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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舍得

长发飞扬的日子 - 作者 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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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到这里我想回复那天在"留言簿"里看到的一些留言。

  回复一:一位网友说他觉得我很无聊,在这里写一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我想他一定还拥有着让人羡慕的无比年轻的年龄吧!等到有一天你成长到忽然发现记忆里的一切都会让你觉得温暖和微笑起来的时候,也许你会了解我现在做这件事情的心情。又或者,我们的天性不同:你喜欢忘记,我却不会忘记。其实无论如何我们都一样的在向前走,只是方式不同而已。请不要要求我象你,因为我就是我,你就是你。而且,我现在只是在写一个人成长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的"我"并不就是今天的我,也不全是从前的我。这只是我除了唱歌以外的另外一种尝试而已,而一个写东西的人在他(她)的作品里多少都会有一些自己生活的影子,这大概也是难免的吧!请忘了那些杂志上写的无聊的文章,只是把它当做一个作品来看吧!等到最后,你会知道我写作态度是端正的。)

  回复二:一位网友说我写这篇东西是在借机炒作自己。

  我想如果我是一个擅于炒作自己的人的话,那恐怕我早就不是今天的我了。

  我只能说我们还不认识而且也没有机会相互了解。如果你是一个熟悉我的朋友,你就会知道其实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回复三:一位网友说你为什么不好好做音乐呢?为什么更多的人认识你是从那件"花边"新闻里而不是通过你的音乐呢?

  问的好!

  我是太想好好的做音乐了!可是你知道录一张唱片有多难吗?那是需要钱的!我没有钱(也许比你还穷),我出《花开不败》时签的也是一家完全是一帮年轻人凭着一腔热血成立起来的小公司。(天蝎文化)我们的公司有一批又有才华又有心气儿的工作人员,可是我们没有钱!"天蝎"只出了两张唱片,我的《花开不败》和《再见·张炬》。《再见·张炬》发行不到一个星期就出了四版盗版,可是却投资了四十万,那是我们公司唯一的资金,钱收不回来,所以公司倒闭了!我的第二张专辑的歌儿其实早在九六年底九七年初就创作完毕了,可是没有钱进棚录音。而且我们也没有钱用于宣传。

  这几年我终于明白原来唱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给你抄一段我本来打算用作我写的一些散文杂记的前记的东西:

  这是一些我不知不觉就写下来的文字,因为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本来打算唱唱,因为我是一个歌手。可是,我没有钱,我从来没想到,唱歌也是需要钱的。可是,我却偏偏是个感慨太多的人。我的那些情绪,就一直压在心里,没办法发散出来,于是,我只有这一个办法,把它写出来--因为,几支笔,一些纸,这是我现在除了生存的基本条件之外唯一还不太用心计划去购买的东西。

  我只能在这纸上,唱我心里的歌,想那些走远的日子和那些不想忘记的事,还有那些象云一样飘荡在天上的心情。

  至于那些"花边"新闻,如果你也讨厌那些东西,那就让我们一起当作没看见吧!

  我的新专辑终于要出版了,到时候倒想多听听你的意见!

在"霓裳宫"的那段日子(我在那儿一唱就是三年)我进步得很快(因为起点较高,所以得以耳濡目染)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我已经渐渐拥有自己的风格。因为受窦唯的影响,我的演唱曲目逐渐更换为清一色的英文歌(不是我吹牛),那时候在北京的歌厅、夜总会演唱的歌手大概还很少有会唱那么多英文歌的。我当然不是在说外国的月亮就是圆的,我从来没这么认为过,但是实事求是的讲,那会儿大陆流行音乐的发展才只不过短短几年的时间,好的东西凤毛麟角,作为一个在歌厅唱copy歌的歌手自然应该是还没有什么好学的,至于港台,当然不排除优秀者的存在,(做出那些东西的人除了天赋、灵性之外也绝对是一些极具悟性和辨别能力的人)但是如果你稍微了解一点流行音乐的发展史的话,那你应该知道那路线基本上是日本学欧美,港台学日本,然后大陆又学港台。所以,与其你绕一个大弯儿,还不如直接从源头学起。(学并不是丢人的事儿,关健是你要将“学为我所用"然后有朝一日最终玩出自己的味道来。我可没说我是个"好学生",不过道理我还是明白的)我们都知道,欧美流行音乐发展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不论从制作经验、水准到歌曲内涵、乐手和演唱者的个人技巧、表现能力亦或舞台灯光、音响的构思和配备都不能不让人承认到位得多。那么做为一个刚刚起步从事这一行业的新人,在他(她)必经路程中没有兜太大的圈子,她为此“沾沾自喜"一下,这大概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在这一点上我绝对要感谢炬炬、李彤他们,尤其是窦唯,在我入门的阶段,我不能不承认他的确给了我很多方向性的关健影响。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流行音乐这一领域里我并不属于出身科班,事实上,我们这一拨从事于这一行业的人中,除了一些本来在音乐院校和音乐团体中学习或者演奏其它器乐(具备一些功底)进而小幅度转行(还在一个大领域里)的之外,大部分人都是凭着对它的"一腔热血"和自己的悟性逐步进入的(现在也基本上如此)。中国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学习流行音乐的专门学校,除了可数的几家规模、条件都相当有限的私人学校,而这也是近几年的事,而且据我所知也都是"岌岌可危"的在勉强支撑)。而且我们小时候,也没有几家买得起钢琴,可以让孩子从小就受一些系统的音乐教育的。(我们的音乐基础,大都是在小学、中学课本里学到的有限的那一点儿基本教育)。那是一些并不重视音乐,也不需要音乐的时代,可是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中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在城市里,港台、欧美流行音乐迅速涌入,我们忽然找到了另外一种感动,发现了另外一种美好,我们忽然知道,原来音乐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升华。

  为此有一些年青人开始蠢蠢欲动(我指的是那些目的纯粹的人),尽管基础有限,一切都刚刚开始,而且也不知道明天(明天不是想的,是做的,它是无数今天的延续),他们还是做出了决定。我大概就是这样,在我的血正热得发"烫"的年龄,不管不顾的奔着自己想去的地方就去了,然后忽然发现自己底子实在是差得太远了。好在我正年轻,悟性也还不错(又得感谢父母了),歌厅里一个女歌手介绍我拜了一位老师(她的老师)学习视唱练耳发声的基本知识,再加上窦唯的妹妹也正好是学音乐的,经常可以帮助我,我渐渐开始应付得来用谱子排练(一开始排新歌儿我都得对着录音机学无数遍,完全死记硬背,即使这样还总是错拍子),知道了唱歌光有感觉还不够,还需要注意音准、节奏、发声方法(否则会很累而且弄不好会把嗓子唱坏)。不过后来我又明白无论如何感觉却是第一位的,因为唱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将歌曲中的情绪传染别人,让别人一起快乐或者忧伤。现在我最反感的就是那种“唱歌机器”型的歌手例如Mariah Cary--喜欢她的歌迷请别气岔,这只是我的个人见解--音位、节奏、音色都无可挑剔,可我就是不感动。还有就是一味的炫耀自己的高音--我也曾为自己能唱到哪一个高音美得不得了过。说实话,原来Whitvey Hoston、Celine Dion的歌我也不是没唱过。可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观众总是莫名其妙的一听到高音就兴奋不已,就疯狂鼓掌和吹口哨,全然不管那究竟好在哪儿,唱歌不是用来炫耀自己的技巧的,它应该是自自然然的有感而发,象那些山歌,那才是真正美丽的。忘了是谁跟我说过一句关于唱歌的心得话,我觉得他说得特别精彩。他说你要想把歌唱好,先要忘了你是谁。--唉,怎么又扯远了。Sorry ,Sorry.  

  除了演唱,舞台形象上我也渐渐的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说实话,我不喜欢什么"造型",我觉得这个词应该是给模特或者舞蹈行业用的。较之于那些在舞台上把自己包装得花花绿绿的歌手,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喜欢那些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原原本本、朴朴素素的类型。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再加上"浩浩荡荡"的伴舞队也许是会让你觉得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新鲜刺激,但那往往会让人舍其本求其末,忘了你到底是去干什么。你是去听一个人唱歌,不是去看他(她)有多漂亮、多抢眼。真要是玩得到家到也罢了,最起码你还玩出来了点名堂(不管是什么名堂),让人眼睛舒服了,最可怕的是觉得不伦不类,把那些不管适不适合自己,反正是自以为"花枝招展"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往身上一裹(说的狠点儿,可是我觉得我们大陆的好多歌手真的是太没有服装品味了)。而且还就这么要求,几乎所有的"歌手大奖赛"都要设一个"服装分"。曾经参加过一次大奖赛(唯一的一次,一九九二年)那次我的服装分是"0"。记得我穿了一条黑色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T恤和一件黑色的便装西服上衣,比赛开始之前(我进入了决赛)一位对我很好的文化局负责人问我穿什么衣服,我说就是这身。她说那怎么行,赶快去跟别人借或者去换衣服。可是我抽的号是4号,根本来不及了,而且我也觉得我穿得干净、整洁,也适合自己的演唱曲目,没什么大不了的(到底什么样的衣服才属于演出服"呢?)可是我最后就因为服装得分是"0"而拉下了总分,没有拿到名次(那以后我就决定再也不参加什么"大奖赛"了)。当然最初我也不是这么想的(也没想过)。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进"霓裳宫"的时候我也曾学着别的女歌手做过几身"演出服",后来我开始放弃它们,穿一些简简单单的牛仔裤、T恤、衬衣之类,头发也既不盘也不束,更不插带什么发卡,缎带之类的东西,只是自自然然的披散(现在这样也许并不稀奇,可是在九十年代初的舞台上这也应该算是少见了)。好在那会儿我在歌厅还够"火",老板也就没太在乎这些。当然我对于舞台着装的这点"歪见"也是"得益"于和窦唯看的那些国外乐队歌手演出的录像带,我觉得那种自自然然的样子比把自己完全"武装"起来要让人舒服多了,于是就受到了"启发"。说到这个问题,(不仅限于舞台着装)一向认为衣服是为人服务的,"人"是主"衣"是次,衣服并没有"灵魂"穿衣服是人赋予了它一切。可是很多人往往认为自己一定要穿上一件什么样的衣服才会被人高看一眼,我觉得这不免有些浅显了。还有,不论是台上或者台下,都不要去追什么"潮流"、"时尚",要知道那都是那些背后的操纵者来骗你荷包里的钱的,坚持自己的风格,有自己一惯的鉴赏标准,才是真正"与众不同"。

父母那一关是终究得过的。

  九0年九月的一个周末,当我又一如往常一样"装模作样"的例行每周末至少回家吃一次晚饭的规定时,我从我父母脸上的表情里看出了"形势"的"严重性",我预感到:大概"纸终于包不住火了"。

  现在想起来我爸爸妈妈真是一对修养极佳的人,不愧于"知识分子的称号",他们的女儿干出这等"胆大包天的事",他们居然能压住气先给她做上一顿同平时周末对我的"待遇"相差无几的晚饭,然后耐心的看她咽完。然而我可是怎么也吃不出滋味儿了,我一边"勉为其难"的在饭桌上硬撑着,一边在心里暗暗祈祷苍天保佑但愿他们今天是为了别的事儿,先让我逃过这一关。我甚至想如果真要是如我所愿那样的话那我以后再也不要回家了。当然我也明白能让他们的脸色变得如此"异样"(这就叫"做贼心虚")而且是明显针对于我(我的敏感度足以让我察觉这一点)的是不会有什么别的事儿,可我还是宁死都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在我"逍遥法外"的这半年里尽管我曾无数次的设想过事情败露之后下定决心干脆豁出去了一吐为快(反正都这样了你们又能拿我怎么办?)可是事到临头,我还是慌了手脚,把所有我曾经自以为组织得天一无缝,堂而皇之的言语和"大义凛然"如刘胡兰的勇气抛到了九霄云外。

  饭桌上静得出奇(一定是我的听觉因为紧张出现了异常反应,否则至少也应该能听到筷子碰到餐具的声音,因为大家的确都在埋头吃饭,可是记忆里那一刻真的是安静得要了我的小命,我只听见我自己那夸张得不行的心跳声,我觉得那么大的心跳声一定都能被他们听见了,而这心跳声就不打自招的证实了我所有的"罪行"。我怎么也不能让那心跳声变得小点儿,我都有点儿后悔了,我那会儿不是挺毅然决然的吗?我不是还为此挺佩服自已的吗?我开始意识到自已的确是太过份了,我的爸爸妈妈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我干嘛一定要把事情搞到这一步呢?我这不是跟自已过不去吗?我也太有点儿过一天是一天了,(让你乐吧!这回看你怎么办?)我想我的脸大概都埋到碗里去了……

  一顿饭吃得我觉得大概头发都愁白了,晚饭后,我连献一下媚帮妈妈洗碗的心情都没了(以往我一但犯了什么错总是用这一招)我一动不动的坐在饭桌前,任凭爸妈收拾碗筷,把它们一一挪到厨房或洗碗槽, 然后,我听见爸爸说了一句:过来一下吧,咱们得好好谈谈了。

  有时候我觉得我真是有福气,生在这样一个对教育孩子从来不讲究动用武力的家庭,若是换上一对对孩子动不动就大打出手的父母,大概我如此的做法在那天早就被打得稀烂了。可是说实话,那天我倒真希望我那一对修养极好的爸妈干脆痛痛快快的给我来上一顿了事,那种忽然把我当成外人一般谨慎的询问,那种压抑得就象一场暴雨即将来临可是又死活都不来的气氛,还有他们注视我时的那种含义复杂之极的目光让我觉得还不如一头撞死了事,可是一想到我那正如火如荼的生活,我实在又舍不得死。最后我找到了一种方式,那就是沉默,淮说的来着:沉默是最有力的武器,是最好的回答。我只是在开头当他们向我核实学校反映的情况时点了点头,然后嘀嘀咕咕的说了一些我不要上什么大学,我有我自己的想法之类的话然后就不再开口。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谈话"进行了很久(其实不是什么谈话,只是他们苦口婆心的说教问询再加上大段的沉默和都快把我的心揪起来了的叹息而已),我忽然发现天色已晚,意识到大概快到了该去歌厅上班的时间,于是开始着急起来。我开始想怎么脱身,而这一想我发现再沉默下去是不行了。大概因为前面爸妈已经反复说明了他们绝不会对孩子强加一已之见,有什么想法至少应该跟他们商量,应该信任他们,他们愿意做我的朋友之类的话(我想他们在和我谈话之前一定已经商量过很久了),所以我渐渐的摸清了其实最让他们耿耿于怀的是我的"不告而别",和对我这半年来的"现状"的一无所知,而且我也明白事到如今大概他们也不能再把我怎么着了(说了这么半天也该消气了吧?),我终于决定开口了。

  我告诉他们我已经长大了,是十八岁以上的公民(我郑重的强调了这一点),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一切事宜,所有的后果与他人无关(现在想起来我这一番话虽然在理, 但当时我居然能说出这么一番无情无义的话来,真是忘恩负义透了)。我还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工作,是做歌手,这是我喜欢的工作,也是我此生决定了的方向,希望他们能尊重我的选择。说到了这半年的生活我忽然骄傲起来(腰板儿也挺起来了),我告诉他们我完全能负担得了自己,而且收入不俗,这以后就不必他们担心了,我甚至还对他们说下次回来我将把上大学以来每月从他们这儿支取的钱全部如数归还。我说我与另一个歌手合租了一 处房子。有空可以邀请他们去玩儿,(我权衡再三没敢说出窦唯的事儿,我觉得还是分期分批的让他们接受的好,否则无疑是雪上添霜)。说到这儿,我说对不起我该走了,因为我要赶去上班。

  竹筒倒豆腐般说完了这一番话,我忽然轻松了下来。我甚至为自己那一番话里"不卑不亢"的语气和周密的逻辑性暗暗得意。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把头抬了起来而且开始平静的注视他们了。我看到我爸爸妈妈面面相觑,一时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那以后很多年(当他们不得不接受我所做的选择之后),我爸爸总是会提起我高中最后一段日子的光景:那时候因为我即将面临高考,他怕学校食堂伙食跟不上,所以经常会在早晨骑自行车跑很远的路去我每天晨练的河边(那时候我一直坚持着每天早晨跑三千米的习惯),给我带上两个煎鸡蛋、几个炸肉丸子或一块煎鱼。他说他总会看见一个脸儿红扑扑的马尾辫跳来跳去,穿着一身蓝色运动服的轻快的少女的身影。那是他的小女儿,他人生最大的骄傲和最深切的希望。我爸爸妈妈一直不欣赏文艺界(是不是偏见倒不必探讨),他们最大的希望是自己的两个子女受到高等教育,然后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有时候他们开玩笑说怎么会生出我这么一个女儿一定是当初在医院里抱错了,我甚至都能听出那些类似轻松的话背后隐藏着的一种无奈。

  的确,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让他们放下心来,无论任何一个方面。事到如今我依然住着租来的房子,孑然一身,做着也许在他们看来真的是不着边际的梦。

对于父母近两年来我开始越来越感觉到歉意。因为的确自从我自以为翅膀硬了之后,似乎就很少再顾及过他们的感受(原来好象也没有顾及过,只是尚未具备伤害他人的能力,甚 至有时候我还认为他们的想法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有些事情跟他们商量只会白白的浪费时间和平白无故的给自己添没有必要的麻烦和障碍。我是一个除了自己更多一些信奉朋友的人,大概从上中学的时候开始,我就很少再把学校里的事情和自己的心情和想法对父母说(除 非迫不得已)上大学以后对于他们的询问我更是只限于应付和敷衍,惯用的答法一般只是这几句:"挺好!","就那么回事儿","没什么,还能怎么样?"

  很多年以来,我一直忙着飞我自己的,感受我自己的心情,回家对于我来说只是在一些公共节假日例行的报到和必尽的义务而已。我总是抱着一种"交差"的心情回家,赶上心情好的时候还勉强象个回家看爸妈的女儿,赶上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皱着眉头一言不发,被问到敏感处或戳到痛处就六亲不认的一走了之,或以不再回来相威胁。我从来没想过我那些自以为是不管不顾的决定和不经思索、冲口而出的浑账话曾经对他们造成过怎样的伤害。我从来没想过这些,也很少发自内心的反省过和弥补过。有时候我也会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份,可是转眼我的脑子就被那些自认为更加重要的事情占据了,就把那一瞬间觉得多少应该表示些歉意的念头忘记了,我总是觉得: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所以应该会也肯定会原谅我的。下次注意就行了。而时间就在他们对我的宽容和我对自己的纵容中过去了,当然我不是不想表现得好一些,也不是不爱他们,只是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会要求我和永远会原谅我的人,是我最不用担忧改变、最毋须质疑的一种关系,所以就忽略了。

  说起来可笑,如今我良心发现的想到这一点,并不是因为母亲节里充斥各个角落的那些大小不一、感人肺腑的的广告横幅,也不是因为那些诸如"常回家看看"之类的让我觉得虚情假意、矫揉造作的VIDEO,而是因为我养了一只小猫,这只叫"VIVI"的猫的任性、固执、翻脸不认人和充满破坏性让我意识到了父母之爱的伟大,而它那一幅总是不解的天真神情有让我了解了那份神圣之爱的缘由。幸好我不是一只猫,而人生大概就是这样,从不懂到懂,从无意的造成伤害到理解原谅和宽容。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个双职工家庭长大的孩子,父亲是做军事医学研究的,母亲是个内科医生。从生出来那天起就没有爷爷奶奶之类的老人在身边看管照顾,又不肯上幼儿园,所以从小就放任自流惯了,是那种脖子上拉着钥匙,整天去职工食堂打饭长大的孩子。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从小就少人疼少人爱,正相反我是在一个充满爱的家庭长大的。我父母的爱情故事若是放在今天,那真是可以说是奇迹,(即使在他们那一代人里也堪称典范了)。他们是中学同学,十五岁相知相识,十七岁相恋,高中毕业我爸爸考到上海一所医科大学,毕业后又在北京协和医科大深造,一分就是八年,其间只有每年的寒暑假短暂相聚,大都依靠书信来往,可是他们谁都没变过。我曾经偷看过他们当年来往的书信,字里行间真可谓发自肺腑。尤其是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那时候我爸爸正在上海上大学,那时期的信件里充满了他们彼此对对方的鼓励和爱意,我爸爸省下几斤粮票给我妈妈寄去,我妈妈又托人带给我爸爸一袋烧饼,诸如此类,全然不是一些花言巧语所能替代的。

  九五年秋天我妈妈在买菜回来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倒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她住院治疗的那段时间,我爸爸象是一下老了十岁,他几乎每天都是从早到晚的陪在我妈妈病床前,不到睡觉时间绝不走人。因为北医院的伙食营养不够,他一日三餐都从家里做好然后送到医院里,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从来没间断过。后来我妈妈腿居然完全恢复,而且行走自如,这在她的年龄完全是医学上的奇迹。可是我知道,那并不是什么医学创造的奇迹,那是爱的力量。就是这样的一对父母,他们给予我的爱是可想而知的,可是也许正是因为他们给予我的太多反而让我觉得那是应该的,是自然的,反而让我不懂得珍惜,也不知道感激。

  很长一段时间父母在我心里的位置一直是这样的:他们一开绐就在那儿,而且会永远在那儿。就象小时候一旦看上什么东西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定要他们买给我一样,我不了解生活的艰辛,以为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放在大人手里,小孩要用尽管要就是了,(我们这一代成长的时候几乎所有正常家庭的收入都相差无几,所有人对生活都没有太高的要求也不会有太多奢望,大部分家庭都是将收入按计划支配的,一旦某一方面的开支增加,就势必要在另一方面减免,也就是说那就意味着增加了当月计划的生活难度。我总是会有一些超出一般小孩的无理要求。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看上了一种红、白、黑三色相间的拉毛围巾,那是当年极其惹眼的款式,可它的价钱却是即使那些赶时髦的大姑娘们也不是人人敢想的,我却誓死要拥有一条。却没想过我的父母在满足他们任性的女儿的要求的同时要怎样的精打细算这一个月的开销,又要减免掉多少他们本来也许可以用在自己身上的计划,同样的,我也以为跟他们撒娇、耍赖、发脾气、撂蹶子都是自然的,大人是不会哭也不会伤心的。

  这种荒谬的观点在我心里一直延续了很多年,然后有一天,我忽然看见白发和皱纹已经布满了我父母的双鬓和面颊。我知道错了,不管我有着怎样的理由和多么美好的梦想,我都错了,幸好我终于明白,而说句抱歉还来得及。

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当我的父母去X院为我办理退学手续并且把我年搁置了半年之久,落满灰尘的铺盖卷儿拉回家时的心情是怎样的,我想那一定是无奈吧。这虽然同那句“女大不中留”的老话在缘由上有着本质的不同,但在心情上却一定是有过之而无及。女儿出嫁,伤感之中多少还会有些欣喜。可我这个做女儿的,当年带给他们的大概除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伤之情外,就不会再有别的什么了。尤其是我的父亲,他大概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两年前同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当他无比骄傲的用自行车托着同一副铺盖卷,在全院人无比羡慕的目光注视中(我们院儿那一年同届的孩子中只有我一个人考上了本科)送他的宝贝女儿去大学报到的结果竟变成这样。记得那天他一直送我到学校,陪我熟悉学校环境并且语重心长把他自己当年上大学时的经验一一传授给我。大概他本认为至此总算了了他人生最殷切的一份心愿,可以长长的舒一口气了吧!

