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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舍得

长发飞扬的日子 - 作者 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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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台下看见台上要撤,说了声:“看你们谁敢动?!”,台上自然没人吃这套,这下那帮人急了,一掀桌子,双方就动起手来,混战中听到有人喊:“别让北京来的那帮跑了!”。我们撤回了楼上的宿舍,几个男孩儿放下琴就冲下去助阵了,没一会儿又急匆匆的跑了回来:“我操,事儿大了!他们丫抄刀了!”。事情到了这一步所有人都有点儿后怕了,也想不出什么更“高”的了,大家乱哄哄的把屋里能挪动的东西(包括床)都挪过去堵在了门口,然后关掉灯,心里“咚咚”跳着(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紧张得够呛),大气儿不敢出一声的留心着外边儿的动静。外边“噼哩哐啷”的,杂乱的脚步声,门被脚踹或刀劈开的声音,夹杂着“给我挨个屋搜!”,“看他们往哪儿躲!”。保安也都不知跑哪儿去了——大概“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谁都明白。眼看着声音越来越近了,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也许不止。反正当时的那种紧张程度是隔多年后很难准确体会的),男孩儿们开始卸床腿儿桌子腿儿了(准备拼了),忽然传来了警笛声,那些脚步声消失了。外边儿安静了,大家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虽然没开灯但也早适应了),一个胆儿大的说:“要不出去看看吧!”,另几个说:“先慎慎,别中了‘埋伏’!”。正说着,又传来了脚步声,大家立马又警觉起来,抄家伙的抄家伙,哆嗦的哆嗦。这一回脚步声准确的停在了门口,有人重重的捶门:“快出来!老板说怕出事儿,让你们今天晚上就回北京!”,急忙搬开东西打开门,一个保安气喘吁吁的接着说:“那帮人跑了。没抓住!临走还说饶不了你们!赶紧收拾东西吧,车在下边儿等着呐!”。就这样,连夜收拾了东西,最后半个月的工资也不敢要了,我们被一辆警车送到了火车站。


  之所以说“也可以说是由我引起的”是因为表面上看来事情的确是从我说出那句话之后开始“急转直下”的。可是难道我不该说吗?难道我不说他们就会“良心发现”吗?——如果是这样那大概事情就根本不会发生了。谁都明白那是他们的问题,而不是我们。可是我还是不明白,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和我们——几个挺不容易大老远跑到外地去挣钱的孩子,不明白我怎么碍着他们的面子了,不明白他们所说的面子是个什么东西,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当然这件事情其实是根本无须探讨的,我也不是不明白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为什么?”

  无论如何,我们算是逃过了那一劫,南下的火车上和同伴儿们挤坐在两节车厢中间通道的地板上的我,脸上的表情象极了现在我面前的那只玩具猫:一脸的惊恐,一肚子的委屈,两只眼睛里分别写着三个字:“为什么?!”而我们就这样在越来越多弄不明白是“为什么?”的事情里渐渐成长起来,直到有一天,眼睛里不再存在那个问号。

  早就听说去东北“走穴”得多“忍”着点儿,那一回我们算是真正领教了。回到北京没多久,又听说另一家歌厅出了一件更大的事儿:两桌人因为一丁点儿的小事儿(点歌顺序,也就是谁点的歌先唱谁的后唱)叫起板来,一桌是当地著名的土流氓,一桌是有钱的高干子弟(据说是开着奔驰去的),两边为了面子互不相让动起手来,当场砍死一个砍伤两个(听着悬吧?可这是真的)。听说了那件事的我们也只有后脊梁骨发凉的再次庆幸:幸亏那天我们住的那层楼房间多了点儿,幸亏警察来得及时了点儿,幸亏,那以后很久,都不肯再去东北“走穴”了(当然人哪儿都有好有坏,希望偶然看到这段文字的东北朋友们不会介意)。


  回到北京,就开始了我一直延续至今天的“租住时期”,回头想想,这些年来搬来搬去的,好象已经快把北京市内的这几个“区”全住遍了。很长一段儿时间,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挣到足够的一笔钱,买一个自己能够绝对做主的家,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思布置,也不用再看房东说话时那种总是不由自主流露出来的优越神情。开始自己开车后,忽然发现这倒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儿——走到哪儿路都挺熟,而且,经过好多地方,都可以想起一些住在那一带的故事来。

  第一次“租”的房子在“正义路”,说起来那次其实不能算是真正的“租”,那只是“象征性”的“交费”而已。那是一个我叫做“姑姑”的远房亲戚的房子,她人在泰国,房子反正也是空着,听说我要租房子,就让我住到那儿去。她说过不要钱的,可爸妈说毕竟只是远方亲戚,白住总是不太合适。于是我的爸爸就去和姑姑的爸爸(我叫做爷爷)商量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然姑姑帮助了我,我也应该帮助一下我姑姑的人。于是我每个月去看一次爷爷,顺便给尚在幼儿园的姑姑的女儿四百块钱,作为她在幼儿园的开销。

  从长春回来没几天我就住进去了。那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一应俱全,正义路又闹中取静,一切倒蛮舒适。因为还有很多东西在窦唯那儿,我只好再次拜托他的妹妹。一个说话有点儿腼腆,脸上“埋伏”着几颗青春痘的男孩儿和她一起把东西送了过来,她甜蜜的笑着,介绍说这是她男朋友。“他怎么样?”她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趴在我耳边问了一句,眼睛里写满了喜悦。我不禁有些感慨,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还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初中生而已,整天跟我谈的总跑不出她学校里的那点儿事情,时间居然走得这样不知不觉,已经整整四年过去了,连那个“小妹妹”也长成了十八九岁的大姑娘,在正儿八经的谈恋爱了。许多往事就在瞬间重现起来,那一个个画面都逃不出那个胡同深处普普通通的小院儿,画面中的人物总少不了一个他。象雁渡寒潭匆匆掠过时投在水面上转瞬即逝的倒影,我的视线中闪过一丝不愿被人察觉的感伤(也许她也已经能够察觉了吧),在这个比我小着几岁并且和我依旧在爱着的他有着血缘关系的女孩儿面前,我眨了眨眼睛,拼命的抑制着自己,不让证据涌出眼底,并且努力着试图把他挥去。那一刻,刚刚度过二十三岁生日的我忽然觉得自己老了,就象那个多年前在学校的盥洗室里站在我面前说话的女孩儿一样。我用尽最大努力极不真实的微笑出来,可是却真诚至极的对着眼前的女孩儿说:“祝福你!”

草草的安顿了一切,就开始了有生以来第一段真正形单影吊独自一人相对的晨昏。记忆里,住在正义路的那些日子是混乱而且阴霾的,背景中几乎从未出现“放肆”的笑声(很喜欢看周围的朋友们笑得“失态”的样子,也很怀念属于自己的那些曾经乐成“那样儿”了的时候——虽然那样的“机会”后来就越来越少见了。我觉得,那些笑得顾不得形象,也无法控制“音色”和“音量”的画面是特别应该被记录的,虽然那种时候我们总是顾不上。其实,每一个人的生命中都一定有过不少这样的瞬间,可惜在回头再看时我们总是很轻易的就略过它们,而一味的去咀嚼那些忧伤——请不要以为欢乐是无须细细品味的!)和明朗的光线:窗帘从早到晚遮天避日,印象里醒着时室内永远需要点着灯;冰箱厨房空空如也,甚至能让偶尔溜到这里来偷食的老鼠失望;衣物胡乱丢放,床铺根本不去整理,睡觉时,总是随便把摊在床上零七八碎的东西往左挪挪向右推推扒个窝就躺下了;人蓬头垢面,要是不必出门,就干脆连洗漱都“懒得”了。

  冬天正在这个城市停留,并且穿透玻璃和墙壁,穿透衣服和肌肤,暖气明明摸着烫手,冷意还是阵阵袭来。那年冬天我似乎格外的怕冷,即使在屋子里也总是不得不穿成个“正方形”,忽然间就丢失了那种宁要风度不要温度的体力和冲动;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还是觉得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写着昏暗。想不起来那些日子里的每一个二十四小时我究竟是怎么填满的,如果用一个词去形容它们,大概唯一准确的就是“打发”二字。那绝对属于标准至极的虚度光阴:不看电视也不读任何报纸杂志,懒得关心任何国家大事或者小道消息;不看书,不记日记——因为实在没什么可记的——就算是记“流水帐”也总得有点儿内容可写吧?长达十四年的学校教育给我留下来的唯一一样保持多年的好习惯在那段时间是暂时搁浅了;不见人——我是指“值得一见”的人,我住的大院儿出门一拐弯儿那家饭馆的服务员我倒是每天都得见上一面。其实那段日子我特别想找个人倾诉,哪怕没什么可说的只是大眼儿瞪小眼儿的相互看着或者胡乱混混也好,只要他(她)是让我看着“顺眼”的,觉得知心的,只要别让我一个人待着。可是我实在想不起来谁。说实话那段时期我并不是一个十分“珍惜”友情的人,倒有点儿“爱情至上”,和窦唯在一起的时候任谁叫也舍不得去,从前的朋友就那么象狗熊掰棒子似的一碴一碴都给弄丢了。唯一来往“密切”的就是徐薇,如今她已远在天边,也只能望洋兴叹了——“重色轻友”的朋友们一定要汲取我的经验教训;不上班——在长春倒是多少攒了点儿钱,暂时不必为钱担忧。想起来那几年我花钱可真挺大手大脚的,一件吊带背心八百块也敢买(那时侯的八百可不是现在的八百——现在也够贵的了。这段儿可千万别让我爸我妈看见),只要喜欢。挣的不少,可月月精光,全臭美了。长春那点儿钱之所以能留得住,主要是因为那儿的东西实在没什么能让我看上眼的;不逛街——女为悦己者容,我现在又为谁呢?逛街可一直是我的至爱,不光是那时侯。对于我来说,要是连逛街的心情都没有了,那可绝对是真的心灰意冷了;不想“以后”——连“憧憬”都没了。谈到这个问题我个人心理上有过一些变化阶段:最初是压根儿就没想过,只知道傻快乐;然后开始想了,坐在那儿,整天整天的“发呆”,想得热血沸腾,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太琐碎;后来发现自己被“未来”骗了,老师带领我们认识的这个词总是跟“美好”联系在一起,可是擦身而过的日子却离我曾经幻想过的远而又远。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九九年夏天十分类似的那段时间里曾经和一个要好的朋友探讨这个问题,他告诉我说“希望是远处的灯火。”。那种形容很美,他说的时候眼睛就看着前方,虽然是在昏暗的房间里我还是能感觉到它们的熠熠闪亮。那其实是一个蛮美好的夏夜,我们在山上的一间小房子里,窗子敞开着,能看见夜色中远处的树林和天上的星斗,细细留意,还能听见夏虫隐隐的鸣叫。那一刻我们正在一起温习老Pink,我被感染了,于是在那样的夜里我努力的睁大双眼试图寻找属于我的那片灯火,可是我却只看见了对面窗台上那半根儿光线微弱摇曳的蜡烛,只怕随便一口稍重一点儿的呼气都能将它熄灭,更别提风雨。我顺口说出了我所看到的,他说:对,也许它的确很微弱。可是你还是看到光亮了对吗?并不是一片漆黑。而希望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是不会熄灭的,打火机就在你自己手里,除非你不想将它点燃。其实生命是这样的,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向一个地方行进,为了那摇曳而神秘的吸引,尽管已经知道永远不可能到达。而我们的胜利,就是离它近一些。从九九年夏天到现在很多想法都发生了改变,渐渐的我发现其实“憧憬”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会让你有希望,从而获得力量去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它带给我们的的确是一些骗局,可是我们得一边儿骗着自己一边儿从中汲取力量。所以说,其实它是我们的“加油站”!不过我还是越来越觉得动不动就提“未来”是“扯蛋”的事儿,计划赶不上变化,更为重要的是现在!

