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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1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议建立义工版块可以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义工?

义工的服务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义工服务的发展程度反映了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义工的存在,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义工。首先,我们说一说什么是义务工作。 很多的定义都是难以达成一致。义工的定义也是一样,有多种定义。在这里,将介绍两个义工的定义,希望对大家了解义工有所帮助。 1、义工服务可以被定义为个人为了邻居,社区或者整个社会的幸福而从事的一种非营利、无工资和非职业的行动。义工服务具有多种不同形式。它可以是传统习俗中的互助行为,也可以是在危机时对杜区行动的参与,也可以是为了提供救济、解决争端和清除贫困所付出的努力。这一概念既包括地方和国家范围内的义工行为,也包括跨越国境的双边的和国际的义工项目。义工服务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福利的提高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它是各国和联合国进行人道主义援助计划、技术合作、改善人权、促进民主与和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义工服务突出地表现在非政府组织、专业协会、工会、和其它民间组织的活动中。许多社会运动,比如在消除文盲、免疫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都主要依靠义工的帮助。 2、义务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义务工作是一种表达爱心、关怀、分享的积极行动。在人人平等参与地原则下,互相引发潜能,共同贡献社会。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协助反映社会问题及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丰富人力资源,协助加强及改善服务的质素。义工可作桥梁,协助加强福利机构与社区的沟通。丰富个人的生活体验。挥所长及学习新知识和技能。尽公民责任,贡献及回馈社会。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义工日

每年12月5日,是联合国法定的“国际义工日”。义工,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现代国际义工活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义工开展了义务服务活动,在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85年第4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5日为"国际义工日"。
  义务工作:
义务工作是指人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义工精神:  义工精神是指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
义务工作者:
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是指具有义工精神,不为报酬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人。
义务工作的意义:  
表达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和互支关系;贡献社会;丰富生活经验;促进个人成长与发展;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拓展价值观。  
义务的工作范畴:
义工的服务范畴,一般包括为弱势群体提供文书、教练、康乐、护送、探访、辅导、劳动等社会福利性服务,也包括为公益性机构提供社会调查、策划宣传、协助管理等公共服务,还包括为大型活动提供联络接待、专业协助等义务服务。
国际义务工作简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门设立“国际义工协调委员会”(CCTS),欧盟也成立了“义工服务协调小组”。1970年,联合国成立了“联合国义工服务组织”(UNV),1985年,第40届联合国大会确定每年12月5日为“国际义工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星火义工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组织的名称:星火义工会。
第二条:本组织的性质:本组织是由滨州地区内志愿者自愿组成,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组织的宗旨: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奉献爱心,通过交流、活动和资源共享,给予自然、社会和他人一些力所能及的无偿帮助。
第四条:本组织的宣言是有困难找义工,有时间做义工
第五条:本组织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会接受滨州市红十字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组织的处所:待定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七条 :本组织的服务范围是:
(一)、组织人力参与扶贫帮困、支教助学、帮残助弱等慈善活动;
    (二)、开展经常性的深入社区、敬老院、福利院、康复中心等服务基地,为贫困孤残等特殊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 ,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 。
    (三)、参与社区建设,资源环境保护等志愿性公益活动。
    (四)、社区服务性活动。
    (五)、其他有助于唤醒社会助人风尚、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为公益性机构提供社会调查、策划宣传、协助管理等公共服务,还包括为大型活动提供联络接待、专业协助等义务服务。



第八条:对下列情形,本组织不提供援助;已经提供援助的,停止提供;相关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全部或者部分具有商业性质的事项;
(二)、对需要援助事项做虚假陈述的;
(三)、被提供援助的人死亡或者事项结束的;
(四)、不按照本组织的建议从事力所能及劳动,完全依赖援助的;
(五)、被援助人要求本组织必须达到其要求的;
(六)、其他有损于道德和法律的情形。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本组织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是指承认本会章程,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团体会员是指30人以上从事义工服务的团体,承认本会章程,经所属单位同意,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会审查通过,履行入会程序者,单位会员中个人的权利义务等同与个人会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奉献精神;
(二)、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三)、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含注册信息);
(二)、本会资料审核确认通过;
(三)、签订义工工作协议;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组织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组织的活动,接受义工技能的培养和训练;
(三)、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有向本组织推荐会员和请求本组织维护其在公益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五)、请求本组织帮助解决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有困难时优先获得本组织的帮助和服务;
(七)、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三条 :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组织的管理规定;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本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三)、参加本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禁止本会会员有以下行为:
(一)、在服务期间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二)、以义工或者本会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三)、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和谋取其它利益;
(四)、向服务对象索要、收取报酬。
第十五条: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组织可考虑对会员进行劝退或除名:
(一)、违反本章程第十二条的规定两次以上的(含两次);
(二)、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给志愿者服务造成不良影响;
(三)、连续一年未参加本组织活动的;
(四)、从事分裂社团、拉帮结派和私立小团伙的活动;
(五)、其他违反组织章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十六条 :会员申请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组织,并交回会员证等会员身份凭证。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 :本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义工代表大会,义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长及其社团组织成员;
(三)、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组织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代表大会必须提前15天在本组织网站及相关论坛公告通知会员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义工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的,须提前15日以公告的形式在网站及QQ群中发布通知。
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建议召开临时全体会员大会,就组织重大事宜讨论表决;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及对本会名誉会长及顾问的聘请;
(八)、领导本组织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义工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 年。
第二十二条 本组织的理事长(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组织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本组织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有关民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四条: 本组织会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本组织会长为本组织法定代表人。本组织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本组织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 (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组织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协调各办事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工作;
(五)、提名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聘用,交理事会决定;
(六)、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可不定期召开会长会议,讨论决定义工社团的重要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组织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基本费用(会员证等工本费);
(二)、社会人士的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企业向义工社团日常开支的定向赞助 ;
(五)、义工分会组织的义卖,义演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组织活动经费。
第二十九条 :本组织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 :本组织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一条: 本组织所有财务管理事宜数据组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组织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组织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 :对本组织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五条 :本组织修改的章程,须在义工代表大会通过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的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义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会徽和会旗