我的爸爸妈妈总是把这件事的结果归咎于自己,他们总是责怪自己当年不应该因为我考上了本科就认为可以“掉以轻心”,他们觉得在他们自己没有尽好做父母的责任的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女儿被那些搞摇滚乐的长头发的男孩子挑唆坏了。可是我心里明白,这一切“变故”除了“我”自己的主观原因之外,“怪”不得任何人。别人(比如说徐薇)不是都好好把书念完了吗?而我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在我的身体与生俱来潜藏着那么一种倾向,而一旦遇到火种,它就劈劈啪啪蓬勃地燃烧起来,那一切对我来说太具有诱惑力了。而这件事唯一的错处就是当年我还不具备能力可以把一件事情考虑和处理得更为周全。事实上现在的我也好不了多少,虽然我也觉得自己该到了成熟稳重的时候了,但是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做事欠缺全盘观点,全凭一时冲动,这大概是到死也改不了的毛病了!所以说如果当年我真的是错了的话那么一切后果对我来说也都应该是咎由自取,所以对于我今天生活的漂泊不定我处之坦然。


  还是让我回过头来再交代一下那九月的夜晚。那天晚上,十九岁的女孩儿终于尽释了长久以来一直积压在她心头、悬而未决的重负(毕竟在这以前我从未如此“正面”同父母冲突过,也从未有过如此不能折中又绝对不能放弃的缘由)。在从一开始因为摸不清底而显得慌张、害怕和似有悔意到后来发现不得不“背水一战”的过程中我似乎迅速“成长”起来——其实今天回想起来在这一过程中我无非采用了一种类似“欺软怕硬”的招术——当我终于摸清了即使我已经那么做了,我的爸爸妈妈也只有除了担忧、遗憾和惋惜之外,实在不能把我怎么着的底儿之后,我立刻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那天“谈判”的最后结果是这样:我的父母在明白了事已至此一切已无可挽回之后,只有“尊重”我的所谓“选择”。可是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我必须带他们去一一确认我所说的都属实事:唱歌的地名确是确有其处,而且我确实是在和一个女孩子合住。这当然不可以,首先我根本就没有一个所谓和一个女孩子合租的小房子给他们看;其次是我觉得自己都那么大了,如果上班的时候还有父母跟着,那一定会被人笑话,(那时候我就是有这么一个观点,觉得凡事如果有父母跟着那无疑就是说我还是一个总爱在爸爸妈妈屁股后边的没长大的小丫头)。于是我又急了,我一边装作被人冤枉似的说:你们怎么就不能相信我呢?一边采取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的招术,趁他们一不留神,拎起包就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家门(而且态度看起来十分的“理直气壮”)。


  我就那么一“逃”了之了,也全然没有想过对一对做父母的对他们十九岁的女儿的现状全然无法确定的心情会是怎样。


  退学的风波似乎给了我一点启示,那就是凡事终须面对。两个星期后,我决定再一次(这一次是主动的)面对我的父母——为了带给我无比的喜悦和爱情(家总是不能不回的)。


  那是个天气好极了的早上,是属于北京的季节是我最爱的一段时光的开始。我和窦唯破例早早起来,梳洗停当,踏上“征程”——之所以选择“征程”一词,我想你们应该明白其中的含意。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自那天晚上从家里“逃”出来之后,我还一直没回家,所以心理未免有些没底儿,二是我估计我的爸爸妈妈不会喜欢和接受窦唯(虽然喜欢不喜欢也由不得他们)——现在也许不新鲜了,可是在那时候留长发的男人可真属凤毛麟角,全北京也找不着几个,何况我的父母又偏偏是那种正统得不得了的人。可是这已经不再能够困扰我了。那段时间里,我已经彻底想通了——凡事终须面对(不管怎么说这倒也是我在那样的情况下悟出的一个真理)。好天气带给我好的心情,我决定“死磕”到底。

  自从我认识窦唯以来,还从未见过他穿得象那天那样“一本正经”和刻意过,以至于在他生命里的那一天的样子(也许他自己都早已经忘记了)至今仍清晰异常的储存在我的记忆图像库里:平时随意披散的长发梳的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的用一根橡皮筋儿束起来,一件洁白得未免有点“晃眼”的短袖T恤(肯定是新买的)再加上一条黑色至膝牛仔短裤,一双同样洁白的线袜和他最爱的那双黑色“踢死牛”军靴。那一路上,他没象平常那样总是喜欢开些这样那样的玩笑,他很少说话,而且总是显得若有所思(也许是因为紧张吧,因为这也毕竟是他第一次去见女朋友的父母,况且又是在那样的一种情况下)。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我算是又一次“刺激”了我的爸妈。

  “出逃”的女儿终于又回来了(还没忘了有这个家)。这自然是令人欣慰的事,可是又突然带回来这么个“男不男,女不女”的男朋友(这是我妈妈的原话),这无疑是“旧痛未复,新伤又添”(两个礼拜的时间,大概心境刚刚开始平静,这个宝贝女儿就又来了)。

  还是我爸稳的住(为人父母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他该怎么着怎么着,全然不动声色的坐在客厅里和窦唯聊这聊那,我妈那头儿可是有点儿实在压不住火了。她把我叫到厨房(估计她肯定为还得给我们做午饭这件事儿气不打一处来),然后顺手就把一个盘子摔到了地下(所有的火儿都撒在哪个倒霉的盘子上了):“你是不是要把爸爸妈妈气死呀?!书不念就不念了吧,我们也不是那种一定要把自己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的父母。可这算怎么回事?领了这么个怪里怪气的家伙回来,什么搞音乐,搞音乐就非得弄成这样?你爸妈得这张老脸都快让你丢尽了!”“好,他怎么了?不就是发型跟大部分人不一样吗?每个人都有自己得‘权利’,这是他自己的事儿,别人无权干涉。”“对,是他自己的事儿,我也没兴趣干涉!可是进我这个家门就不行,以后你别给我往家带!”,“为什么?他是我的男朋友,为什么不能来?再说,这怎么丢人了?这都什么年代了,您还这么不能接受新鲜事物?这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呀?您也太落伍了吧?”,“落伍,怎么满大街我也没看见一个”,“那是因为我们生活圈子不一样!”,“妈,您还不认识他,就这么以貌取人的否定,您这样真让我觉得很失望!”“别说了,反正我不同意!要想过我这关也容易,先让他把头发剪了!”“那不可能!您不喜欢我还喜欢呢,我就喜欢他这个样子!您要是不让他来,那以后我可也就不回来了!”我只好又使出了“杀手锏”(大概所有的孩子都用过这招儿来“威胁”他们的父母吧)。

  厨房里“唇枪舌战”,客厅里,我没想到窦唯居然自己做主把一切都照实说了(看来他也是想好要豁出去了)。这一点是当我再次回到客厅的时候从爸爸注视我的那种意味深长的目光中读出来的。我不知道窦唯还说了些什么,但是显然刚才他们的谈话起到了一些效果(至少我对父亲脸色上的变化我还是了解一点的)。

  父亲拍了拍他身边的座位,让我坐下,“你已经长大了,是我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其实爸爸最大的愿望莫过于怒的人生能平安、快乐!别的都在其次。你的确已经到了会做出一些自己的选择的时候了,既然已经选择了,爸爸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可是有一点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忽东忽西!人这一生是很短的,没有那么多时间后悔”,“两个人在一起要好好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既然已经长大了,就不要再耍小孩子脾气,一会吃完饭,你们就先走吧!妈妈这边我来说服她,她只是太爱你了,慢慢的她会接受的。”

  其实我读得懂父亲眼里的失望和感伤,也知道他说这一番话虽然是发自肺腑,但也完全是出于无奈。可惜当年我还不能完全领会父亲这一番话的含义,现在我才知道,父亲曾经给予过我怎样的关爱,给予过这个家庭怎样的关爱。能做他的女儿我有多么幸运!(当然这也是我经过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之后才终于明白的)

  我和窦唯分开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瞒着家里(当然当时并不是怕父母知道了替我担心,只是觉得很没面子,因为那时候我的确太相信那份爱情的不朽性了)。后来父亲知道了原委,很生气。他对我说,当年窦唯曾经对他说:叔叔,我知道您很不放心。可是,请您放心吧!他说他当年就是被窦唯的那句话感动了。他说,他其实一直不喜欢窦唯,可是,他觉得一个男人,说话是应该算数的。我对父亲说:他说那句话是认真的。

  我从未怀疑过我曾遇到的他对我说过的誓言,甚至从前或之后所有的他曾对她许下的誓言。我相信那一切在某一刻都是发自内心的,只是,那些话语,有的掷地有声,有的却随风而逝了。

  在我头看过我父母当年的通信后,我曾经跟他们开玩笑说他们太不会谈恋爱,太不懂得享受爱情,怎么那些信都写的那么同志和战友式了,一点儿都不甜蜜,不浪漫……可是他们却白头偕老,他们分享人生所有的喜悦,也分担着一切……我想到我身边的所有朋友和我自己,我们“在一起时”看起来都甜蜜和浪漫的不行,可是每一对每一次都坚持不了多久,几年就已经算是奇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的誓言总是那样的经不住风雨,我们的爱情也总是那样不堪一击?

  有时候和周围的朋友们聊起这些,大家都一副淡淡然然的样子,都或多或少带着一种戏谄的口气,而且,都总结出了大堆经验,对那些分分合合习以为常。我们见面时总是以“老干葱”相互笑称,而且,还讨论出一个看似不错的计划——那就是老了以后建一个“嬉皮村”,大家都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养老送终。有关建立这个村落的“蓝图”我们考虑的相当周全,有时候我们似乎真的被这个纯“理想式”的计划抚慰了,以为这样就没有了后顾之忧;以为这样就不再害怕孤单寂寞;可是,我看的出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那份迷惑,我们都一样,其实没有谁不渴望得到一份不朽的情感(毕竟有一种情感是任何其他的情感所不能取代的),也不是没有诚意。可是同样的结果却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着,于是我们不得不有这样的疑问:究竟是我们赶上了一个易变的时代?还是我们不懂爱情?

我和窦唯在一起的那几年,我们的生活里有一项特别让我们为之“欢欣鼓舞”的内容,那就是去参加“PARTY”!事实上,我们的感情历程有几乎就是那一时期所谓的“PARTY”的兴衰历程,而这一奇妙巧合,则是我在回忆的过程中为将那些已逐渐支离破碎的片断一一连接而无意发现的。

特别是九零年~九二年,那是“PARTY”的鼎盛时期,那些日子,几乎每个周末的黄昏,我们都在忙着洗澡(这一程序里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洗头发:对于我来说这一点不必再说;而对于窦唯,在那个时候,那一头随风的长发则意味着他的抉择,或者说那证明了他的态度,反正,疏远常规,在这一点的结果上我们是相当一致的)、挑选“范儿服”(我们以彼此的眼光为镜,穿了脱,脱了穿,折腾来折腾去,常常会不厌其烦的把衣橱里的所有衣服都扒拉出来,务求达到我们一向的着装标准:不经意中的经意。其实换来换去,也无非牛仔裤T恤之类,只不过我们的牛仔裤和常人的区别是在于它是以破了洞的最好。T恤颜色也总跑不出那几样,可是心底里对自己在那些“PARTY”上的“出场”形象却实在太在乎了。而一些在“PARTY”上被“同道”中人夸上一句“范儿够正的”,那则是心里得意之极的事情。而嘴上也会毫不谦虚的说上一句“那当然了”)。去“PARTY”的路上,则完全是一个从现实世界走进“梦境”的过程,因为在“PARTY”上,集合着所有正和我们做的着同样的“梦”的“战友”,我们觉得,我们和那些走在大街上的“普普通通的人”是不一样的,那时候北京的“PARTY”圣地主要有两个,一个是MAXiM(马克西姆)餐厅,一个是外交人员大酒家,另外还有日坛公园和其它一些地方,在“PARTY”开始之前,那些地方的门口总是极其惹眼的聚集着一些和我们的“范儿”相差无几的男孩儿女孩儿。(有一个第一次被朋友带去参加“PARTY”的人,到了地儿说出的第一句话是:有时候在北京大街上偶然看见一些希奇古怪的人,我总是奇怪他们是从哪出来的,原来他们的“老窝”在这儿呀!)而所有的人,几乎都是认识的,我们就像是一支队伍,而这一支队伍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那些男孩子大多都是长头发的。

  “PARTY”上最典型的“景观”就是正当一段激动人心的SOLO到来时,随着音乐的节奏甩动的长发。前边我已经说过了,我们对这一“景观”有一句最贴切的形容,就是“挥舞着的倒立的墩布”。其实这一点儿都并不奇怪,那时候“PARTY”几乎总是那些“自己人”,台上是正在演出的乐队,台下是已经演过或即将上台的乐队,再有就是乐队家属、关系密切的朋友或是一些立志也要搞摇滚乐的“热血青年”,在就或是一些从事周边工作的人,那时候已经出名的乐队大概还只有崔健与“ADO”,所以如果没有崔健参加的“PARTY”,有时候那其实是一场“自己人”和“自己人”凑在一起切磋交流的稍微正式一些的“排练”。可是我们所有从那些“PARTY”走过来的人都十分怀念那些时光,有时候我们凑在一起总会摇着头叹着气的感慨说现在“PARTY”真是差远了,跟咱们那会儿根本“没法比”。其实我知道,大家在留恋什么,留恋已经匆匆流逝的时光,留恋那个一去不复返的年龄,留恋那份儿还不会想得太多,只管埋着头向自己梦想中的“目的地”进发的心气儿,留恋那种虽然今天我们“一无所有”,可是有一天我们会拥有整个世界的信心。记忆里的那些日子,我认识的每一双眼睛都是那么纯净、那么熠熠闪亮;每一张脸庞,都是那样饱满,那样充满憧憬;每一个人的步伐,都那么富有弹性;每一个人身上,都似乎潜伏着一种无法言说的力量。而事实上,对于中国摇滚乐史,那些“PARTY”的确具有着非凡的意义,它几乎包含力量了整个中国第二代摇滚乐队,唐朝、黑豹、何勇、呼吸(蔚华与高旗)、眼镜蛇(女子)、宝贝兄弟(常宽)、面孔、TO TO、等等(当然这其中有些人其实也属于第一代,但却是在第二代成名的),他们中的很多,后来都成为了整个中国摇滚乐史(甚至音乐史)上不能漏笔的个人和乐队。

  可那时候,他们只不过是一些看起来似乎有点儿“与众不同”的年青人而已,做着每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似乎都做过的各种各样的也许有些不着边际的梦的一种。同样的“梦”让他们相识,让他们相爱,让他们走到一起,一起去圆他们心中的那个梦。虽然不知道“梦”将引领我们走向何方,可是青春大概是应该那样渡过,应该有“梦”牵引的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窦唯在那期间的“PARTY”上“如鱼得水”,不但渐渐显露出锋芒,并且开始在“圈内”小有名气,而他们的乐队,无论创作曲目还是乐队整体风格也都得到了同道中人的认可。那时候每次轮到他们乐队上台,我都会冲到台前正中心的位置,拼命的为他鼓掌叫好。在那些站在台下仿佛被点燃的人群中,目不转睛的注视看他的时刻,我心里总是充满一种必须大声呼喊出来、必须舞动的喜悦和冲动。那也绝非是某种单一原因所推动和造成的,那里面充满着太多因素,爱情、音乐、激情、梦想,那是那一个时期里我们这一些同一个梦的人一起用青春编织起来的闪耀光环,而那种称为“摇滚乐”的在那一时期的中国还尚属崭新的东西,是让我们无法转睛的致命吸引。所以对于“摇滚乐”这一名词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它就象当初崔健诠释他自己名字的那一句话:就是一种“摧毁”和一种“建立”,它并不会局限于任何一种和声走势,也不应属于任何一种表演形式或表面印象,它是“点燃”,用一些从心灵发出的声音将另外一些心灵“点燃”。说实话我觉得音乐本身是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概念的,所有的名词都只是人自己为了加以区分而后加上的,音乐不应有种族、性别和贫富的界限,也没有年龄的界限,它将拥有所有那些勇敢热情、敏感真诚的心灵。

  十年后的今天,我听到有人说崔健老了,说唐朝、眼镜蛇是“老爷爷,老奶奶”,该“退位”了。我觉得这里边有一种极其错误的概念,就是在他们认为音乐是有年龄界限的。可是如果真是这样,那我还是不能明白,他们心中的另外一些天王、偶像,可能他们的年龄比崔健、唐朝更老,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保养得当,你们就被迷惑住了吗?还是那句话,音乐到底是用来听的还是用来看的?!对于这一疑问的回答崔健说的特别好:“我没有老,因为我还有质疑这个世界的能力!”的确,有些人将永远年青,可是有一些人,他们却从来都没有年青过!

  而十年前的那些“PARTY”,我想它在当时的那一批年青人生命中的意义是这样的:“大幕徐徐拉开,我们将是主角!”

  第三个春天,那一阵儿晚饭后,我们总是一起去护城河边数星星。

  那是些春来夏初的日子,草儿正青葱,空气里飘着淡淡开着的丁香花的味道。你总是脱下外衣铺在草地上,让我坐在上面,等到星星散满了天,我们却老是忘记了来时的目的。

  那片草地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冰冻的水泥台阶,河水也不象当年那样清了。

  窦唯家住在二环路边上,离护城河不远,走路只要五分钟就可以到达。

  虽然那会儿我们俩都是百分之百的“新青年”,凡事绝对力求“打破”传统,也极其不屑于与那些整天泡在护城河边儿遛早儿遛晚儿,扯着嗓子对着河水瞎吆喝,“总以为那条河能让他们长生不老”(这是我们那会儿总爱拿那帮老头老太太们开玩笑的话)的老头老太太们或者是那些来爱一来就扎进河边的树丛里钻来钻去、东躲西藏“形迹可疑”的“偷情”佬们为伍,可是没办法,谁让我们生长在北京,处身于繁华都市呢?又不可能象鸟儿一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而爱情存在的时候,又偏偏让人从心底里渴望寻找一些“诗情画意”的地方(哪怕是稍微具备那么一点儿可以联想的余地也好啊!)所以我们也只好不加以“计较”了;也只好就权且把那儿当成是“在无人的海边”了。发生于北京的爱情故事,大概总会有一些会多多少少与这条只好“因地质宜”、“就地取材”的护城河有些许关联吧!

  记忆里的护城河没有冬天,那总是一些草木葱楹、花香、河水清清的日子。那些天边燃烧着橙紫色云霞的晚饭后的黄昏,我们象穿街过巷的风一般悠闲、慵懒,拖着拖拉板儿,穿着舒适的家居棉布衣杉,手拉着手信步走向河边。我们总是会拣一处斜坡的青草地席地而坐,从那儿顺着河的尽头看去,偶尔可以看见远河近山的浅影;然后河西岸的灯火渐渐亮起来,这种时候人仰面朝天,舒展在草地上,可以看见不断变换各种形状的月亮和越来越多的睁开眼睛的星星。碰到那种天幕无比晴朗的夜晚,我们总是会争论哪一些是仙后座。哪一些又是北斗七星,我们的天文知识都不太好,所有的结论都凭猜测,所以这种争论总是没完没了;然后我们就开始幻想自己是那天幕上的某一颗星,两个人总是都爱选那些亮一些大一些的,然后,就顺着那些思路去编织一些有关我们在那天上或者是前世的事情,这种谈论总是会让我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依稀觉得在遥远的从前我们也曾经象现在一样的相处过,穿着很久以前的衣裳,象现在一样的年轻而充满幻想,或许那时我们是同坐在一条船上的吧?抚琴弄歌,饮酒对诗?或者,只是相互依偎,对月静无声吧,那么,更久以前呢?或许是在那河边的草棚前,点起篝火,正在烧烤他白天打来的猎物,我们都穿着用兽皮和树叶缝制的衣服,而我头上,还戴着一个用他亲手为我采摘的用野花编织的花环,不知道那种时候窦唯在想什么,他总会隔三差五的点燃一支烟,深深的吸上一口,然后又陷入沉默,有时候,我会被他划火柴或是打火机的声音打断思路,回到现实中来,问他一句:在想什么?他总是歪过头来看着我,用手轻抚一下我的脸庞或是头发,然后,竖起食指放在唇前,示意我保持“安静”。我便不再问什么,一切便又归于沉寂,有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也或许是在似睡非睡的朦胧状态吧。

而风依旧徐徐滑过肌肤,河水依旧流向定要去的方向,岸上的老头老太太依旧在遛弯儿、吆喝,树丛里恋人们依旧在窃窃私语,互诉衷肠,而那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已离我们很远,这样的时间里总是很难想起一些现实里的事情,所以我总是会忘记该去歌厅上班的时间,老是迟到。

  有时候是赶上我的休息日,窦唯那晚也恰好无事,我们便会在那河边逗留的久一些,等到月上中天,河边其他人也一一散去,便是名副其实的只有我们两个人的世界。我其实记不起那样的时间里岸上面的马路上曾有车辆经过(但那一定是应该有了,因为那就是二环路,只是当时尚未架起立交桥,不是今天的样子而已。)我们都很爱那样的时光,久久盘恒着不愿离去,因为这时我们那仍年轻的爱情大概更具有一些纯粹煽情效果——其实我们只是想为处身于喧闹都市的爱情和生活添加一点儿浪漫的色彩而已。可是我们的这种“闲情”却被一次“无聊”的遭遇打破了——那是一次类似于那次“小脚侦缉队”经历。那之前我们在做什么我已记不清了,无非是上述的种种吧,在个亿 分外静谧美好饿夜晚享受一两次单独相处的心情,我们说话的声音甚至比河水流淌的声音还要轻,不舍得破坏那仍寂静,突然,一束刺眼的手电筒光束照过来,然后,就传来一些“五大三粗”的声音呖喝:“干什么呢?”,“上来!”那几个人的摸样和装束我当时就没兴趣看,现在也不想浪费任何一个脑细胞去回想,总而言之就是那种自由组织起来是什么“纠察队”,在闲来无事的晚上到处瞎溜达,没抓着什么“坏人”,到老是蛮有兴趣的去干涉一下恋人们的无聊而又蛮不讲理的家伙。那晚,我们大概成了他们解闷的“佳肴”,他们把我们不由分说的分开来“审讯”,那些盘问没完没了,问完对方的姓名、年龄、职业还不行,还要象查家谱似的准确说出对方能父母甚至直系亲属的姓名、年龄、职业等等,问来问去没什么问题,他们就抓住我们没带身份证这一点(谁没事去河边散步还揣着身份证呢?),可是他们又不肯跟我们回家去取。然后他们又抓住我们没结婚这一点不放(可是没结婚就不能两个人在河边坐会儿吗?谈恋爱犯法吗?),实在没的问了就开始“思想教育”,什么年纪轻轻怎么“不务正业”,半夜三更的往这儿跑啦(我们干什么啦?在这儿犯法吗?!),这么晚怎么不回家睡觉啦(什么时候睡觉关他们屁事?!),要是碰上坏人怎么办啦(我看他们就是“坏人”!),我们要对你们的安全负责啦等等,他们还“少见多怪”的把窦唯的头发当成了一顶值得“重视”的问题:“明明一个男的干吗留这么长的头发?跟个女的似的”,“你是怎么想的?!”;然后他们又把我拽到一边儿:“你好好的一个女孩儿怎么跟这种男人在一起?!”,“你们家长怎么也不管管你?!”一直到天快亮了,我们才被“释放”,临走的时候,他们还给我们制订了一项不成文的规定:以后晚上12:00以后不许再在这儿!!否则。我们也真够倒霉的,在九十年代的北京还会碰到这样的事情!