  就那么“从晚混到早”,刨去睡觉和吃饭的时间,我实在想不起来我都还做过些什么,大概也不过是从屋子的这头溜达到那头,茫然不知何故吧!离开父母就住进了热热闹闹的学生宿舍,八个人一间的屋子一住就是将近八年,然后就搬进了那个温暖的小院儿。如今,忽然一个人“享用”起七十多平米的空间来,这真叫我不知如何是好!大段大段的空白,唯一想得起来的一件事儿就是听那些那时听起来格外让人“心碎”的音乐,专挑伤感的听,觉得每一首歌儿都跟我的心境一致极了,几乎就是给我写的。床边就是音响,小姑姑从国外带回来的,sony的,音质很好。本来是在客厅的,我把它挪到了卧室,就放在床边儿伸手可及的地方,接线费了我半天劲儿(我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各种颜色粗细不一的线与插头的关系),那是我在那套房子里唯一花费心思布置的地方。因为觉得冷,好多时间就缩在被窝儿里,睁开眼闭上眼都在听,听的最多的是黄大炜的那首“爱让每个人都心碎”:城市一片漆黑,谁都不能看见谁,除非紧紧依偎。经常就那么听着听着睡着了,醒来缓缓神儿,翻个面又接着听,不到头昏脑胀了决没有出被窝的意思。已经很少哭了,大多数时间就那么一边儿听着一边儿看着对面深褐色碎花的窗帘或者天花板,任随歌声带领思绪,而白天黑夜的交替,就在窗帘上那些图案的明暗中转换着。那大概就是孤独的一种吧,虽然那是仅仅浮于表面浅而又浅的,虽然很多年以后我了解到其实真正可怕的孤独往往是在纷闹的人群中间,虽然一路走到今天我终于明了了其实孤独是任何人一生中都无法摆脱掉的命运,我们只能而且必需坚强,可是那时侯,我实在渴望能有一双温暖的臂膀将我拥入怀中,哪怕暂时远离尘嚣。那段时期还听过一首歌,记不清是李宗盛还是姜育恒的了,说“寂寞是朋友”,我左思右想不得其解。不是没有努力过,我也尝试过和它“平安相处”,可是我觉得它欺负我,在一个毫无经验和抵御能力的人面前它似乎显得更加有恃无恐,有些时候我几乎就可以看见它那副所向披靡得意扬扬的样子,它就那么昂首挺胸的在那套两室一厅的单元房里四处“漫步”,寸步不离的“徜徉”在我周围。其实那句话说的不错,如果能真正做到是一定会受益非浅的。回想起来,我个人每一次堪称可喜的“飞跃”几乎都是在那样的时期。只可惜那都是被逼出来的,实在缺乏主动自觉性。把“寂寞”当作“朋友”实在是不容易,这是我至今难以“攻克”的“关”,和“它”的相处总是频频失控,反复无常。当然,比起从前那个“屁股上长刺儿”的女孩儿我还是多少有那么点儿进步,可自知差得太远,尚需努力锻炼“定性”。如果有一天,一个人能够面容坦然的说:I‘m alone,but not lonely!我以为他(她)是真的“成熟”了!所以,我最欣赏的气质,是坦然。

  1994的新年是记忆里最“艰难”的一个节日,那天父母跟前的我绝对是一个动用了“元气”的演员。饭桌上,费力的装成饭菜可口的胡乱吞咽着,勉强的说笑着,心口不一的编造着“好听”的消息(当然他们已经知道我和窦唯分开了),撂下碗筷,就谎称晚上还要演出飞快的“逃窜”了。长安街上,灯火通明,霓虹闪烁,出租司机兴致盎然的尝试攀谈,几句话之后发觉碰上了个“冷血动物”,知趣的不再开口了。爆竹声声的时候,拉开窗帘看了一眼,从卧室的窗户可以看到天安门广场的上空,那儿正礼花四射,靓丽缤纷,心里涌起一股冲动,默默跟自己说了一声“新年快乐”,忽然品出不是滋味,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那一刻房间里依然飘荡着“城市一片漆黑。”

  钱快花完的时候,只好又出去找活,就那么开始了在保利大厦的“伊甸园”时期。歌路一下就变了,台上的我,失去了往日的飞扬,总是神情黯淡,也总是不听舞台总监的安排,只管自顾自的净挑些伤感至极的歌儿唱。开始他总是替我“捏着把汗”,后来听到了观众的掌声,也就渐渐认可了。那儿的歌手有好几个都是在“霓裳宫”时同台的,他们一致的诧异道:怎么几个月不见,歌艺进步如此之大?——要知道那种类型的慢歌是最见功力的,以前那一直是我的弱项,是必需“回避”的。而那种激情四溢充满动感的Rock‘in Roll则一直是我的专利(说实话其实那种歌是比较好唱的,相对来说容易控制,只要能喊就行了。那以前我最拿手的歌是“black heart”的那首“I hate myself for loving you”)。也许人真的需要“经历”吧,谁知道呢?因为有一些“老朋友”,演完出大家就拉着我一起去吃消夜,吃完消夜又拽着我一起打麻将——大家也都听说了我那点儿事儿,知道我心情不好。反正大家都是“夜里欢儿”,倒省得一个人回家郁闷了。就那么又跟“集体”挂上了“钩”,我爱上了麻将,并且迅速发现那是让人集中精力不想其它最好的“办法”。因为是一个人住,住所位置极佳,设施又齐全(小姑姑家客厅的方茶几下就放着两副麻将,而那个茶几,高矮桌面都合适极了,我们正好可以垫着靠垫儿坐在地毯上,累了还可以靠着沙发坐儿打),很快我那儿就成了据点儿。我们绝对“疯了”,经常从头一天晚上下班儿一直打到第二天晚上上班儿前,然后草草收兵,随便垫吧点儿东西赶去唱歌,哑着嗓子坚持,在后台抓紧每一分每一秒睡觉,为了“争分夺秒”,到后来下了班儿的消夜也干脆改为打包,然后就又“磨拳擦掌”“斗志昂扬”的赶回来接着“练”了。茶几毕竟矮,接近地面,我们总得“控制情绪”,在静静的夜里要是谁提拉了一把大牌就难免“冲动”,所以楼下老是敲暖气管子。可是玩儿牌实在很难做到“冷静”,我们总是很快就又把楼下忘了。那样的次数多了楼下真的急了,虽然我本不想搭理那个找上门来的中年妇人,可是她威胁我说:下次再这样就告诉你们家大人(也就是爷爷)!于是我害怕了,后来我们干脆集资买了一张麻将桌。

  青春就那样在“战斗”中“消耗”着,眼看春节就要到了。“伊甸园”楼下新开张了一家歌厅,名字叫“歌城”。我和另外一个男歌手被“挖”去“跑场”。那本来是光荣的事情,可是我们必须偷偷摸摸的,因为楼上的老板说了:谁也不许下去!那是明摆着抢生意,所以两家老板极对峙,谁也不去谁那儿。不过那正好能让我们钻空子,所以我照样舒舒服服的拿双份工资。那天,同往常一样,唱完了“歌城”那场,正从经过慎重侦察最终确定的秘密通道往回绕,迎面走来行色匆匆前张后望前来赶场的“同伙”(那个男歌手。每天晚上我们总是在几乎相同的时间地点象这样碰到,然后彼此会意一笑,继续各赶各的路),擦身而过的一瞬间他忽然冒出一句:窦唯在楼上呢!不由得,我慢下了脚步。