第四十一条 本组织采用标有“星火义工”字样的旗帜和由  “心”“手”徽标作为本社团的会旗和会徽。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义工”,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多见于港台,在大陆通常称为志愿者。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组织的理事会。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义工精神

义工精神,全称义务工作者精神。它是一种以社会事务为己任,出于善意,不限时间、地点,不计报酬,自动自发,无怨无悔地付出团队或个人劳动与智慧,力所能及地提供财物支持或分享其它合法资源,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的道德行为。是对这一系列道德行为所引发的道德融合、升华现象的高度概括。
  从实质上看,义工精神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实践内容。它在一个国家的具体表现,反映着这个国家的文明进步程度,它在一个区域城市的具体表现,影响着这个区域城市的魅力指数,它在一个村镇的具体表现,展示着这个村镇的风土人情、礼教传承。
  义工精神的主体是人。这个人不分男女老幼,不讲健全残疾,不关胖瘦美丑,不论官员平民,不避老板员工,也不限中国外国。只要你心存一份社会责任,把自己当作是社会中的一员,认同四海之内皆兄弟姊妹的道理,愿意以平等、友爱的心态看待世界和对待他人,你就能成为一名合乎标准的义工。
  义工精神的价值是天然和谐而不可衡量、不可比较轻重大小的。在义工精神的感召下,没有人会因为自己出身贫寒而羞愧自卑,也不会有人因为自己手操权贵而自大骄横。事实上人们的每一份付出,闪烁的是真诚的人性之光,一点一滴的努力,汇聚的是默契的理想之意。彼此之间的携手,没有距离,没有争议,只有崇高致敬。因为我们从来没有什么名利索求,也从不抱有任何私欲的企图。
  义工精神犹如天女散花洒播下的一颗神奇种子,在圣洁心灵这方田地的每处清静土壤里,萌芽出爱与亲情的芬芳,令沧桑人间嗅了亲切,添了温暖,包裹了欢乐,成长了感动,给大地母亲,自由天空,吹送着绵绵不绝的有情福音,使世界万物生机盈然,如沐春光,更加诗情画意。
  我们要弘扬义工精神,在公交车上让座给老幼病残、孕妇、抱婴者、外国宾客;在道路上搀扶盲人、老人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车站帮助有需要的人提包指路、疏导交通;在沙滩上捡拾散落四处的垃圾,标准归类,环保处理;在公园或历史遗迹处,为外地来宾介绍风景,讲解典故;在震灾、水灾、风灾、火灾、疫灾中,遥相呼应,伸手援助,加速社会有序地进行家园重建;在人们遭遇打砸抢杀时,能挺身而出,主张正义,冷静地与邪恶作坚决斗争,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弘扬义工精神,各省市县镇乡的党政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从我做起。思想上,要自觉把弘扬义工精神纳入到和谐发展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去。深刻认识到参加义工活动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新时期里加强群众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和规划好休闲之余的时间,积极组织,身体力行各类义工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义工活动,广交朋友,广泛倾听来自社会的多角度的真实声音,接收可靠情报,清醒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使我们进行国家、城市、村镇管治时,掌握的情况更具体,数据更准确,重点更突出,办事更高效,决策更合理,这样坚持下来,把工作报告内容写得角度新,脉络清,无论宏观或微观,都显得底气十足,理直气壮,不再沿袭去年抄前年,今年抄去年的老套办法,从而增进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信赖感,提升党群干群的满意度,推动各项施政工程的逐一落实。在参与义工活动时,各级领导干部也要特别注意防范三个倾向。一是不要把义工活动当成政绩工程来抓,动不动用指标来压人,最后使之沦为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工具。二是不要把义工活动同商业活动掺和捆绑起来搞,使之沾染上铜臭的庸俗气味。三是不要把官架子、官心态带到义工活动中,搅乱义工活动的磁场氛围。
  近些年来,深圳、北京、上海的义工人数越来越多,很有遍地开花的势头,深受前来游历过的外国友人的肯定和赞赏,这是很好的模范,值得推广。但我们也注意到,这种状况同不久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丑陋的中国游客”名声在外的现象相映错落,彼此碰撞得横七竖八,全无一致,毫不协调。我想,喜欢遨游天下的朋友们如果能多带一点义工精神,少装一些财大气粗,是不是便可以净化一下外国友邦的草地、画廊、餐厅、宾馆、公园景点、购物场所的卫生、空气和声音,并由此重塑一番具有五千年文明传承的龙族形象呢?——义工精神这剂良药,使用起来简便,也不必费心跑老远去shopping,有心的话,大家都不妨熬汤喝一喝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工、义工与志愿者