  自从那次不愉快的经历之后,有那么一段儿时间,我们都不再提去河边儿散步的事儿了。九一年夏天,黑豹乐队被台湾的一家唱片公司看中,签定了合约,窦唯便辞去了在XXX团担任独唱演员的工作。乐队赶排作品,准备录制唱片的阶段,于是那些个黄昏晚饭后,窦唯便总是抱着他那把箱琴寻找动机,后来黑豹乐队的一些深受欢迎的作品就是这样有了最初的结构,而我则和窦唯的妈妈、妹妹搬着木板凳坐在小院儿里,吃些煮毛豆、煮花生、老玉米或是瓜子之类的零食,聊些家常。经过将近两年的时间,窦唯的妈妈已经完全把我当做自家人看待,有时候她会和我们聊起一些她自己早年的事情,年轻时的理想,还有窦唯小时候的事情,那些事情总是让她充满感慨,觉得时事恍如梦,而窦唯小时候的事情总是逗得我笑个不停。说到开心时窦唯是妈妈也笑了,可是,我却注意到她眼底总是有些若隐若现的泪花闪现,毕竟,一个女人靠着微薄的工资收入,独自把两个孩子拉扯大,是不容易的吧(窦唯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那些生活的艰辛,如今说起来轻松,可真的有多难,大概只有她一个人清楚。窦唯有时候会叫我们去听他的新动机,有时候则干脆把琴放下来加入我们,那个夏天,小院儿里总是欢声笑语不断。到了冬天,我和窦唯的妹妹两个馋嘴的女孩儿总爱买些白薯、栗子之类的零食放在炉子上烤,吃过晚饭,要是没有什么好的电视节目,我们便围在火炉边儿继续昨天没完的话题,旺旺的火炉烤得人手上、身上舒服极了,而栗子一个个爆开了皮,吃起来格外的香甜。在窦唯的妈妈眼里我们仨个当然都是小孩子,有时候,我们会商量好了一个梳一个“冲天翘”之类的奇怪发型或是故意导演一些“节目”来逗窦唯的妈妈开心,那些闲常家居的幸福,如今想起来真是遥远,真是让人留念。



当然我们的爱情里也有些这样那样的风波,何况我们是两个“不太正常”的“孩子”(这是窦唯的妈妈有一次在和我妈妈同电话的时候给予我们的评价。那时候两个妈妈已经为了这两个让人“操心”的孩子互通有无起来。有一次我妈妈和窦唯的妈妈在电话里聊天,聊着聊着我妈妈就开始感慨:女儿是难得一见,儿子也总是不着家。她说她真羡慕窦唯的妈妈,儿女都在身边。窦唯的妈妈就开始劝我妈妈了:“不在身边更好,倒落个‘眼不见,心不烦’,难得清静”,“我这个女儿还小,倒还省心,那俩个,你可不知道,一会儿好得要命,一会儿不知为什麽就翻脸了;前一分钟还笑得好好的,下一分钟就哭了一个,问也都不说;再过一分钟,又都跟没事儿人似的了”,“我一开始还管还劝,现在也想通了,着不了那份急,干脆随他们去吧,那完全是俩个不太正常的孩子”。


  可是说实话,当我开始学会把一切都积压在心里,当我比较能够“冷静”的面对问题,当我被反复教育和开导而终于“懂得”了去运用所谓中国文化中博大精深,蕴藏丰富的“忍”字,倒真怀念从前那种有什麽就说什麽,想到什麽就去做什麽,不会还想着要在心里掂量来掂量去的日子。

  记得那一次,好象是九二年的元旦,前一天晚上我和窦唯一起去参加在外交人员的迎新年party,party结束后,一大帮人意犹未尽,就闹着说要去老山的马场开遘火晚会。可是我们太没有经验,那天的风太大,根本没法儿点火,大家还不死心,就一起挤在山上的三间小房子里等。到了后半夜,风还是不见小,那些房子里又没有什麽取暖设备,不免有些“饥寒交迫”,当然这并不能影响我的兴致,那麽多人凑在一起,这本身就够让我兴奋的了。我在那儿和一帮人又唱又闹又笑又叫的开心死了(这种时候我总是会忘了一切,恨不得时间能就此停滞),可是窦唯却要回家。我不想回去,窦唯偏要走,我又偏不走,于是俩个人就沤起气来,你一句我一句的开始没好话,当时因为人多,被劝开了(被分别拉到不同的屋子里)。到早上走的时候,本来都没事儿了,两个人一起晕晕乎乎的到了家(倒了地铁又倒公共汽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也累了,所以深感路途遥远)。本想吃点儿东西再睡,可那天把冰箱翻遍了也没找到什麽现成可吃的,窦唯的妈妈恰好带着女儿回姥姥家了(要是她在那当然早就不必为此发愁了),我们又都累得不行,就饿着肚子一头倒在床上睡了(临睡前还没忘了互相问声“新年快乐!”)。

  一觉睡到天擦黑,窦唯的妈妈`妹妹回来才把我们叫醒。窦唯的妈妈听说我们一天没吃东西,就把从姥姥家带回来的一饭盒包子热了让我们吃。那包子真香啊!我们俩一通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转眼饭盒里的包子就剩下了最后一个。两个人都还没吃饱,我们就那麽可笑的为了这仅剩的最后一个包子吵起来(不是开玩笑,是动真格的!)。吵了几句我们居然就动起手来——不是打架,是抢包子——反正就是谁也不让谁,都要吃这最后一个包子。窦唯力气比我大,所以如此争抢最终的结果自然是包子归他,只见窦唯包子到手后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口就将包子咬掉一半儿,我发现“大势已去”,委屈的哭了(没办法,泪腺太发达这一点一直是我特别痛恨自己的一个缺点,甚至看一本书或是看一个三流电视剧都会眼泪吧哒吧哒的-——其实我心里特想表现得不屑一顾,可是眼泪就是不争气——有时候我真觉得我不当演员可惜了。不过当时我可是真的觉得受了委屈)。窦唯一看我哭了,就把那半个包子摔到饭盒里:“好!你吃!你吃!”。(他这种态度让人怎麽吃呀?!),我哭得更伤心了而且,一边儿抽噎,一边儿诉说心里的委屈:“真自私!一点儿都不知道让人家!”,“我怎麽自私了?!昨天还不是一直陪你到早上?!你才自私呢!你干吗不让我?!再说,我是男的,就应该多吃!”。“昨天的事儿不是已经过去了吗?你怎麽还翻上老帐了?!你已经吃的够多的了,一共八个包子,你吃了五个!”,“什麽五个?是四个半!”,“应该一人一半!”,“这是我家,你要是不在这儿,这八个包子还都是我的呢!”。“噢!这麽说你是嫌我吃你们家东西喽?是你说的让我就把这儿当家,这儿就是我的家!为了一个包子就翻脸啦?你以为谁希罕在这儿?!我走行了吧?!你自己留着吃吧!”(事情开始上纲上线,变得严重起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窦唯的妈妈正在厨房里给我们做汤,听到争吵声大了,拎着勺子赶了过来,而此时,我正一边儿哭一边儿往一个大包里装衣服,(又准备一走了之——之所以用“又”字是因为那时候我们不知道上演过多少出类似这样原因不同而结果又如出一辙的分离戏:有时候压根儿就没走成,也没打算真走,只不过以此相威胁,吓唬吓唬人罢了;有时候气急了,真的走了,走的时候也信誓旦旦说绝不再回来。可是不出两三天,两个人准又和好如初,谁忍不住去找谁的时候都有,甚至有时候夸张到早上走了晚上就又回来了--年轻时的爱情大概都是这样吧,反正就是折腾来折腾去,好象不这麽着就不足以证明那份爱情的轰轰烈烈,非得如此才能让它铭心刻骨!),窦唯则坐在桌边儿对着饭盒里馅儿都被摔出来的半个包子一言不发。

  窦唯的妈妈搞清楚我们是为了一个包子而闹成这样,被弄得气笑不得,“好了好了!大新年的,我以为又是什麽大不了的事儿呢!不是我说你们,不够吃再做点儿不就得了,又不是赶上闹饥荒。你们也真够可以的!行了行了,要吃什麽?我这就去做!”。“妈,您甭管!我们今天,非得吃包子!”。窦唯忽然走过来,连拖带拽的拉住我:“走,咱们去买包子!”

  当两个人拎到一袋热气腾腾的包子,忽然都不好意思的笑了:“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对,我不应该和你争。”,“不,是我不对!”,“你知道,其实人家并不是真的非要吃那个包子,就是觉得你心里没我,才叫劲儿的,其实我本来是想让你吃的。”,“我也是赌气,我也不知道刚才是怎麽了,我有时候是挺自私的,以后我保证绝不再这样了,好吗?”,“不!这跟自私没关系!再说,昨天我还自私来着呢,因为自己想玩儿,就不管你。”,“不,昨天是新年,我应该让你快乐!”,“可是你是男孩子,我应该照顾你的。”,我忽然感动起来,泪花儿又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不!是我应该让着你才对!”,“怎麽又哭了?来,还等什麽?咱们吃包子吧!”。窦唯拿出一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递给我,我含着眼泪笑了,刚要伸手去接,窦唯忽然又把手缩回去,对着包子张开嘴就是一大口,两个人忍不住一起大笑起来。

  这件事后来被我们予名为“包子事件”,以后很长时间,提起它来两个人都会笑个不停,奇怪当初自己怎麽会干出这麽可笑的事儿来!

我们的故事不是发生在真空里,自然存在这样那样的诱惑,又加上年轻,自然不容易抗拒——其实不年轻也一样。现在的我早已经了解了聚散分离的规律,比较能够坦然面对“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虽然残酷,但是对于任何人,任何一种情感而言,它都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无奈而又绝对的真理。抛开任何一种生离死别,单就爱情来论,它的规律一般是这样的:一开始总会有一段信誓旦旦的日子,彼此都以为他(她)一定就是这一生所求。可是时间慢慢的过了,心也开始渐渐动摇,也许是因为淡了,倦了;也许是烦了,腻了。总之又开始发现其它的亮点,而能不能抗得住,那就难说了。(既便你们本来好好的,也难保不会有意外出现),相“爱”到白头(请注意,不是相“处”到白头),真的很难!有几个人敢说自己从来没想过?其实谁都没有错,谁让这个世界亮点多多,而人又偏偏是那种总为“情”字所困的“高级动物”呢?只是从前我们不明白罢了。

  年轻气盛的时候,总是会有一点儿没有缘由的自信,深信他(她)一定不会改变,而选择都在自己--我可以走,却不能接受他(她)离开。于是,在没有明白道理之前,我们无法平静的面对,只会做出一些这样那样的多年以后回头再看无法不“泪眼笑荒唐”的事来,可是,那些已经远去的日子,甚至是当初你只想忘记的日子,却往往因此得以更牢固的存藏,而且,在回忆的过程中,它往往会付予你另外一些意义:你会想起自己和他(她)那时的模样,怀念曾经的年少轻狂。所以,如果让我用两个字去描写生活,那就是:矛盾。

  第一次得知他也曾“侧过头去”,是不经意中在褥子底下发现了一个女孩子给他的信,信的内容写的极为“肉麻”(其实是“甜蜜”,可是当初我当然不能这样接受)。于是我如临大敌,觉得也许房间里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藏有“秘密”——原来一切并不如我所想。那个下午我忽然变成了“福尔摩斯”,大概未曾放过任何一处蛛丝蚂迹——从此就变得“敏感”起来。那种感觉很奇怪,在专心致致的过程中我似乎已渐渐忘记掉最初发现那封信时的心情,而寻找本身却变成了唯一的目的。最后我竟然在钉在墙上的一张画的背后找到了两封信(亏了藏的人和找的人居然都能想的出),并且顺着信中的线索找到了那双女孩子在信中提起的织给他的毛线手套。碰到这样的事情当然无法冷静,我在伤心,震惊和气愤的同时就着泪水把那些信撕得粉碎,然后同那双手套一起“独出心裁”的扔进男厕所(当然是在确定里边没人的时候)——之所以这麽做是为了既要他看见又让他没办法捡回来——哪怕是一个碎片!(请千万别把我想成一个恶妇,那种心情我想谁都应该可以理解)。

  窦唯当然看到了那些(在我的“特意”提醒下),之后又会怎样谁也都想象得出,也无非是我们在那些情戏里总会见到的一些场面罢了,在缘份尚未真正到尽头的时候也无非打归打闹归闹而已,那件事情很快就“平息”了,我们都默契的不再提起,表面上看去一切也似乎又恢复了从前的样子,可是,我心中的爱情,却不再是晴空万里了。

  我爱他,那是真的,可是,我却预感到分离,不知道为什麽就开始这样想了,那大概是女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吧——总是会比男人有更强的所谓“第六感”——虽然不能确切预知那会是什麽时候的事情,可是我想,大概不会永远的。我有点儿害怕面对那一天,那时候爱情几乎占领了我心里的整个世界,虽然我很任性,也总是争强好胜,可是回头想来我那一段时间里所有真正发自内心的快乐和感伤几乎都是因为他,甚至当初费尽好一番抉择才得以如愿以偿的心爱的工作也早已被我不当成一回事儿,不知什麽时候开始那对我而言就仅只成为了一项工作而已,如果能每时每刻和他在一起,我想我大概宁愿不再唱歌。我曾经认为他的笑容就是我心里最晴朗,最温暖的旋律,何况我还可以听他弹琴,听他唱歌——那是一些怎样的时光啊,哪怕他只是在随意的拨弄琴旋,随意的哼唱,对于我而言那都是无比神奇的魔法,我都会觉得,那就是我最不愿意错过的时光。

  如今我已经知道,爱他(她)的时候绝对不可以丢失掉自己,爱情绝不是生活的全部,其实生活里有很多美好的情感,也有其它一些重要的东西,同样不能没有的情感和事情,无论单纯的拥有哪一样都是会失重的。爱情会来也许也会走,但还会再有,只要你是可爱的。所以就算一个人了,也没什麽了不起,大可以好好享受一段儿一人天地,安下心来做一些也许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很难全心投入的事情,并且,等待新的爱情。

  可是那时候我害怕,有那麽一段时间,那的确是我不敢触碰的问题——不敢设想没有他的生活,不知怎样面对预感中即将发生的情况。我忽然变得战战兢兢,小心谨慎起来(我单方面的以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因为我以前做的不够好),别说争包子了,我几乎完全变了一个人,忽然开始处处“谦让”,处处为他“着想”起来。

这样当然是对的,可惜那并不是发自内心的成长,那只是另一种误区罢了,所以做起来就未免牵强;而且,失去了平等的爱情就会变味儿,一切都不是自自然然的,也就不是那麽回事儿了——两个人的关系反而变得怪怪的了……不久我也开始讨厌自己了--连我自己也无法忍受自己那种大有点儿类似于“奴颜婢膝”的夸张样子了——那一切实在是同我的脾气秉性太不相符了。况且,事情的原因本来也并不如我所想——那不久之后发生的另外一次类似“事件”(虽然也很快就平息了)让我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那时的年龄还不可能动悉更多,简单的头脑里能够想到的只是一些于事无补的歪主意。于是我想到了“报复”——让他也尝尝这种滋味!其实对于那时的我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痛苦”的决定,想着“报复”,心却很疼,眼里也流下泪来;也许心底里我是想逃,想要解脱?谁知道呢。有些时候,有种心情,是无法理出确切的头绪来的,也许只有在多年以后……

  年轻飘亮的女孩儿总是少不了人追。我在其中挑选了一个自认为可以“气死他”的:外型不错,开了一辆漂亮的车,有钱,而且,不是那种没有修养的“暴发户”——随便把一些根本不管适不适合自己,也不管场所地点,只要够贵就行的各种名牌儿往身上堆的人——这种人就是做“替身”我也嫌丢人。

  认识他是因为徐薇--他是徐薇公司的客户--否则我们大概根本不可能认识--没办法,当年的我似乎只钟情于一种类型的男人:牛仔裤,T恤,皮夹克,长发飞扬。

  徐薇毕业之后,如愿以偿的进入一家美国独资企业,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美籍台湾人,她给老板当秘书兼公关经理——“反正就是陪着老板和客户在各大酒店吃完了饭喝咖啡,喝完了咖啡再喝茶,然后再接着吃饭呗!”——徐薇曾经得意之极的这样向我解释她的工作。那时候她是“霓裳宫”的常客,只要一有客户,吃完晚饭她准会想尽办法把他们拉来听我唱歌——当然最重要的是能顺便来找我玩儿。“这是我大学时最好的朋友!”,她总是要把我拉到他们那桌儿介绍一番,然后再补充一句:“哎!可惜我们俩志趣不同,不过,这还是不能影响我们做最好的朋友!是吗?”,她总是会在话说到这儿的时候极其亲热的搂着我的脖子,歪着头装出一付很认真的样子来问我,“一会儿别忘了给漂亮MM送花儿哦!”。那会儿她已经跟她的老板学了一口的台湾腔,管女孩子叫MM。

  就是这样认识的Jeremy。在我“为情所困”的那一段儿时间里,他几乎每天都和徐薇来听我唱歌(当然是徐薇透露了“秘密”。 那段儿时间徐薇老是在我耳边唠叨她的道理:“算了吧!”,“老跟那帮穷摇滚混有什麽前途?他能给你什麽?何况还不专一?!”,“喜欢音乐,买带子听不就得了?也没必要非跟搞音乐的人在一起吧?!”,“别傻了!赶快趁年轻有本钱找个有钱的嫁了,将来就算他变心至少也能捞到钱,照样能过舒服日子!”,“Jeremy真的很喜欢你,他老是跟我说。”,“他条件多好啊!只可惜喜欢的不是我。要是我,早就答应了。真不明白你是怎麽想的!”。说实话,Jeremy人不错,举止得体,我并不那麽讨厌他(倒是我对那会儿接触到的“有钱人”一惯印象中的例外)。何况他每次都会送很多花给我,只可惜“鲜花攻势”并不总能奏效,那是因人而异的——不过,能收到那麽多漂亮的花儿,这大概对哪个女孩子来说都总是一件挺有面子的事儿吧,所以,抱着花儿的我,在一瞬间里还是会笑得很甜。就算是另一种抚慰也好吧,虽然我并不在意其有其无,也不会对他心存感激;虽然,从来没有谁会因为如此这般的类似的殷勤而真正进入一个人心底。


  就这样想到了他。找出他的名片,打出电话,他的反应果然是“求之不得”:几乎以最快速度到达了我在电话中指定的地点:窦唯家胡同口的大街上。

  只留下三个字:我走了!就这样“铁”着心上了Jeremy的车,想着这一次离开,大概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搬回父母家去住了--那大概是我这麽多年以来唯一在爸妈身边住得稍长的一段儿日子(因为心里还在爱着他,当然不能接受和“别人”住在一起)。Jeremy对我倒真可以说得上是无微不至: 每天必定车接车送。那当然比不上当初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甜蜜——所以每次上Jeremy的车我倒反而更加怀念那段日子,所以坐在车上的我,很少讲话,眼睛也总是盯着车窗外,要是偶尔看见一个男孩子骑着车带着一个女孩子一闪而过,就会止不住伤感起来。说实话那段儿时间Jeremy真是没少跑路,因为我们家离“霓裳宫”确实不近。不仅如此,他还总会在接我的时候隔三差五的带来一大束鲜花和许多水果--而且都是些一般收入的家庭不会经常购买的。这一下我妈妈可高兴了——当然我妈妈并不是见钱眼开,她高兴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终于”可以每天看见她的宝贝女儿;一个是这一回女儿带回来的男朋友在她眼里是“一表人才”(“最起码属于正常人范筹”,这也是我妈妈的原话),而且懂事儿——我妈妈一直有点儿介意窦唯每次去我们家都两手空空,而且居然“坦坦荡荡”。她说这说明这孩子不懂事儿:其实我们并不图他什麽,但起码要有个心意。我当然并不在意这些,相反那时候我倒是为此觉得自己的妈妈有点儿俗。“干吗非要玩儿那些虚的?”这是我和窦唯那会儿对于此类事情一至的观点,所以不管是在他家还是我家,我们都特别“坦荡”(不知道窦唯的妈妈背后是不是也觉得我不懂事儿)。

  Jeremy完全不一样,不仅会送东西,还会陪我妈妈聊天儿,而且总是显得彬彬有礼。这大概无疑是和窦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窦唯每次去我们家总是把自己闷在我那间小屋里,不到吃饭的时候决不出来——所以我妈妈老是夸他,还自作主张的把他的一张照片儿压在我们家写字台的玻璃板底下(不过很快就又被我拿出来了),俨然成了默许的称心快婿(不定跟邻居怎麽夸的呢),反正我妈妈觉得这一回算是拿得出门面了——她跟那帮阿姨在一起聊的也无非是儿女的婚事,都找了个什麽样的“朋友”

  不久Jeremy送了我一个BP机,说是为了能随时找到我——因为他有几次去接我扑了个空——腿长在我身上,况且我没那麽想跟他在一起。要知道那是九十年代初,别说手机,BP机对于一般人来说已经是奢侈品了(那时候买一个BP机大约需要四五千块钱吧),我虽然挣得也不算少,可是BP机也还是贵了点儿,况且,我这个人从来不擅储蓄,那点儿钱还不够我买漂亮衣服的呢。我不能否认那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每当BP机“Di-Di-”一叫,周围准会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装做不经意的掏出它来看的时候,多少都会带出那麽一点儿“劲儿”来。

  我最烦Jeremy的一点是他总想改变我,尤其是在衣着上,他老觉得我的那些破牛仔裤之类的属于“奇装异服”,让他丢面子——那可都是我的至爱!而且我压根儿就不喜欢他所说的那类衣服。可是他还是在陪我去逛街的时候连哄带劝的自己做主给我买了一堆在他看来的“正经”衣服。“女孩子穿这样的衣服才显得斯文,稳重……”,他老是把斯文稳重挂在嘴边儿——口气品味倒都有点儿象我爸妈。我爸妈那时候也特别看不惯我穿的那些衣服,记得和窦唯在一起的时候每次回家我妈都会皱着眉头说:怎麽穿成这样?我看你真是越来越不知道什麽叫“美”了!她当然不方便直接说窦唯,可是这样说我的时候她总会顺便瞟一眼窦唯——意思是:你也一样!说一个笑话给你们听:有一天傍晚我和窦唯从我们家出来,正在门口的车站等车,正好我爸妈也出来遛弯儿,就又碰上了。那天在车站等车的人里边刚好有一个跟我爸妈认识的,看见他们过来,就迎过去打招呼。我并不认识那个人,又不想认识,就没过去,想等他和我爸妈聊完再说。那个人大概以前见过我(我说怎麽之前他一直往我们这边儿看呢--当时我还以为那是因为我们太“酷”了呢)。我清清楚楚的听见他问我爸妈:那好象是你们闺女吧?你猜我爸妈怎麽回答的?--不认识!说完他们扭头就往另一个方向走了,压根儿都没往我们这边儿看。后来想起这件事儿问我爸妈,他们说:天都快黑了还带副墨镜,又穿得怪里怪气的,实在懒得理你!“你真是让爸爸妈妈失望透了!”,“怎麽会生出你来?也不知道象谁!”。看不见会想,可是看见我,我妈妈总是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开始忍不住发出类似的“感慨”!


  Jeremy倒是很有耐心:“以后这样好不好,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穿这些,和你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不干涉!”可是我才不管他会不会高兴呢——本来我就够烦的了——爱怎麽着儿怎麽着儿,谁又没求着你跟我在一块儿。我依然我行我素,反而你不喜欢什麽我偏穿什麽,就是不理他那碴儿。

  人真是奇怪,凭Jeremy的条件其实大可以弃我而去的,可是他偏偏不知怎麽就是能一味的迁就我(也不知道喜欢我哪点儿)。要不怎麽都说人“贱”呢,我想这一点大概谁都多少有点儿感受(想想我自己也一样),这大概就叫做“孽缘”吧!

   没想到窦唯居然没去找我,每天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我都止不住的往门口看,以为他会突然出现(难道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没有,曲终人散的时候,我总是禁不住一片怅然;好,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也一定不会再给你打一个电话或是去找你,就算是叫劲儿这一次我也叫到底了。至少我不要我自己那麽不争气,那麽不值钱!何况这是我自己做的决定。那段时间我的脾气坏极了,活象一只小刺猬,动不动就翻脸,尤其是不能有人问起或是提起窦唯。

  一个月过去了,窦唯始终没有出现。然后有一天,Jeremy在接我下班的时候说要送给我一件礼物--他拿出一把钥匙--没想到他居然送给我一套房子,而且是用我的名字买的。“你家太远了,每天来回跑实在不方便。”,“在你答应嫁给我之前就住在这儿,好吗?”,“放心!你要是害怕,可以找一个女朋友陪你住。我不会随便打扰的”, “我知道你不是这种女孩儿。否则我也不会喜欢你。就算心疼一下我吧。”这不是电视剧里的情节,这是真的,说出来也许你们都不信,在那之前,我的确都没跟他怎麽样。有几次他是说过: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了?可是看我反对,他就没再坚持;而且,每次送我到楼下,他都只是在我额头上吻一下就走了。在这个时代这的确有点儿象“天方夜谭”,说起来我自己都有点儿不信,可是我的确碰到过这样的事情。也许他才是真的爱我?谁知道呢,也许是因为没有得到吧。记得那时候他总是跟我说:我们需要时间。可是时间过了,对于我而言,爱的概念还是无法改变。一个人怎麽会那麽喜欢一些人,而对另一些人又死活找不到感觉?这真是一个谜。

  我接受了那套房子,因为他给我它的态度让我可以接受,况且我也没有那麽高尚。

  长这麽大还从来没有过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那感觉会是什麽样呢?一时间我兴奋得什麽都忘了,脑子里冒出一连串快乐的联想--那一定是自由自在极了。在家里住了一个月,每天听妈妈唠叨,烦都烦死了,巴不得有这麽个地方可以快点儿搬出来,于是马上开始装修。Jeremy让我尽管按照喜欢的样子来装,钱不用管。那些天,我忽然对他有了笑模样--他的确是让我有面子极了。

  房子眼看就要装好了,可是,我却又碰见了他。

有时候你真的不能不相信命运;而有一些地方,似乎注定要在你生命中的某一段时期内成为不一般的地点,你只有继续未完的故事,并且,留下记忆。

  还是中国工艺美术馆,再见到窦唯,还是在那里。

  根本没问去哪儿(懒得问),反正那天晚上我休息,Jeremy说他的一帮朋友拉他去一个新开张的歌厅玩儿,就把我也拽上了。到了地儿,才知道是工艺美术馆。

  怎麽会忘记那一天呢?穿过一楼大厅,坐电梯上六楼的时候,止不住又想起那次Party,想起他那天的样子,而爱情,似乎就是一瞬间降临的,只可惜已不见了那“沸腾”的场面,也不见了他,如今的大厅里只有几个拎着电棒四处遛达的保安,真想他啊,真想再见到他,哪怕只是一次。

  演出还没开始,找了台前一张桌子坐下,要了饮料。别人都在说说笑笑,我却一个人默不作声。Jeremy搞不懂我为什麽又不高兴了(他当然不知道曾经在这里发生的事情),不过反正那时候我经常这样,那天又有他的朋友在场,他也就没多过问。

然后,我看见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从后台走出来,他一闯入我的视线我就看见了:浅蓝发白的牛仔裤,两个膝盖处是破的,露出微微发黑的皮肤和一些不规则但却很飘亮的线头儿,白色T恤,黑色皮夹克(那是那时候我们最钟爱的式样——那种标准的“老摇滚”皮夹,袖口和领口有着正宗的银色拉链和按扣的那种--他才不会随便乱穿那种随便哪家皮衣店仿制的呢。那是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去德国演出时托人带回来的,记得那一阵儿出门儿,我们总是抢着穿)。我知道那是他,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目不斜视,头发也被走路的速度带得飘动起来。我的心狂跳起来--难道“上帝”听见了我的心声?  