是的,一定会再见到的!我们毕竟都还没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并且,依旧在一个城市里,甚至,在一个圈子里。从来都是如此,我和他,以至他们的生活有着太多的“交集”(而如果没有交集,又怎么会在一起呢?),以至即使当那些往事逐一走过,不管想与不想,有意与无意,毕竟无法避免碰面。那样的时刻最初总是充满着尴尬与局促,总是会有一方匆匆离去,然后,渐渐的,我们都学会了装做若无其事,东张西望,顾左右而言它。我们没有办法,因为,我们还得往前走!我们只能往前走。这个世界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其实是很小的:我们只是和可数的一些人来往,也总是跑不出那些老地方。而即使走到天涯海角,心里记挂的,其实还是那些个熟悉的里弄街巷,还是那几张忘不掉挥不去的面孔,还是想着,迟早要回去;即使把自己关在在家里闭门不出,放不下的依旧放不下。这“剪不断,理还乱”的生活啊!这无可奈何的生活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而即使很多年后,当爱已成往事,当那些恩怨的咖啡早已被时间的温水冲淡,消溶,当我已经能够越来越熟练的表现出镇定自若,表里不一,而且无须东张西望,实话实说,那样的碰面之后,我心中那片原本已经返晴的天空依旧会在那一瞬间飘过一朵许久前的阴云,虽然从某一角度来讲它也不无美丽。而那一刻的阴郁,完全不是因为别人胡乱猜测的那些原因,并不是因为还没有将那些陈年旧事放下,那只是因为,它会让我忽然记起从前,从而恍惚于时间带来的改变:让我在那一刻里感到茫然的,是不能确信那些曾经有过的时光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那种相对的淡然让所有的证据都显得那么的不足以说明问题,以至于,你无法不去怀疑你们是否曾经有过那样的亲密和熟悉。而那些作为证据的小物件,要么被撕毁了,摔碎了,丢弃了,要么或许得以侥幸存留,也不过是跟随曾经的当事人各奔东西,然后被遗忘在时间的角落里,任凭岁月的尘埃遮盖。或许到了后来,连它们也忘记了那些曾经被宠爱有加的年代吧?我不喜欢那样的改变,虽然人们普遍认为“人挪活,树挪死”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可是,那当然没有用,我们还是那样的走近然后又离远了,被一种微妙的力量左右着。那种力量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大概是“幻想”吧!我们总以为下一次一定会更好,就这样一次次不惜一切的迈出了步伐,不惜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到头来却发现,那全是一个个误区。而上帝就那么舒舒服服的坐在云层里,看着他天真的子民们义无返顾的折腾来折腾去。他不管也不问,还把我们的眼泪当作他最好的佳酿,把我们的故事当成他最搞笑的喜剧。我早已知道这是规律,是人在一生中不能不渐渐学习适应的规律,尤其是这个时代里的我们必须适应的规律,可是,我不喜欢,非常的不喜欢,不管那是因为怎样的原因。是的,我不喜欢,曾经的我曾那样的感动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以为所有的爱情都该是那样的,就象梁山伯与祝英台,罗米欧与朱丽叶,至少也应该象我的母亲碰到我的父亲。可是我失望了。后来我知道了,我太天真了;然后,我适应了,不再哭得那么伤心了;再往后,我不再被动的忍耐了,也开始幻想起来了,并且,做出自己的决定,力求干脆利落的决定,决不心软的决定。我甚至了解到,这世上不止爱情一样重要的东西,我的生活中还有其他值得重视的事情,一个人也没什么了不起。我就这样说服着自己,学习平静的度过一个人的时光,告诉自己,孤独才是人生的真相,不过长短早晚而已。当我们劝着别人也劝着自己,说着:没什么了不起!越来越多的人就真的变得越来越对什么都无所谓了,越来越觉得无论怎样都没什么了不起。我们不再象当初那样执著而认真的对待爱情,觉得那样很傻;我们混在同我们遭遇相似的温暖的“集体”里,如果寂寞难耐了,就凑在一起醉酒当歌,吃饭打牌;我们尽量把时间填得满满的,不留余地“胡思乱想”,最好晚上上床困得倒头就睡。我们不再争取,也不再忍耐,除了偶尔怀念或者期待,我们有太多经验,所以越来越思前想后,迟疑不前,听天由命。不知道我们是坚强了,还是麻木了?不知道,这究竟是岁月在我们身上上演的哪一出戏?而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在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我们其实还在渴望能与某人相知相惜,分享朝暮。我们感伤,却不明白。我不喜欢这个变化越来越快的时代,也不喜欢这个时代里的我们对待情感的态度,虽然也许有很多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包括我自己。我不喜欢,可是我已经不再害怕!

  当然,最初的我们不是这样的。那时侯我们的人是透明的,我们的情感是无法驾驭的,随风飘荡的,我们的快乐和忧伤是难以掩饰的,完全彻底的。那时侯我们觉得,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最至高无上的东西。因此我和窦唯又开始重蹈覆辙。对于我,整整四个月的“努力”在与他重逢的夜晚再次化为泡影。理智告诉我应该拒绝他,可是,我却无法拒绝心中对他以及与他相对的那种种晨昏依然存在的依恋。白白的挣扎了那么多天,一旦与他面对面,我立刻无可奈何的发现,那种依恋反而变得更加深不可测和难以自拔,我似乎比从前的任何时候都更加没有主张,也更加渴望他怀抱中的温暖。“我来找人,听说你在这儿呢,就想顺便看看你。”,他在两人相对的第一时间里象是给自己一个借口似的这么说了一句,“怎么样?”,他问,“还行吧!”我回答。然后,我们就那么坐在演员休息室外面的沙发上,视若无睹的看着台上的节目,任凭面前的歌手,乐手和花里胡哨的舞蹈演员们进进出出穿梭来去,各自若有所思的沉默着。我唱完下一轮的歌回来,他笑了笑,说:“不错啊,进步了!”,我也笑了笑,说:“是吗?”。然后我们又继续象刚才那样的干坐着,有意无意的保持着距离。。。他一直没走,演出结束后,他说:“饿了吧?一起去吃消夜吧?”,我点了点头,走进演员休息室去换好衣服,和他一起走了。

  那几天北京一直在下雪,到处都银妆素裹的,很美。从保利到东直门不算远,他提议走过去,说正好可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于是我们没有打车,两个人就那么默默的在二环路边行进着。雪花依旧在漫天飞舞,我们的嘴里不时的呼出着热气,虽然没有说话,可不知道为什么,脚步不由得就轻快起来。走到中途他忽然来了兴致,弯下身来攒了一个雪球,问我说信不信他能打中马路对面的那棵树。那是他几年以前常玩儿的游戏,那时侯他总是打得又远又准,雪球打在树上,震落一树积雪,那是他带给我的关于冬日最美的记忆。记得那时侯,他总爱带着一个红格子的围巾。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打中,却把便行道里一个刚好骑车路过的行人吓了一跳,雪球从那个正小心奕奕骑车赶路的壮年男子头顶上飞了过去,他完全出自肌体反应的闪躲了一下,差点儿摔倒。那人停下车来冲着这边儿骂了一句,我们赶忙做贼心虚的冲着那边儿喊了一声:对不起!好在并未铸成闪失,那人也确认我们确实不是故意的,于是又骑上车走了。我们一起目送了他一程,然后,就忽然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那一刻我们都仿佛在一瞬间回到了从前,暂时忘记了我们之间的现状。而他,就那么自自然然的又牵起了我的手:“怎么这么凉啊?”,他问了一声,干脆把我的双手统统放进他的手中,反反复复的搓了一会儿,然后,又自自然然的把其中的一只放进了他羽绒衣的口袋里。那儿,的确很暖。我就那么任凭他做着那一切,脸上的笑容却渐渐僵住了。“怎么了?”,他一定察觉到了,歪过头来问了一句。我再次装出笑容:“没什么!”。“走吧,我还真有点儿饿了!”,我点了点头,我们就那么又向前走了。


  那天晚上,走在他身旁的我,有些不由自主。虽然知道前面的路将不同于从前,却仍然无法掉过头去,就如同无法扭转梦的方向。我们选择了“壑海楼”,以前总去的老地方。

第五个春天,我们约在那家饭店门口见面。

  当时我正独自住在离那儿不远的一栋楼房里。那虽是春寒料峭的日子,可空气里却已经能嗅到欣欣向荣的味道了。我一个人坐在那家饭店门口喷水池的水泥围栏上,静静的等你,早春里难得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放眼看去,长安街宽敞明朗。当我看着你渐渐走近,不知怎么,心里却有一些秋天的滋味。我们都没去碰那个敏感的话题,只是说一起去看我的新居。

