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无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贝晨

乖乖宝宝进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非 于 2010-6-24 00:10 发表

我要让LZ身体受伤害。。。


你怎么伤我啊? 喝酒喝死我啊?哈哈   我不抽烟不喝酒 哎  你拿我没哲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猫不睡 于 2010-6-24 00:08 发表

乖乖宝宝发话了。。。。

贝晨要请客了。。。。。。。。。



都几点了啊?你家当家的不管你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英格烂居然出现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贝晨 于 2010-6-24 00:16 发表



都几点了啊?你家当家的不管你吗?

纳尼?还真挺晚了。。。。他在看球啊,嘿嘿。。。。俺明天没课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纳尼今年真是可惜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贝晨 于 2010-6-24 00:14 发表


你怎么伤我啊? 喝酒喝死我啊?哈哈   我不抽烟不喝酒 哎  你拿我没哲啊

楼主让小非的心灵缺乏爱,小非让楼主身体受伤害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猫不睡 于 2010-6-24 00:19 发表

纳尼?还真挺晚了。。。。他在看球啊,嘿嘿。。。。俺明天没课啊,,,


都结束了吧  你们还不去造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最多五个字 于 2010-6-24 00:19 发表
纳尼今年真是可惜啊·!

楼上水帖子一点水平都没有 没见这是暧昧贴么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贝晨 于 2010-6-24 00:22 发表


都结束了吧  你们还不去造人?

我等男主人的男朋友谢幕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LS的你认识女主角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拿来消遣时间和寻找快乐的,既然来到论坛大家就都是一家人,别动不动就那啥,昂!上来就生气那就失去论坛存在的意义了 ,每个版块有每个版块的规则,大家要遵重规则,其实重点就是-----注意团结!!绿色论坛,和谐论坛,快乐港湾!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10-6-24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许阳 于 2010-6-24 00:25 发表
论坛是拿来消遣时间和寻找快乐的,既然来到论坛大家就都是一家人,别动不动就那啥,昂!上来就生气那就失去论坛存在的意义了 ,每个版块有每个版块的规则,大家要遵重规则,其实重点就是-----注意团结!!绿色论坛, ...



哎  不好干啊  干什么都会有威胁的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黑猫不睡 于 2010-6-24 00:22 发表

楼上水帖子一点水平都没有 没见这是暧昧贴么

喝晕了。。。我还是PS去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都是伪球迷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资4天没睡个正经觉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不是。。。哥两周没睡过囫囵觉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比我厉害把我打倒了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你没我厉害被我打倒了你会受到身体创伤。

老弟,你忒有才了。

实在看不下去,都把我勾出来。

友情提示弟弟,现在的板砖功力非凡哦。。。。。。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处都是要动武力地,要和谐~和谐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跟什么啊?
贝晨版主真是抱歉
不是我发的帖子,我很久没上论坛了,是我朋友的老公和你说的话
晕死我,我真不知道这个事情
今天听阿木大叔告诉我,我赶紧上来澄清一下
我已近告诉我朋友了,不让他发了!~
不过我说句话哈,这种广告篇章应该发到哪个板块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6-2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无为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APP|无为大事记|百度统计|无为论坛 ( [鲁ICP备16011199号-2] [滨公备0601007] )

GMT+8, 2025-7-23 01:51 , Processed in 0.052736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