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Socialworker,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
  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也称“志愿者”,Volunteer,顾名思义就是义务工作,就是指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
  社工与一般意义上从事福利性、公益性服务的人员和非专业性助人活动人员(如社会志愿者),有着本质区别。社工和义工,或志愿者的区别如下:
  (1)从上述含义可以看出,社工是受薪人员,也就是说社工是拿工资的,而义工则是无偿的付出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没有任何工资等的报酬。
  (2)社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比如说个案社会工作,比如说聆听的技术等等,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义工,有时候也需要一定的方法和技术,比如说医护人员,但社工则是一种专业特有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这有别于其他的专业。
  (3)社工要遵循严格的专业伦理和价值,而义工也要遵循社会的伦理和价值,但不如社工严格和专业。这些伦理和价值是作为一个社工人员所必须遵守的,其规定也非常严格,有时候甚至会互相冲突,或者跟社会总体的价值观相冲突。
  (4)社工需要有从业资格,就像律师需要有律师资格证书一样。但目前中国的社会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或者说还不完善,社工证照制度还没有建立,只是在上海等地有了社工资格认证,而社工协会、民政部等在今年九月份将实施首次社工资格认证考试。而义工则不需要由专业资格的限制,只要是自愿的助人活动都可以看作是义工。
  (5)因此,义工所服务的范围要比社工的服务范围更为广泛,包括一系列为了他人、社会而进行的无偿性的活动。而社工则是专指专业社工人员所从事的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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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志愿者没有国界

所谓志愿者,这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指的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不受私人利益的驱使、不受法律的强制,而是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或人群。 从法律层面上讲,由于我国尚未有一部全国统一的志愿服务立法,因此对于志愿者也从来没有一个严谨、权威的概念。从目前我国部分省市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来看,志愿者概念表述较为明确和全面的是2004年3月5日颁布的《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该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在非营利组织登记或注册,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志愿服务的个人。”据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并认识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志愿者概念: 1、志愿者是自然人。自然人是区别于法人、社团组织的一个概念,即有生命的个体,强调的是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其不受民族、种族、国籍和身份等的限制。需要提到一点:志愿者有否年龄的限制?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从年龄上划分,公民年满18周岁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以上,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才能注册登记为志愿者。 2、志愿者主观上须自愿。尽管目前我国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动机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但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志愿者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行为,所以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自愿,而不是强制性的。 3、客观上,志愿者须在非营利组织登记或注册。非经注册或登记的志愿者,即使参加了志愿服务活动,也不能成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志愿者。志愿者经过登记活注册,会便于非营利组织统一安排活动,防止资源的浪费,更是对志愿者合法权益进行合理保护的需要。 至于非营利组织,它完全是个“舶来品”,从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翻译而来,与非营利组织类似的词汇还有“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严格来讲,它与非营利组织的内涵和外延并不完全重合)、“公民社会组织”(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第三部门”(third sector)等。目前,中国尚没有一个明确的非营利组织分类标准,现行法规体系中只将其划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因此,本文所指的非营利组织,则着重是指完全来自民间,无论注册与否,无论是否采用会员制,而基于某项公益事业为活动宗旨,主要通过广大志愿者来主要完成自身组织活动的组织和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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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工的工作内容与分类

1、 所属团体或机构决策时的顾问性义工 2、 所属团体或机构的募款或捐款的策划性义工 3、 政府政策与辅助金的推动性义工 4、 学校教育相关医疗知识的辅导性义工 5、 临床医疗服务与医疗纠纷的专业咨询性义工 6、 求职就业社会福利与保险的社福性义工 7、 癫痫家庭生活与癫痫病友婚姻等的生活性义工 8、 传播媒体与社会大众教育的社教性义工 9、 所属团体或机构的办公室或活动现场的直接服务性义工 由上述各项义工分类,我们不难了解"义工"是需要具有绝对热心诚恳之服务精神与某种程度的专业性知识",因此,一旦被指派为义工,不论他所参与的是那一项义工,即具有绝对崇高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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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工的角色

对服务对象来说,义工时关怀者、分享者、协助者、资源的提供者。 对服务机构来说,义工是伙伴、桥梁、服务的执行者及开拓者。 对社区及社会来说,义工时社区的建设者、社会教育者、策动者和改进者。 任何地社会角色都有何角色相匹配的行为规范,也正是他(她)所拥有的这一套行为规范才使他(她)拥有这样的社会角色,义工也不例外。那么,义工应该拥有怎么样的工作态度呢?他们又有什么样的责任?接下来的一节就来介绍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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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工的工作态度及责任