  东直门那一晚之后,窦唯就去了南方。他说去演出,很快就会回来,还说要来参观我的新家。当然,他没有那么快就"回来",整个春节他也杳无音信,不用猜,我自然也明白那是为什么。春节的假期刚刚结束(当然,对于我们这种"大闲人"来说其实是无所谓什么假期不假期的),他打来了电话,说他"回来了!"。不知为什么,我们在电话里都变得"礼貌"起来,彼此问着些"春节过得怎么样?","咱爸咱妈好吗?"之类的客套话,也许是因为那个显而易见却都避讳不谈的真相吧!绕来绕去还是他道出了主题:"下午有空吗?"。我当然有空,对于那时侯的我来说,简直是太有空了,大概也就称大把大把不知如何打发发呆时光了,何况是见他。于是约好了时间。这一下我可有的忙了,"临上轿,现包脚"的开始"突击"我的"小狗窝",虽然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根本不可能达到干净彻底,但怎么也得弄个"驴屎蛋儿,表面光"。至少,我不想让他误以为原来我如此"邋遢"。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去约好的地点--贵宾楼门口接他。清楚的记得那年早春里的那个下午,将近三点钟的时间,柔和的光影,新年里第一阵和风迎面吹来,身材欣长的年轻女孩儿步履轻快的穿过正义路当中的街心公园,似乎正在把那漫长而难捱的冬季抛在身后。那时侯我的头发已经长至腰际了,因为见他刚刚争分夺秒的洗净吹干,由于步履的震荡和风的关系,那些发丝恣意飘动飞舞着,让我想起了那首歌里的形容:风的线条。其实我之所以一直酷爱长发,决不仅止单单因为早年看到席慕容的那篇文章,那不过是开始而已。在我后来的感受里,最关键的原因,就是喜欢它们在风中尽情舞蹈的样子。无论自己还是别人,在我的感官中,那总拥有着难以言表的动人之处,总会让我感慨于生命的美好。在我看来,那正是身体本身最流畅,最美妙的语言。那是我最爱的时刻,不管心情多糟,走在风里的我总会拣回些自信,那种时候我总能再次确认:我是动人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我知道,请不要笑话。也许你会觉得一个人这样描述自己多少有些厚颜无耻,可我却以为虚情假意的谦虚推脱反而无聊。我知道关于美每个人心里都有不同的准则,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着数不胜数的比我美得多得多的公认的大美女,我知道我压根儿排不上号。可是那又怎么样呢?那并不妨碍我"孤芳自赏",自得其乐,何况也仅只是在有的时候。事实上没有谁会对自己完全满意,我也一样。何况我这个人还有点儿"自恋"(这是一个朋友指出的)!所以镜前的我总是对自己千挑百拣,很少如意。不过在我看来自恋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因为这样的人一定对自己要求严格,而且永不满意。而无形之中这就成了他(她)进取的动力。反正我不相信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会爱这个世界,我也觉得一个人首先得把自己弄得美好起来,才有资格要求这个世界。至于美的标准,这倒是我忍不住想一吐为快的事情。如果你只是对我要讲的故事感兴趣,请尽管跳过去。在我的字典里,美是朴素,自然的同义词,而且必需充满灵性,亦既动人。这是我所追寻的美的及至,当然我知道所谓"及至"就是永远都不可能抵达。我不欣赏仅只停留于表面的美,这是时间告诉我的;我也不喜欢奢华的美,这一点在我倒是与生俱来的。有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证明:我似乎与生俱来的偏好棉织品,而对丝绸皮毛没有太大兴趣。当然,这仅只是个人观点,同样的,我也没有权利妨碍别人金堆银砌,"孤芳自赏"。我甚至以为伴随岁月自然生出的皱纹是美的,而拼命的拉皮,打羊胎素是丑的,因为那样的人总会让我联想到三个字:"老妖怪"。有的时候,看见那些因为担心生出皱纹甚至"不苟言笑"的女人,总是觉得有点儿可悲,因为那种过分的担忧剥夺了她们尽情欢笑的权利。如果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她们有一个相似的动作,就是在忍不住开怀大笑的时候,会忽然想起什么而噶然而止,然后,脸立刻绷紧,手则下意识的去按摩眼睛周围的皮肤,甚至要"拉一拉"。说实话这实在太"草木皆兵"了,在我看来,如此神经质的举止反倒让人见笑,反倒肤浅和不美了。爱美是天性,不仅只女人,适当的保养也无可非议。可是,我们必须明白,试图永保青春,那就象那些曾经幻想长生不老的帝王们一样是痴心妄想。所以,我们必须坦然接受自然的规律,并且,在岁月的流逝中,去认识超脱于外表之外的更有价值的美。。。美究竟是什么呢?具体到人身上,我以为,那是那种决不能够搀杂矫揉造作的,纯属自然流露的神态举止。我从不认为一张呆滞的脸有什么美丽可言,尽管也许在它上面长着惊世绝伦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可是当他(她)笑了,哭了,怀疑了,失望了,惊喜了,黯淡了,就拥有了妙不可言的观感,归根结底,因为它们生动了。关于美丽还有一个秘诀,那就是自信。这种东西绝对是灵丹妙药,它绝对可以让一个外表平庸的人熠熠生辉。


  这方面的一个典范是艾米莉。狄金森,一个迷一样的自闭症女诗人。当我第一次遭遇她的那首《为美而死》时,我绝对可以形容那一刻的我为被她来自一百多年前的言语的闪电击中了。那是去年冬天在北大附近的一间小书吧,我第一次知道了她的名字。那本题名为《孤独是迷人的》的书,是她在一八六七年三月--一八六八年四月之间的日记,封皮上印着她一生中唯一的一张照片(关于这一点她是这样觉得:我曾在很小的时候照过相,那是父亲坚持的。从那以后我就不愿再让自己被困在木框里,除非是诗行的框框,人工做的并不能使我满意。我不愿意让父亲不高兴,但我自己就是好肖像,如果他愿意更仔细注视我的话--看来她已超脱于形象之外了)。按照世俗的标准判断,她的相貌无异是平凡的。可是,她的面容却透露出诱人的沉静,而她的目光,给人的感觉是,她看到了一个方向,一个别人不易察觉的极其美妙的方向--这绝对不是"马后炮"!--关于这一点我想做一下说明:首先我得承认我其实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而且挑得厉害。前面也说过了,至于取舍我有些自己的标准,而且肯定不是漂亮不漂亮的问题。买书也一样,除了已经了解并且确认的优秀作家之外,我相信一定还有很多不知名的或是孤陋寡闻的我尚未听说的值得一读的书籍。而与这类书籍的缘分,我总喜欢自己去碰碰运气。书与人一样,也有脸面,那是它的封皮,首先映入眼帘的部分如果引起了翻阅的兴趣,那么就有了购买的可能。那天就是那样,我只是在书架边匆匆略过,很随意的,我抽下那本书,映入眼帘的那张年轻女人的面孔上有些什么熟悉的东西让我停住了。我仔细的端详着,终于发现那是她的眼神,在我看来那绝对象极了另一个人的。是谁呢?我想起来了,是顾城。奇怪,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一个东方,一个西方,而且彼此相差一百多年,怎么会有这样类似的眼神呢?(难道拥有超乎寻常的创作能力的人都有这样的眼神吗?真不知道他们究竟看见什么了!)。说实话那本书的封面设计的并不好,书名也是后人加上的,而且还有一段在我看来纯属多余之及愚蠢透顶的注释。促使我打开书的绝对是女诗人的那张脸,而鬼使神差的,我一下子就翻到了那一页,那些发生在坟墓里的关于美的惊心动魄的诗句立刻就让我折服了,甚至仅仅是开头的一句话:"我为美而死,但是还未。"。于是我渴望享受她更多的诗句,想知道她的内心是什么样子。毫不犹豫的,我买下了那本书,而那之后的几天,绝对是物有所值,我这个一向喜欢到处乱跑的人就那么安安静静的待在了家里,而不能不沉醉于倾听她心灵的高贵,自信,坦然和美:艾米莉终生未嫁,她的爱情几乎从未如意,关于这一点,她说:"我曾经羞怯的敲过爱的大门,但是只有诗开门让我进去。我所看到的只是热情的侧影。但热情与创作总是同时来临,那种穿刺精神的感受,同时想象也是诗人的疆域。认识一个就等于认识另一个。","不过我有自己的世界可以说话。所以我用信件来表达自己的爱。我从来不打算寄出去,就让纸页吸收我的痛就好。一颗努力追寻却不可得的心灵,让我十分疲乏,然后我好象听见细微的警告,说爱情不能与智慧共存。","当渐紫的午后/闭紧关心的门/你的想法停下来了吗/我曾在那停留吗。当我们没谈到爱/在这样巨大的平静中/我的眼是否透出希望/除你之外无人可以见到/很快的,亲爱的,说好吧/这对我就是天堂","感情自会找到自己的层次。所以让我们旅行过这样的平原,如果我们不能到达山巅。"  


对于生命,她看到的是:"当我们的路通向一个黑暗的森林,追寻来时的脚步是多么困难!当路被设定好了,回归似乎不可能。生命就是我们的契约,但是除了最高法庭之外,无人能撤消它。","生命会加重纯真的负担,但神秘却让灵魂学会飞翔。","在这样的夜里,死亡看来非常遥远,可是我们知道这是自欺欺人。我们没有时间看见最黯淡的星,自我们眼角消失。当它们熄灭,我们会等待更明亮的傍晚。活着,瞻仰它们的光彩,让我们多么焦虑。我从不知有任何快乐可以不带来焦虑。但我们很愿意付出这样的代价。"对于自然的描述和引用,她的笔充满灵性:"你问我花说了什么;可是它们不听我的话,虽然我要它们传递讯息。它们说在西边,太阳已渐渐下山,而黎明也说着同样的故事。","雏菊会让你失望吗?不,她不会的。她是永远的安适;只要在你看着我的脸时,再看看自己的。那样我就可以在树林里畅游到日落,直到你将我带到落日所不能到临之处,真实不停的出现,直到这城镇满了为止。",雨柱下来,花朵避开/满足这样的恐惧与快乐。"直到我们能在岸上再相见。从山丘上看过去,天空会象水手说的那样蓝吗?","今夜我颤抖地看着西方的天空点燃了树梢,而一股紫色的火焰正吞没着地平线。我的眼睛不足以尽收这惊异的情景。那我们的灵魂是否有更大的视野?我们是突发大火的一部分吗?或者,我们不过是这场火焰之中,无助的目击者罢了。","我与你们我爱的在一起,直到我的心象二月一般红,象三月一般紫。","就是在这样的时刻,让我好好倾听窗帘的飘动,以及檐上的雨滴那小小的节奏。天空是白色的,下午还没有失去希望;阳光是我们的救赎。"

