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无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5638|回复: 31

证件齐全,就因为没戴头盔,罚款50,我觉得不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摩托车,所有证件齐全包括强迫办理的保险与车船使用税,在行至渤海七路中百附近,被交警拦下,当时已经严重堵车,刚开始我还以为出什么车祸了,他们为什么选择车流量最大的渤海七路中百东门查车?
车内工作人员立马开单子,我拦住他正打电话找到关系,但为时已晚,单子开了,无法挽回。
但我觉得50元钱有点多吧,仅仅是没戴头盔,给我个警告或者20块罚款,或者别的方式进行教育...这都可以接受的。
要求十五日以内,在任一银行缴纳返款,否则逾期每日按3%进行罚款。不服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诉。
有些愤青。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1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也需要过年啊,理解吧~~公仆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1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天才热闹呢...

查了一片

好几个哥们驾照都被扣了 车被拖走了....

有一个哥们是为啥呢....转向灯坏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1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时间就是查得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为了你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1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就是在那堵着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1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关将近,福利不好发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1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没遇到手续齐全,带头盔,后来说因为前大灯不够亮罚款的事呢.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戴头盔  罚款50 正常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种事情最正确的做法就是看他走过来的时候,一加油门就冲。他看到牌号也没治,他也不敢追,怕出事。就只能在后面喊:前面摩托车停住,停住! 
哈哈 我试过好多次了,屡试不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2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跑就行. 现在他们都不敢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2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带头盔多好 现在又不是夏天 带头盔还能保暖 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不就好了 也是为了你的安全嘛 不罚你50 你哪能记住吖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小魔怪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1-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2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昨天晚上还梦见交警追我呢? 摩托光加油门不动弹 把我吓醒了。 奇怪啊 我都半年没骑摩托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2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不好听的,你再戴上头盔他们也能给你挑出毛病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公仆也是为了人民币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2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跑就行 交警太砸碎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2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给我扣了2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3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跑呢.上次交警追我两个4个路口.当时牌子贴着了.我看交警在后面一直想超我.医学院这条路上.我一直往右拐.别他.最后放弃了.不追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1-3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最近摩托车也不放过了?
交警交通就是受国家保护的强盗~~
交警自己就说,不信在二百多项处罚中给你找不到一项!
遇见他们就任倒霉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无为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APP|无为大事记|百度统计|无为论坛 ( [鲁ICP备16011199号-2] [滨公备0601007] )

GMT+8, 2025-7-28 09:18 , Processed in 0.053251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