟的,还是一盒呢。你家的烟在什么地方?我边说边开始在她家里四处乱找。结果还真让我给找到了,在茶几上我找到了一整盒的“三五”。这种“三五”牌的香烟在“蓝金鹿”横行的年月里,在我们那帮口袋里以零钱见长的兄弟中,简直就是奇珍异宝。我拿起那盒刚开封的烟跟正刷着碗的她说,你说了还我烟的,我就拿这盒了。说着,我就叼上一根四处找火。
  她猛地窜了过来,挥手打落了我叼着的烟。她手上沾带的水珠也不客气地挥到了我的脸上。我一颤,怎么了?你怎么能说话不算数?
  我说话当然算数!我可以把烟给你,但你一定要把烟全部还给高明,你不准抽。
  你没看别人都抽?
  别人抽是别人的事,和我无关!
  那我抽烟和你有什么关系?说这句话时,我被一种喜悦所包围了,那是一种足以让我刻骨铭心的喜悦。你真想做我老婆?我仍陶醉在那段喜悦中。
  呸!她啐了一下,谁希罕做你的老婆?不害羞,你把烟给我,我去给高明。
  我没理她,从烟盒里甩出一根烟,叼在嘴里。我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过烟瘾,只是觉着看她生气是一种享受。
男人怎么能不抽烟?男人不抽烟简直就是二尾子!你拿火来。
  她涨红了脸,站在那里没有动,也没有再一次伸手来抢我的烟。
  傻站着干什么?去,给我拿火去。
  她仍没有动弹。
  你倒是去呀!我伸手去推她。
  你非要抽烟是不是?她问我,有了烟你就可以不要一切是不是?
  也不是都能不要,起码火柴就得要,要是没火,烟有什么用?我没有意识到她在此时已经把脸装扮上了一种极为严肃的表情。
  她跑一般冲到客厅,拿了一个打火机扔给我,抽吧!你抽吧!我看你抽!我打火机,她撅嘴。第一下没有打着火,她微笑。我打第二下,她又撅嘴。火机点燃,她嘴角开始抽搐。我点燃烟,吸一口后喷在她脸上。她盯了我半天,然后转身冲回自己的屋,门“砰”的一声关上。
  我随后而至。推开那扇门,我发现了一个全是春色所笼罩的世界:满墙的明星照,满橱的长毛绒玩具。这是我第一次走进女性世界,满世界的春色不由让我窒息。可还没来得及仔细观赏,她便冲我大喊,你出去!你给我出去!走!你赶快走!她从伏在的床上爬起来,声嘶力竭地冲我在喊,你走!你走!我永远都不想再见到你!你去抽你的烟吧!
  那一刻我才发现平时温柔之极的女性身体中,竟能蕴藏着那么巨大、那么无穷的能量。
  我离开了她家。出门时,她声嘶力竭的样子一直在我眼前晃动。于是我感到烟雾熏伤了眼睛,眼泪在眼中不停地打着转。这些眼泪在我走到楼下后就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我知道这很不应该,这很不男人,可我还是哭了。我清醒的知道,自己和她一起拉着手上课的温馨时光以后是不会再重复了,那段日子已经永远滑出了我生命的轨迹。
  事隔很多年以后,我才在一次同学的聚会中知道,她现在的父亲是她的继父,她的亲生父亲在她五岁那年就去世了,她父亲去世的原因是得了肺结核。
  她母亲从小就和她解释肺结核是大量抽烟的结果。

  如果时空能够清晰地刻印出过去,我一定会尽一切努力重新修改自己。
那一夜,我在初春的旷野中四处飘荡,接触到任何有质感的东西都毫无感觉,于是我知道自己是在做梦。我也确实做了一个梦,做了一个回到童年的梦。
  那一年,我没有见到岳瑛;第二年,我没有见到岳瑛,第三年,我还是没有见到岳瑛……
  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据一个满眼都是羡慕的女同学说,她嫁给了一个不抽烟的德国兄弟,定居在了慕尼黑。
  对于慕尼黑,我除了知道那是个盛产啤酒和酒鬼的城市之外,再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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