  他越走越近了,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了,我甚至不敢再看他--不知道一旦被他发现该怎样面对。曾经那样期望再见,也曾经想象过无数次再见的场景(我总想着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冲到他面前),可是怎麽会是这样呢,当这一刻真的再次为我降临,我竟慌得不知如何,不由得低下头去(手却神经质的不停转动面前的那杯饮料),算着他大概走过了,侧过头去再看的时候,却发现他停在了那里--他发现了我。 就这样重新与他的目光相遇,时间在那一瞬间一定停顿过--所有的人所有的声音在那一瞬间也都仿佛潮水般突然褪去--相信你们一定也曾有过那种错觉,那种恍如梦幻般美妙的错觉,“空气里尽是天堂的回音”,在那个世界里只有你们两个,相互注视,我看见,他向我走来,拉住我的手:“走,跟我走!”。

  “请问这是,”,Jeremy没见过窦唯,看这情形一幅不解的神情(其实不可能反应不过来,大概是装傻吧--他一向很能装傻),“这是谁?!”,窦唯根本就不理Jeremy,只是问我,“这是,”,“我是她男朋友。”,Jeremy依旧坐在那儿,回答得不动声色,语气平缓(有朋友在,当然不能丢了面子)。“是这样吗?”,窦唯仍然不看Jeremy,依旧问我,“是这样吗??”,窦唯追问不舍,我忽然想起那两次的“事件”来:“对!”(今天就是要让你看看),其实话说出口,心里已经开始后悔,可我还是硬撑着,鼓足勇气直视着他的眼睛。

  窦唯松开了我的手,他什麽也没说,转身向后台走去--依然是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我真是太喜欢看他走路的样子了。

  “宝贝儿,吃水果!”,Jeremy一定觉着有面子极了,他挑了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递给我。

  乐队一上来我明白了,原来是窦唯的那帮哥们儿,难怪他会来这儿。演出进行了一半儿,忽然听见主持的女孩儿介绍:下面有请著名摇滚歌星窦唯。窦唯走了出来(他早就不唱歌厅了?后来知道原来那天因为是开业第一天,他那帮哥们儿特意请他来撑场的,要知道,在这种地方,他可是“大腕儿”)。

  他唱了两三首歌儿,然后我听见他说:最后一首歌儿我想送给一个人,她此刻就坐在台下。真高兴又看见她……这是我很久以前曾唱给她听的歌儿,那是我第一次约到她……我希望这首歌儿,能让她想起我们曾经的“Careless-Wishper-”。  
  泪水瞬间就模糊了我的视线,所有“阳光下”的日子都仿佛潮水般涌上心头,并且镀上金黄-一生里有过这样的时刻,也算值得了吧--我庆幸我真的有过,而且不止一次。

  在那儿,他再一次将我点燃;那一刻里我再次确信,既使丢掉整个世界,我也不愿意离开他。他总是轻而易举的就触到了我心中最敏感的部位。是巧于煽情也好,是善于做戏也好;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好(那会是假的吗?)。无论如何,最关键的是,他的确曾让我燃烧--在本就应该象火焰一般眩亮的青春的时候。如果你问我,你最在乎一个人带给你什麽,我会说:将我点燃!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这就是我当初爱他的原因,爱他们的原因;也是我爱音乐以及所有类似美好的事物,爱这个世界的原因。所以我爱The Doors的那首歌儿:come on baby,light my fire,因为在那首歌里,我找到了答案。所以,我们不应该过于在乎结果--那麽过程又是什麽?  

  然后,我看见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从后台走出来,他一闯入我的视线我就看见了:浅蓝发白的牛仔裤,两个膝盖处是破的,露出微微发黑的皮肤和一些不规则但却很飘亮的线头儿,白色T恤,黑色皮夹克(那是那时候我们最钟爱的式样——那种标准的“老摇滚”皮夹,袖口和领口有着正宗的银色拉链和按扣的那种--他才不会随便乱穿那种随便哪家皮衣店仿制的呢。那是有一次他的一个朋友去德国演出时托人带回来的,记得那一阵儿出门儿,我们总是抢着穿)。我知道那是他,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目不斜视,头发也被走路的速度带得飘动起来。我的心狂跳起来--难道“上帝”听见了我的心声?  

  他越走越近了,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了,我甚至不敢再看他--不知道一旦被他发现该怎样面对。曾经那样期望再见,也曾经想象过无数次再见的场景(我总想着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冲到他面前),可是怎麽会是这样呢,当这一刻真的再次为我降临,我竟慌得不知如何,不由得低下头去(手却神经质的不停转动面前的那杯饮料),算着他大概走过了,侧过头去再看的时候,却发现他停在了那里--他发现了我。 就这样重新与他的目光相遇,时间在那一瞬间一定停顿过--所有的人所有的声音在那一瞬间也都仿佛潮水般突然褪去--相信你们一定也曾有过那种错觉,那种恍如梦幻般美妙的错觉,“空气里尽是天堂的回音”,在那个世界里只有你们两个,相互注视,我看见,他向我走来,拉住我的手:“走,跟我走!”。

  “请问这是,”,Jeremy没见过窦唯,看这情形一幅不解的神情(其实不可能反应不过来,大概是装傻吧--他一向很能装傻),“这是谁?!”,窦唯根本就不理Jeremy,只是问我,“这是,”,“我是她男朋友。”,Jeremy依旧坐在那儿,回答得不动声色,语气平缓(有朋友在,当然不能丢了面子)。“是这样吗?”,窦唯仍然不看Jeremy,依旧问我,“是这样吗??”,窦唯追问不舍,我忽然想起那两次的“事件”来:“对!”(今天就是要让你看看),其实话说出口,心里已经开始后悔,可我还是硬撑着,鼓足勇气直视着他的眼睛。

  窦唯松开了我的手,他什麽也没说,转身向后台走去--依然是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我真是太喜欢看他走路的样子了。

  “宝贝儿,吃水果!”,Jeremy一定觉着有面子极了,他挑了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递给我。

  乐队一上来我明白了,原来是窦唯的那帮哥们儿,难怪他会来这儿。演出进行了一半儿,忽然听见主持的女孩儿介绍:下面有请著名摇滚歌星窦唯。窦唯走了出来(他早就不唱歌厅了?后来知道原来那天因为是开业第一天,他那帮哥们儿特意请他来撑场的,要知道,在这种地方,他可是“大腕儿”)。

  他唱了两三首歌儿,然后我听见他说:最后一首歌儿我想送给一个人,她此刻就坐在台下。真高兴又看见她……这是我很久以前曾唱给她听的歌儿,那是我第一次约到她……我希望这首歌儿,能让她想起我们曾经的“Careless-Wishper-”。  
  泪水瞬间就模糊了我的视线,所有“阳光下”的日子都仿佛潮水般涌上心头,并且镀上金黄-一生里有过这样的时刻,也算值得了吧--我庆幸我真的有过,而且不止一次。

  在那儿,他再一次将我点燃;那一刻里我再次确信,既使丢掉整个世界,我也不愿意离开他。他总是轻而易举的就触到了我心中最敏感的部位。是巧于煽情也好,是善于做戏也好;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好(那会是假的吗?)。无论如何,最关键的是,他的确曾让我燃烧--在本就应该象火焰一般眩亮的青春的时候。如果你问我,你最在乎一个人带给你什麽,我会说:将我点燃!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这就是我当初爱他的原因,爱他们的原因;也是我爱音乐以及所有类似美好的事物,爱这个世界的原因。所以我爱The Doors的那首歌儿:come on baby,light my fire,因为在那首歌里,我找到了答案。所以,我们不应该过于在乎结果--那麽过程又是什麽?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年以后回头想这一番话,发现的确从某一角度来说它也不无道理。只可惜当年的我并不能消受这些,而人世间的有些道理,也许只有时间才能让我们真正懂得--可是既使是今天的我,碰到同样类似的事情,大概也还是会做出与当年同样的选择(尽管也觉得那一番话有道理)。其实有些事情,实在并无对错可言。每一种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而一种选择得到一种生活,也塑造一种人。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所以我并不后悔,因为窦唯当年给他的回答绝不仅只是我那时候想要得到的:“对,你是能给她很多东西,可是有一样你不能给她,那就是快乐!她和我在一起快乐,这是你能给她的东西的十倍!而且,你现在能给她的,我相信有一天我也能!”。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说出这些,我忍不住要在心里暗暗为他喝彩(就差拍巴掌了),我自豪的挺起胸,毫无疑惑的站在他身边--让我怎麽能不爱他呢?!(既使他永远都是一个“穷人”)。

  ……

  那天的谈话结束后,我让Jeremy等一等。我跑回屋去取出他送我的BB机和那套房门的钥匙:“这些,还给你!”。

  看着Jeremy的车消失在胡同尽头,窦唯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记着,有一天,我会开车带你去兜风的!”七年后的一个夏日黄昏(那时候我们都有了新的爱情,那天我和男友计划好要去一个朋友家参加烧烤Party,他因为要帮忙采购就先开车走了,那时候我们也已经有了自己的车),我正在街头等出租,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车窗滑下来,是窦唯:“去哪儿?”,我说出了地方,“上车,我送你!”“你爱他吗?” 窦唯问,“对!”。“那你们会结婚吗?”,“可能!”(当时我们的确也十分相爱),“那我祝福你!”,“我也一样祝福你!”“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那句话吗?”,窦唯开大音响,又用自动按钮打开了所有的车窗,风吹进来,飞扬起我的头发,“你看,现在实现了!”,窦唯大声的说……

九一年底,H乐队的首张专辑发行了,他们取得了成功。台湾的那家唱片公司真可谓独具慧眼,专辑销量迅速上升,几乎创造了大陆流行乐史以来的最高纪录。那些日子里,走过大街小巷,随处都能听到他们的歌声,唱片店,服装店,发廊,饭馆儿,出租车上,卡拉OK里,甚至擦肩而过的行人,你也经常会听到有人放声高歌着他们专辑里某一首歌曲的某一段儿一闪而过(多半儿是骑着自行车的小伙子);更为难得的是,歌厅里那些对“流行歌曲”最为敏感的歌手们也纷纷投观众所好的翻唱起他们的歌儿来--你可别小看这一点:那一段儿时间我也在唱歌厅,记忆里这一领域几乎是被港台歌曲占领的;大路这一块儿,也就崔健的歌儿受欢迎(多少有点儿“孤掌难鸣”吧?),再有就是“西北风”的几首代表作偶尔会被点唱,除此之外,几乎是一片空白。你不觉得这很可悲吗?说到底,我们并不是不想听自己的歌,买自己的唱片,关键是:我们需要好的,真正发自心灵的声音!

  这张唱片虽然也是由海外的唱片公司包装制作的(虽然我也听说在合作的过程中曾经不可避免的出现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个人觉得,不管怎麽说,我们都应该感谢这家公司,因为在“开始”的时候,他们的确给予了我们宝贵的“帮助”--仅只试想这一点:在那之前的大陆会有哪家唱片公司哪一个这一领域的决策人意识到他们的价值,想得起来在这上面投资?),但它是用我们自己的人,自己的作品获得的成功。单就这一点来说,我们也不能忽视它给当时整个中国流行音乐领域带来的深远影响。紧接着,炬炬他们的唐朝乐队以及稍后何勇、张楚等几个大陆音乐人获得的一连串成功,象孕含强劲生命力的东南风,终于带来了大陆新音乐的春天,我们终于开始歌唱“自己”的生活,被“自己”的“声音”感动。那以后,我们自己的唱片公司渐渐多起来了,我们自己的“歌”儿也渐渐多起来了(另一个突出是“校园民谣”的成功)。而当我们回首中国现代流行音乐这十几年来发展的艰难历程,看到那些可喜的进步,怎麽能忘记那最初的激动呢?


  忘不了那些日子他和他们脸上灿烂的笑容;那些经常买不起方便面的男孩儿;那些曾经别出心裁的把硬纸壳画上琴弦和当成鼓面练习的男孩儿(因为买不起真乐器);那些让“正常人”觉得多少都有点儿“疯狂”的男孩儿;那些爱做梦的男孩儿;那些长头发的男孩儿。他们忽然成了许多年轻人心目中的“英雄”和偶像,甚至那些从前把他们当成“异族”,认为是一帮“不学好”的年轻人凑在一起瞎闹的自认为“有身份”的人们也不得不开始对他们另眼相看(最明显的就是我们歌厅的那个老板。以前窦唯和他那帮哥们儿来看我唱歌儿,他从来不答理;现在,忽然会坐下跟他们聊上几句了,有时候还会送个果盘什麽的),的确,表面上看来,一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依然“在路上”我们都“在路上”。


经过那些变化,我和窦唯的感情似乎稳定起来,两个人好象都一下子长大了不少,懂得了谦让,也很少再会为小事闹得面红耳赤。因为H乐队演出越来越多,窦唯经常要离开北京,在一起的时间少了,相聚的日子就显得分外美好。每次他去外地,两个人多少都有点儿依依不舍,我总是嫌时间过得太慢,希望快点儿到他回来的日子;一到他要回来的那天,脸上不知怎麽的,总是忍不住的要微笑,那种思念,是甜蜜的。

  我越来越爱那个“家”了,那虽然只是两间普通的平房,洗澡要去公共浴池,用水要到院子里,而且真正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空间也才只有六七平米,可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儿更温暖的地方吗?

  我们谈到了结婚,可是我们还没到登记的年龄,于是,在一个小窗前洒满月光的晚上,他对我说:让那些世俗的狗屁规矩见鬼去吧!就让我们把此时当做我们的婚礼,有月亮为证,月光下他年轻的脸上一片虔诚,目光是那样的熠熠闪亮,“你愿意吗?”他轻轻的问,我一连串的点头,我愿意,我当然愿意,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那个春天的夜晚,月光如水般顷洒,风从敞开的窗吹进来,轻轻撩动格子布窗帘,一切都美好得恍如梦境,而我们,就在那如梦如幻的星空下幻想着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家,我们甚至给未来的孩子都想好了名字。

  第二天,窦唯一本正经的把我们“天真”的“婚礼”告诉了他妈妈,她听了忍不住笑了,就半开玩笑的说:那先叫“妈”吧!可我怎麽也鼓不起勇气,叫不出来,可是,她却上心了,再陪她去逛街的时候,她真的开始留心起家俱什麽的了,还总是问我喜欢这样还是那样,弄得我反而不好意思起来,“这有什麽不好意思的?人这一辈子都得有这麽一回,早办了早踏实,我也算早了了一份儿心了!”,“明年你们就够年龄了,我看,就干脆趁早儿办了吧!省得拖着让人说嫌话,这胡同儿里人多嘴杂的”,“咱们虽然是普通人家,可也得样样都给你们换成新的,不管好赖,是我这个当妈的一份儿心意,你可别计较,等将来你们自己有条件了,再换更好的,”,“听我的,早点儿做准备错不了!”

  于是,地板砖换了,沙发柜子也选好了式样,开始托人打做了,我也真的就把自己当成个小媳妇了;而昔日的那些梦想,似乎早已走远了。那时候我想,人生的满足,大概也不过如此吧,我还要奢望什麽呢?

  而就在这个时候,我们之间,又出现了一个她。

  其实他们早就认识,只是那时候,大家各有各的生活,各有各的情感,互不相干罢了。关于她,我只知道她早已离开北京,偶尔会飞回来看她的男友,在一些Party上也见过她几面,仅此而已。

  黑豹乐队去了一次她在的地方演出,回来后听说她和她的男友分手了。但这当然和我没有什麽关系。

  然后,有一天下午,我一个人在家,邮差送来一张包裹提取单,发件人处写的竟是王菲。这让我觉得多少有点儿意外,因为在这之前她和窦唯好象从来都没有过什麽联系。那一段儿我和窦唯一直很好,所以我也就没太多想。只是有点儿奇怪,她会有什麽东西要寄给他呢?等窦唯回来后,我把单子交给他,他去邮局取回了东西,是一箱CD唱片和一顶很漂亮的线帽,除此之外,还有一封信。窦唯把信拆开来看了,然后很大方的顺手塞给了我:“没吃醋吧?”,他笑着探过头来观察了一下我的表情,发现我多少有点儿不太自然(是想表现得若无其事来着,可那麽一大箱原装CD,又从那麽远的地方寄来,大概要花不少钱吧。普通朋友会那麽大方?我怎麽能完全做到视若无睹呢?),“别小心眼儿,噢?” 窦唯把那顶线帽给我戴上:“这个给你还不行吗?去照照,好看死了!”,他吻了一下我的脸颊,又做了个他拿手的鬼脸儿,就兴致勃勃的跑去拆那些CD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那封信,虽然他让我无话可说,可好奇心还是让我不能不看:那是两张淡蓝色的信笺(要是我,大概也会选择这样的颜色吧),字迹干净整洁,无非是写了一些最近心情不好的话,只是在最后,她说:你以后可不可以别再叫我小王?


  日子一天天过了,街上又飘起了落叶,冬天眼看就要到了。她又来过几封信,依旧是淡蓝色的信笺,窦唯也依旧每次看完都塞给我,那些信,也依旧是说些最近在忙什麽,心情又怎样,窦唯有时候也回信,他总是写的很短,说不知道该说些什麽,自己也不太善于写信,总而言之,希望她快乐!那些信的开头,他依然称呼她:小王。而我,也就渐渐相信,那只是一份友谊。


  那年冬天,窦唯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离开黑豹乐队。那实在是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决定,那时候黑豹乐队正如日天,出场费也越来越高,无论从哪一方面讲,也没有人能理解谁会在这种时候离开。大家都在劝他改变主意,我也一样,可我后来明白了,因为,他找到了新的方向--而这一切的改变,是因为PeterMurphy的两张唱片:Bahaus和DeepOcean……“这才是我想做的音乐!可我不想勉强别人,所以,只有离开!”,“我不想做什麽被歌迷捧得晕头转向的明星,到哪儿屁股后边儿都追着一帮傻尖傻尖的果儿,再说,那你还不掉醋缸里?”(尖是漂亮的意思,果儿是女孩儿,这是摇滚圈里的“行话”)他笑了笑,又严肃起来:“我需要冷静,你能理解吗?”这样的原因我当然能接受,可是,回头想来,才真正意识到当年的他能做到这一点真是可贵!

  那次去海口,是他最后一次参加黑豹乐队的演出,然后,他剪掉了长发,离开了。


  新的乐队很快就组起来了,乐队成员有一个公同特点,就是都没有了长头发,可是他们的那些短发,却个个理得别出新裁,走在大街上,一样保准会有百分之二百的回头率--在当时,这可在摇滚圈儿这麽“前卫”的地方也都算新“形象”了。他给它起了名字叫作梦,一切又开始从头做起,没有唱片公司的宣传操作,没有条件完备的排练场,没有演出收入,可是,我看得出他们每个人都对他们的音乐充满了信心。那一段儿他们真是“团结”,几乎每天都从早到晚泡在一起(以前在黑豹乐队的时候好象也没这麽“亲”过),所有人都憋着一骨劲儿:要让大家“惊讶”!而每天一起床和队友通电话的时候,他们就干脆在电话里互称起“Peter!”,“Murphy!”来。

经过整整一个冬天的排练和“磨合”, 作梦乐队渐渐确定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也有了一些比较满意的作品。春天再来的时候,他们决定开始参加Party。清楚的记得那一天,那天晚上的那个Party是梦乐队自成立以来的首次“公开”亮相(在这之前他们的排练一直是“谢绝参观”的),虽然晚上到场的绝大部分仍将是圈内人,而且很多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朋友加“战友”,可是对于一支“新”乐队来说,“第一次”无疑是十分值得重视的。

刚吃过午饭,乐队的全体成员就“披挂整齐”的陆续到窦唯家集合了。那天的他们就象一支既将出征的年轻的球队,对于当晚的“首战”个个都显得十分兴奋,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晚上的“战术”和“策略”。 虽然是“新”乐队,可乐队成员却也几乎都算是在摇滚圈儿里摸爬滚打的“够资格”的“老”战士了,按说一次Party并不在话下,可是,要知道,那天晚上他们既将以“崭新”的形象登场,而且,既将带给大家更新的音乐:没有甩动的长发,没有“嘶吼”“奔跑”和狂野煽情的Solo,取而代之的是奇特的短发,更怪异的装束和“冷静的站立走动”。他们甚至化了妆:黑色眼影和黑色唇彩。这一切,大家会怎么看待呢?在男人留长发尚不被普遍接受的当时的中国,作梦乐队的这种种种种无疑既使是在“圈儿里”也绝对算是新鲜事儿了吧?--那种感觉大概既象是一次“冒险”又象是一场“挑战”,反正在我逐个的给他们化上他们要求的那种“恐怖妆”的时候,每个轮到的人都会在一瞬间忽然神情“郑重”起来(虽然在那之前或之后他们一直都在为彼此的“新形象”相互取笑逗闹)--“特异独行”大概永远是人在年轻的时候最想成为也最“敢”做到的,但是,重要的是,那绝对不是没有内容的为怪而怪,如果你看到了他们那时候的演出,你会明白,那些是混然一体的,那是他和他们那时候的心情,那是他们对生活的另一种“热爱”。

  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他们就出发了(我至今无法想象那天的路人看到他们会是怎样的一幅表情)。临走的时候,窦唯还再三叮嘱我晚上一定要尽早赶到(因为晚上我自己也要演出),他说他会尽量把乐队的演出顺序往后调,争取等我到了再演,“你一定要看这场演出!”,“唉,对了,顺便儿帮我‘侦察’着点儿,看看有什么问题,大家又有什么反映。”


  可是,那天晚上我没看到那场演出。

  当我赶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演完了,台上是别的乐队。对于Party来说那时候时间并不算晚,演出也只进行了一小半儿,怎么没等我呢,不是说好了的吗?我觉得有点儿奇怪,人很多,台下到处都挤得水泄不通,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的寻找窦唯,可是,哪儿都没有他。好不容易在吧台边儿找到了作梦乐队的另外几个成员,他们口径一致的转告我:他去外边儿“飞”点儿(吸大麻),一会儿就回来。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他“飞”(而且他跟我说过他挺反对这个的),我有点儿不信,也有点儿担心:“那你们怎么没去?(我不信要是这种活动他们会不在一起)他跟谁去的?带我去找他!”,“你急什么呀?他一会儿就回来,真的!来,坐这儿,喝什么?”他们之中唯一一个坐在一张吧椅上的被另几个从椅子上拽下来(那几个本来正围绕着那把椅子在周围的吧台边儿靠着)。“我不坐。带我去找他!”,“哎呀,你就踏踏实实等会儿呗,他又丢不了,不至于的吧?”,“那我自己去!他在哪儿?”,“还找什么呀?腿长在他身上,这会儿不定‘躲’哪儿去了呢!反正一会儿不就回来了吗?”这种情况是从来没有过的:那时候我已经有了“自己的”BB机,约好了的事情如果临时有变,他从来都会及时通知我的。怎么出去也不打个招呼呢?吧台上就有电话,打电话留个言是很方便的,我的第一个反应是也许演出有什么问题,所以他心情不好。可是他们告诉我说:演得棒极了!从他们脸上的神情我看得出演出肯定没问题,可是我却隐约觉得那里边有隐情--因为他们看到我之后表现出的那股“热情周到”的劲儿有点儿“戏过”了--大家都那么熟了,谁还不知道谁呀?可从来没见他们那么“绅士”过,我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有一种说不清的什么开始上漾,我知道那是那种叫做“预感”的东西,虽然我抓不住它,也不知道它到底预示着什么,可是就是觉得有事儿(而且肯定跟“飞”无关,但又不想让我知道)……很想赶快见到他,可是他们都一口咬定说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大概就在附近吧!”,“不会走远的!”;在关于跟谁出去的这一点上他们也含糊其词:“一帮人呢!”,“没看清!”,“没注意!”(倒都挺够哥们儿的),我明白再问也没用(跟我比起来他们当然更属于“一个组织的”了),又没办法找他(窦唯的BB机在离开黑豹乐队的时候上交回公司了,其实可以不交的,但他说他有点开始讨厌那玩艺儿了,老是不分时间地点的叫),没办法,我也只能安下心来等(但愿他们说的是真的)。

  一支乐队演完了,另一支乐队上去了,又有一支乐队上台了(我只看见了这些),还是不见他的人影儿。那大概是我参加过的最魂不守舍的一次Party,我站在喧闹的人群里,既没看进去演出,也没心思和别人“神侃”(更别说跳舞了)。我只是不停的重复两个动作:四处张望和时不时的拿出BB机看一下(生怕错过任何一种“找到他”的可能性)。当一支乐队站到台上说:“我们是今天晚上的最后一支乐队”时,我抬手看了看表,已经快夜里两点钟了,我沉不住气了:虽然对我们这些“夜猫子”来说夜里两点钟还在外面“折腾”是相当正常的事情,但是自己的男朋友到这钟点儿了还既不见人又没有任何消息(而且也没打招呼),这多少都有点儿不正常吧?我自然而然的开始想到那也许又是那类事情(否则又有什么事情需要这样“神神秘秘”的呢?),可是我实在不愿意相信自己的这种预感(虽然它已经十分“强烈”了)。怎么可能又那样呢?!我甚至都有点儿后悔了:晚上为什么不请假呢?!可是,那大概是跟我请不请假无关的吧?