认识机构宗旨及了解服务目的与自己期望的配合。具责任心、尽力完成工作及坚守工作岗位。有恒心去履行服务承诺。主动学习及发挥所长来参与服务。积极提供建设性建议来改善服务。互助及平等的精神。感同身受地了解服务对象的需要。友善及热诚的态度。了解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及尊重他们的私隐和自主。对服务机构之态度与责任遵守机构工作指引及规则,不擅作主张。虚心接纳批评及主动地反映有建设的意见。积极参与工作交流、研讨及训练等活动,并客观地作检讨及反省
五、义工的精神与之该有的权利
1、义工有权利被视为所属团体或组织之工作人员的同事——不是仅有免费帮忙而已。
2、义工有权利获得合适的工作指派--工作的指派,需考虑每位义工的喜好倾向、个性特质、生活体验、教育背景与职业背景等因素。
3、义工有权利对所属团体或组织做深入的了解--包括该团体或组织之政策、成员与工作计划。
4、义工有权利接受训练与继续教育--包括加强责任感的训练。
5、义工有权利到特定地方工作--即有良好规划﹑适于工作而且值得去工作的地方。
6、义工有权利获得工作上的晋升或多样化的工作经验--可经由擢升﹑转介或工作上特殊安排等管道促成。
7、义工有权利表达意见或建议--可无拘束地提出建议并参与策划。 8、义工有权利获得肯定--方式包括升迁与奖赏、对义工之工作的重视、及真诚地接纳义工为共事伙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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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工 志愿者 社工

贵报8月28日一版头条刊登了《深圳15万注册义工服务社会》一稿。我们身边活跃着不少志愿者。请问“义工”和“志愿者”有何区别?         
                                    北京读者 张 涵
  
  义工与志愿者从英文单词上来讲都是一个词,即Volunteer。它们二者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翻译不同。在内地多翻译为志愿者,在香港、台湾多翻译为义工。目前,内地的南方地区,如深圳,因为受香港影响,多叫“义工”;而北方多称“志愿者”。
  义工概念的提出是对应社工(社会工作者,Socialworker)。与其说义工与志愿者的区别,不如谈谈社工与义工的区别。
  社工,即社会工作者,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以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主要职业活动的专业人员。
  义工,是基于社会责任及义务,自愿贡献自己的时间、精力、技能,为促进社会的改善和发展,无偿参与社会服务的人员。
  二者区别在于社工是计酬的,义工是无偿的;社工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义工则在这方面要求比较低;社工需要有从业资格认证,而义工不需要专业资格的限制;另外,义工所服务的范围比社工的服务范围更为广泛。
  一般来讲,在大学,社工专业的学生若想取得学士学位,必须担任一年义工。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夏学銮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地义工活动

一、活动目的:促进国内各义工组织建立良好友善的合作关系,影响全国义工组织,体现和谐,。传承义工精神,让更多人了解义工,参加义工,使义工成为真正的平民化活动,促进国内义工事业的发展。     
二、活动主题:迎国庆,促和谐,全国义工在行动     
三、活动时间:2007年9月23日     
四:已报名组织:     
            四川自贡"西秦义工"志愿服务队     
            台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台州义工)      
           泉城义工     
            河南永城义工联合会   
            湖南株洲晚报义工联合会  
            绵阳义工联合会  
            河南安阳义工联合会  
            安阳义工
           临沂义工联盟
            山东微山义工
           滴水公益社团   
五、活动形式:各城市义工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调查,在确定主题,统一口号的前提下,开展多样化活动(具体形式如下)。活动过程中拍照各组织图片统一做成报导留念。     
慰问类:陪五保户过中秋,带孤寡老人参观城市新貌,在敬老院组织集体赏月、走进孤老家做一顿可口的饭菜、提供一次生活护理服务、给老人讲一次故事,为孤老家庭打扫,维修电器等等。     
环保类:宣传白色污染,提供一次社区环保工作,废物利用等。     
义卖类:救助某贫困学生等。     
六、前期工作:各城市义工团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活动,拟好活动策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已报名此次活动的团队相互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活动当天参加的所有组织拉统一规格的横幅.横幅格式为:此次活动的主体+活动内容     
如:迎国庆,促和谐,全国义工在行动            
                    安阳义工走进敬老院      
                                       横幅大小:室外10米90,室内6米75     
七、媒体宣传报导      
活动期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导向作用,联系当地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站等,通过多种宣传手段,也可以联系各城市电台互动报导,宣传义工组织,宏扬慈善助人精神。     
八、报名方式     
  QQ:381207695     
  Q群:20971106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希望这样的公益组织越来越多

当我把那个关于成立义工的帖子发出后,我就没打算后退!

我发出那个帖子后也没想这么短的时间内有这么多人参与!

我发出那个帖子后我更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知名人士在背后支持我!

其实,我只是替那些有爱心的发了一个帖子,发起人并不是我自己。

在发起之前,我已经做好迎接各种各样言论的准备了。在去年的时候,我就和一个非常好的朋友说过这件事,朋友说:你要做这件事,言论肯定是有的,好的坏的都会有,甚至会有诽谤!你要做,就要做好消化这些东西的准备!

