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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雪夜

结婚了!!大批祝福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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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QIANG 于 2008-10-2 00:34 发表
强子什么时候的事啊?那天见你怎么没说啊?

你是??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3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晋东南 于 2008-10-12 23:25 发表
你会因此而付出你应得的代价。

是么~~~我跟我自己爱的人结婚还需要付出什么代价~~似乎你应该是认识我的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3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晋东南 于 2008-10-12 23:25 发表
你会因此而付出你应得的代价。

马鸣你不会看到我的笑话的~~~我会幸福下去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3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好,新娘子给我当模特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3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于 2008-10-13 16:45 发表
正好,新娘子给我当模特吧.

行啊~~你叫天堂雷霆联系我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3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祝你幸福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4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晋东南 于 2008-10-13 20:23 发表

他没兴趣看你的笑话,也不管你幸福不幸福,这些与他无关。但是作为他的朋友,我们都觉得你的所作所为确实很过分、很肮脏。多行不义必自毙。

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我老婆有自己选择爱人的权利~~~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4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

原帖由 晋东南 于 2008-10-14 13:10 发表
懒得说你,和你这种社会渣子也没什么好说的。尽管你表情冷酷、手里拿着把大刀,也依然掩饰不住你的内心的空虚和外表的懦弱,我清楚的感到了你的自卑和无助。我老公和马铭是战友、也是最好的朋友,象他们这种淳厚朴实 ...


感情的事情就随缘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4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晋东南 于 2008-10-14 13:10 发表
懒得说你,和你这种社会渣子也没什么好说的。尽管你表情冷酷、手里拿着把大刀,也依然掩饰不住你的内心的空虚和外表的懦弱,我清楚的感到了你的自卑和无助。我老公和马铭是战友、也是最好的朋友,象他们这种淳厚朴实 ...

你太搞笑了~~你以别人的身份来吹捧自己~~~你以为你把你的信箱改成别的~~我就不知道你就是马铭了么~~~我为人怎么样不需要你来评论~~~论坛的人估计都是站我这边的~~~我再不行~再比不上你~~毕竟我老婆选择了我~~在我老婆眼里我是她的一切~~好了~~这是我最后回你信息~~这里的人不会欢迎你的~~呵呵~~~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5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情的事情随缘吧
121楼的朋友
如果你真的是军人的妻子
请做好你的本分
部队驻地的门牌号都是某部不显示真实的番号
你这样公开地址
还说自己的老公是什么优秀的狙击手之一
这属于泄露国家机密吧
对你老公也非常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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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5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经这样了 而且这也是新娘子自己的选择 没有人逼她 结婚照上的她是开心的 作为旁观者的我们是不是应该多些祝福呢 不论121楼的朋友是不是搂主口中的本人 我感觉这样只会让你自己难堪而已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6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3# 的帖子

我是马铭,以上的三个留言不是我写的,是我一个济南的战友的老婆留的。虽然你的生活与我无关,但是我朋友的留言给你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应该负责,所以觉得有必要和你解释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最近我一直在济南,在和战友们聊天的时候他们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说已经散了,他们不信,说都已经订婚了怎么还散了呢?我就上了这个网站给他们看你和王子娟的结婚照片。这个网站以前我也不知道,10月7号,我的一个滨州的朋友看见了你的帖子然后把网址发给我的,其实我也只看了一眼而已。后来我战友的老婆用我的“晋东南”这个账号登陆,并给你留言,这些我都不知道。昨晚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她和我说了这事,今天我看了这个帖子。我觉得我朋友的话说的确实不太好听,给你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另外,8月28号那天晚上我发现你和王子娟在一起动手打了你之后,一直觉得很内疚,在这里一并向你道歉。其实我已经因为自己的冲动而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回部队后被关了15天禁闭。从9月7号王子娟正式提出和我分手并和你结婚以后,我已经死心了,你不用害怕我会打扰你们的生活,因为我自己也要开始新的生活,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另外最近工作也很繁忙,没时间想你们的事情。说实话,你们刚结婚的时候,我确实很难受,我也在我的qq日志上写了些东西,但是我写的只是自己内心的感受,并没有牵扯到任何关于你的事。现在冷静下来了,也想明白了,你以前曾和我说过“我和王子娟并不是一路人,她并不是因为你的出现才这样的,她之所以有今天也不是因为她自己,我应该找个本分的。”这些话,现在想来你说的很对,我接受不了她的轻浮,她也不能容忍我的倔犟,就算结了婚,离婚也是迟早的事。当时,你和王子娟来给我退钱的时候,她守着我们领导说了那么多,我都忍着没出声,难道过了这么长时间,我有必要在这个没有意义的地方和你开辟新的战场么?我不需要别人来夸奖我,我就是我,好也是我,坏也是我,我就是这样,我也不需要你的朋友欢迎我。我是不是比你好,我也不清楚,我并不了解你,我不想和你做敌人,因为没有那个必要,更不会和你做朋友,毕竟是你欠我的。就像你的朋友对王子娟说你好一样,我的朋友也只不过说了我几句好话,给你造成的影响还请你理解。她选了你就选了你吧,谁都有选择的权力,但这话从你自己嘴里说出来好像有点那个,你想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她吗?男人还是有点责任心比较好。我想打个电话给你,但我已经删除了你和王子娟所有的东西,没办法,只好在这里给你道歉,你看完后就删除了吧。好了,话就说到这里,信与不信随便你。费了这么半天劲和你解释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男人做到我这份上也真够可以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傻瓜都能看出来晋东南和马鸣的话的语气还有打字的风格包括标点符号是一样的~~~呵呵~~ 你要的5W块钱我已经给你了~~~另外你想要的青春损失费我是不会给的~~请你不要自讨没趣了~~~这个论坛是我的家~~~~我发帖子是来寻求朋友们的祝福~~请你不要再来说与论坛帖子无关的话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7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非要说是我,我也懒的解释。但是那5万块钱不是我向你们要的,而是我给王子娟订婚的钱,本来就是我的,我只拿回属于我自己的钱,我也没要什么青春损失费,请你自重,不要信口开河!我已经为我朋友的言行给你道歉了,你不要欺人太甚!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这个帖子是发给大家看我要结婚的消息~不要发无关的话题~~~不跟你说了~~我闭嘴了~~~请你也自重~~~~

[ 本帖最后由 雪夜 于 2008-10-17 10:10 编辑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7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晋东南 于 2008-10-14 13:10 发表
懒得说你,和你这种社会渣子也没什么好说的。尽管你表情冷酷、手里拿着把大刀,也依然掩饰不住你的内心的空虚和外表的懦弱,我清楚的感到了你的自卑和无助。我老公和马铭是战友、也是最好的朋友,象他们这种淳厚朴实 ...

这本来就是私事,在私底下解决就行,这样到处宣传,不管是真是假,对双方都没什么好处,而且你还是个外人,更没说话的权利
这年头没有包办婚姻,也没有逼婚,两人分手的话,没有谁对谁错,要说对错那也是全错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7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的事情还是私下说比较好~谁是谁非又有什么关系?各自幸福就好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鸣还是马铭?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8-10-19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忘了密码 于 2008-10-19 07:57 发表
总体来讲  两纯爷们.

       女的太现实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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