  再去找那几个家伙,早不知溜哪儿去了,跟我一起来的两个要好的女朋友帮我想了一个主意:由她们出面去问问其它的熟人--而且得是那种既便真有什么窦唯也不会去设防的人(不会想到你会去问的人),“至少应该会有人看见他是跟谁一起出去的。”,“你别去,在这儿等着。万一人家看见你觉得不好说呢?”她们果真打听到了:他是和王菲一起出去的。她那天下午飞回了北京,而且来了Party。

说实话那个消息让我的思维在一瞬间"突停"了,一时间我有点儿反应不过来:怎么会是她?她不是在香港吗?噢,对了,人是可以坐飞机的,想去哪儿都很容易也很快的,她是可以飞过来的。可为什么偏偏是今天呢?难道是专门为了看他新乐队的第一场演出?否则又为什么不看后边的演出而早早的就走了呢?那么,是他提前通知过她今天的演出喽?那也应该没什么了不起的呀,他下午走的时候不是还再三叮嘱过我晚上一定要早点儿赶到吗?可他为什么又和她一起离开了呢?又为什么连个招呼都不打呢?而且明明知道我要来的,那些淡蓝色的信笺开始在我眼前飞来飞去,让我觉得有点儿晕眩,他不是说她只是他远方的一个朋友而已吗?那么和她出去又为什么要瞒着我呢?难道,他在骗我?!可那又为什么要一直都给我看那些信呢?"怎么办?!","你倒赶紧想办法呀?发什么愣呀?!",两个"热心"的女朋友把我从那一连串的"?中拉了回来,后来的我慢慢学会了不再去干那种"完全出自生理反应"的冲动的"傻事儿",碰到类似的"事变"也已经尽可以表现得"不动声色",可那时候,我还没学过"冷静",我只觉得血往上涌,而脑子里却"一片空白",那一刻里我只想到一个念头:找到他!哪怕"翻遍"整个北京,我要见到他--就在今晚!我要问他:为什么?可是,诺大个北京,从哪儿找起呢?说来奇怪,真不明白那一刻脑子里怎么就忽然"灵光一现"(让恋爱中的女人去破案肯定一破一个准儿),我几乎一下就想到了她在一封信中说过北京的酒店她最喜欢XXXX。她一定住那儿了!那么,他也许是跟她去那儿了?

  冲到吧台边儿,打114查到了那家酒店的总机,然后把电话打到前台,居然真被我猜到了--她果真住在那儿!我放下电话,不管不顾的就往外冲,两个女朋友拽也拽不住:"干吗呀你?!","这样去不好吧?万一他要不在呢?!","他肯定在!",直觉告诉我他在那儿(既使不在我也一定要去弄个明白),"那你也别就这么冲过去呀!你先冷静一下好不好!","咱们再一块儿好好想想。","还有什么好想的!我不管!我要去找他!","你们别管我!"拖拖拽拽的来到大街上,正好碰到一辆出租车,她们一把没拽住,我飞快的跑过去跳上了车。

  我找到了他,而且是在她房间的洗手间里,他显然刚洗过澡,我注意到他的头发是湿的(那是我不愿意看到的场景。其实在那之前我到更宁愿我的判断是错误的,我只是空跑了一趟而已),在"突然"看到对方(在不该看到的时间地点)所表现出的一瞬间的惊愕和不知所措之后,我们陷入了"漫长"的对视(当然那其实顶多只不过几分钟而已,那是记忆中的"错觉"),就那么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通过镜子直视着彼此的眼睛,我忽然间忘记了所有的疑问,而且一时间根本就无法开口说话(只是听见自己的心跳快得不得了,声音也清晰得有点儿夸张--我甚至怀疑他能听见);而他也一言不发,就那么定定的看着我,他的目光让我觉得游离和冷,然后,我们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酒店保安也随后赶到了--这儿我得交待一下:那天我一进大堂的时候他们曾让我出示所去房间的钥匙牌儿(口气极其令人生厌),我没理他们(哪儿有功夫理他们呀!)就径直上了电梯,没想到这些人对工作倒还挺"尽职"的--在他们和警察眼里,夜间"出没"的年轻女孩儿本来就没什么好东西,更何况半夜三更往酒店里跑--因为职责是抓坏人就怀疑所有人甚至总是一上来就用一种对待坏人的眼光和口气来对待人民这是他们当中很多人存在的问题。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那天他们一进房间就发现那只是一桩"民事纠纷",是与他们的"职责"无关的。可是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们,他们以"超过酒店来访时间"为由把我们带到保安部并且"要求"我们"交待"事情经过--三个人分别在三张桌子上,一 一发了纸笔,而他们,则象兼考老师一样背着手,"神情严肃"的在其间走来走去--完全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己的好奇心和藉以打发那漫长而难捱的夜班儿,她很快就被"批准"回房间了,而我和窦唯则一直到早上五点多钟才被允许离开并且是被"护送"到酒店大门口的。

  天快亮了,路灯已经熄灭,街上灰蒙蒙的,大概是个阴天。我们一前一后的走着,相隔越来越远,从来没有过那样一个春天的早上,让我觉得如此惶惑,如此黯淡。我机械的向前走着,不管方向,不能思想,只知道跟着他的背影;他越走越快,后来,忽然就猛跑了起来,他跑得很快,眨眼间拐过一个街角,不见了,我停住了,无比茫然的愣在那儿,看着他消失的地方。

  不知道那个早上我究竟在街边站了多久,也不知道我是否哭了又是否有行人路过,更不记得自己最后是怎么回去的,又为什么要回到那儿(那大概完全出自于惯性吧),甚至想不起来我当时所在的是什么地方,那段时间在我的记忆里成为了永远的空白,无论怎样努力回想都无籍于事。而这在我,是失常的--我的记忆力之好是就连我自己也不得不时常"惊讶"的。

  再次拥有记忆是在推开那扇熟悉的房门的瞬间,我看见窦唯的妈妈和妹妹焦虑的目光(虽然那时候我们两也经常在外面"磕"到天亮,但那天的确是太晚了)。看到我"终于"回来了她们似乎稍稍舒了一口气,但紧接着她们就发现窦唯并没有同往常一样的跟在后面:他呢?他干吗去了?你们没在一起吗?怎么没一起回来?"他没事儿。",那时候在我心里,早已把她们当成是真真正正的"家人",而在此时看见她们那种复杂的心情绞和着茫然委屈以及太多用文字根本无法准确捕捉的情绪一股脑儿的涌了出来。我强忍着回答了半句,终于再也撑不住,泪水决堤似的喷涌出来,再问什么也不肯说了。

  一连三天,他没回来也没有任何消息,他的妈妈和妹妹打电话问遍了他所有的朋友,回答都是:没看见(后来知道那三天他躲在一个朋友家,并要求那个朋友替他保秘:别管谁打电话都说我不在这儿,很久以后那个朋友告诉我,那天早晨他进门时的脸色,白得吓人。他说那几天里他的情绪一直很糟,吃得很少,睡醒了就那么坐在那儿,不停的抽烟,再或者就是死盯着一个地方一言不发。"我真替他担心",他说。);我连烧了三天,几乎水米未进,身体和意识一致的"抗拒"着食物,人虚弱的不行,就只能那么躺在那儿,冲着房顶发呆,或者,流泪,泪水默默的从眼角滑落,被枕头吸收。可是,枕头吸收了我的泪,却不能吸收我的痛,那痛楚,似乎没有穷尽,就那样一直不停的流淌,象枕畔的湿迹一样清晰,终于,累了,不知不觉的睡去,可梦中的寻找和等待却反而更加加倍的消耗着我的体力,这样的重复就那么不停的延续着,一直到他回来。

  在那三天里,王菲也曾打电话来找过窦唯,窦唯的妈妈接的电话。当时她已经基本猜到了事情的原委,接到那个电话她立刻预感到那是她,"你还好意思往这儿打电话?!",善良的妇人早年曾因丈夫外遇离婚,最恨的就是这类事情,她气不打一处来的把电话挂断了,说实话,那时候我的确恨她。可是多年以后,我开始明白,爱是没有对错的。我们都看到了存在于某个人身上的美好,我们都渴望和他分享生活。谁又有错呢?又为什么一定要去讨论谁是谁非呢?我绝不相信在那件事情里有谁会是故意的要去伤害谁。在爱的时候,谁都是身不由己的。事实上,做一个决定(To be or not to be),对每一个人来说,都不是那么容易的。除非你根本就没有交付真心。而如果真是那样,那么一切,也就都无从谈起了。

  生活并不象我们最初想象的那样,可是,好天气会一直有,所以,最傻的事情就是在一个阴霾的天气里绝望。如果你得到了"永远",那是你的运气;如果你的生活充满了"变化",那或许也是另外一种幸运。不过我在九九年夏天动笔写这篇东西的时候还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否则我的开头,就肯定不会那样感伤了。

  也许我不该这么早就把这些话写出来。可是我还是没能忍住,还是让我回过头来,继续在回忆中带着你们往前走吧。如果,你原意和我一起分享那些岁月。

时间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在感觉里,幸福总是稍纵即逝,而痛苦却漫长无际(这是人类永远的错觉,因为我们实在太脆弱,也太"爱"自己了。比起非洲的难民,我们这点儿挫折又算什么?可是在"苦难"中,又有谁能想得起他们?欲望无边的人啊!)。我们总是在问:为什么无论怎样的时刻,它都从不肯为虔诚的祈祷而改变主意?而且在我们看来,情形好象总是相反。那三天里,我第一次体会到"度日如年",而当那个傍晚,熟悉的脚步声终于又被我的听觉捕获,我以为自己总算得到了"大赦"。事实上,在那些晨昏里,在清醒的每一刻,潜意识里我大概都在等待它吧。

  病似乎一下子好了,我起床来洗漱(尽量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然后就同平常一样的去帮正在厨房忙晚饭的"妈妈"递这拿那(那天窦唯的妹妹刚好有事不在家。当然这一次是因为一时间实在不知道该如何相对),进进出出的只为逃避和他的目光撞上,而身体分外轻飘,心又特别慌乱,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它们一直在偷偷跟着我,而当我不得已要往那边转的时候,它们就匆匆的躲开了,摆碗筷的时候,他忽然走过来拉住了我的手:"你瘦了。",根本无法抬头看他(因为眼泪又快出来了,那几天我就是个"泪人儿"。要是那会儿让我去演林黛玉,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我抽出手,逃也似的跑开了。天快黑了,我一个人站在院子里,仰望着星月初现的苍穹,努力的制止着眼泪(没有一点儿要加点儿诗情画意的意思,做成这样只是不想被随时会出来的另外两家邻居看出来什么)。再进厨房的时候,最后一个菜已经出锅了,窦唯的妈妈一边把盛好菜的盘子递给我,一边象是对我又象是自言自语的说: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她叹了一口气。

  晚餐静悄悄的,只有餐具碗筷碰撞的声音,坐在桌旁的人,谁也未发一言。

  窦唯的妹妹回来了,看见哥哥似乎有点儿"出乎意料":"呦,'您'回来了!",然后她转向"躲"在一边儿的我:"'病'好啦?",她冲我做了一个只有我们两会意的胜利表情(我却无心回应),然后又转向窦唯:"哎,你怎么回事呀?!有点儿太过份了吧?""吃饭了吗?"窦唯的妈妈打断了女儿:"给我屋去。别在这儿瞎掺和!小孩子家家的。",她把女儿拽进里屋,关上了门,我们就那么一个坐在床边儿,一个坐在沙发上,沉默着,不知道有多久,夜渐渐深了,里屋传来均匀的呼吸声。窦唯扭亮台灯,然后站起来关掉顶灯,走过来坐到我身旁"对不起,让你爱上了一个混蛋。"他扳过我的脸,看着我的眼睛,目光里全是歉意(我又看见了我爱的那个他):"恨我吗?",我看着他,这个让我深深陷入的人,他脸上的每一部分我都是那么的熟悉:饱满的额头(那里面装着的想法是这个世界上我最有兴趣"研究"的"课题"),坚挺的鼻梁(我们总是互相夸对方的鼻子长得好看),不知吻过多少次的嘴唇(而且会唱那么好听的歌),会说话的眼睛(他说,那是deep ocean,一个是大西洋,一个是太平洋。也许,是它们"淹没"了我?)我就那么看着他的脸,仔仔细细,反反复复(这样的注视究竞有过多少次?),我忽然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触摸他的面颊:“你也瘦了!”我又哭了。


  我以为我得到了"大赦",以为这一次的"事件"又算是了结了,同以往的一样。可是,我没想到,这仅仅才是开始。

  第二天下午,他说出门去排练,晚上,他没有回来。这一走又是三天,可是这三天我没有哭,我开始回到歌厅去上班,并且,坚定的等他回来。说起来可笑,那几天我居然想起了Lennon和大野洋子的故事。忘了这故事是谁跟我说的还是我在哪儿看到的了,说Lennon和洋子在一起的时候,也有过几次因为爱上其它的女人而"离家出走",可洋子每次都对他说:去玩儿吧"boy",只是,玩儿"累了"别忘了回家!结果,每次Lennon都回到了她的怀抱。(那几天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怎么那天他出门的时候忘了跟他说那句话了呢?)。虽然忘了出处,可是不管怎么说这也算学为所用了吧?可是洋子实在不好当,偶象的故事既没能给我用之不竭的力量也没有让我支撑多久(他们都说男人是孩子,可在上帝面前,我们谁不是孩子呢?)当第四天到来的时候,我开始慌了。再打电话去那家酒店,她已调换了房间,并且要求前台保密(傻子都该想到这一点。可是恋爱中的女人的愚蠢,想必大家都多少了解一二吧),经过一个星期杳无音信的等待,我那勉强"大度"起来的胸怀终于还是撒了气,我再次收拾细软(并且再次信誓旦旦),同他和Lennon一样的"离家出走"了。

我"逃"到了徐薇那儿。那天晚上,向来滴酒不沾的我忽然来了豪情,提议要喝酒(大有一番要与往事干杯的意思)。徐薇拗不过我,又不知道如何开解,只好找出家里剩下的半瓶洋酒,陪着我对饮。虽然是一瓶好酒,可是一个酒盲却根本不可能品出其中滋味,相反,我觉得酒很难喝,让我想起来小时候有一次生病,被妈妈连哄带骗着不能不喝的中药(甚至比那还要难以下咽。至少那时候妈妈总不会忘记在药里加糖,而每次喝完药又总会奖励给我一个好吃的水果)。可是,不知所措的我在那一晚却只想把自己灌醉,吞咽那样的苦辣只是为了忘记,哪怕那是暂时,哪怕只在今夜,酒于那晚对我来说就是药,无所适从的我对于它没有过多的要求,只希望能暂解疼痛。可是它也没能帮得了我的忙,尽管我发着狠的往肚子里灌,那一晚喝酒的结果还是完全应了那句古诗:举杯消愁愁更愁。难以抹去,又无法继续,这样的茫然让我在面对一个从一开始就注视着那份感情的多年的好友时,终于忍不住痛哭起来。

  接着我又把疼痛交给了距离。在"离家出走"的第三天,我辞去了在北京的工作,并和海口一家夜总会签定了为期三个月的合约,然后,匆匆的登上了飞机。那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远行,也是我第一次乘坐飞机。清楚的记得,飞机起飞的时候正是黄昏,我坐在靠窗的位子,穿过燃烧的云霞,而心,就象那被机翼撕扯的云霞一般的淌着血,那一年,因为那份感情,我曾经好几次象那样的离开和回来,而她也同我一样不止一次的为爱而来和离开,现代交通工具带着我们不断的变换着位置,也变换着我们在那份情感中所做的选择,那是一些太难做出的决定,去和来都需要很多的勇气,那是一段"空中飞人时期"。

  蓝天和海风并没有将我的痛楚过滤,椰子树也不能转移我的注意力,引发一些美好的联想或者哪怕一点点的好奇;最糟的是,在那个陌生城市的大街上,依然有他的歌声回荡,而那家夜总会的一个男歌手,更是每晚都必要翻唱他在H乐队时的歌曲。这一切让我觉得无处可逃,而那些曾经让我因他而骄傲的旋律和词句,当我隔着遥远的距离和带着别样的心情再听到时,则都变成一把把利剑,更深的刺伤着我。

  到海口一个星期后,忽然收到了一封信(很大的牛皮纸信封,上面写着"快件"),信封上熟悉的字体让我知道那是他寄来的,这让我觉得有些意外(当然是从徐薇那儿得来的地址)。心咚咚的跳着,手也颤抖起来,拆开封口,是几张黑白照片,背景一看就知道是东四那家肯德鸡(那是那时候我们最爱去吃的地方),他一个人坐在桌前,桌上除了一个纸杯外空空如也。他的一只手搭在旁边的空椅背上,另一只手的大拇指支着下巴,中指和食指夹着烟。照片是从不同角度拍的,但他一直是那样的姿势,一脸的落寞。他的眼睛始终看着前方,这让看着照片的我觉得仿佛正在被他注视。在一张照片的背后,他写了几个字:等你回来一起吃。没法不去拨那些个早已滚瓜烂熟的数字,他正好在家,我们聊了很久,甚至忘记了还隔着那么遥远的距离。关于那些日子我们都学会了回避。他说他新看了一个电影(名字忘记了),好象是)英国的,是讲一个乐队的主唱和他女朋友的故事的,"那女孩儿,象你。",他从头到尾的讲了那个故事,说到男主角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误杀了女友时,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他醒来后发现屋子里到处都是血,她就倒在洗手间的血泊里,他被警车带走了,多年后,他从狱中出来,已经老了,他发现有一个穿着婚纱的女人在门口,原来是她,她没有死,被救活了。他们已经几乎认不出对方,她,来接他的新郎。”电话两端的人都哭了,许久,他说,我写了一首新歌,是给你的。他居然就在电话的那端,弹着琴,唱了起来:"你会回来吗?",挂电话的时候他问,我点了点头,然后忽然想起来他没法看见,又急忙答应了一声。"那,会是明天吗?"我沉默了,心里不禁要问:那,你能保证你不会再变吗?可是,我没有再问出那个问题。因为,我已经开始怀疑永远,并且已经知道,有些问题,要他回答是愚蠢的(就象那首歌词:The answer my friend,is blowng in the wind)。


  那天晚上,那几张照片被我反反复复的看了无数遍,终于还是做出了回去的决定。第二天,我借钱买了一张机票,飞回了北京(那个星期的工资因为违反合约被全部扣掉了)。

那也是一个有着如梦如幻般的晴空的早晨。飞机经过将近三个小时的飞行,终于抵达北京上空。扩音器里甜美的女声在提醒大家:飞机已经开始下降,请大家系好安全带,收起小桌板。

  我转向窗外,目不转睛的盯着,离地面越来越近了,下面城市的全貌越来越清晰的展现出来,那是我第一次从空中俯视北京———这个养育我长大的地方。处身于其间时从无知觉,甚至常常笑那些外乡人对于北京的"激情";而如今,我竟然也激动起来了(尽管是不一样的原因),虽然只不过离开了九天而已,我却忽然发现:原来我爱这个地方。渐渐可以看清街道和建筑了:长安街,护城河,故宫,国贸(这大概是唯一一个不用任何人讲解说明我就知道太多名字的城市),还有象蚂蚁一样移动着的车和人,一切都透着股亲切劲儿。我开始微笑起来,为这个我的人和魂都与其紧密相连的城市,那一刻里它给了我温暖,并且让我意识到:在这里,值得我思念的不只是他。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年轻大概就是有这样的好处,这样的想法让我忽然间就觉得释怀了许多。大步流星的走下飞机,穿过宽敞明亮的大厅去出租车站的那一路上,自我感觉莫名其妙的就好了起来。尤其是一出门,五月的风恰到好处的迎面而来,不由得就带上墨镜,耍起"范儿"来,是的,我应该是这样的。

  他没在家,门上着锁。怎么还没到中午就出去了?本来还以为他肯定正一个人在家插着门蒙头大睡呢(而我在出租车上已经计划好了要装成是查户口什么的逗他玩儿)。正在失望,忽然发现门缝里塞着一张字条,打开来一看,是给我的:

X:

  也许今天你不会回来的。
  昨天晚上我一直在等电话,想着要是你回来一定要拿着花去接你。虽然这招儿挺老的,可是我也打算豁出去了。何况你那么爱"臭美",说不定又买了好多衣服,大包小包的……要是我举着一束花站在机场的大厅里,你看见了会怎么想?
  也许我应该多花点儿时间去等待。我是不是太自私了?
  总是让你哭,有时候真恨自己……
  我在马场(忽然想骑马了)。要是回来了给我打电话:XXX。XXXX 我会立刻回来!!!
  真希望在我奔驰的时候,有人骑着另一匹马追上来告诉我说你来电话了。可是我又在想,我们的再见究竟会是怎样的呢?
  怕你万一回来了没钥匙进来,我把它藏在老地方了。

  X.
  即日。


  我又微笑了,这一切都说明他依然在爱着我,我还要什么呢?何况我也无法将他从心里抹去,又为什么不把该忘的都忘了呢?就好好的享受这份相爱的感觉吧,至于明天,谁又能把握呢?又为什么不勇敢的面对呢?


