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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红十字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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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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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滨州红十字会的委托,现面对无为论坛所有的坛友招募红十字会志愿者。有意向加入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朋友请发送E-mail至邮箱:gengrui_redcross@126.com或悄悄话联系。
格式如下: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民族、家庭住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学校或工作单位、单位电话、职务、所学专业、电子邮箱、个人专长、服务意向(多选:信息收集、便民服务、活动策划、法律援助、联络服务、绿化环保、敬老助残、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心理咨询、培训讲座、募捐服务。)、简历。


志愿者誓词:我自愿成为一名红十字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有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It is my will to jion the Red Cross volunteer team in China,observe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seve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the Red Cross and Red Cresent Movement,work hard,without seeking personal benefit,to serve others and the society.


中国红十字会志愿者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依法履行红十字会的职责,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吸收热心红十字事业的会各界人士为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协助红会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二条 志愿工作者在各级红会指导下,遵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自愿、无偿为各级红十字会工作和进行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第三条 志愿工作者最高管理机构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志愿工作者工作委员会为志愿工作者组织日常工作和管理机构,委员会由红会派出专职工作人员和部分志愿工作者代表组成。
第五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红会法》和《章程》,愿意协助红十字会工作,可自愿申请成为志愿工作者。
第六条 要求加入志愿工作者组织,需本人自愿向红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经红会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成为志愿工作者,在红会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七条 各区、县级市红十字会可根据本办法建立区、县级市志愿工作者工作委员会管理和指导志愿工作者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八条 志愿工作者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或其行为有损红十字会声誉,红会即撤消其志愿工作者资格,办理清退手续。

第三章 任务
第九条 协助红十字会履行《红会法》规定的职责和《章程》规定的任务。
第十条 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 志愿工作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原则上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遇紧急或特殊情况需占用工作时间,红十字会出具证明,请单位给予支持和鼓励。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志愿工作者对红十字会工作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 红十字会对有显著贡献的志愿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本帖最后由 风火连城 于 2008-5-29 16:34 编辑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5-29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愿意当志愿献血者~
每年两次
我喜欢献血的感觉
就像打了鸡血。。。

扯远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5-29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名喔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5-29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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