  关于信仰,她说:"许多人都将生命托付给神,我却将我的生命托付给诗。","当所有人都去了教堂,我去我自己的。"至于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她的诗作,她认为:"生命已经找到了目标。你从这些线中能织出什么,让它靠近窗口,我才能看见,除非里头有一条金色的线,否则就全盘皆输。一条闪亮的黄金丝线藏身在最后面,在你握住它时,它将消失在天际,接着会再回到我手里。没有人想得到这样的乐趣,没有人猜得到,在那里完全没有老去的事物,一切都在萌芽,跳跃,歌唱,而且你会以为自己在绿树丛里,那些来来去去的都是它的枝桠。","诗就象是一缕金色的线穿过我的心,带领我往梦中才出现过的地方前进。我猜想我的字句并不能说明我的心,因为我的朋友们从来都不了解。我知道我的生命可以用来织这条线,它会变成一匹够亮的布,充满乐趣,也强韧到能抗拒焦虑。"的确,她的诗在她生前,不仅只那些权威人士,甚至她的家人密友也不认可。在这一点上,她似乎早已预见未来:"或许她永远不会了解这样的天籁,虽然她是个会弹奏的人。","我的诗是写给未来的。","我将来才值得这个赞美。","今天世界将黄金当成垃圾,但时间只会让它更珍贵。","我的诗一定得亮着自己的光芒,无需其他人擦拭。要不然,我会藏起来直到适合的光出现。为盲者阅读是懒惰的行为,伟大才是耐心。","我不会有肉体的子嗣,但我有神圣的安慰。上帝给了我不同的繁衍方式。我的小孩来自我的心灵,我永远的子嗣,我灵魂的狂喜。我欢迎这快乐的阵痛,让诗与创造者分离。现在让岁月见证它的成长,让未来为这个选择评断。"的确,她看到了,今天,没有人能再怀疑这一点!只可惜我去年才"认识"她。我们不知道的实在太多了!
  除此之外,充满智慧的妙语短句在她的日记里更是俯拾皆是:"象上帝一样,我们得造就自己的样子。","社交场合的光芒很快就会淡去。","即使嘴巴闭紧,灵魂仍在说话。","眼睛虽然看见了愚蠢,但灵魂却不会因此停止追寻。","靠近只是分开的开始。","我跟着那些抓得住我的心的人。","阅读就象在灵魂的耳朵边喃喃自语。","正义做出手势让世人可以找到它,可是当人们来访时,它却都不在家。","延迟的梦一旦完成,一定是更美的。","心灵要它想要的,要不然它就漠不关心。","心灵的晚餐在客人离开之后才开始。","生命是最好的秘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能再抄写下去了,毕竟这不是读后感!何况,这样骗稿费也实在让我良心不安。可是,你们明白我的用意吗?我之所以不辞辛苦的费了这么大劲儿,只是想证明,至少对于我,拥有如此之魂魄的女子,她的美是让我凝神屏息了!不过,请千万别误会!我可丝毫没有要和谁相提并论的意思!至少,让我闷在家里一待就是几十年,这样的苦我可吃不了!何况,拍照片,那可是我酷爱的事情!我可没有达到那种超脱于形体之外的境界,也从来没打算那样过。我只不过想说:别仅仅浮于表面,或者说,别让外表迷惑了!事实上,我是一个特别爱凑热闹,特别爱玩儿的人,除非家里有什么特别吸引或者必须完成的工作才"不得不"暂时闭门不出。当然,我喜欢写东西,可写东西最舒服的境界是有感而发,一旦变成工作,一样枯燥无比。同样的,我也不能否认,工作完成之后的快乐也是非同小可的。没办法,生活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这样的矛盾肯定不止存在于我一个人身上。那天一个从事写作的朋友送了我一本他自己的书,或者干脆名说了吧,就是石康的《一塌糊涂》。他在写到自己的某种创作情形时是这样描述的:我开始写,我一行也没有写出来,我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剪指甲,用湿纸巾擦显示器,我抓起电话,只要头脑中出现一个号码就拨出去,我打电话,一个又一个电话。我不再打电话,而是点起一支烟,烟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烟,我再次抽一支烟,然后我拿起一本书,别人写的书,胡乱翻看。我满心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出现,象听写似的在我身边唠叨,我照他所说逐字打出,直到最后一个句号。然后他消失不见。我坐在那里。手脚乱动。他的这段形容让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当时的我就是在电脑前实在憋不出来了,才顺手抄过他的书来胡乱翻看的。实在是太有同感了!  

  说实话,电脑前的我比他有过之而不及,我"休闲""打岔"的办法比他不知丰富多少倍:把"帝国时代"调出来打一会儿,找张唱片听听,看会儿电视,上趟厕所,小睡一觉。而且,我还总爱在电脑边放一堆零食。较之于艾米莉性格中的沉静,我是惟有望尘莫及的。

  对不起,不再东拉西扯了!

  依旧回到那个下午。

  那个下午的我是快乐的,感受里的一切似乎都因我而存在,就象艾米莉的一句诗:夏日正盛,且单单为我。那样的快乐其实是很简单的,那只是因为即将见到他,又可以和他在一起,即便那只是短短的一个下午,即便已经知道这世上并不存在永远。住了那么久,却从来没有仔细观察过那个称为"街心公园"的地方。几乎是第一次发现它的可爱,我一边儿向长安街的方向走着,一边儿东瞧瞧,西望望。因为天气尚未彻底转暖,公园里空荡荡的,只有几个老人在晒太阳,有一对的,也有单个的,在我眼里他们各个都显得神态平静,目光安详。对于节气的变化他们好象总是最敏感,大概是早已明晰人生苦短,所以更懂得抓紧时间享受春光吧!走着走着,前面出现了一个少女读书"的塑像。奇怪,怎么以前没看见过?我甚至站在那儿象模象样的欣赏了一会儿,那让我一时兴起的想到等到天气暖了,坐在那些长椅上看看书晒晒太阳到是瞒不错的享受。当然那只是想想而已。事实上,住在正义路的那段日子,我的人是与书本彻底"绝缘"的。

  我们没有直接"去我那儿",大概是空气里弥漫着的气息闹的吧,那种季节,每个人都"待不住",都会觉得心里有些什么需要抒发。他建议去喝咖啡,还拍了拍屁兜儿说正好"置"了"储","也别东找西找的了,干脆就这儿吧!",他夸张的学着那些大款的派头儿,仰着头,一支胳膊背向身后,另一支手攥着,仅用一只竖起的大拇指指了指身后,做出一副身价千万的样子:“来?我请客!怎么样?”于是我们"就地取材"的进了贵宾楼。那一天,我记住了那家叫做"红墙"的咖啡厅,很美的名字。和他在一起那么久,那倒是第一次两个人"自费"去那种"五星级"的地方。

  那个下午的阳光的确很好。诺大的咖啡厅里只有两三桌客人,显得很空旷。我们选择了靠近长安街的那面坐下,临坐时,他还冒充绅士周到无比的替我拉出椅子,不过在我看来这种事发生在他身上倒让我觉得蛮好笑的。我们坐了很久,两个人都很少说话,视线也几乎一直都朝向长安街的方向,大概,两个人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吧!黄昏时,夕阳照在窗外那段故宫城墙一般的红墙上,又从巨大的玻璃窗折射进来,映得人的脸孔很好看。我偶尔转过头去看看他,他总是能够察觉,也侧过脸来看看我,然后无声的笑一下,就又转回头去了,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不过,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我似乎只想和他这样静静的对坐着,就象那样坐着,无需言语,保持沉默,直到,夕阳消退,繁星升起。而关于未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似乎就学会不再奢望了。因为知道不能永远,反而珍惜今生和他的每一次见面,这句话是谁说的?