我就妥协了。

前段时间去济南学习,接触了一个参加义工的大姐,听着她的讲述,我感触很多,也想了很多,回来后和几个平时富有并想奉献爱心的朋友说了这件事,他们非常支持,我们就这样发出了倡议。

我觉得特蕾莎修女说的非常好:我们常常做不了伟大的事,但是我们都能用伟大的爱去做很小的事!

我以前说过:我是一个小人物,做不了阳光,月光和星光,它们都是照亮宇宙的光,我只能在自己的斗室,点一支蜡烛,不奢望照亮别人,但一定能照亮自己!

假如我们都能在自己的斗室里点燃一支蜡烛,那一定会照亮世界!

有时候,我们都在埋怨这个社会太黑暗了,可是,我们为什么不去用自己的一份爱来照亮社会的黑暗呢!
一个人的力量是微弱的,但是只要肯站出来,只要肯奉献自己的那点微弱的力量,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抗拒呢?

一根筷子和十根筷子的道理已经讲里多少年了?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上还是明理热心甘于奉献的人多!

真的很感谢那么多人的支持。我们总想的很多,总想考虑再考虑,起码要保护好大家的爱心不受亵渎!
所以,考虑到了很多很多,能想到多少就想多少,尽力完善一下,然后再组织活动。

现在就遇到四类人:1、观望的,都说好,都说干吧。
                  2、说风凉话的。
                  3、热情高涨,强烈要求赶快组织活动的。
                  4、奉劝考虑周到,小心谨慎,稳步前行的。

有史以来,没有哪个新生事物的成长是一帆风顺的,这点都想过。但是,奉献爱心是哪个社会哪个时代也不会拒绝的!所以,不管是谁,不管是哪个组织和团体要奉献自己的爱心,社会上的人是永远支持的!

我希望以后这样的组织,这样的团体越来越多,越来越完善。如果这样,我们的社会还能不和谐?我们的生活空间还能不阳光吗?

真的希望这样的公益组织如雨后春笋,蓬勃健康的发展壮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星火义工同志们的一封公开信

义工同志们:

你们好!

很高兴你们成为滨州义工社团的社员,很感谢你们对公益事业的热心参与。一同支持和帮助我市的弱势群体,为他(她)们带去欢笑,带去关怀。一起关注和志力于环保,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和谐美好!
本组织是由滨州地区内志愿者自愿组成,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
本组织的宗旨: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奉献爱心,通过交流、活动和资源共享,给予自然、社会和他人一些力所能及的无偿帮助。
以“有困难找义工,有时间做义工”作为我们的行动口号;根据我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区人群的需求,动员和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合理组织志愿者,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积累经验,提高素质,为滨州市的建设和发展,为社会的和谐尽一份微薄之力。
但是我们的志愿者服务事业与其他公益组织相比,还是一个年轻的组织,和其他组织存在一定的差距,大家一定做好思想准备。参加这个组织,不是娱乐看戏,我们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我们需要付出的很多。所以我们一定要先做好本质工作,先安排好自己的家庭事务,尽力做到全面照顾。
我们的组织是大家的,我们会重视每一个人的意见,尊重每一个人的决定,我们愿意与每一个志愿者交流沟通,真心希望对志愿服务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因为有缘我们走在一起,因为有爱,我们更加努力,相信我们会成为真挚的朋友!

作为一名青年志愿者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一颗爱心责任心。因为我们开展的志愿服务不能以金钱或物质作为回报,所以面对的需要服务对象能否得到帮助,得到什么样的帮助,就要凭你的一颗爱心和责任心。

另外、我们希望大家要有恒心!这不是一个时期的活动,更不是一时的上台选秀,希望大家参加志愿活动是真心实意无偿为志愿服务付出劳动,我们不希望有人为了名利而参加志愿活动,无论你参加志愿者时间的长短,无论你参加哪种志愿服务,我们都欢迎。我们相信你在参加志愿者的这段时间里,能够把帮助别人作为自己的快乐看待,那样你能够收获一段愉快的经历,留下一段值得收藏的回忆,

是否愿意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是衡量一个人是否有爱心和责任心的表现。我们相信我门队伍会不断壮大,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已经有65人正式填报申请成为正式会员,这足以说明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水平还是可喜的,社会责任、义务观念也是令人欣慰的。

其实,作为一名志愿者,我们不仅可以在社会上倡导互爱互助、无私奉献的社会新风尚和蓬勃的正气,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促进社会的和谐,同时我们也是在帮助自己,使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
朋友们,你为社会的文明做出了努力,文明的社会也将以它特有的方式回报你!