  也许,当年我爱的,正是他的不循规蹈矩,正是他带给我的那种毫无拘绊的纯粹自然的浪漫和激情;也许,正是这一切,让那些青春的日子显得格外的鲜活而难忘,而我的心,那时候又恰恰刚刚扬起帆,正陶醉于风浪?谁说的来着:其实,我们应该感谢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因为是他们,教我们成长。

一个小时以后,当他从五月的明媚中走进来,一脸汗一身土的站在我面前,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没有再问起过她,也不想知道我离开后他们怎么样了,因为,我爱他,而且,相信他也爱我。



  那年夏天,美术馆十字路口东南角一家叫"阿尔弗雷德"的酒吧,是我们常去的地方。那些个夜晚,我们总是跟一大帮朋友成群结伙的去那儿喝酒,有些聪明的甚至在那儿发展了"内线",时不时的能给打来些免费的扎啤,再不就是把这桌的帐记到别的桌上。最好玩儿的是分组打"升级",随意搭配的冲上台去即兴一段儿,或是操着"二把刀"的英文跟各国友人"侃大山"。有一次不知怎么说着说着不对付了,冲冲忽然和一个极高极壮的德国人去了门外单挑。毕竟大家是一个队伍的,感情不一样,一个跟出去的男孩儿一看要动手,怕冲冲吃亏,就赶紧回来叫人,一帮人火急火燎的跟出去,却看见身材本来就瘦小的冲冲手里拎着块儿板儿砖,又是助跑又是跳跃的想拍人家。因为身高相差实在太悬疏,既使这样板儿砖也才打到那个德国佬胸部,而那个德国佬,根本纹丝不动,就站在那儿看着他折腾,一脸的不屑。本来是来帮架的,一看这情景大家伙儿都乐了,有的甚至笑得前仰后和的摊在了地上。那大概是那年夏天"阿尔弗雷德"最著名的段子了。后来"阿尔弗雷德"的酒水单做了一次调整,数字高的吓人,再加上"内线"接二连三的离开,大家就都不去了。

  玩儿饿了,就去十字路口斜对面的"川味居"吃宵夜,那家饭馆儿是那两年十分著名的一个点儿,火锅好吃得让人上瘾,老板又和这帮人特别投缘。知道这帮人都没什么钱,他老是给打很低的折,没带钱可以欠着,要是知道谁最近没什么演出,就干脆不要了。那时候好多人都快"长"在那儿了,大家还开着玩笑的给自己人凑了副对联儿,上联儿下联儿是一堆人名,横批是"天天来"。那是一个给我印象很深的老板,他似乎特别喜欢音乐,喜欢这帮人,后来他跟这圈儿里很多人都成了朋友,饭馆儿迁址的时候大家都跟着去捧场。他也的确受这帮人影响不浅,有一段儿时间,竟然也留起长发,穿起皮夹克来。所以我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摇滚老板"。那年夏天大概是"川味居"最火的一段儿日子了,屋里屋外坐满了人,桌子甚至都摆到了马路对面,而其中一多半儿都是"自己人",还有一些是听说这儿老有好多"稀奇古怪"的人出没借吃饭来看"风景"的。不去"阿尔弗雷德"之后,那儿就变成了我们的"酒吧"。

  因为"阿尔弗雷德"的缘故,窦唯一时被勾起了学英文的兴趣。我多少上过几天大学,这方面比他强一点儿,不免有点儿得意。可是在他面前还多少能应付得来,一到那帮老外那儿,就经常听不懂了,而且经常明明是一个很熟的单词,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这让我多少对自己当年的学习态度产生了一丝悔意。于是两个人象模象样的跑去买了套书,在家里叽哩咕噜的学了起来。为了提高效率,我们还制定了一项规定,就是在家里的日常对话会用英文的一定要用英文说,实在不会了才可以说中文。窦唯的妹妹也兴致勃勃的加入了进来,这可把窦唯的妈妈烦坏了。不久窦唯又想出了一招儿,就是拿英文歌词学,他说这样记单词肯定印象深刻。我觉得有理,于是我们又翻出那些半懂不懂的英文歌查起字典来。这一下我们又发现了另外一个乐趣,就是研究那些歌词,赋予它准确的翻译和揣摸原创者真正的用意。这件工作让我们一起体会了不少无比美好的思维,而至今印象最深的就是翻译"Deep Ocean"里的"A Strange Kind of Love"。那首歌的歌词特别长,而当我们终于自认为已经对自己的工作比较满意时,天就要亮了。那首歌我们实在太爱了,正好两个人又都还不困,于是就并肩挤在单人沙发里,分带着一副耳机,用小walkman反复的听它。黎明柔和的光线从沙发后面的窗口进入到我们的小屋,在那样的光线里,桌上随意摊放着的纸笔,唱片,书籍,打火机,甚至那半包Camel……每一样小物件都似乎在聆听,凝神屏息;用按钉钉在对面里屋窗棂上的那些照片上,有我,有他,还有我们,一张张年轻的脸上,笑容是那么灿烂;墙上贴满了海报,那是他从前和现在喜欢过的乐队,个人:Pink Floyd,The Doors,Guns&Roses,BonJovi,GeogerMichael,Sting,Prince……直至PeterMurphy。他总是有办法搜罗来这些,每次找回来一张新的,都要登墙上桌的折腾一番,如今,小屋的四处,甚至房顶都被贴满了。慢慢的,因为他的原故,那些也一一成为了我喜欢的。而此刻,大师们的目光就在朦胧的晨色里由四面八方注视着我们,耐人寻味。

  "如果有一天不得不离开,我会舍不得的。",他忽然说。"你指什么?","不知道,或许这个家,或许我们,或许这个世界。""真希望时间就这样停止。"

……后来我离开了;再后来,听说他也搬走了。记得他曾经说:如果有一天离开,一定会舍不得,那是我们的第四个春天。

  那天早晨我哭了,第一次待得好好的就哭了,大概是因为他的那句话吧,我静静的依偎着他,想着他话里的无奈,忽然觉得有些悲凉。


  那年七月,窦唯的妈妈找了个新老伴儿搬走了,他的妹妹也随妈妈去了新家,小院儿里的两间平房成了名符其实的我们两个人的世界。

  日子过得很简单,我又回到原来的歌厅去唱歌,他每星期有三个下午排练,其余的时间,我们就一起去寻找属于我们的欢乐。那些日子,我们真象是一对刚开始住家过日子的小夫妻,恩恩爱爱的,手拉着手去采购,商量着下一顿吃什么。我做饭的时候,他准站在旁边,他说特别喜欢看我笨手笨脚的样子,“一看就知道准是个新媳妇。”,“估计你这辈子也练不出我妈那样的手艺了!”有时候他会这么挤兑我,看我不高兴了,又赶紧找补上一句:“不过我对你还是有信心的嘛!”。于是我又被逗笑了。当然他也帮忙,象模象样的在旁边打下手。有一次,他忽然拉住我,很认真的说:“要是我们就做个普通人,一辈子都这样,是不是也挺好的?”让我怎么回答他呢,我知道他那样问,是因为他心里不确定。那时候他好象总是在想那个问题:幸福到底是什么?他老是问我:“要是我不做音乐了,干脆就在胡同口开一家小杂货店,或者,去一个小学当音乐老师。你还会爱我吗?还会觉得和我在一起幸福吗?”“可是,那样我会觉得可惜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那样想,那时候已经有两家唱片公司在对他新乐队的东西感兴趣,可他却一直拖着不跟人家谈,“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当初选择做音乐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出唱片,被好多人捧着,盯着?那样幸福吗?”,“可你舍得放弃吗?那样你就会觉得幸福了吗?”,“要是有一天我做的音乐一钱不值,再没有人说它们好,你会怎么想?会失望吗?”,“不会的!我相信你!”,“所以说,这是条‘贼船’,上去就很难下来了。”,“连你都这么想:‘不会的!’。的确,我是舍不得放弃,我已经‘中毒’太深了。可是我却觉得,我的幸福也都被它毁了。我不知道我在对谁负责?谁又能对我负责?”“说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问题:一个男人,至少他应该能确定和他在一起的女人是爱他的。可是,我却不能确定你爱的是我还是音乐。如果那天,我只是台下的一个听者,你还会注意到我吗?”,“你怎么会这么想?做音乐的多了,我怎么没爱上别人?”,我有点儿生气了,“对,我是在那一刻爱上你的。可是,那是因为在那一刻我发现你就是我要找的那种男人!这有什么不对吗?”,“可是,在那一刻还是有它存在,而不只是我。是它为我蒙上了一层面纱,才让你没有看清真正的我。真正的我是不可爱的。”,“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真的生气了,“你是在说服我离开吗?可是,不是我自己要回来的!”,他握住我的手,看着我的眼睛:“别生气。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我,我说这些绝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爱上一个做音乐的男人是危险的,因为我们会把生活当成音乐,而音乐,是让人难以平静的。所以我说,它毁了我的幸福。”,他停了一会儿,松开我的手,点燃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吐出一个极圆极大的烟圈儿,我们就那样静静的一起看着那个圆渐渐模糊,飘散,融入空气里,“有时候我觉得,当初也许不该让你也做这一行,我不该把你也拉下水,我总觉得,是我把你的幸福毁了,它把我们的幸福都毁了。”,“可是,我觉得很幸福,有你,有音乐。我只想要这些,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是吗?不后悔?”,“为什么要后悔?我从来不后悔!”“有一天,你会想起这些的。你会再想起我们说过的这些话……你也许会恨我的”,“不会的!那是我自己的决定,与别人无关。”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烟雾,他低着头,显得若有所思。然后,他忽然把剩下的一段儿烟掐了:“好!那让我们试试,看看能不能创造奇迹!”,“什么奇迹?”,“得到幸福啊!”这样类似的谈话在那一段时间总是在重复,有时候,他似乎想通了,很坚定的样子;有时候,他却好久好久的呆愣在那儿,不发一言。我能感觉到他的变化,从前那个充满自信,从不犹疑的他变得疑虑重重,起伏难定,我有点儿担心。

  他忽然热衷于研究星座,血型什么的了,那是他一向不屑的,可是现在,他却翻出我从前买过的几本书认认真真的读了起来,“这就是天枰座的我必须承受的痛苦!是我心里的那杆秤在作怪!”有时候他会发出这样的感慨,“我知道为什么你比我坚定了。你们这个星座的人,一旦做出了选择是不会后悔的。”我有记日记的习惯,他那次去香港回来,曾经送给我一个很特别的日记薄,厚得象《百年孤独》,白色的封皮上,用占据整面的黑字写着:LOVE IS THE OCEAN。记得在把它给我的时候他说:这是我们两的,两个人的日记。果真,后来他会隔三差五的在我的日记后面写下一段儿他的想法,还有些时候,他会在里面画一些奇怪的符号或者很有趣的漫画。他的漫画总是购思奇特,有一幅最有趣的,名字叫:Punk与Metal的大战。那是一组连环画,开始是一个Punk在厕所蹲坑儿,有一块儿板儿砖从窗外飞进来,Punk急忙提上裤子往外跑,出去一看,一帮Metal抄着家伙儿正在那儿堵他,Punk勇敢的冲了上去,正在寡不敌众,一帮Punk赶来了,于是,Punk与Metal混战起来,那本“书”已经“写”了一半儿了,现在,他又在中间那几页白纸上抄下他从那些书里查到的关于我们各自星座血型的解析;还有一页,他并列的写下两个名字,一一计算了我们各自的天格地格人格总格,并在后边一一记录了同样是从书里查来的对于那些数字的解析。最后,他写了一句话:名字里面有秘密!那本“书”没有写完,在我决定彻底忘记的时候,因为舍不得烧掉它,就把它收进抽屉深处并且开始了一本新日记。那时候我已经决定开始一份新的感情,那是后来的他送给我的。很奇怪,他和他的字体很象,他在那个本子的开头写着:New Day2 to NewWay2 我再一次被感动了(也许你会觉得我碰到的男人有些相象吧)。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再翻起它,因为已经决定了要开始新的生活,不想再回忆。我做到了。几年以后,很偶然的又翻出它,我才忽然发现原来他曾经在那个本子的最后一页上写了一段儿话:

   当你写到这一页,如果我们还在一起,以后的日子就让我们一起用爱去填满;

   如果在你翻开这一页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我想告诉你:爱已成歌。
那段话的后面既没有落款也没有日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写的。而且,他把那页纸和前一页的边角用浆糊很细心的粘上了,不留心是很难发现的。那段话给我们的故事划上了一个温暖的句号,我庆幸我没有烧掉它。从那以后,我决定不再做任何类似的蠢事:我们可以毁掉那些与记忆有关的物件,可是,我们能抹去从前的故事吗?那样的逃避是不是有点儿自欺欺人呢?何况,又有什么可逃避的呢?我们曾经一起体验过那么多真真实实时的欢乐,的确,日记也许应该是绝对私人空间的,可是说实话,我觉得他当年的想法不错。只是真正做到这一点,太难了!那时候我们都太天真了,老以为我们能创造奇迹,可是我们的确努力过,也相信过。那个本子就是证据。而曾经的天真和努力,大概就是那些日子值得去记录的原因吧。

没人管了,自由了,一切也就都由着性子来了。窦唯的妈妈在的时候我们至少还会起来吃午饭,现在这一日三餐不仅缩减为"一日两餐",并且都改在了晚上:晚饭和宵夜。这样的习惯对于我从那时候起就一直延续至今。特殊情况除外,宵夜一般是由我负责打包的。
  每天快下班的时候我都会往家里打一个电话,问好他想吃什么,然后去打包。那天也同往常一样。电话占线,我等了几分钟,再打过去,还是占线。已经下班了,大家都在等着用化妆间里的电话,我就直接去了歌厅对面的小饭馆儿,随便点了点儿平时两个人都爱吃的东西,然后一边儿等着打包一边儿霸着柜台上的电话继续往家里拨,饭菜都装好了,临出门的时候最后又拨了一次,居然始终在占线。奇怪,这么晚了,在跟谁"煲粥"啊?他打电话几乎都是速战速决的,何况知道这时候我会打电话回来?  
  拎着一包饭菜赶回家,推开门一看,他依然抱着电话。"跟谁聊呢?这么久!我!","嘘——",夜已经很静了,我说话的声音有点儿大,他急忙示意我小声点儿,又对电话里说:"她回来了。对不起,请等一下。"他站起来接过我手里的饭菜放下,然后拉住我:"小声点儿,别吵着邻居!来,先坐。","谁呀?干吗那么神神秘秘的?!",他的神情举动有点儿反常,我又开始有了那种不祥的预感。我依旧没有放低嗓门:"跟谁聊呢?这么久?你知不知道人家一直在打电话?!我都快急死了!",他看着我,眼神忽然变得很怜惜。他抬起手似乎要去捋我的头发,我歪了一下头,闪开了:"是谁?",他静默了一会儿,然后象是做了决定:"是她,王菲!"怎么又是她?那件事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我以为已经过去了(也宁愿这样相信),象从前的那些一样。我一时间忽然不知该说什么,只是觉得心在不断的下沉,他拿起电话:"喂?你还在吗?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我们不能再聊了!我想我已经都说清楚了。我不想再让她伤心了。","你觉得呢?我们在一起很久了。说实话,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真的,我不想骗你,这不是第一次!每一次我们分开,我都会觉得很想她,很不放心她,然后我就又得花好大的力气再把她找回来。你觉得这是爱吗?",我坐下了,有点儿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只能说对不起了!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好,真的!你会碰到一个比我好得多得多的男人,对不起!其实,也许我们可以做朋友,非常要好的朋友。","那,我只能说非常遗憾了。","谢谢!再见!"他挂掉电话,盯着它出了一会儿神,"有时候我觉得电话是个讨厌的东西,它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困扰。"他转向我:"她说祝福我们!她不会再打搅了。","谢谢!"我完全出自机械反应的答了一句,根本没过脑子,也没想想在我面前的是他而不是她。"都听见了?这回该放心了吧?""我想其实我最应该说对不起的是你,真的,对不起,总是让你哭。",我看着他,依旧不知该说什么好,"别恨她。",他继续说:"你们都没错,是我不好。","我没有!我根本不恨她!"说实话那句话是违心的,那样说只是出于争强好胜罢了。那时候我恨她,特别恨,恨所有"入侵"过我的生活的她,因为爱他而恨她们,因为没有办法恨他。那会儿我很片面,完全不能够体会他人的心情,也看了太多纯情得一塌糊涂的爱情故事了。"还相信我吗?",我看着他,点了点头。但愿吧!我心想。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苦笑了一下,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看,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不被相信的人了!"他又转向电话的方向,再次面对我的时候,他忽然显得很郑重:"知道你身上最可爱的东西是什么吗?"我不解的看着他,"相信!",他说:"你相信人,也相信美好的存在!这让我觉得自卑,也觉得自己很丑陋。"他又抬起手来去捋我的头发,这一回我没有拒绝。那曾是我最喜欢的,他的手指总是那样轻柔的和着发丝掠过脸颊,滑到头发的尽头,落到空气里,留给我一些久久不会散去的温暖。而这一回,不知怎么的,我却在想,那样的温暖究竟还能留驻多久?"还记得你那次烫头回来吗?"他的思维经常是跳跃的。怎么会不记得呢?有一次我陪一个要好的女朋友去做头发,忽然突发奇想的想改变形象,就势就在那儿把头发烫了。那是那一年最流行的发型,叫做"麦穗儿",挺贵的,花了我好几百块钱。我自己觉得挺好玩儿的,女朋友也说好看死了。于是我美滋滋的回家了,以为他会喜欢。没想到一到家,大气儿还没喘一口就被他不容分说的拉到胡同口的发廊,硬是逼着我把头发再拉直了。"你今天不把头发还原了咱俩就吹!",他当时这样威胁我,临了还给我下了一条禁令:以后不许再烫头!想不通他凭什么那样霸道,虽然最后还是没能拗过他,我却为那些钱心疼了好几天:不是神经病吗?一个下午一会儿烫一会儿拉的,花钱不算,我的头皮都快被拽木了。再说,有那么目不忍睹吗?我才不信有那么难看呢。"现在想通了吗?",我笑了,"别瞎赶时髦儿,你要了解自己美在哪儿!",我学着他的口气,"你没赶过时髦儿吗?风衣都快拖地了,牛仔裤一定要弄破了。","那得有选择!懂吗?学着点儿吧!",他也笑了,只是一瞬间,然后,他的笑容象是忽然被什么折断了:"知道吗?我会永远记得你现在的样子"。
  第二天,他一起床就去排练了,说好了等他排完练一起出去吃晚饭。家里静悄悄的,我舒舒服服的歪在床上,抱着本《一半火焰一半海水》,整个下午基本上就是抹着眼泪渡过的,光线渐渐暗得看不清字了,我意尤未尽的从那煽情不已的故事里跳出来,合上书,想起来肚子饿了。他怎么还没回来?顺手拿过床头上的小闹钟,都快七点半了!真够没谱的,我九点还得上班儿呢!再晚就来不及去吃饭了。应该已经排完练了呀?往排练场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大概已经在路上了。我扭亮台灯,换好出门的衣服,继续一边看书一边等他,一直到快九点了,既没他的人影儿,也没电话。又出什么事儿了?!又会是什么事儿呢?眼看就要迟到了,我来不及细想,匆匆从冰箱里取出两片面包,抹了点儿花生酱,就出门了。
  整个晚上都是魂不守舍的。下班回到家,他依然踪影皆无。我觉得自己简直就快崩溃了,这样一会儿上天堂一会儿入地狱的日子,这个一会儿带我上天堂一会儿让我入地狱的人,叫我如何解脱呢?整整一天只吃了两片面包,却根本不觉得饿,我想自己大概快成神仙了。打电话给所有认识的朋友,到处都找不到他,没办法了,只好坐在那儿胡思乱想,我甚至都觉得他当初死活不肯再买一个BB机也是有预谋的了。那样不知过了多久,我大概累了,就那么靠在沙发上晕晕糊糊的睡着了。电话铃好象响了很多遍,我却一直都不能搞清那到底是闹钟还是什么别的声音,我觉得疲倦极了,脑子里也乱极了。睁开眼睛想了半天,才忽然反应过来那也许是他。急忙抓起听筒:"是你吗?","是我!",心里那一块石头一下子就落了一半儿,"你在哪儿?"根本不想再问更多,我只是希望他能回来,让我可以看见,哪怕不是今晚。"我在她这儿。她今天飞过来了,下午去排练场了。"这我想到过了,并不是没有预感。还能说什么呢?这是我最不想听到的消息,如今它真的又发生了。手握着听筒,一言不发,我在等他说今晚不回来了。"你相信我吗?怎么不说话?",我依旧一言不发。"听我说,她很伤心,我只是在安慰她,真的。你要相信我!小杰陪我一起来的,他一直在这儿,是我不让他走的。"我又开始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那一刻我唯一想说的就是:感谢上帝!"那你回来吗?","回来!马上回来!等着我!"。

  挂断电话,我就冲出去了,我要去胡同口等他,我觉得已经无法再安安静静的待在屋子里了。出了门我才发现下雨了。可是那并不能让我犹豫,那一刻雨反而是我想要的,我心里的热情,似乎正需要痛快淋漓的去淋一场雨,夜已经很深了,雨中的街道空无一人,我向远处张望着。终于,我看见他了,那一定是他,正骑着他那辆心爱的赛车,迅速的穿过雨雾。我开始向他挥手,他发现了我,明显的加快了速度。接下来的镜头象极了电影画面,他扔下车,两个湿透了的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相信我吗?",他问,我拼命的点头。"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拉住我的手,我就跟着他在雨中的街道上奔跑起来。我们的目的地是护城河边儿了。好久没再去那儿了,没想到再来是雨中,而且是这样的一个夜晚。"记得那首歌吗?'Make Love In The Rain'?"他脱下T恤,铺在草地上。这一生,我真的体会到了那种感觉:Make Love In The Rain。

当我站在今天,回首那个遥远的雨夜,我惊喜的发现:岁月的尘埃并不能覆盖存留于我生命中的晶莹。尽管,那些日子已经走过,而我也早已明白,一瞬间的坚定并非永恒。我依然感激生命于我的馈赠,那个雨夜将永不消逝。  
在曾经的岁月里,爱情无疑曾是绽放于我们心中最神圣的花朵,可是那时候我们并不了解,那只是天与地相互赠与时拆开礼物一瞬间的惊喜,那只是转瞬既逝的雨之花。于是,曾经的我们,是如此的慌乱,并且那样天真而徒劳的抗争着,以为能守住它,其实我们只是害怕面对真相罢了!相信对他而言也是如此。  

  九月,我和窦唯分别去了两个不同的城市:作梦乐队应邀赴深圳参加摇滚音乐节;我则碰到了一个难得的“肥活儿”(指出场费较高。当然那是相对于我们这一级别的歌手而言,和那些真正的“大腕儿”是没法比的),跟随某支伴奏乐队及若干歌手去了福建的石师。那一次非常巧,两个人的出发日期居然是同一天,临行前我们约好了,确定住处以后都把各自的电话号码告知回来看家的妹妹,以保持联系。  
  一直到他返回北京,我没有得到那个号码。打了很多次电话回去问,妹妹都说他没有打电话回来,她说她也在奇怪,这让我不得不想起,他离她的城市很近,那样的猜测一经产生就似乎再也不肯离去,任何排它的可能性都显得漏洞百出和证据不足。与生俱来的预知能力告诉我有事情发生,可是,另一个我却又在拼命的拒绝接受自己的判断:不可能!不可能!我这样不停的对自己说着,象一个溺水涉临绝望的人无助的试图捉住一根本来也是在水面上飘浮的根本不足以救命的稻草,我当然也找到了那根稻草,那是他在那个雨夜里对我说过的话,就这样在内心的极度惶惑不安中度过了他远在深圳的几天,那几天的我流着眼泪追忆了我们曾经的一切,那些在那时的回忆中尚不能微笑面对的被那几天的情绪渲染成肢离破碎的过往,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在无法确知真相的时间里,在离他那么远的地方,也只剩下了再次祈求上苍和等待答案,就仿佛命运的再一次宣判。  
  终于熬到他返程的那天了。那天从睁开眼睛那一瞬间起,我就一直在围着床头柜上的电话打转:拿起来,放下,离开,回来,再拿起来,再放下,同屋的女孩儿跑去别的房间打麻将了,我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继续跟电话叫劲:从各个角度审视它;对着窗外的街景或者飞快的调换着电视频道;把脸埋进枕头里,抗不了一会儿,又不由自主的凑过去,重复从前的动作,然后再离开,再回来,也有几次,象是下了决心,拨了一两个号码(甚至有一次明明已经拨完了那全部的八个数字),却又飞快的挂断了,我似乎从未曾那样胆怯过,而且,仅仅是为了一个电话,一个打给他的电话,其实心里很清楚,自己是在害怕,怕听到害怕听的话,我大概已经意识到:那个电话不会带给我另一个答案。
  就那么干耗着,整个下午过去了,晚上的演出结束了,宵夜吃完了,直到同屋睡下了,实在耗不下去了,我终于明白,那始终是我不能不面对的。一个人躲进洗手间,关好门,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一一按下那些按键,嘟——铃声只响了一下电话就被接听了,速度之快让人有些意外,似乎对方正守在它旁边等待。“喂?”,对方没有反应,“喂?能听见吗?”,对方仍不回答,“喂?说话呀?!”,还是没有声音,线路清晰极了,稍做迟疑后我判断出是对方不肯说话,我知道,那一定是他:“我知道是你,干吗不说话?”“喂?说话呀?”他依旧不肯言语,我也随即陷入沉默,那几分钟分外漫长,电话那边的他在想些什么只有上帝知道,那样的沉默其实不言而喻,我却仍不死心,执拗的等待着,许久,我听见他说:“姜昕,我,对不起,对不起。”,“又怎么了?”,“说话呀!”,“你什么意思?!到底怎么回事儿?!”谁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我一下子暴燥起来,象个傻瓜一样歇斯底里的追问着“她去了,我又。”,“哐!”的一声,我挂断了电话,跌坐到马桶盖上,呆愣了两秒钟,我把脸埋进臂弯,伤心欲绝的哭了起来,记不清那样哭了多久,哭得累了,又拿起听筒开始拨号,这一次我一直不肯挂断电话,可是又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的哭,不停的在问:为什么?!为什么?!也不知道是在问他还是问我自己 ;电话那边似乎同我一样茫然,也只知道说那三个字:对不起,对不起,说着说着他也哭了,我听见他哽咽着说:我觉得我已经想好了,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要不你回来吧,快点儿回来,以后你哪儿也别去,就在我身边儿看着我,那样我就不会犯错了,他那样说反而让我哭得更厉害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他不该对我说那番话的。可是我还是不会怪他,永远都不会!我知道,那一刻他的确是那样想的,那些话成了我最后的救命稻草。第二天,我又一次违反合约,不管不顾的飞回了北京,为了抢救我的爱情!相信爱的年龄,又怎么可能冷静深想呢!