  喝过咖啡又去吃晚饭,晚饭后,自然是去了我那儿。那天,我们做爱了,那之后,我哭了。

随之展开的四季,记忆变成一些跳跃的间接片段:有他的时候清晰无比,其余的则石沉海底。那有点儿象是小时侯玩儿过的跳方格子的游戏:眼睛只知道盯住包儿拽到的地方;剩余的,就不去用心,无非按照惯例一一跳过罢了。然而我心里清楚,我肯定不想那样,可是没办法,“心灵要它想要的,要不然它就漠不关心”。而那个“游戏”中的女孩,竟是那样痴迷,以至于明知自己已力不从心,却逃不出去。那时侯,我怎么就看不见,格子外还有着那么广阔的天地?二十三岁那一年对我有些吝啬,它似乎只给过我早春里那一个下午的晴朗,而那些曾经总是让我忍不住要歌唱的“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日的落阳”却都一一隐身不现。可是,那些季节应该是同从前和之后的一样美丽吧?草和树叶颜色的变化,天空从早晨到夜晚的变化,不同季节里北京的街景和人的变化,还有雨雪风雾以及心情带给这一切的变化。我努力的回想着,终于明白无济于事,在随之而来的铺天盖地的混沌昏暗中,我也只能停住我的笔。
  只好去写那些记得的了。那是那些深夜里的电话,经常会在那样的时间里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从下班回到家到天亮之前,时间并不一定,日期也难以预料。而关于那些电话到来之前的微妙信息我已经很少能够捕捉了,那种在我总是经常发生并且一向灵验的所谓叫做“第六感觉”的东西,在那些混乱不堪的夜里似乎完全丧失掉了,那让我觉得,曾经存在于我和他之间的那条冥冥之中的线,一定就快断裂。可是我却记得,在那些整个城市都在沉睡中的很久前的很深的夜里,那些久远的铃声实在太过清晰,以至于即使隔了那么久的岁月,我仍不能将它们同其他的一并忘记。可是请不要联想到“午夜凶铃”那部电影中的情景,那当然不是那样的。说实话那些铃声倒是我所盼望的,那个半旧的浅蓝灰色电话所发出的声音是脆弱而感伤的,它似乎懂得主人的心情,那种温柔和茫然,象极了我和他在曾经的那些暗夜里穿越城市上空的对话,也象极了我们之间残存的感情。听到铃声的我有时刚刚进门,有时正在望着某处发呆,有时正在做睡前的洗漱工作,也有些时候,是在梦里。那一年睡眠对于我是项有些艰难的事情,每次洗漱完毕躺到床上,都很难顺利入睡。然而我实在是比任何时候都更渴望睡眠,因为那样就可以暂时停止思想。我不愿思想,因为那会让我绝望。既然清醒的时候所做的任何一种努力都无济于事,那么就让我睡去吧...可是就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也来和我作对了,一向惯于黑白颠倒的我不再是从前那只到了夜里就两眼发亮,神气活现的猫,我是一只生物钟彻底错乱的猫,不论白天黑夜,只有疲惫之极才能睡去。所以一旦好不容易睡着了,又被铃声吵醒,迷迷糊糊接起电话的我就会很不耐烦,那种时候电话两端就会陷入尴尬。等到他把电话挂掉了,我却彻底醒了,反应过来那是他,可是,听筒里却只剩下“嘟——嘟——”的声音了。于是,那以后的夜,就更长了。当然,大多数时候我是醒着的,那种时候我就特别希望他能多说一些话,他说话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特别好听,话筒贴住脸颊的那种感觉,也很温暖。可是没办法,总是要说“再见”的,等到他说:“下次再打给你好吗?”的时候,我的心就会很疼,因为,我不知道,下一次,那会是什么时候。那些深夜里的电话,是我盼望的,也是我害怕的,给了我温暖,也带给我更彻骨的冰冷。可是,我知道他不是故意的,不管那是因为怎样的原因,是仍在爱着也好,是惯性也好,或许只是因为寂寞或者于心不忍,不管怎样的
  原因,我知道,那些在白天比较容易抵抗的情绪,在很深的夜里是很容易将人吞没的。我几乎不给他打电话,并不是不想,也不是害怕尴尬——我知道,那时侯她回北京,是住在他那儿的。我不打,是因为,其实我内心里是宁愿放弃的;而我盼望,是因为我无法忘记。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然记得的还有与他的每一次见面。早春里的那一天之后,他就进棚了。那时侯他又签了新的唱片公司,说来好笑,他最终选择那家公司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标记上有三根毛——他说那很象是漫画里的三毛头上的那三根头发,那让他觉得单纯和美好。没想到美好的想象还没有展开,那家公司就又把他转给了另一家,新公司的名字从字意上看去不免“阴森”,在不明真相之前,他还着实惋惜了一通。录音刚刚开始的时候他带我去过棚里一次。那天几乎没有他的什么工作,我们在调音台边坐了一会儿,就跑去四处参观。那是北京电视台的录音棚,印象里那似乎是北京当时最好的棚,比起他在黑豹乐队录音时的百花棚,那实在大得太多了。对于我,那是第一次进电视台,不免新鲜。他拉着我的手,在那些演播厅,化妆间,休息室和通道里转来绕去,很奇怪,我们没有碰到任何人阻止(电视台里允许这样随便穿行吗?),甚至印象里几乎就没碰到什么人(诺大的一楼,人都哪儿去了?)。记忆里的那种情景很象是某个梦境,或者某个前卫之极的Video情节,或大或小的四壁徒空的白房子,石灰地的走廊,同样空空如也的白墙,演播厅里一排排的座椅,化妆间里环绕几面的镜子,还有休息室里的人,全都未曾出现,甚至那些房间也没有任何标记,只有我和他,在迷宫一样的建筑中穿行。我只记得,在那样的穿行过程中,他曾经停下来,很温柔很温柔的抱住我。这奇怪的记忆!甚至,当我们参观完毕坐在大厅里喝茶的时候,我依然只看见了他,坐在我的对面,背景是玻璃窗外面说不清色彩的阴天。进唱的时候我又去了一次,坐在调音台后面,隔着玻璃看着他站在话筒前,我没有想到,一年零七个月之后,我也站到了那个位置,并且从此开始了我真正的旅程。
  缩混完毕之后他去过我那儿,他串了一盘儿Demo给我。那天晚上回到家里,我就那么一直反反复复的听,反反复复的听,我明白他在第一时间里送给我那盘Demo的用意,也了解那个那一刻正隐身于旋律和辞藻背后的他所要表达的心境。那一晚,我再次确认,对于他,音乐和生活是一体的,尽管我难以接受,但是,在我和他之间的那份情感,却是无悔无怨的。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哭了,然后,我发现了他落下的一盒Camel,那天晚上,我点燃了一生中的第一支烟,那滋味真是呛人和苦涩。抽到第二根的时候,我冲到厕所,趴在马桶边吐了。那一刻我曾经发誓再也不碰那东西了,我想不明白那种滋味怎么那么多人偏偏摆脱不掉。同样的,我没有想到,许多年后,烟竟成了我的朋友。
  还有一些见面,那是有几次在那些Party上碰见,那是一些可想而知的情景,那时侯,我们都还不能找到合适的方式去处理那份感情,可是那些大报小道,却已经在渲染他和她之间的恋情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我们相互逃避着,又相互寻找着,显得那样的自相矛盾。这样的经历,让我怎么说呢?这世上最可恶的就是人的嘴,两个人的事也好,三个人的事也好,那些不相关的人,有什么权利品头论足,紧盯不放呢?可怜也好,可恨也好,可爱也好,可叹也好,那些不知情的人,又有什么理由对一个人或者一段感情妄下论断呢?!如果有一天你自己也经历一份类似的事情,你希望一大堆人在旁边指手画脚吗?当然,我不怕别人的嘴,相信他也是。我们之所以那样,是不想在我们自己还尚未解决好事情之前,就先被别人解决了。
  还有一些见面,那是那些深夜里的电话之后,有些时候,挂断电话不久,他就那么心血来潮的冲了过来。那种时候他多半是并不事先通报的,就那么突然从天而将,把自己象个大礼物似的摆在门口。我知道,他是真的想我了,也是真的想让我高兴。那之后我就会暂时拥有一个相对温暖的夜晚,可是那毕竟是同从前的太不一样了,我们不能谈未来,而且都在小心谨慎的避开一些事情。所以,第二天的离开就会更难。那种夜晚的温暖是脆弱不堪的,在他怀抱中的随之而来的黎明不但不能让我入睡,反而使我被那种离别在即的恐惧压迫得啜泣起来,而他那种似乎怕把我弄痛的温柔,就更让我的泪水无法收场。在那样的黎明中,我总是一边流着眼泪,一边一脸茫然的问:“我们究竟该怎么办?”

是的,我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办,那让我绝望透顶却又无计可施。我想,在那些属于我和他的最后的晨光中,当我泪眼模糊的问他的时候,或许那其实更多是在问我自己吧?甚至那样的提问本身就已经足够让我不明所以的了,因为,我听见了我自己的语气,那是哽咽和无奈的;因为,我明明知道,那个被问的人,是无言以对的。是的,他无言以对,那种时候,他总是垂下眼帘,许久许久的不说话;或者,用比我还要茫然的神情看着我,象个做错了什么的大孩子似的不知该说些什么:“对不起,我,我。”;也有些时候,他却反过来问我:“你恨我吗?”,“我是不是不应该再给你打电话了?我是不是已经没有权利来这儿了?我是不是太自私了?”同样的,他的提问也是无须回答的,因为,我们都明白,如果恨了,就不会再那样纠缠;因为,我们都清楚,他还是会来。那些午夜里的电话依旧会在人最脆弱无助的时候响起,午夜梦回的我依旧会听到他从城市另一端发出的叹息,他总是为那些电话寻找着借口:“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刚才梦见你了。也不知怎么就把电话打过来了。”,“对不起,把你吵醒了吧?我就是忽然有些不好的预感,有点儿担心,怕你出事儿。所以想打个电话。”,也有些时候,他会直截了当的说:“我想你。”。他说这三个字的语气有着些无助的情绪,那让我知道他没有撒谎,可是,那却再也不会让我感到欣慰,而只是觉得冷。

  也许没有那些电话,我会好得快一点儿吧?也许不再见面,就淡了吧?可是那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他一定也同我一样的下过无数次决心吧?可是有些事,决定是容易的,实现起来却不是轻而易举的。记得那时侯,他曾经帮滚石的一个女歌手录过一首歌里的男声部分,录音完成后的那天下午他跑了来,把那首歌放给我听,那一天他似乎想得很清楚,他说在棚里的这两天他一直在考虑我和他的事情,他说他想不清楚我和他到底谁是那个“风中之岛”,有时候觉得那是我,有时候又觉得那是他自己。他说:如果那是我,那样的漂移不定,又怎么能让人靠岸?如果那是你,已经离开了,又怎么回去?所以,那究竟是谁似乎就显得不再重要了,所以,我们都别再回头了,往前走吧。他就那样莫名其妙而又似乎蛮和逻辑的分析了一通,然后忽然站起来,很坚决的说:“再见!风中之岛。”。他扭头走了,忽然又折了回来,居高临下的对着依旧抱着个棉垫儿愣坐在卧室床边地毯上的我,补充说:“不管这是对你还是对从前的我自己说的,就再见吧!”。然后他就自管自的走了,大有一去不回头之势,丢下我一个人跌落在晦涩的黄昏里,琢磨着他的话,而那优美而感伤的旋律,依旧飘荡着,就象黄昏里室内昏暗的光线,就象雾气弥漫中岛四周冷冷的海水,将我浸泡着,让人绝望的分辨不清方向。可是我听得懂那首歌里的词句,那其实是因为不知道究竟该往哪里去,所以矛盾不已的。因为那年的那天黄昏有着实在太相近的情绪,所以那些词句是句句嵌进心里的,所以即使隔了这么久的时间,我还是字字记得:一颗心/若无法挽留就放弃吧/两个人/若无法再相依就不要勉强/就算泪如窗外雨/绵绵密密打在心底/又怎么能受感动/回头爱你//想放你/自由翱翔在自己的天空/但是我/反反复复却不能放心让你飞/渴望有流浪的心情/却从来没有说出口/于是我心慢慢的冷/慢慢变冷/你象风吹来的岛/飘移不定/是否我已挥洒过头/终将落寞/夜夜衷心在祈祷/别从梦中醒来/只怕睁眼/又必须面对/失去你的心/I don’t want lose you /set me free 同样的,我也分辨不清那些心情究竟哪些是我对于他的,哪些又是他对于我的;尽管嘴里说着“再见!”,我也一样的弄不明白,那究竟是他刚刚对我说的,还是我该对他说呢?其实,我早就说过了吧?可是,怎么又到了今天呢?那首歌有点儿象传染病菌,那让我也开始同他一样努力的分析起来,终于,我想:好吧,如果他真的从此一去不回头,那么或许对我来说,这也就是真正解脱的一刻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仅仅就是在第二天晚上,他又跑了来。那依旧是深夜,我睡得晕晕糊糊的,听见敲门声,打开门,又看见了他。他的情绪明显的很糟,也不理人,径自走进卧室,扑到床上。因为床垫儿是直接放在地毯上的,这一回轮到我居高临下的看他了。我站在卧室中央唯一空旷的地方,并不走过去劝他或者问他。我只是站在那儿,面无表情的看着他,那个带我体味天堂之美和地狱之煎熬的男人,他曾经是我的,如今却那样的摇摆不定,不知道稍后他又要说些怎样的话,做出怎样的决定?而他,始终保持着倒下去时的姿势:背冲着天花板,脸埋在枕头里,双臂垂在身体两侧,一动不动,就象是——死了。那样大约有几分钟的时间吧,他突然翻身坐起来,仰视着我,那一回是他问了那个问题:我们究竟该怎么办?那是我比他更想得到答案的问题,他明明知道的,怎么却来问我了呢?我依旧面无表情的注视着面前的那个人,他的神情看起来是认真的,那让我再次记起了我们之间的一切,那大概已经有千回万回了吧:曾经的艳阳天,那些阴霾以及风云突变,还有,我的泪水和挣扎,那些茫然无措的夜晚和白天。这一切的一切难道不是一直是他在决定着吗?昨天他不是还走得那么坚决吗?我觉得他是明知故问,一股无明火忽然间就窜得老高:“你到底想怎么样?!还让不让人活了?!”。那绝对是歇斯底里的两句,记忆里我似乎从来就没发出过那样的声音,然后,我径自绕过他,钻回到被窝儿里,从头到脚一处不露的把自己蒙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进入了似睡非睡的状态,然后,我感觉到他也躺了下来。我背对着他,装做睡着了,不去理睬。又过了一会儿,他欠起身,撩开我蒙在脸上的被子,试图把我的脸扳转过来,我拼命抗拒着,终于筋疲力尽,不再挣脱。心里依旧在抵抗着,闭着眼睛并不看他,可是,眼角滑落的泪水却泄露了软弱。他开始替我擦眼泪,那是很难擦净的,泪不停的流,他就一直不停的擦。那样不知又过了多久,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忽然撩开被子站起身来:“算了!到此结束吧!你走吧,别再来了!”说完那些话,我抛下他,径自去了客厅。又过了一会儿,我听见门廊里悉悉挲挲的声响,然后,他穿戴整齐的走到我面前:“我走了!”,他平静的迎住我应声投去的目光,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我可以想象我带给你的伤害,那一定很深。可是,请相信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并不打算为自己开脱,我知道,即使是无意,也造成了伤害,我一样罪孽深重。可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从没想过要伤害你,或者任何一个人。请不要以为这是我期望的结果别以为看见你哭,我会快乐。”,他停顿了一下,视线移开去,似乎在思索,然后,他回转过来:“想听我的实话吗?我不知道一个人会不会同时爱上两个人,可是,说实话,我不能分辨究竟更爱谁,对于我,她是崭新的吸引,你是几年的感情,哪一边都是我不愿舍弃的。我知道你们会觉得这都是一些混帐话。可是,还是那句话,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做选择,如果这样的选择注定要造成伤害,那么,谁该承受这样的不幸?我又有什么权利做出判断?我也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可是,你相信吗?我真的发现,这一切,根本不是我能驾御得了的,我根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只是被谁在前面牵引着,无能为力。”他不再说了,垂下头去,再次面对,他的眼底闪烁着泪光。他没去管它们,可是,语调却沉了下去:“你知道吗?我一直害怕这一天的到来,我知道从那天开始,我们就会不再见面,也不再互通彼此的消息。我走了”。他转身走了,我听见他拉开门,又撞上了。忽然,我象疯了一样追了出去,完全忘了自己还光着两只脚,穿着极薄的睡衣。那一次,可能是心急吧,我一没留神,从六七级的楼梯一步迈了下去,摔破了手和膝盖。 天又亮了,我和他并肩靠着床头的墙壁,对面透着亮光的深棕色格子窗帘布上深浅不一的线条让两个人都再次安静下来,白天接替了又一个不眠的夜晚。就是那样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之间就那样断断续续的延续着,重复着说过的话,流过的眼泪和做过的决定,看不到尽头,找不到出路,束手无策,无可奈何。