感谢大家的参与。
最后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星火义工倡议书

倡 议 书
------ “有困难找义工,有时间做义工”

“假如我能使一颗心免于破碎,我便没有白活一场,假如我能消除一个人的痛苦,或者平息一个人的悲伤,或者帮助一只昏迷的知更鸟,重新回到它的巢中,我便没有虚度此生。—————埃米莉.狄更生”
义务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义务工作的特征是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义务工作是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和谐、美好、文明的社会氛围的重要方式。
滨州“星火义工”的成立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营造团结合作、和谐互助的人际关系。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星火义工的宗旨是:奉献爱心,通过交流、活动和资源共享,给予自然、社会和他人一些力所能及的无偿帮助。工作内容包括参与扶贫、帮困、助残等慈善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康复中心、盲校等服务基地,为孤残群体提供法律宣传、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及生活服务等;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志愿性公益活动和其他有助于唤醒社会助人风尚、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
义务工作不分年龄、性别、民族,不分职业、身份、信仰,具有最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的活动。当志愿开始,人生将随之前行,希望也得以继续,责任感和荣耀感让我们薪火相传。亲爱的朋友们,我们以期盼的心向你发出倡议——加入我们的行列吧!做一名光荣的义工!让我们一起表达爱心和关怀,分享奉献的快乐!献出点滴的爱,和我一起美丽世界!

义务工作对社会的意义: (1)建立关怀互助的社会,帮助义工加深对社会的了解。义工服务是表达爱心、关怀、分享的积极行动,不但促进人际间的互助关怀,更能促进社会各阶层的融洽相处。通过义工活动,唤起市民大众对推动社会进步应肩负的责任,培养对社会的归属感,尽公民责任,贡献及回馈社会。(2)善用人力资源。义工将他们个人的能力、时间、知识及经验投入义务工作中使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得到帮助,使社会资源更加充沛。

义务工作对个人的意义: (1)帮助个人认识自我,丰富生活经验,培养正确的价值观。(2)提供不同的学习机会,发挥所长及学习新知识和技能,发展潜能。 (3)发展人际关系,培养领导才能。




义工概念问与答

1.何谓义务工作?
义务工作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时间及精神,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进社会而提供的服务。
义务工作的四个特征 : 志愿性 无偿性 公益性 组织性
2.任何人可以做义工吗?
除一些服务特别要求外,原则上义工是不应有年龄限制;任何人不论年龄限制、自愿地参与义工服务及自我意识到助人的目的等,皆可参与不同层次及能力要求的义工服务,除了一些特别例子如严重精神病患者及初生婴儿等,其不健全的身心(unsound mind)影响其助人的意愿及能力。
3.何谓义务精神?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实践?
义务精神是指个人不计较金钱及物质的报酬,为使社会得到改善及发展而自发地参与服务精神。义务精神的产生乃建基于个人对人及对社会的价值取向,而此等取向又来自个人与人及与社会之互动所产生之经验。所以,义务精神是个人对生命的一种积极态度之回应。在日常生活中,协助盲人过马路或让座给孕妇的行为,也可说是义务精神的一种体现。
4.一些实际投入义工服务的义工,但却另怀目的(如结识异性、传销工作等),是否可界定为义工?
义工参与的机动及目的是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若有违此目的者亦不应界定为义工,可协助纠正其参与动机或劝喻退出。
5.义务工作是否属于一些辅助性质及短期参与的工作?
义务工作的性质属多元化,有短期性(1-2次)或长期性(以年份计);有辅助性质的工作岗位,亦有负责独立领导的工作;这因应服务需要及义工的时间、兴趣和能力等作适当的安排。






滨州“星火义工”第一次筹备会议成功召开

8月13日晚7点,滨州义工组织在滨州市举行了第一次筹备会议,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相谈甚欢,踊跃发言,一致通过将“爱之缘”义工更名为“星火义工”,并修改通过暂行条例。目前正准备注册备案及标志设计事宜,等准备就绪,马上投入工作,制定出详细活动方案。

与会人员名单:

太平 人间烟火 宁宁 蓝色的天空 心镜奇缘 有路同行 格子床单 沁园春



滨州“星火义工”首次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7年8月19日上午7:30分
二、活动地点
滨州市新滨公园
三、活动安排
上午:
1、7:30在新滨公园门口集合,点名、开会,牟大姐发言,义工代表发言。
2、发放活动方案、胸牌,并签名登记,投入工作。

宣传组:现场招募义工,发放“星火义工”宣传单、组织报名者填写申请表、统计名单等。
安全组: 协助工作人员维持“相亲大会”现场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随时听候调遣。
医疗组:提供健康咨询、测血压等医疗服务。

下午:
如果时间和精力允许,可临时组成“环保组”,赴蒲湖义务劳动。(视情况而定)
四、用餐方式
盒饭(市人民医院餐厅提供,干净、卫生).有不同用餐风俗者请提前告知。离家近者也可回家用餐。
五、交通方式
上午:自行在新滨公园门口集合。下午:乘公交车赶赴蒲湖劳动。
劳动结束后,返回或就近用餐、 开会。(视情况而定)

工作需知:
1、遇紧急事件,请及时与牟大姐联系。电话:13589739719
2、本着低调做事的原则,谢绝媒体采访,记者可以参与,但暂时仅限网络报道。
3、请勿借用星火之名进行个人商业行为。
4、遵守活动规定和安全规定,注意人身安全,不要单独行动,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慈善的不是钱,是心

8月22日《楚天都市报》报道,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襄樊5名受助大学生的冷漠,逐渐让资助者寒心。8月中旬,襄樊市总工会、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举行的第九次“金秋助学”活动中,主办方宣布:5名贫困大学生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