  没想到他居然还没忘了给我买礼物:一条磨得发白的Levi’s牛仔裤,我最爱的牌子,最爱的款式(501),最爱的颜色。他在见到我的第一时间里便把它拿了出来,那之前,它正平整的躺在他的枕头下面(他有这样奇怪的习惯。我总是取笑他说这种储物方式象个农民。他给我的那些小礼物几乎都是从这个地方“变”出来的)。那是我拥有的第一条真正的Levi’s(那以前都是在雅宝路和秀水街买的假货),它的质地确实坚固,事隔多年,它几乎依旧完好无损,并且始终是我衣橱里的至爱(没办法,我实在是太喜欢Levi’s的这一款了)。还是会经常穿它,最初不免有些感伤,后来,渐渐从容面对了,可是,不经意想到它的从前时,还是会自然而然的有种恍如隔世的木纳,我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究竟什么更耐久些?
  记得回去的当天晚上,穿着它一起出门去吃晚饭,一路上,他不停的歪过头来打量,嘴里还不停的夸着:好看!我勉强的笑着,心里想着:他还是爱我的,我以为,我能坚持下去,我以为,我们还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却没有想到,那竟是我们“同居时代”的最后一顿晚餐。

在这一章开始之前,我必须先对大家说一声:抱歉!总是不能及时保证连载的进行,浪费了大家的时间,也让真正关注这篇东西的朋友们失望了,实在对不起!!!并且,感谢大家给予我的无论是有关我的文字,唱片亦或我本人的所有认同,鼓励,支持,见议,督促,怪责以及等待。
  单就连载本身,在这里我也想对大家做一些解释和交待:《长发飞扬的日子》的写作动机和动笔时间在文章开头我就交待过了。最初完成于九九年冬天,大约花了三,四个月的时间,用的是第三人称(那时侯文中的"我"是"她"——林青。而我是作为"上帝"俯视全局的),并未统计字数,也未做任何发表打算,仅只出于自娱而已。2000年夏天,《摩登天空》跟我约稿,要我写一下自己那段儿时间的动态,于是我写了一篇四五千字的东西,名字叫《BLOOD FLOWER》--THE CURE当年最新专辑的名字,那阵儿我真为它沉醉和止步。跟我约稿的女孩儿很喜欢那篇文章,就拿给周围的朋友看,于是又有了网蛙的这次约稿。他们说希望要一个更长篇幅一些的东西,于是我给他们看了这个,他们觉得不错,就那么签定了合约。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说句实话,对于当时的我而言,决定发表此篇的根本原因是因为那段儿时间我已经快交不起房租了。虽然稿费有限,静下心来回头再看时我对自己的那篇东西也并不满意,但在那些迫在眉睫必须解决的实际性问题面前,我一时也的确别无良策。坚持需要条件:首先得活着,然后才能创造,这个道理很简单。也许你们觉得我说的有些严重了,可我都这么大了,总不能再去跟父母伸手吧?何况,我也不能再让他们为我担心。。。当然,关于发表此篇的目的性有着种种猜测,这是我当初就曾预料到并且为此犹豫过的,但是,最终我打消了这层顾虑,因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到底在写什么,懂得的人自然明白,所以,我也无须浪费笔墨。
  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Second Job。因为是连载,我本以为会很轻松,会有大把的时间推敲改动,没想到,事情一进行起来,就满不是那么回事儿了,毕竟,这对我来说,也是第一次。而且,由于此篇的写作时间和发表时间有些间隔,而那些日子又正好是我个人观点发生极大转变的时期,再加上我决定改用第一人称,亦既"上帝"归回"凡间",我进入"我",所以,其实你们现在看到的和我当初写的已经越来越没有关系了。
  其实我几乎是在重新写作,现在我开始敬佩那些写专栏的作家了,因为我终于了解到,坐在家里挣钱,也并不是我曾经想象的那么"滋润"的一件事儿!有感而发并不难,而一旦变成了"工作",那就完全是两回事儿了!这样的写作需要静心,耐心和恒心,这些对于我是并不容易做到的。当然,这不是理由。另外,网蛙对外约稿制度的变动,我个人专辑的录制以及新专辑面市必须配合的宣传也的确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些方面,请多多见谅;事实上,我的唱片制作人也在埋怨我,因为从他的角度上看我这属于不专心于"本职工作"。当然在这一点上我也只能请他保留意见,因为对于我个人来说两方面同等重要。这样的写作反而给了我晴朗,这是他很难了解的,何况,还有你们。真爱那样的时刻,在静谧一人的夜里,打开留言箱,体会那些未曾谋面的温暖,我知道,这样的情感,很珍贵。说实话,你们喜欢看它,这是我当初根本没有想到的;当然,也有骂的,而网络的优点正是在于它给予我们的自由天地,所以,我依然会尊重所有从此经过的脚步,并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更何况,我也从未曾奢望过让所有的人了解和喜欢,所以我想,我尽管做我的。很难想象,这不多的稿费居然帮我维持了一年的房租和电话费,而这有生以来最拮据的一年,我就这么"抗"过来了。或许可以这么说:《长发飞扬的日子》造就了《五月》。这当然不仅止是钱的问题,那其中的牵绊,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可是我还是得承认,无论哪一份工作,我都实在太欠缺努力了。  


我这个人有个最致命的缺点,就是干什么都不紧不慢的,天塌下来都没用。

  此刻,我正坐在由苏黎世飞往北京的班机上,或许这一回我是真的有些过份了:唱片正赶上宣传期,这一期的连载也没写,我却又将一切抛之脑后,跑去参加欧洲每年一度的电子音乐节。当然我也不是没有心里不安,在去的飞机上我也跟别人借来了手提电脑,坐在那儿憋了半天,可是没办法,一想到那连续三天三夜一百万人的超级大Party,再加上即将首次踏上欧洲土地的新鲜感,我就无论如何也静不下心来。到最后我也只好关掉电源自己在心里跟你们说一声:Sorry了!尽管你们听不到。
  欧洲是我一直想去的地方。可是当我真正站在那片土地上,我却最终意识到那儿的美丽与我无关。不知道那些拼着命非要移民的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我的感觉是我始终都只是个过客,仅仅路过,感受而已。即便是那三天三夜,充满了我爱的事物:音乐,跳舞,笑容,热情。
  可是,我还是会想北京。对于我来说,我爱的那些人不在,这样的欢乐是不完全的。总想打电话回来,想和他们分享,可是,电话费太贵了,也只好悠着。那一切的确恍如梦境,就象本次音乐节的标题:STREET PARADE--闭上眼睛想象一下:所有的商店都关门,所有的人都停止工作,整整一百万人,来自欧洲乃至世界各个角落爱好电子音乐的年轻人,充满了一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整个城市布满了音箱:火车站,公共汽车站,公园,街道两边,再加上绕城的几十辆巨型卡车。音乐阵天响,到处都是奇装异服,所有的人只做同一件事情:随着音乐的节奏,起舞!!起舞,从白天到夜晚,然后,再迎来新的一天。街边到处都是帐蓬,不管搭乘什么样的交通工具,所有到这儿来的人都只为了一个目的:随着音乐的节奏,起舞!!!那些阳光下和星空下根本无法数清的灿烂面庞啊,所有的人都兴奋得成了孩子。苏黎世更是全城出动,老头儿老太太坐在沿街的阳台上,穿着鲜艳,对经过的每一个人挥手;小女孩儿骑在爸爸的肩头上;小男孩儿拿着滋水枪四处乱跑,对发现的每一个漂亮阿姨发射。那样的场景是我用语言描述不完的。本次音乐节是第十届,每年轮换不同的城市,听说这十年不管在哪儿每次那几天的天气都好得不得了。他们说那是因为这是上帝给人类的礼物。天堂是什么样我们都只能想象,可是我想那大概也不过如此吧!在一瞬间里我再一次希望时间就此停驻,就象以前很多次曾经希望过一样。当然我知道,Party会结束!不过幸好如此,否则,我也会有太多遗憾,因为,这样的欢乐不完全。真希望我所有的朋友都在那儿,真希望我的爸爸妈妈有生之年能看见,真希望不久的将来北京也能有这样的日子,希望在那样的日子里我们在北京的某一条街道上碰到,踩着同样的节奏,兴奋的喊着对方的名字,彼此拥抱问好。

  其实我能去,全是因为我的一个哥哥,当然这个是认的哥哥。在我的生活里的确有这么几个哥哥,不仅如此,我还有一个姐姐。他们给我的爱和关心是不亚于亲生的,而且,他们都是影响我很深的人。从他们那儿,我学会了去爱我的朋友和那些把我当作姐姐的弟弟,妹妹。这是我另外的一个家园,是生活给我的宽厚的情感。他是这次活动北京队的策划和组织者。去年,本来想跟他去丹麦参加另一个音乐节的,因为正好赶上录音,再加上手头实在太紧,就没成行。后来他回来后跟我说:明年无论如何都得带你去!在躺在湖边的草地上做片刻休息的时候,我对他说:我知道了,为什么此刻我们没有痛苦,因为所有的人都相爱,而且爱得不狭隘,这才是正确的爱!他说:这就是我们来的原因。"爱"是这个音乐节永远的主题。快乐是上帝给人类的礼物,可是我们得知道怎么得到它!
  好了,现在我回来了,就坐在回来的飞机上,Party结束了,也跟美丽的欧洲说过了再见。或许你们会觉得我罗嗦了太多题外话,可是,我真的觉得你们该跟我分享,而且,这跟我的故事并不是没有关系,因为,"爱"也是《长发飞扬的日子》的主题,因为是"爱",让我们成长!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着急,现在距离飞机降落北京机场还有整整十个小时的时间,让我们慢慢继续。

  是窗外的天空带我返回那些日子的。每次坐飞机我都会特意要求一个靠窗的位子,为的就是:望天。我看过各种各样的天空:晴朗的,阴霾的,燃烧的,平静的。看着那片天空的我也有过各种各样的表情:仅仅是呆呆看着的,若有所思的,感伤的,陶醉的。这个习惯就是那时侯开始的,第一次离开他坐飞机去海南,恰好得到了一个靠窗的座位,然后,我就被那窗外的天空征服了。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我早已经不是那个因为爱情离家出走的小女孩儿,可是,这个习惯却延续至今。我依旧百看不厌,因为,机窗内的脸和思维在改变,而机窗外的天空,也绝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那总会让枯坐在那儿等待到达目的地的时间过得很快,而且,那总能带给我灵感和让我变得安静--在博大的天空面前,我们的那些小情绪,小躁动又算得了什么呢?当然,我们是人,不可能没有情绪,而谁又敢肯定,天空的那些变幻,就不是因为心情呢?现在的我做那样的选择已经几乎纯粹是为了欣赏天空了,而那时侯,之所以那样要求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那时侯我太爱哭。所以我需要一个靠窗的位子,因为那样就可以假装成欣赏天空而不被人发现。就在那次回到北京的第三天,我就曾坐在这样一个位子上面对着窗外的云海哭得一发不可收拾,以至于尽管窗外已是黄昏,我却还是得装做很酷的带着墨镜。我又在飞向福建的那个小城,尽管在前一天回来的时候我还决定从此一定要坚守下去,再也不离开。
  昨天,也就是那次回去的第二天,一醒来我就发现他在跟电话较劲:摘下来,挂上,又拿下来,再挂上。他是趁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做这些的,可是还是没能逃过"细心"的我"雪亮"的眼睛,没办法,爱着一个男人的女人每一个都是"福尔摩斯"。那天午饭前我们就起来了,因为他的姥姥和妹妹来了,姥姥很少来,所以我们两个懒蛋也就不好意思赖床了。没想到我也这么快就回来了,妹妹似乎很高兴,围着我问这问那,我也就没法儿问他。可是他到底在干吗呢?我一边儿心不在焉的应付着妹妹(不是故意的,是实在没发儿集中),一边儿琢磨着:很明显,他在矛盾该不该接一个电话。不会又是她吧?我心里又开始七上八下了。姥姥端着个盆儿进来了,一边用筷子绞着馅儿,一边吩咐着:"去把擀面杖什么的都拿过来,在这屋包吧,地方大点儿!",看来是要动大工程了,我和妹妹不敢怠慢,忙各就各位。只剩下他一个人在外屋了,还有,我的心--不知道这会儿电话是挂着呢还是又摘下来了。"你也帮点儿忙,去把锅坐上,看着点儿火!",他姥姥一边儿麻利的捏着饺子一边儿冲外屋说:"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跟个大闲人儿似的!还真把自己当成个星儿了?",竹门帘儿"唰"的一响,他去厨房了。其实他平常不是那样的,姥姥一年也来不了两,三趟,不知道。这里边有事儿,只有我能感觉到。
  饺子刚上桌儿,还没吃两口,电话响了(不知道这一回他是什么时候挂好的,端饺子从外屋经过的时候我注意到听筒还斜搭在一边儿。真不知道他在搞什么名堂)。他的反应异常的快,象是怕电话被人抢先接了,很快他又出现在里屋门口:"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我知道他那是跟我说的,我一边装做平静的继续吃饺子,一边冲他点了点头,在我们的目光相遇的那一瞬,他停留了一下,然后,迅速的躲开了。他的确很快就回来了,可是他手里,拖着一个巨大的箱子,而他身后,却多了一个她。
  那顿饭没有进行下去,姥姥一气之下摔了筷子,对妹妹说:"咱们走!",临到门口还撂下一句:就看不了这个,什么乱七八糟的!妹妹绝对是被弄懵了,她匆匆站起来,瞟了一眼哥哥,又看了看她,然后对我说:"有事儿打电话!",就急忙去追已经出门的姥姥了。
  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那突如其来的情形似乎加重了空气里的湿度。那是很奇怪的一天:三个人居然坐在一张桌上吃饭,然后,在一个屋檐下相安无事的处到深夜。当然,我们之间很少对话,可是我知道,每个人的心里都不可能平静。那时侯我还不知道顾城,后来看了他的故事,忽然发现:对于爱,他心中的理想境地似乎和他有些想象。当然他不是他,我们也不是她们。可是那还是让我想起了那个曾经的黄昏,记得他曾象是对两个女孩儿又象是自言自语的说过那样混乱的一些话。那番话很长,具体的措辞我已记不太清了,大概的意思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直想说的话,我知道也许我这么想太自私了,可是今天,我还是想把我心里的真实想法说出来,不管你们会怎么想。我知道你们爱我,我也爱你们,可是,说实话我不觉得这有矛盾。你们希望从我这里得到的我都可以给你们,所以,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要让自己痛苦。这些话我一直不敢说,一直放在心里,因为我也在自问:这样想是正常的吗?是正确的吗?我也不是没有推翻过自己,并且强迫自己做出选择,可是那之后我又总会良心不安。我真的觉得,如果是因为爱的缘故,那么做任何一种选择都是错误的。记得那番话之后他分别去拉我和她的手,当时我背靠着墙坐在床上,她坐在沙发上,而他就坐在那之间的椅子上。我们都没有拒绝,很奇怪,象是被定住了。他又继续说了些什么,我和她始终都没有插话,后来,他也就不再说了。

三个人就那样陷在沉默里。我和她只有过一次对话,那是在他去厕所的时候,那天我们都喝了太多的水,尽管很少说话,大概是因为闷吧。而我,他和她,也一直都无比周到的在给对方的杯子里加水。她问我:“你觉得他爱你吗?”我说:“如果不爱为什么在一起?”,她说:"可是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很喜欢顾城的诗,真觉得可惜,如果他不死,还会带给我们多少感动!可是,也许对于他来说,那是美的极至吧!可是,在爱情里的人是很难做到不自私的,即便是顾城,曾经那样的远离尘事,可他的死,还是自私的。幸运的是我们的爱情没有酿造那样的悲剧,幸好如此,很多年以后我们才能够再坐在一起,笑谈从前。就在今年年初,一个偶然的早晨,我们偶然的坐在"永和豆浆"一起吃早点,偶然的又谈起那段往事,我说:还记得吗?你那个无比美好的理想。可是为什么在我告诉你我已经爱上另一个男人的时候,你又掐着我的脖子把我堵在墙角里了?还说女人真狠!还得承认你是自私的吧?他正在把一根儿油条往嘴里塞,听到这个"噗嗤"一声笑了,他看了我一眼,然后把头转向了窗外灰蒙蒙的街市:"怎么不记得?那依旧是我的理想。可是。",他把头转了回来:"太难实现了!",他很夸张的感叹了一声,然后一张嘴,极其凶狠的咬掉了一大口油条。
  不是觉得那样的"理想"不美,也不是觉得他当年的那些话没有道理。只是"爱"对我们来说,实在是一道太难的题!更何况,当初。
  后来,夜渐渐深了,她说她累了,要去酒店了。他说他得去送她。我没有阻拦,因为,我也累了。那天晚上他还是没回来,可我还是等了。第二天,他打电话回来,说:"对不起,",我说:"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她吗?",他在电话那边沉默了半饷,然后说:"爱。",我说:"那你还是做一个选择吧!你的理想太高了。"
  他说:"她也是这么说的。",他又沉默了半饷,然后说:"那,我想,她吧,对不起。",我挂断了电话。那天晚上,我去徐薇那儿过了一夜,然后,就离开了。

从福建回来,已经快要进入十月,那是串儿红和菊花泛滥的季节,街上到处都是用盆载拼出的类似“庆祝国庆”字样的图案。印象里那一年北京的秋色出奇的好,人人脸上似乎都神采飞扬,惟独我的心情却那么黯淡。出租车进入市区,一时不禁有些茫然,不知究竟该去向哪里:那个胡同深处的小院儿又闪现在脑海,那熟悉的名字就在嘴边,可是,那大概已经不是我的家了吧。父母家也是不能回的,那正是最不肯让自己的心境被父母洞悉的时期,让我怎么在他们面前装成没事儿人的样子?想来想去还是去了徐薇那儿。

  徐薇终于如愿以偿,以商务考察的名义顺利拿到了美国签证,几天以后就要远涉重洋了。当然她根本不会去做什么商务考察,那只是实现“绿卡”之梦的第一步罢了,用她的话说:不达到目的是不会轻易回来的。她的大她二十岁的美国老板为她一手操办了此事,并且安排好了她在美国的住处和之后的一切,那时侯她已经成了他的“小妾”——关于这一点徐薇自有论断:你以为我爱他呀?可能吗!可他能让我过上我想要的生活,何况,他也的确对我很够意思,这就够了。年轻就是我的资本,我才不会白白消耗它,我要趁着这时候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有一天我会离开他的,其实他心里也不是不明白这一点。我们这是充满人情味儿的相互利用的关系,懂吗?我自然无话可说,虽然心里并不赞同,可人各有志,哪怕是情同手足的密友。况且,我不是也一样吗?一直以来,在徐薇眼里我都是“病得可以”,“傻得够呛”,我不依然是我行我素?而如今,我的生活是这样的一团糟,却还是听不进去她的那一套。想起来那几天肯定挺难为徐薇的,本来心里正得意呢,身边儿却偏偏一直跟着这么个“闷葫芦”,也不好意思太过流露什么。
  她大概很想和我畅谈一番今后的生活,却迫不得已的要来迁就我的情绪,当然,那并不是一些言不由衷的话:“我早就说过了,跟他们混什么呀?瞎耽误工夫!你就是不听我的。”,“现在怎么样?说分就分了,什么也没落着吧?告诉你,他什么也不能给你,只能给你一样东西,那就是——受刺激!好好想想吧,就是这么回事儿,真的,我早就看明白了!从你们一开始我就知道,没什么好结果,别看我没跟这种人谈过恋爱。”“行了,别伤心了,既然已经这样了,还想什么呀?”“我倒觉得这是件好事儿,幸亏还没耽误太多时间。你想想,要是等你变成个老太太他再跟你分手,那你可就真惨了!”,“反正你也爱过了,也没什么后悔的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替自己想想。”“唉,对了,Jeremy还没有女朋友呢,他还老是提你,我看还是挺有戏的,这事儿得抓紧,过了这村儿可就没有这店儿了,对,干脆,今天晚上就把他约出来吃饭吧?趁着我还没走,再帮你安排安排?”,她过来捅了捅我,我没有反应,“你这‘傻孩子’,真是挺不让人放心的!”(她才比我大一岁,却老是把我叫做“孩子”)。“其实你挺有福气的,Jeremy挺帅的,又不老。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别以为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执著,人家Jeremy也够痴情的了,都一年了,还念念不忘呢!”,她又捅了捅我,“还在想他?你赶紧给我打住把啊!”,“谁不想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呀?可人得明戏点儿,要不就白混了!”,“听我的,现在就打电话。我来打,怎么样?”“发什么愣呀?!你到说话呀!”“闷葫芦”还是不说话,只是摇了摇头。徐薇的话我不是没听进去,我也知道她是在为我着想,可是,她不是我怎么能了解,我的心仍然盘恒在那个胡同深处的小院儿里,久久不愿离去。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机场送完徐薇回来,我的心境更是跨越时间的迅速进入了萧瑟的深秋,现在,连徐薇也离开我了,这让我忽然觉得,站在北京的街头,居然没有一个温暖的去处。那一刻我只想离开,离开这个我心里其实很难割舍的城市,而且,越久越好,徐薇真是想得周到,她叮嘱老板把她住的公寓给我多留几天,说是让我再“缓一缓”,并且,让他替她“照顾”我。那二天,我打了无数电话,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暂且离开的机会:去长春一家新开张的歌舞厅做为期一个月的演出——别笑话,“走为上策”恐怕自始至终是“三十六计”中我唯一会用的一招儿。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我忽然想起来长春一定比北京冷,可去福建时带的都还是些夏天的衣服,没办法,大部分家当都还在他那儿,只好硬着头皮给窦唯的妹妹打了个电话,拜托她帮我去取几件毛衣什么的送过来。一下子失踪了十几天,小妹妹在电话里自然大惊小怪问寒问暖了一番,我也只好装成一切都好的说一些无须牵挂的话,只是叮嘱她:不必“惊动”他。 临走前的那天黄昏,衣服送来了,可没想到的是,他也跟来了。当然,他也没有“惊动”自己的妹妹,在她走后两分钟,传来了门铃声,我打开门,就看到了他(到底是兄妹两“抖”的“攒儿”还是他跟踪而至我当然无从晓得)。我很意外,一时间不禁愣住了,然后,人很快冷静下来,冷冰冰的问了一声:“有事儿吗?”“没事儿可以进去吗?”,他反问了一句。我迟疑了一下,也没说话,闪身松开门把手,自顾自的扭身往沙发处去了,他跟了进来,略做犹豫,选择我对面的沙发坐下了。我始终没有掉过头来,脸一直朝向窗外(在憋眼泪呢)。沉默了几分钟,他探身把烟缸挪到自己面前,掏出烟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开始上下左右的打量整个房间(这些动作是我用余光看到的)。我转过头站起来,依旧不看他,尽力控制着自己的语气:“对不起,我还有事儿。如果没事儿的话,我得出去了。”,他似乎停顿了一下,又抽了一口烟,把它掐灭了,然后,他也站了起来,顺手拎起双背肩包,从里面拿出一个很大的牛皮纸信封:“这个,我想送给你。”。我没有伸手去接,他就把它放在茶几上了。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出门,下了电梯,来到公寓大门口,他停下来,说了声:“那,再见吧!”,我点了点头,他没再说话,转身往右向酒店门口那些排队等候的出租车走去了,他没回头,我也就转过身,向左去了。其实我根本没事儿,只向前走了一小段儿,我就停住了,不由自主的回了一下头,暮色苍茫中行人匆匆,当然没有他的踪影。我觉得累极了,就顺势坐在路边花坛的水泥台子上了。就在那一瞬间,一辆出租车忽然闯入了我的视线,它是逆行着兜过来的,所以极为明显。由于距离和车灯的缘故,我一时间还无法看清车里的人,然后,几乎就在同时,那辆车已经加速驶了过来并且带着清晰的刹车声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嘎然停住。我又看见了他,他拉开车门迈着依旧的步伐向我走来,来到我面前,不由分说的将我拥入怀里。 我没能挣脱,只好任他抱着,眼泪迅速的涌了出来(再也抗不住了)。那样过了几秒钟,他松开手,替我擦了擦眼泪,然后,伸手去摘我脖子上的挂件——那是一个象征女性的符号:一个圆圈儿下面带一个“十”字,银色的,用一段儿黑线绳儿系着。(他也挂着类似的一个,只不过他的那个是象征男性的符号:一个圆圈儿带一个箭头。那是两年前我们在东四的一家小店里买的。那时侯我们总是喜欢寻找这样一些奇奇怪怪的“符号”,因为画报上那些国外摇滚大腕儿们的脖子上都挂着这样一些东西。记得发现它们的时候他特别兴奋,说在北京实在难得找到这么正宗的东西。后来我们又经过了一番加工,把本来的银色挂链换成了黑线绳,他说这样就更对意思了。那两年我们都一直带着它们,当然更多是因为我们又赋予了它们另一层含义)。我没有拒绝,也没有移开视线,就那么定定的盯着他的脸。他把它给自己带上,又顺手摘下他的那个,拉过我的一支手,极其郑重的放进我手里:“留做纪念吧!”,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没再说下去,转身上车呼啸而去。