  就是在这样的时候,我认识了郭大炜。

印象里,一九九四年是中国唱片业令人欣喜的一年。那之前,国内几乎都是一些固有的国营唱片企业,按照一成不变的模式运行着。歌手的成功之路似乎也只有一条——那个比高考的成功比例还要让人瞠目的万众瞩目的一年一度的大奖赛。那样的比赛最初或许还算得上公正,也的确曾经涌现出几个至少唱工无可指责的“唱匠”,无奈到了后来,幕后的交易就越来越多了——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惯性——没办法,在我们这个人际关系学历史悠远的国度,钱和关系铺就的路似乎总是能够轻而易举的扰乱原本脉络清晰的思路。即便是在这种冠之以“艺术殿堂”的神圣地方。与其如出一辙的是众所周知的春节晚会,基于极为相似的原因——把持决定权的总是有限的那么几个人,自然不可避免的前呼后拥。因此,得以年年活跃在屏幕上的总跑不了那么一些司空见惯的面孔,模式也很难突破。当然,不能排除其中存在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比如陈佩斯赵本山的小品,这些是不一样的:因为深受大家喜爱,所以得以保留,凭的是真功夫。可是那些“假功夫”呢?那就是不知情的百姓们无法想象的了。虽然在城市里,年轻一代大多已经对那个一成不变的晚会不屑一故了,可是对于中老年人和广大的农村,那却依旧是年三十晚上雷打不动的保留项目。因此,春节晚会的收视率之高和覆盖面之广就使它成了演艺界的一块“肥肉”,因此,高喊着“混个脸儿熟”的口号绞尽脑汁不惜一切往前冲的大有人在。那是一场玄妙无比的幕后争斗,因为入选者数目有限,那就成了一根“独木桥”,同类的节目,差不多的名气,谁上谁下呢?那就太有水分了!而已经“上去”过的“成功者”,因为路子熟些,名气大些,底子也厚些,自然拥有更强的竞争“实力”,也更容易胜出。新面孔呢?寥寥无几,而且,必得仰仗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关键人物在背后撑腰提携,否则,想都别想!虽然年年喊着“求新突破”,可是那谈何容易,毕竟人有七情六欲,又有几个能不食人间烟火?当然,这一切都是针对那些可有可无,可你可他的节目的,聪明的决策人自然懂得什么是无可指责,无懈可击,无可挑剔,也自然懂得“顾全大局”。在这所有的环节中,最牛X的当然是总导演,即使是已经很有名的演员,要是稍敢耍个性,翘尾巴,少不得就要面临被“封杀”的结果,所以,还是不敢掉以轻心,还是得象个绵羊似的表现得温温顺顺的。没办法,谁让人家大权在握而自己又偏偏得吃这一碗饭呢?再牛X也得看人分地儿吧!等到节目播出后,不管好坏,总有些趋炎附势之徒应声附和,大加吹捧,又有谁会去理睬那些街头巷尾的直舒胸臆呢?那些议论,也不过就象新年的爆竹一样,响过了,也就消失了。年过了,大家都各忙个的了,朝九晚五的百姓,也不过图个乐儿罢了,谁还有那么多嫌工夫深究呢?又有几个人看得出名堂呢?而那些具有更高权利的决策人,因为摆到他们面前的净是一些说好话的文章,自然也就满意了,明年就会更加放心的把这一“重任”交与他。至于那些参与的人,要么名利兼收,要么,眼前虽然付出不少,可一想到来年又有了提高演出价码的资本,偷着乐还来不及呢,何况还露了脸,当初低三下四曲意逢迎消尖了脑袋往上钻时品出的那一点点儿辛酸又算得了什么呢?

  其实我是没有必要写这些的,这些话一旦被哪个相关的人看见,少不得就会格外敏感的怀疑到这是针对自己而来的从而对我怀恨在心。这我又是何必呢?到不是怕得罪人,只是,那实在是一些与我不太相干的事情:我不参加大奖赛。虽然在很多年前到是有过那么一次经历,可是我却可以肯定的说那一定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在观点上我十分赞同大学时那位男友的话:音乐是不适合比赛的;我不看春节文艺晚会。除了在别无选择的时期——小时侯。自从“翅膀硬了”,那对我就变成了“擦边球”,只不过是在陪父母吃年夜饭时顺便撩上两眼——冲着陈佩斯和赵本山。小品一完,也就撂下饭碗逃之夭夭了——我有我自己的圈子可扎我们有我们自己的娱乐方式,而那个千篇一律如出一辙的晚会,说实话,还真不对我的胃口!事实上,春节晚会历任总导演的大名从头到尾我压根儿就一个不知一个不晓——也不是没听别人提起过,无奈我的记忆力与生俱来的具备“选择”功能,所以,我也拿自己没办法!所以,如果说我这是在针对谁进行人身攻击,那可太冤枉了;至于参加春节文艺晚会,那可就更是我想都没想过的事儿了!出唱片之前自然不必说了,即便是那之后,也一样。这还真不仅仅是有没有自知之明的问题!或许在有些同行眼里那是一块“肥肉”,可是同行却不见得同路。至少我不认为非得上了那个晚会才能证明什么,而且,奇怪的很,我觉着好的,还真没有几个能“混”上那个晚会的!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的审美标准有问题。也许有人会觉得我这是“酸葡萄”心理,那也无所谓,随便怎么想吧,反正我不是那只狐狸!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上,我是一个懒惰的人,这一点一开始我就说过了。我最弱的项目就是煞费苦心的钻营,而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懒得——即使不远处摆着一块“肥肉”!有那闲工夫,我到宁愿看个好片儿读本好书听听音乐串串朋友泡泡酒吧逛逛街上上网打打电游,等等等等,好玩儿的实在太多了!即便无事可做的望着天发呆,在我看来至少也还有一份儿悠然自得,动那心思,累!我身上还有一个成功的最大阻碍,就是穷清高——虽然大学没念完,知识分子身上的“臭架子”在我身上却根深蒂固。让我低三下四的求人,那是无论如何做不来的,无论任何方面(即便是爱情),如果需要那样,我到宁愿放弃。或许从这一角度来说,我应该算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吧?因为,我从来就不肯“忍辱负重”也压根儿不喜欢这个词。忍什么辱?负什么重?不过为了一己私利罢了,还造出个堂而皇之的词来做摆设,既然事儿都干了,还说那么好听干吗?!说实话,仅就“做人”而言我不欣赏这样的活法,如果所谓的“功成名就”需要颠覆人格那么在我看来也就没有半点愉悦可言。所以,我不认为居然能够忍受“胯下之辱”的韩信值得学习,所以,大概我不会有太大的“出息”!