    不懂感恩者应该受到批评。可如果仅因为没有表达谢意就终止捐赠,看似有理,同样陷入另一个误区,功利化捐赠。

    时下的捐赠,尽管主办方要求给予受助者必要的精神尊重和隐私,可各种捐赠行为还是轰轰烈烈、无限功利,让受助者承受隐私曝光的穷困尴尬。德谟克利特说:“保持尊严地忍受贫穷,是贤智之士所固有的特性”,物欲捐赠、功利捐赠和轰动捐赠只考虑到了捐赠人需要,淡忘了受助者的感受和权利需要,也应该反思。

    想到一则故事:刚刚卸任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参加在得克萨斯州举行的由富商、社会名流参加的慈善晚宴。在晚宴将要开始的时候,一位老妇人领着一个小女孩来到了庄园的入口处,小女孩手里捧着一个看上去很精致的瓷罐。守在庄园入口处的保安拦住了她们。

    “很抱歉,没有请柬的人不能进去”。“为什么?这里不是举行慈善晚宴吗?我们是来表示我们的心意的,难道不可以吗?”“很高兴你们带着爱心来到这里,但是,我想这场合不适合你们进去。”保安解释说。“叔叔,慈善的不是钱,是心,对吗?”小女孩的话让保安愣住了。当天慈善晚宴的主角不是倡议者的安南,不是捐出300万美元的巴菲特,而是仅仅捐出30美元零25美分的小女孩。而晚宴的主题标语也变成了这样一句话:“慈善的不是钱,是心。(7月11日《贵州日报》)

    慈善的不是钱,是心。这无疑告诉我们,资助他人的时候,同样捐出的还有救人济世的美德、善解人意的真诚,有温情守望和社会责任:关心他人,扶贫救弱,平等尊重、和蔼可亲,真诚无私,不求回报。不仅关心受助者的经济贫困,还要理解、善待他们的“心理贫困”和“品质贫困”。因为相当一部分贫困生长期处在压抑和紧张状态,具有强烈的自尊心、自卑和逆反心理,求捐助者有必要延伸捐助义务,帮助他们走出“多困”行列,走到自信、自强的社会阳光下。--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用“心”捐助,用“情”捐赠。

    淡忘了这一点,认为捐助就应得到回报,没有感谢就停止捐助,这就是在用“钱”捐助,没有考虑到受助者的自卑现状,没有对受助者的“不懂事”给予帮助宽容,没有为受助者的过错搭建“进步的梯子”,而是冷若冰霜,无情挞伐,设置绊子,这显然是一种“捐助错觉”。因为这种“金钱开路”的慈善就是金钱优越感、居高临下、财大气粗,造成对受助者的心理压力,“多困生”可能就会产生对抗和不平衡心理,感恩意识就会缩减。这种慈善不是慈善品质的终极体现,更距离慈善家境界很远。

    不妨延伸一下,慈善家很注重用“心”捐赠,注重在款捐赠中完成自我道德责任和精神公民的追求,而很少用“得到回报”作为捐助的附加条件,就像比尔·盖茨,热心慈善几百万美元而无怨无悔。而那些用“钱”捐赠则会将一些功利性附加因素夹杂到捐赠追求中,或者社会荣誉,或者功利汇报,可以理解,但不值得倡导。

    有人说,“没有钱是不是绝对不能做慈善家”,我不以为然,我更欣赏这种说法:“慈善家就是做好事不求回报,如果你没钱,你想办法让别人捐钱帮助人,我觉得你也算是慈善家。慈善在心中嘛。有心就行,有的人为了名利做慈善,那不叫慈善家,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话虽尖酸,不是很有道理吗?

    如果我们的社会上多一些用“心”捐赠的慈善家,少一些用“钱”捐赠的慈善家,上述尴尬现状就不会发生。那才是慈善事业的幸福,也才是慈善文化的本质回归。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义 工 倡 议 书

------ “有困难找义工,有时间做义工”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义务工作是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营造和谐、美好、文明的社会氛围的重要方式。
滨州义工社团的成立就是为了更好地发扬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营造团结合作、和谐互助的人际关系

我们的口号:有困难找义工,有时间做义工 (征集中……)
我们的宗旨:服务社会 传播文明 (征集中……)

我们希望通过义务工作者的爱心与奉献精神,营造团结互助、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我们将经常性地有组织的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孤儿院、街道社区,贫困地区等服务基地,为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到居民集中的地方开展家电维修、普法宣传等服务;在自然灾害面前,尽已之力,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积极参与到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项目中去,打造义工服务品牌。

我们希望所有的服务机构和各界朋友都参加到我的义工队伍中来。义务工作是不分年龄、性别、民族,不分职业、身份、信仰,具有最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的活动。让我们用自身的行动去实践爱与奉献的精神,用我们的智慧和激情去燃烧人间的真情与温暖,用我们的爱心和服务去感染更多的居民群众,从而在更大程度上发挥我们的作用,尽可能地实现人生的价值。

亲爱的朋友们,请加入我们的行列吧!成为一名光荣的义工。这是一个火热的熔炉,这是一个锻炼舞台。在这里,你可以尽情展现青春的活力。我们以期盼的心向你倡议——让我们走到一起来,共同携手,为推动义工工作,开展爱心活动,人人献出一点爱,捧出一片情。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美好!