  那天晚上,我拆开那个信封,里边是一张白色的硬纸壳儿,上边是一个“梦”字,不过那不仅仅是一个字,那其实是一幅画:上边“林”字的横撇竖那画的是牛仔裤的侧面,牙膏牙刷,烟,打火机和笔,下面“夕”字的两撇是我和他的背影,一横是一张一百块钱的正面,四个“老人”换成了他乐队的四个人,发型怪异,带着墨镜,其中三个还分别拿着吉他,贝司和鼓捶,那一点是一个“?”。后来知道,那是我在福建的时候他花了好几天时间才完成的。 他那天留给我的两样东西在长春都被毁掉了,那个挂件在一次我不小心起身时恰好卡在桌沿儿上,箭头断了(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寸”);而那个“梦”则被同屋女孩儿的小狗从枕头底下翻出来当成了玩具(也许是觉得它花花绿绿的好看吧),当我演出回来再看见它的时候,它已经彻底面目全非了,同屋的女孩儿是个挺迷信的人,她在“痛打”了小狗并深表歉意的同时指出:这些迹象表明,你们的缘分确实断了。

不知道冥冥之中是否真的存在所谓缘分之说,但的确,在一生的过程中我们都曾不止一次的与那些曾经以为会永远相伴而行的人挥手道别,在根本不想分离的情况下。那些原因是极其复杂的,很多时候,那其实也并不是对方内心深处真正的意愿;那些时刻的来临也是卒不及防的,就象当初的相遇一样难以预料。而当结果一再显现,我们最大的感触就是——无奈——我们没有办法阻止那疼痛的结局,一如不能抵挡那充满致命吸引的开始。慢慢的我们渐渐发现,相逢是偶然的,分离却是必然的,而那些过程,似乎总有些不由自主。于是我们终于承认,我们无能为力,我们所能做的,也只能是独自在暗处将那颗无辜的心一再的缝缝补补,然后,留驻记忆。

  每个人的心上大概都多多少少存在一些缝补过的痕迹吧?而那些最初的针脚,因为秩嫩,所以笨拙,所以难愈,所以鲜明。在长春的时候大概就是那样一些日子吧,我想忘记,可魂却在每一个无可就药的夜里不辞千山万水的飞往他梦的领域;我对自己,对身边知情的人说着:无所谓!可我心里清楚(大概别人也清楚),我骗不了自己。可是我依旧固执的把自己的躯壳扣留在另一个地方,即使忍受那种魂体分离的撕扯的疼痛。还是会听到北京的消息(那次从北京同去长春的连我在内一共有八个人,其中好几个都是在“滚圈儿”里“混”的,他们去外地暂时“流行”一下的目的是为了挣足了钱好回去继续“战斗”——这也是那些尚在“地下”的乐队为了“坚持”不得不采取的方法之一),那里面有时候也有关于他的,虽然他们在我在场的时候也算小心谨慎,可我还是不可避免的听到了:听说他们一堆乐队去了北戴河参加一个什么义演,舞台是搭在水上的,“真他妈的‘酷毙’了!”;听说他在那儿老是神神秘秘的,一到晚上就一个人拎着瓶“二锅”消失了,跟谁也不打招呼,到半夜才回去;听说他在彩排的时候走神儿,差点儿掉海里。说到最后一条消息,我还听见他们其中的一个在那之后做了一番总结性发言:“丫能不掉海里吗?一人儿霸着两‘果儿’!”。也难怪他们,那时侯北京圈儿里一共就那么些块儿料,谁还不知道谁呀!那之后没两天,又听到了一个令人无比震惊的消息:他们从北戴河一回去,就几乎无一幸免的集体被“拘”了!当然这一次他们没有避着我,而是特意跑来通知:知道吗?北京出事儿了!一大帮人都“进去”了,你们家窦唯也没躲过去!(他们一激动就忘了我和他的现状,顺口儿叫回了“你们家窦唯”)。

  那的确是一次震惊整个“滚圈儿”的重大事件,因为吸毒——不是“四号”(海洛因),是“大麻”——在这一点上我必须强调一下,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事态的严重性,也关系到“滚圈儿”的声誉和太多人的清白。那一次,所有当年的那拨儿“热血青年”们,从“边缘”到“核心”,几乎少有“漏网”,而且,警方明显的掌握到了第一手资料,关于这一点,有两方面可以证明:一。行动是在“大部队”回到北京的当天晚上进行的,并没有事先“打草惊蛇”;二。缉捕名单之准之齐(证明事先一定做了不少准备工作)——这到是也一下子让大家就此住口不再觉得我们的人民警察是“白吃饭的”了——要知道,人民警察的威信决不是半夜里在大街上查身份证的时候对晚归的良民们不分黑白的态度恶略所能建立的。那次事件在圈儿里是第一次,那之前几乎所有人都一致的以为抽点儿大麻“不算什么太大的事儿”,“不会有人理睬的”,“只要别太明目张胆就行”,“吸‘四号’才叫玩儿真的呢”(——据我所知在西方的一些国家这的确是合法的,有些国家大麻甚至列在酒吧的菜单上供客人选择品种,并且把不同种类带来的不同反应写得一清二楚,以便对症下药。除此之外还有专卖此类产品的商店。当然在这件事情上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我们国家这毕竟不是合法的事情,何况我也从来就不认为西方的东西全都可取)。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后大家不可避免的怀疑到这是“内线”所为,于是,相互之间胡乱猜测了一通,但最终,那些猜测都因为没有证据而不了了之了,不过,请别担心,即使查出“内线”是谁,他们将会采取的报复手段也顶多是:不再理他(毕竟有点儿不够朋友。你要是觉得这样不对,可以劝大家别抽啊!)。放心,这里没有“黑社会”!

  我们且不去谈论那件事情的是与非,我只是想告诉大家,音乐,大麻,爱情,梦想,这是那一时期里他们尊崇的那些摇滚先驱们带给他们的致命影响,当他们用他们的音乐征服了他们,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同时影响了他们,那时侯他们以为,那才是最酷的人生。

  刚听说出事儿的时候几个男孩儿都不免有些庆幸,兴亏自己出来了,才躲过这一“劫”。然后他们就想到了“蒙难”的“亲密战友”们,既然自己得以侥幸“逃脱”了,总不能远远的躲在一边儿干看笑话吧?于是大家又都开始忙着往北京打电话,打探消息和想办法捞人。我也很想给窦唯的妹妹打电话,可是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他有妈妈,妹妹,还有她,出这种事儿他爸也不可能不管,我现在又算哪根儿葱呢?想起来那几天心情也真够复杂的:一边儿认为这是报应,觉得挺解气的(说实话那会儿也挺恨他的),一边儿又不由自主的替他担心,他一向心事重,在里边儿肯定吃不好睡不好;一边儿想回去看看能帮什么,一边儿又觉着自己多余。几天以后,传来了确凿消息,说不管花钱还是托人都不接纳,所有人都得关满十五天。于是,大家也就都作罢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那一次我们的人民警察们真的是很讲情面(毕竟还是人民的警察),大概那次行动只是想达到威慑和警告的效果,目的是让他们学好。对于我们国家的“音乐财富”他们还是爱惜的,并没有象对待其他犯案人员那样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头发剃了再说。他们还是尊重了他们那“与生命具有同等意义”的长发(否则“长发飞扬的日子”大概也不得不就此结束了)。

  那次“进去”的经历之后每个人反应不同,有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都显得很沉重;而有些天生乐天的人反而觉得挺新鲜,出来之后,就凑在一块儿讲各自的被捕经历,于是,又出了好多段子。我不妨也给大家讲两段儿:有一哥们儿,那天晚上去找他在乐队的一个朋友,在朋友家门口正好碰上前去执行任务的警察,他本来没留长头发,警察也没太在意他,他却偏偏多事儿的去问:我哥们儿出什么事儿了?警察问他你是谁,他说他是他特好的一朋友,警察就问他叫什么,他说了名字,没想到警察一看手里的人名单说:你也有份儿!正好,还省得我们跑腿儿了,跟我们走吧!还有一个,到是挺聪明的,去开门的时候发现事态不对,就跟警察说我是你们要找的人的哥哥,他不在。警察转身走了,可没过一会儿还是回来把他带走了。路上他问警察怎么发现他不是他哥的,警察说:你说话对眼儿干吗?这不明摆着里边儿有问题吗!后来他说,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会对眼儿了。

  在长春的合同快满的时候,所有人又应老板之邀续了二个月的约,我也最终决定留了下来。当然不是因为喜欢那里,每个人留下的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却都有些不得已(那儿哪能同北京“火热”的生活相比?别的都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连个“Party”毛都见不着):有的人是为了爱情——在那儿和舞蹈队的女孩儿日久生情了。带回北京吧又养不起人家,分开吧又舍不得(正在热头上呢),也只好暂且留下;有的人是抱着“豁出去了”的心理,干脆撑住了,再多攒点儿钱,回去好能坚持的更久一些;而我,自然还是老原因。其实谁都明白,每个人的心里都非常非常的想念北京,要不然也不会从早到晚翻来覆去的津津乐道于圈儿里的那点儿事儿。老板留下我们的原因是因为这帮人的技术确实比当地的好,而且在外地,打着“北京特邀”的旗号还是很“好使”的。不过请千万别以为我们在那儿很“风光”,事实上,我们其中几个穿着打扮堪称“前卫”的经常在大街上被人围着当猴看——这大概也是“聪明”的老板留下这帮人的原因之一:因为“新鲜”(活广告),所以具有“价值”。尤其是几个男孩,他们那种北京“圈儿里”标准的“范儿”可是有的看了。东北人比较直接,要是赶上谁穿一身黑上街,经常就会碰上有人直不棱登的走过来指着他说:“佐罗!”,“大狭!”然后是一片哄然的笑声。

这些其实倒也不算什么,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怕被人“笑话”过,在北京也是这么“挺”过来的。最不舒服的是,没法儿玩儿“感觉”,男孩子们要是在台上稍微“黯淡”点儿,准有人喊:“装啥呢?!”,“怎么跟个老娘们似的!”他们就喜欢他们唱“一无所有”,“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所以也只有崔建的歌儿能让唱的人和听的人都有情绪;女孩子则是眼神儿得能“勾人”,最好再浓妆艳抹,穿上露肩露背的衣服,那样一定会小费鲜花不断,所以我一直不太受欢迎(在海南和福建也差不多,只不过那几次待的时间短,心思又压根儿没在那儿,所以感触不是特别深)。

  不出去真是不知道,没想到北京和外地还真有那么大的差别(想想那阵儿在北京去歌厅的人挺大一部分还真是奔听歌儿去的。不过自从有了“陪酒小姐”,好象味儿也变了)。就拿我的那些宝贝英文歌儿来说吧,在北京那还是蛮有“市场”的,自己也觉着自己特“与众不同”,一天到晚从眼神儿到心里都“不屑”的很(现在想想,到挺“一瓶子不满,半瓶子逛荡的”)。在那儿情况完全变了,我会经常被台下不知从哪儿传来的一声:“唱啥呢?!”,“能换点儿听得懂的不?!”,“我说,打哪旮塔来的?是中国人不是?!”而弄的尴尬之极。那会儿脸皮还不象现在这么“厚”,经常就撂下话筒,转身跑了(以前哪受过这种待遇呀!)。那样的事情屡次发生之后,老板终于绷不住了,我也只有迫不得已的赶排一些港台歌曲以便能继续“混”下去。可是有些女歌手的“本领”我还是死活学不会,无论是台上的还是台下的,所以每天晚上我的点歌儿和鲜花总是最少,所以老板见到我总是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那段儿日子我可算真正体会到了窦唯曾经给我讲过的他当年出去“走穴”的“辛酸”感受了。后来老板的态度忽然好了,而且对我似乎格外照顾起来,那让我觉得糊涂极了(我也没“进步”呀?)。直到有一天,他“主动亲切”的来跟我聊天儿,问我认识建军吗?我当然更加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后来他说他的英文名字叫Jeremy,我这才恍然大悟。事情就是那么巧,没想到Jeremy和那个老板竟然是朋友,他们之间一次偶然的通话使他了解到我在那儿,于是就拜托他:多多关照!想起来有时候我还真有点儿傻福气,那次在长春,还真多亏有了Jeremy的那句话,我才得以混了下来并且最终“安全”的返回北京。之所以谈到安全问题是因为我在那儿闯了一次“祸”,不过这件事儿我想稍后再谈。

  十月底的北京还是秋天,可长春已经开始结冰了。因为本来的计划是只待一个月,大家又都没什么经验,带的衣服别说不足以抵御后两个月的风寒,眼前都不太敢出门了。决定延期之后,就必须派人回北京去帮所有人取衣服。我们挑选了当中最高最壮的一个,因为他任务艰巨,要扛回连他在内八个人的过冬服装(老板只给出一个人的机票)。男孩儿回来的时候我们正在吃晚饭,发现他立马儿一片欢呼(他当时的样子实在太“惨”了,疵牙列嘴的——大概也有不少表演成分吧!肩上手上横竖左右全是包,绝对一个超级“大倒儿”)。大家不约而同扔下筷子跑过去取自己的那份儿,他松开手把最大的一个包重重的摔在地上,冲着我夸张的说:“窦唯也太狠了!光心疼你了,也不知道心疼心疼我!请客啊!”,“他们出来了?”有人问,“对,都‘出来’了,大前天刚放的!”,“不过风声还是挺紧的。听说出来的‘以观后效’,这次没‘收’进去的,一旦发现,立马拘了!”,“见到他了吗?”我忙问,“啊!见着啦!”,他又转向我:“你可不知道我们两是怎么见面的,我操,跟特务接头似的!待会儿再跟你讲!”,“我可也是‘黑名单上的人’,我容易吗我!”,他象顶怕大家不能意识到他这次回去所冒的风险似的突然嚷嚷了一嗓子(可不光是当“抗工”那点儿功劳),又忽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冲我挤了一下一只眼睛,神秘兮兮的指了指地上的包:“告诉你一个秘密,里边有‘小秘密’!”“我可不是故意看的啊!”,他奔饭桌儿去了,走了一半儿,又赶紧回头找补了一句。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包里的秘密是他给我的一封信。信封依然是牛皮纸的,只不过这次的没有以往那么大,而是标准信件大小的。信封很特别,正面有一个邮票大小的石膏头像,长头发,大胡子,满脸皱纹(类似于马克思或者爱因斯坦那种脸),收信人和发信人处写着我和他的名字,中间用英文写着:Let’s be Love!后面是一壶清茶,还冒着热气,下边印着一行字:To Be In Love With Each Other;信封里没有照片,也没有画,那是两张同样牛皮纸的信纸,背面是放大的石膏头像,右上角印着四行小字:

  多而乱的皱纹是岁月曾曾叠叠的刻度
  大小深浅的斑点是过去的记忆
  这就是平稳平淡的现实生活
  创造出丰富的艺术生命
最下面是四个大字:
  留 驻 记 忆

那封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X:
  在一起时会兴风作浪。一旦分开,自己又时常忍受一种孤寂中的凄凉,在这落叶纷纷的秋季,这种感觉就更让自己惆怅。也许,这便是“天秤座”的我所必须承受的无奈吧!

  自知很多地方做的不尽人意。让你——一个深爱自己的人一次次的失望和痛苦,自己也在责骂,怪罪着自己的良心,不该如此自私。可真的感到人活一世,有些东西就是命中注定的,人为的想去改变它,控制左右它是何等的难啊!“做梦”!

  说起我,自己最近在工作上很不如意,太不顺心了,情绪也一直很低落。我想你也会猜到,发生那件可怕的事情,对我的触动和影响会很大。出来之后,下定决心,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所以,解散了乐队。虽然乐队成员和许多人都持反对意见,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因为,从我们出来以后,我看到的,感受到的,与原来并无两样,还是。所以,从新开始吧!我知道,以后会有更大的困难和压力,可同时,相对来讲,我也会稍微轻松些,用不着在乐队的事物和人际关系上分散太多精力,至少可以专心创作。况且,这也是我的愿望和目的。

  你怎么看?会理解和支持我吗?我现在真的渴望得到这些,因为,最近时常会感到以前很少有的一种可怕的孤独。

  我很想念你(不会怀疑吧?),幸好梦里见过。回想我们的过去,前面说了,感受中有太多的无奈和失意。给你写这封信,就是想让你知道,你总会在我心里,那将是忘记你的任性,我的不好,我们的冲突,岁月的情感将包容这一切!你呢?至少,不管你在哪儿,和谁在一起,总有我在心中默默祝福你,为你的幸福和快乐而祈祷!

  在我眼里,你一直都不是个很能在外闯荡的女孩子,所以出门在外,各方面一定要倍加谨慎小心才是,这是我所希望的!保重你自己!记住,好吗?答应我!

  好吧,会再见到你的!

  Miss,Kiss—Love
  窦唯
  93.10.30

我们在长春没能待到续约之日终止,离开是突然的,而且颇有些“惊心动魄”。当然,事情一旦过去,那个后来被我们一致的形容为“月黑风高”的午夜里一群“死里逃生”的北京孩子惊魂未定的“逃窜”上随便哪辆最短时间内发车的南下列车的“狼狈”经历转眼就被这帮当事人“歪曲”成也曾“刀光棒影”过的“英雄业绩”,可是凭心而论,如果那天晚上生活中真的存在“如果。”,那恐怕我们就真不是今天的我们了。
事情也可以说是由我引起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一首点歌,名字记不太清了,反正是一首关于老北京的歌,歌词我倒还知道一句:我爷爷小的时候曾在这里玩耍。那首歌我在出租车的电台广播中依稀听到过一两次,倒不是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也没觉得它不好,只是我根本不会唱,何况那也要求演唱者具有一定的评弹基础,并不适合于我。于是我就对台下说:对不起这首歌我唱不了,可不可以换一首?常去歌厅的人都知道,这种情况是时常有的,哪个歌手也不可能会唱所有的歌,一般都是换一首就了事了。可那天的那桌客人似乎有点儿成心较劲,死活要听那首歌,怎么解释都不行。既然换歌不行,那就只好换人了!乐队的贝司(就是回北京帮大家取衣服的那个)好心的放下琴过来帮我解围,说这首歌我会,要是你们实在想听,那我来行吗?没想到话音刚落,几个肉包子就飞上台来(他们那儿都是一边吃饭一边听歌的,演出从晚餐开始,听高兴了再接着吃消夜。而一种类似于“狗不理”的小肉包子则是那儿巨受欢迎的“招牌”,每晚每张桌上都会摞着几大盘儿),还夹带着:“下去!谁看你呀?!”,“我们要看的是她,有你啥事儿?!”(看来是“锁定”我了)。


  包里的秘密是他给我的一封信。信封依然是牛皮纸的,只不过这次的没有以往那么大,而是标准信件大小的。信封很特别,正面有一个邮票大小的石膏头像,长头发,大胡子,满脸皱纹(类似于马克思或者爱因斯坦那种脸),收信人和发信人处写着我和他的名字,中间用英文写着:Let’s be Love!后面是一壶清茶,还冒着热气,下边印着一行字:To Be In Love With Each Other;信封里没有照片,也没有画,那是两张同样牛皮纸的信纸,背面是放大的石膏头像,右上角印着四行小字:

  多而乱的皱纹是岁月曾曾叠叠的刻度
  大小深浅的斑点是过去的记忆
  这就是平稳平淡的现实生活
  创造出丰富的艺术生命
最下面是四个大字:
  留 驻 记 忆

那封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X:
  在一起时会兴风作浪。一旦分开,自己又时常忍受一种孤寂中的凄凉,在这落叶纷纷的秋季,这种感觉就更让自己惆怅。也许,这便是“天秤座”的我所必须承受的无奈吧!

  自知很多地方做的不尽人意。让你——一个深爱自己的人一次次的失望和痛苦,自己也在责骂,怪罪着自己的良心,不该如此自私。可真的感到人活一世,有些东西就是命中注定的,人为的想去改变它,控制左右它是何等的难啊!“做梦”!

  说起我,自己最近在工作上很不如意,太不顺心了,情绪也一直很低落。我想你也会猜到,发生那件可怕的事情,对我的触动和影响会很大。出来之后,下定决心,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所以,解散了乐队。虽然乐队成员和许多人都持反对意见,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因为,从我们出来以后,我看到的,感受到的,与原来并无两样,还是。所以,从新开始吧!我知道,以后会有更大的困难和压力,可同时,相对来讲,我也会稍微轻松些,用不着在乐队的事物和人际关系上分散太多精力,至少可以专心创作。况且,这也是我的愿望和目的。

  你怎么看?会理解和支持我吗?我现在真的渴望得到这些,因为,最近时常会感到以前很少有的一种可怕的孤独。

  我很想念你(不会怀疑吧?),幸好梦里见过。回想我们的过去,前面说了,感受中有太多的无奈和失意。给你写这封信,就是想让你知道,你总会在我心里,那将是忘记你的任性,我的不好,我们的冲突,岁月的情感将包容这一切!你呢?至少,不管你在哪儿,和谁在一起,总有我在心中默默祝福你,为你的幸福和快乐而祈祷!

  在我眼里,你一直都不是个很能在外闯荡的女孩子,所以出门在外,各方面一定要倍加谨慎小心才是,这是我所希望的!保重你自己!记住,好吗?答应我!

  好吧,会再见到你的!

  Miss,Kiss—Love
  窦唯
  93.10.30

我们在长春没能待到续约之日终止,离开是突然的,而且颇有些“惊心动魄”。当然,事情一旦过去,那个后来被我们一致的形容为“月黑风高”的午夜里一群“死里逃生”的北京孩子惊魂未定的“逃窜”上随便哪辆最短时间内发车的南下列车的“狼狈”经历转眼就被这帮当事人“歪曲”成也曾“刀光棒影”过的“英雄业绩”,可是凭心而论,如果那天晚上生活中真的存在“如果。”,那恐怕我们就真不是今天的我们了。
事情也可以说是由我引起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一首点歌,名字记不太清了,反正是一首关于老北京的歌,歌词我倒还知道一句:我爷爷小的时候曾在这里玩耍。那首歌我在出租车的电台广播中依稀听到过一两次,倒不是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也没觉得它不好,只是我根本不会唱,何况那也要求演唱者具有一定的评弹基础,并不适合于我。于是我就对台下说:对不起这首歌我唱不了,可不可以换一首?常去歌厅的人都知道,这种情况是时常有的,哪个歌手也不可能会唱所有的歌,一般都是换一首就了事了。可那天的那桌客人似乎有点儿成心较劲,死活要听那首歌,怎么解释都不行。既然换歌不行,那就只好换人了!乐队的贝司(就是回北京帮大家取衣服的那个)好心的放下琴过来帮我解围,说这首歌我会,要是你们实在想听,那我来行吗?没想到话音刚落,几个肉包子就飞上台来(他们那儿都是一边吃饭一边听歌的,演出从晚餐开始,听高兴了再接着吃消夜。而一种类似于“狗不理”的小肉包子则是那儿巨受欢迎的“招牌”,每晚每张桌上都会摞着几大盘儿),还夹带着:“下去!谁看你呀?!”,“我们要看的是她,有你啥事儿?!”(看来是“锁定”我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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