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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骑得更远,骑得路更长,请保护好你的膝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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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我还没有参加山地车运动之前,就听人说骑车会损伤膝盖。后来在相关网站上还真的看到了这样的内容。有一个例子让我记忆犹新:有个车友和别人约好了走川藏线去西藏,在距离出发的前三个月,为了锻炼体力,每天骑车去爬山,结果导致膝盖受伤,在出发的第一天,膝盖就疼的受不了了,第二天开始搭车,第三天无奈返回。目前仍然卧床休养,连走路都受到影响。
      有些年轻车友体力好,为了获得速度就用大齿比猛蹬车,暂时可能不会有什么不适的感觉,但时间长了,难免就会对膝盖产生一些影响,从而导致一些后患。
  那么骑单车到底会不会对膝盖有损呢?我的回答是:如果方法得当,骑车对膝盖的损伤也许比跑步,走路、爬楼梯造成的损伤还要轻。
      那么怎么样才能做到这样无损骑车呢?那就是选用适当的踏频来骑车。
      什么是踏频?所谓踏频就是每分钟踩的圈数,按一只脚转一圈为一次来计算。
      骑自行车的时候,人的双腿就好比汽车的发动机,根据不同的车速来选择档位才是合理的方法。一辆汽车如果要加速的话,不是说油门踩到底就可以,老练的司机会选择降一档,然后加速,再进档加速。我们不是喝汽油的机器,如何能够既骑得快,腿又不累呢?根据道路选择适当的档位,在任何档位都始终保持相同的踏频,就可以做到。
      一般人保持60-70的踏频很容易,但却无法提高速度。要想提高速度,就必须提高踏频。有些人可能不以为然:那有啥,蹬快点就行了。没错,说白了就是蹬快点,但最重要的是你能否在整个出行过程中一直保持这样的踏频?所以必须得练习才行。
  说到练习,我们可以从一个较轻的档位练起,例如平时骑车使用2-7,那就从2-5练起,也就是说先解放自己的双腿,在蹬车的时候有轻快的感觉。每天坚持使用轻齿比快蹬,开始的时候也许蹬一会儿就会气喘吁吁,浑身冒汗,但随着每天练习时间的增加,你会逐渐适应这种轻快的骑车方法。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怎么样才能确定你的踏频是多少呢?
      我这里总结了一些数据,不需要踏频计数器,仅仅用车上的码表就能做出判断。这些数据你自己也可以计算。按照26寸车的车轮周长计算,自行车轮转一圈可以走2.07米,那么再根据不同档位的齿轮比可得出以下数据:
           踏频
  70
  80
  90
  100
  110
  120
  130
  档位:
  2-3
  12.1
  13.8
  15.6
  17.3
  19.0
  20.75
  22.48
  2-4
  13.9
  15.9
  17.9
  19.9
  21.9
  23.88
  25.87
  2-5
  16.3
  18.7
  21.1
  23.4
  25.7
  28.06
  30.40
  2-6
  18.5
  21.2
  23.8
  26.5
  29.2
  31.80
  34.45
  2-7
  21.4
  24.5
  27.5
  30.6
  33.6
  36.72
  39.78
  3-5
  21.5
  24.6
  27.6
  30.7
  33.8
  36.87
  39.95
  3-6
  24.4
  27.9
  31.4
  34.8
  38.3
  41.80
  45.28
  3-7
  28.1
  32.1
  36.2
  40.2
  44.2
  48.22
  52.24
  3-8
  33.2
  38.0
  42.7
  47.5
  52.2
  57.03
  61.78
      以上这个表格我想应该都能看的懂,举个例子,如果你选择2-5的档位,你的当前速度是21公里,那么你的当前踏频就是80,再夸张点说,如果你在3-8的档位能够蹬到130的踏频,那么你的速度就能达到61公里,恭喜你,可以参加环法自行车比赛了。为了这个目标努力练踏频吧。相信你,你不是一般人儿!呵呵。其实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能够骑得更远,骑得时间更长而努力练习吧。

我想如果您使用3-7的档位,70的踏频保持28公里的速度,那么为什么不用3-5或2-7保持90的踏频来骑呢?同样可以达到28公里的速度,而且会感觉非常轻松。

欢迎各位车友进来讨论一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3-11-10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传说中的沙发???哇卡卡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3-11-10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3-11-10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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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啊呀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1-1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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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粉红娘娘`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2-11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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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裤衩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2-18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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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顺不动产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2-27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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