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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做到了,就跟你过一辈子(很肉麻,却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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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条:媳妇的手机号,必须背下来。



第二条:媳妇发短信,必须回。


第三条:媳妇上QQ,在线必须主动说话。


第四条:答应媳妇的事,对媳妇的承诺,必须做到。


第五条:不准背着媳妇和别的女的有暧昧关系。


第六条:不准和别的女的有亲密动作,要对媳妇诚实。


第七条:不准对媳妇发过大的脾气。


第八条:生媳妇的气,不能超过8个小时。


第九条:想媳妇了,要主动给媳妇打电话、发短信。


第十条:生气时,不准不理媳妇,让媳妇担心。


第十一条:不准对媳妇提无理要求。


第十二条:要主动关心媳妇。


第十三条:必须要学会如何心疼媳妇。


第十四条:媳妇过生日,必须在媳妇身边。


第十五条:如果实在不能陪着媳妇过生日,必须打电话或发短信。


第十六条:手机必须24小时开着机,如果媳妇找,必须随时都能让媳妇找到。


第十七条,出门必须带着媳妇,不要把她自己扔在家里。


第十八条,要让媳妇感到安心,不要让她为你担心,要为她照顾好自己。


第十九条,要关心媳妇,嘘寒问暖都不能落下。


第二十条,要关心自己的家人,还要关心媳妇的家人。


第二十一条,对媳妇的朋友也要热情招待。


第二十二条 在公共场合,媳妇的鞋带开了,你要下蹲下来亲自帮她系上,说明你是真的爱她。




­以关心媳妇为荣
以忽视媳妇为耻
以伺候媳妇为荣
以麻烦媳妇为耻
以赞美媳妇为荣
以批评媳妇为耻
以抢干家务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下班回家为荣
以夜不归宿为耻
以诚实专一为荣
以沾花惹草为耻
以遵守家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上缴工资为荣
以窝藏奖金为耻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3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数了下,有8条没做到。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3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有人看了会说。好吧。还是自己一个人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3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不到、。就过半辈子?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3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4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夜殇 于 2010-7-3 23:30 发表
做不到、。就过半辈子?

对,我还是自己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看这媳妇值不值得这样做。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净扯淡,全部反过来,女人都做到了再来要求男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做到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给个女人先...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背过了22条...

一条条的来....就做到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条 在公共场合,媳妇的鞋带开了,你要下蹲下来亲自帮她系上,说明你是真的爱她。



寻系鞋带人.....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LS穿的鞋没有鞋带...

还找系鞋带的人.....


很明显...LS是来砸场子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找老公还是找媳妇,一定找一个值得你用一生去爱的人,你就会用心为他去做每一件事情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13楼给12楼系鞋带不就两全其美了嘛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说一句,我老公暂时都做到了,哦也!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

[ 本帖最后由 夜殇 于 2010-7-5 14:47 编辑 ]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终究寂寞,快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zj811 于 2010-7-5 14:13 发表
终究寂寞,快来~~~~~~~~

别闹...别闹.....

呵呵。.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发表于 2010-7-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系鞋带。。。。。。。。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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