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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在万鑫时代新城买的阁楼啊,一起声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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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4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z2009 于 2009-3-24 17:17 编辑

是不是交房的时候的产权登记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了6-7平方米,国家规定误差比超过3%就可以退房了!

产权登记面积是房屋竣工验收后,购房合同内填写的测绘后面积(一般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应在90天内将此合同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注册,合同内的建筑面积也就是将来的产权证上的产权登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因开发商售出的只是预售房,并没有竣工验收,只有竣工验收后才能正式对房产面积进行测绘,在此之前售出的房产为预售房,所以面积与竣工后测绘的面积会产生误差。在售房前,开发商会通过图约计算出大概面积进行出售。但合同给定的面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3%

面积误差:预售合同内约定的面积与实交房后进行测绘后的面积差,国家规定不能超过房屋建筑面积的3%,在规定面积差范围内,少的部分开发商应退款给业主,多的部分业主补给开发商。如面积超出3%的部分,开发商自已负责,不能向业主所要。

可现在他们说按合同上规定的算,不按国家规定,大家都留下你们的联系方式吧!我们一起商量怎么办!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3-24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阁楼不太好住哦~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3-25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MD,俺们那个小区也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了近9个平方米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变色水杯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3-25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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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3-25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4# 晨曦
那最后你们怎么处理的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3-25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UP!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3-25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4# 晨曦
那最后你们怎么处理的呢?
bz2009 发表于 2009-3-25 10:59



还没交房,处理?我们这一批买的全是这种情况,但是人家财务就说:合同里也写着难免有误差按最后实际测量的面积算,NND,交房的时候还要把那9平米的钱补齐,能有啥办法,可恶的开发商,自认倒霉了,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9-3-25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z2009 于 2009-3-25 14:46 编辑

就怕是平方不够啊,联合起来找专业的测量人员重新量一下,自己放弃了人家开发商肯定很高兴啊!
一下子差这么多平方,量的人是不是拿尺子有正着拿的有倒着拿的啊,哈哈,不是没有可能啊,没听说过说房子会热胀冷缩啊!
它说他们自己量的不专业,那为什么不找专业的人量啊,为什么卖房子敢卖啊,要是这个不会量,那房子盖得质量行不行还值得研究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3-25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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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律师,打官司,再就是交房的时候你们业主最好聚到一起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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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6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现在就是在召集人啊,物业和售房的都不给联系方式啊,他们怕我们都认识了不好交房啊,
现在第一次聚会暂定于3月29日在黄二渤九的朝阳计算机学校门口集合!早晨9:30就可以,大家一起商量商量啊!
请看到这个贴子的朋友有朋友在这个地方买房的转告一下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3-26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当时也是跟他们说:交房的时候能不能再当我们业主的面重新测量下,但是他们物业不同意,只拿出在房管局出示的测量报告这样答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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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6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妥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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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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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GB   DB?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4-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在至尊们第有一栋楼,卖出去后就不管了,我们天天找谈,白搭。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4-9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律师,打官司。。。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4-13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唉,都来榨老百姓的血汗钱呀。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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