五、报名表格及联系方式

填写申请表发送到bzyigong@163.com.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参与扶贫、帮困、助残等慈善活动;
2、开展经常性的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康复中心等服务基地,为孤残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
3、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志愿性公益活动。
4、社区服务性活动。
5、其他有助于唤醒社会助人风尚、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

四,社团的财务收入及物质来源
1,发动社会个人捐款,捐物,多少不限。
2,联系赞助单位,通过网络大力宣传。
3,所有财物在论坛会员的监督下操作运行,定期在论坛上公布收支情况。

五,此帖为论坛讨论稿,望论坛朋友多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工作开展的更好。

义务工作的意义对社会的意义:
(1)建立关怀互助的社会,帮助义工加深对社会的了解。义工服务是表达爱心、关怀、分享的积极行动,不但促进人际间的互助关怀,更能促进社会各阶层的融洽相处。通过义工活动,唤起市民大众对推动社会进步应肩负的责任,培养对社会的归属感,尽公民责任,贡献及回馈社会。
(2)善用人力资源。义工将他们个人的能力、时间、知识及经验投入义务工作中使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得到帮助,使社会资源更加充沛。
对机构的意义:
(1)改善服务质量。义工能对机构提供宝贵的人力资源,更能为专业人员提供客观的意见以改善服务,让服务质量得到提升。
(2)建立形象。义务工作促进机构的社区参与,帮助组织建立鲜明的形象。义工可作桥梁,协助加强福利机构与社区的沟通。
(3)培养团队精神。机构员工通过参与义工活动,更能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增强默契,这些都能帮助机构培养团队精神,增加员工的归属感。
对义工个人的意义:
(1)帮助个人认识自我,丰富生活经验,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2)提供不同的学习机会,发挥所长及学习新知识和技能,发展潜能。
(3)发展人际关系,培养领导才能。

滨州义工社团暂行条例
义工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多见于港台,在大陆称为志愿者。
义务工作的四个特征 : 志愿性 无偿性 公益性 组织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组织的名称是滨州市爱之缘义工社团。
第二条 本组织是由志愿、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
第三条本组织的宗旨是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改善社会风气。
第四条本组织的宣言是因为有缘,我们走在一起,因为有爱,我们更加努力!

第五条本组织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六条 本组织的服务范围是:
    1、招募、组织和推广义工;
2、组织人力参与扶贫、帮困、助残等慈善活动;
    3、开展经常性的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康复中心等服务基地,为孤残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

4、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等志愿性公益活动。
    5、社区服务性活动。
    6、其他有助于唤醒社会助人风尚、共建和谐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爱心,心甘情愿付出自己的爱和劳动;
2、自愿从事义工服务,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
5、认同并遵守义工家园关于义工的一切规章制度和运作模式。
6、保证以积极、公正、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和其他伙伴,并确定我为义工组织所提供信息和报告的真实性。
6、安排协调好本职工作和义工工作。
7、在任或离任期间均不泄漏有关义工社团的任何资料。

第八条 会员入会须经如下程序:
1、申请人提交入会申请表;
2、本会进行资料审核;
3、签订义工工作协议;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参加本会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
3、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4、请求本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5、对本会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6、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第十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
3、不得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和谋取其它利益;
4、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5、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6、不得以义工或者本会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7、宣传本会的宗旨,维护本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会的社会影响。
第十一条 会员连续两年内不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会员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告。

如果有愿意参加者,请填写“滨州义工”申请表

感谢大家的加入。代表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向大家表示感谢。请在您阅读过义工章程之后填写下面的表格,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我们。我们会尽快给您答复。再次感谢您对公益事业的支持。邮箱地址:bzyigong@163.com

注意事项:
1、表中所涉及的所有项目须填写完整,以便我们能够全面地了解您。
2、我们将会严格保守您的个人资料,只有管理组的指定成员才能查阅。
3、您的申请如被批准您将会收到我们的通知,没有达到我们的要求我们会将您的资料存入人才库待日后与您联络。
表格下载地址:
http://bbs.dzwww.com/forum/upload/17/68/89.doc

特蕾莎修女说:我们常常不能做伟大的事,但是,我们都能用伟大的爱去做很小的事。

“假如我能使一颗心免于破碎,我便没有白活一场,假如我能消除一个人的痛苦,或者平息一个人的悲伤,或者帮助一只昏迷的知更鸟,重新回到它的巢中,我便没有虚度此生。”——————美.埃米莉狄更生

义工组织刚刚成立,一切刚刚起步,许多制度都不完善,希望大家也献计献策,多提建议,多多益善

QQ群:11900999 暗号:爱之缘义工
电话:13589739719 (牟大姐)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1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支持!!!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2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支持!!!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7-12-12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的支持。

成立义工最关键的,是注册。前期成立的注册资金就不少,对于我们而言,还很难做到。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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