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无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049|回复: 5

拒绝开发票 花样千百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30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双节的来临,到餐饮业消费的人群大增,很多市民在消费后索要发票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然而,不少市民在索要发票却遭到冷遇,商家往往采取各种方式拒开发票。税务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商家不提供发票,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进行举报。

  【镜头一】试营业没发票

   一个月前,渤海十路一家酒店挂出红色大条幅,推出的特价菜比别家便宜很多,刘女士感觉很实惠,就带上家人去品尝。

  “在吃完饭索要发票时,酒店的人不给。”刘女士说,酒店一名负责人告诉她,酒店在试营业期间没有发票。既然酒店没有正式开业,刘女士也只好作罢。然而,前不久刘女士和朋友再次去这家酒店时,又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在争执了很久后,酒店才给刘女士开了发票。

  【镜头二】已用完改天取

   谈妥生意后,王先生代表公司和客户一起吃了顿大餐。餐后,王先生付完钱索要发票时,被告知发票用光了。

  “服务员说,发票恰好在昨天用光了,让我过几天再去拿。”王先生说,“马上要出差,什么时候回来还不确定,再说请客户吃饭公司是要报销的。”由于客人还在等着他,王先生只有当场请示了公司领导,在得到不开发票也可以报销的答复时,王先生才放下心来。

  【镜头三】 去总店开发票

   黄河五路一家南方小吃店开业后,小雷和几名同学一起去聚餐。付完帐,小雷向店里索要发票。“我们分店不提供发票,可以到总店去取。”开一张发票还要走十几个路口,学习法律的小雷感到很不可思议,将法律条文搬出来后,小吃店的老板拿出一个小本子,给小雷开了一张单据,上面有小雷的消费费用。

  “单据上连个公章都没有,要是出了问题,他们能承认吗。”小雷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镜头四】发票公章不一致

   在一家中级饭店和客人吃完饭,饭店开了几张100元的定额发票。在回单位的路上,小罗无意中发现发票上盖的公章并不是那家饭店的,而是附近一家餐馆的。小罗的发票是要单位报销的,怕出事他又返回到这家饭店。

  “饭店工作人员向我道了歉,给我开了盖有饭店公章的发票后,又把定额发票收了回去。”小罗说,饭店的人也没有解释原因,他很纳闷,如果出了问题,是不是这家饭店就可以不承认呢。

   笔者了解到,这类现象在餐饮行业并不罕见,究其原因,滨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的刘继国科长表示,一些商家千方百计拒开发票就是为了逃税。而滨城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高峰也告诉笔者,消费者一定要在消费后索要发票,因为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没有消费凭证,没有证据证明是商家所为,工商部门不能受理的。

   针对上述问题,滨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牛晓冬说,一些餐饮店采用的试营业行为其实是不允许的。

  “必须要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税务部门领取了税务登记证后,纳入税务部门的正常管理范围了,才有获取发票的资格”她介绍,在正常营业后,税务部门会根据其经营情况及经营面积,对这些商家进行个体定期定额管理,并根据其定额给予一定面值的发票。“比如说商家缴纳了100元的税款,他大概可以申请2000元面值的发票,如果商家的发票超出了这个面值,商家要再补交一定的税款。”

   牛科长说,每年税务部门都提醒市民在消费后一定要索取发票,“其实,发票应该是经营者主动提供的,但是一些商家为了逃税,会采取向消费者赠送小礼物的方式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有的还用其他经营者的发票,也有的人只给消费者开收据或者假发票。”牛科长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条文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那些让消费者下次再去取发票的行为也是不允许的,经营者应该当场提供发票。”牛科长说,在领取发票时,一些连锁店有的是由一个会计去领,再分到各个分店,也有的是各个分店的会计去领,但是各个分店是应该有发票的,“如果他们让消费者去总店开发票,消费者有权利让经营者去开。”

   在交谈中,牛科长说,对未按照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税务部门会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也为了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增加地方税收收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刘继国科长说,举报人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的,地税部门会根据举报人贡献大小予以奖励。“经查实,每案奖励的最低金额不低于200元,最高不高于10000元,有重大贡献的,经报省地税局批准可给予10000元以上的奖励。”

   刘科长说,举报人举报时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发票上的公章和商家不一致是无法处理的,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上门举报、邮寄举报和网上举报等方式,地税部门会对举报人留下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0-1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经常要,也经常被拒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0-12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一去加油就说是发票用完了。国税局放假领不出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0-12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恒意经常说发票用完了,后来就不去了,阿瓦山寨刚开始也这样,后来不敢了,老妈川菜一直给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0-15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发票的可以短我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09-10-16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常遇到发票用完 和 不要发票的话给盒抽巾纸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无为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APP|无为大事记|百度统计|无为论坛 ( [鲁ICP备16011199号-2] [滨公备0601007] )

GMT+8, 2024-11-15 23:42 , Processed in 0.070714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