话又说回来了,在我的观点里,还真没觉得出名是什么好事儿!这是我这些年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得出的结论,我发现,其实所谓“名”是给别人看的东西,是虚幻的,是得要别人赐予而又必须小心奕奕守护而且一旦得到就很难面对失去一旦失去又会痛不欲生的折磨人的东西,那并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虽然当初纯属出于喜好一不小心选择了这样一种所谓的公众职业,我却庆幸在还没来得及出什么大名之前首先想清楚了这一点并且抛开了它!所以,我感谢生活带给我的那些被称做为“逆境”的遭遇并且庆幸我性格里与生俱来存在的“惰性”,因而,我未被其累而得以依然是我!然而,我却又不能象那些聪明的隐士和出家人一样窥透红尘从而做到彻彻底底的与世无争逍遥自在,究其根本,凡世中毕竟存在我既使碰得头破血流却仍然认为美好的东西,比如爱情!还有,唱片架前的惊喜,三里屯儿的阳光,东直门的“麻小”,几天不见就会惦记的面庞。我还真舍不得离开,何况,桃花源也只存在于书里。这些年来,我悟出了一种道理:尽管人生不得意之事十之八九,但是,还是值得期许;虽然身为凡人,难免有些身不由己,但是,只要不丢失了自己。然后,我找到了一种自认为坦然的角度:我写我唱,是因为喜欢;能够赖以生存,不必另劈它径,已是幸运;碰巧得到一些欣赏,从而得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不孤单,感激不尽!至于那些猜测和揣度,随便飞吧,但愿,我能永远象现在这样,只管沉醉于我爱的人,事和氛围里,不受打搅,保持冷静,但愿,我不会变成我曾经鄙视的那种庸俗和轻狂……当然,明天的我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无法预知,可是我想,我不会忘记那篇曾经影响我和对我寄予期许的文章:一个喜欢棉织品的姑娘,一个可爱的嬉皮,厌倦暴力却又能据理力争,一个有很多缺点却不让人讨厌的女孩儿。这样一个女孩儿,我希望日后还能在小饭馆儿里看见她和被称为小人物的平民大声的笑谈,希望她能永远为平凡而感动,坚持,希望她幸福,希望她不枯萎!

  这是我的第二段爱情,我当时的男朋友郭大炜也是唱片公司负责人对于我的期许。那时我的第一张唱片刚刚发行,他对我说:不管以后的生活将会发生怎样的改变,我都希望你还能保持本来的心态,我希望你能成为反明星制的典范,永远专注于音乐和生活本身。同样的,窦唯面对名利的冷静以及后来的郭怡广重回乐队仅只出于对此种生活方式之喜好而不惜放弃每月几千美金的收入及舒适生活的大男孩似的热情也带给我过相似的影响。抛开情感中的恩怨不谈,仅就这一点,我希望我能象他们一样。

当然,这世上的人有千万种活法,我无权灌输别人,也无权评点,更不能把自己欣赏的方式称之为正确。我是一个崇尚“自然”的人,相信凡事最大的忌讳就是勉强。人本来就是各走各的路,所以有些事,即使看不惯,也管不到人家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相情愿;所以,纵然浪费再多笔墨,也只不过阐述个人观点而已;所以,请偶尔看到此篇继而格外敏感的往自己身上揽的人不必介意,尽管按照自己的方式继续!

其实某些现象并不属于我关心的范畴我本该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的我也说过了那与我并不相干。无奈我毕竟在一个圈子里,总不能每天从早到晚把眼睛耳朵都堵上,耳濡目染多了,也不得不了解一二。而我斗胆提及这些,并无它意,无非是想指出这样的模式带来了一个弊端,就是造就了太多只会一脸正气的引吭高歌或者喜气洋洋的抛着媚眼的“晚会型”歌手——因为途径太过单一!由于在大奖赛和晚会上把持决定权的人审美极度相近,所以,舞台上电台里千篇一律的重复着大同小异的歌喉,唱法,装束及台风。而那些后来者,因为无从见识也就无从选择,也就只有把那种模式当成范本拼命模仿。可是,生活大概不是那样单调的吧?难怪我们这片土地上稍有外来音乐进入都会迅速走红风靡!而且,那些实在太过浮于表面,挖空心思投机买巧一窝儿风式的欠缺灵性真情的口号赞美祝福报喜实在不能潜入人心底。不知道写和唱的人是否真的都有那么高的觉悟?是否他们的生活真的就象那样从未出现过问题?当然,存在即原因,我不能否认那样的形式也有它的市场和受众群,可是,至少应该丰富多采吧?参照一下音乐界的权威Grammy,奖项仅就音乐类型划分就已令人目不暇接,而且那个数字每年都在递增,截止到去年已有九十多种,预计今年将达到一百种!例数一下这个纷彩多呈的世界吧:Rock,Pop,Traditional Pop,Jazz,Blues,R&B,Rap,Country,Folk,Reggae,New Age,Latin。还有多少连我也没听说没见过根本叫不出名字的。当然,我们真正拥有流行音乐的历史还十分短暂,一切尚需时间,操之过急也没有用。可是,如果不能从根本上突破,仅凭少数热血青年在那儿玩儿命扑腾,前景实在渺茫!我们需要万众一心冲出去的弱项大概不止足球一样吧?

当然,不能否定那些虽属点滴但也可喜的现象,崔建,唐朝,黑豹,西北风,还有个把纵然没有形成什么大气候但至少也能增添一抹色彩的令人耳目一新的小小花蕾,可是大概也纯属偶然而已。时间走到一九九四年,途径总算不再单一。由于私营及民营唱片公司的出现,签约制开始风行,强调个性及人性的作品逐一涌现并且自然而然的受到接纳和关注。那一年,尽管我心情混乱,可是,“新音乐的春天”,“校园民谣”的风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作品本身及商业运作的双重成功鼓舞了更多有钱及有志之士把眼光投向这一天地,单调乏味的领域总算受到了冲击。那年十一月,大陆“摇滚乐势力”在红堪的漂亮一击再次令人热血沸腾,繁花似锦的明天似乎指日可待。


就是在那样的日子里,我认识了郭大炜。
那是那年秋天,也是在华侨大厦的阿尔弗雷德酒吧。忘了那天那儿搞的是什么活动,反正圈儿里人都一窝蜂似的扎在那儿。那时侯那儿的酒单已经做过调升,本来大家都不太去了。我是下班之后被一个女朋友拽过去的,那之前的几天她因为在家里被父母教育了几句,一怒之下大战了一场然后又一走了之就“投奔”了我那儿。那是一个绝对的“摇滚女青年”,爸爸在某大部委把持财政大权,家里两大套房子应有尽有,却偏偏生出这么个用她的话说是被爸妈称之为“有病”的女儿来。她也是个歌手,不过在北京老是找不着活儿干,认识她是在福建,因为分配的是我们俩住一间屋。她常嬉称自己为“混混”,因为中学没毕业就出来“混”了,她说那是因为她妹妹在学校老挨欺负,她又是个女孩儿打不过人家,于是只有主动向那帮打架一流的男孩儿靠拢造成的结果。从福建回来她曾经找过我,那时侯她和另外两个女孩儿打算组一支比“眼镜蛇”牛B多了的女子乐队,想邀请我参加。她是跟窦唯说的这件事儿,窦唯不赞成就没转告我,自做主张以我的口吻回绝了。后来她知道了实情特别恨窦唯,说他“凭什么干涉你的自由?!以为他是谁呀!”。当然,就算我一开始就知道了大概回答也没什么两样。其实她也不是什么“混混”,对我也不错,而且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向我靠拢。跟她成为朋友是在伊甸园的时候,她家离保利大厦特别近,晚上一没事儿就跑去找我。我和窦唯最“叫劲”那阵儿她老是劝我说:“理丫干吗呀?!不就一男人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时候我觉得她说的挺解气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几天她因为有家不想归,我们就彻底的捻在一起了。每天晚上她陪我上班,下了班家近在咫尺却回我那儿,到是颇有点儿大禹治水的劲儿!

九四年的Party已经不复再现当初的盛况,虽然那些在很多年后谈及时被大家一致归结为必不可缺的“点睛之笔”的场面和面孔依旧出现,可是,一种属于某一年代特定的气息却明显的在悄悄淡去。那其中的原因是很难确定的,或许,是因为情况发生了改变:有些人,获得了肯定,另一些人,却仍在沉浮,于是也就失去了最初那种完全一致的心境;或许,是因为成长,它让人不可能再象曾经那般的无拘无束,了无牵挂;或许,只是因为时间,是规律。我知道时至今日对于Party当年的那帮人都存在着一种难于付之于语言的情感,那些久远的夜晚总是能唤醒他们眼眸最深处那抹被岁月逐渐遮掩的亮点并且再次在瞬间释放出动人的光彩,我知道,在有关往日的追思中,那是一种甚至比曾经的爱情更为炙烈和深刻的记忆,就仿似迎风的战旗和紧密的鼓点,构成了青春里最无法释怀的一章。或许从这一角度而言把其称之为一块儿阵地更为恰当吧,而曾经的那群年轻人,就把那儿当成了一块儿看得见的阵地,用以证明自己依然和大家一起并肩坚守在那块儿看不见的阵地上!当然,从当年的表象上看去那似乎更象是一个身着奇装异服,行为狂放不羁的异类青年凑在一块儿纵情胡闹的场所,因此常常理所当然的受到干涉和制止。可是,那种潜藏于表面现象之下的惟独属于青春的狂热,躁动,勇往直前和坚定乐观却是身在其外的人永远无法了解的。其实,在回头细想之后我可以肯定的说,它的动机是单一而且纯粹的,并不如某些人想象的那样令人担忧!不过,有一点我到是必须声明:那些只知道“冲果儿”的混混是不在我的记述之列的。
  事实上,即使是从那一时间里走过来的我也无法用我的笔清晰再现曾经的他们那种曾经的热情,那种即使兜儿里只有到达的路费,也会不管不顾的冲向那一目的地的劲头儿。那是每一代人年轻的时候都必然存在的指向传统的悖逆精神仅就音乐领域的集中体现,所以,更准确的说,它是时代的产物。而当时间走到了今天,虽然类似的Party也在零星的延续,我却心痛的发现,那早已成为少数一味沉迷于旧梦的人无法面对真相的徒劳感伤和自欺欺人以及更为少数的后来者对于某个早已一去不返的时代的追寻。其实,我到觉得这大可不必,走过,就已足够,而在十年后的今天,如果还抱着一成不变的模式维续昨天,那么,也就丧失了曾经最难能可贵的精神,无异于曾经鄙视的流俗,那么,曾经的日子也就失去了缅怀和存在的意义。所幸的是,更多的人已经敞开怀抱拥抱了今天,在嚎叫俱乐部,在“keep in touch”,在“莱茵河”,在Rave Party上,那些嬉称自己为“中年A组”的“老泡儿”们并不象他们之中的另一些那样毫无道理的抗拒新的音乐形式,他们成为了新的Party的组织和倡导者,那样的思维因为从未拘泥于形式而不断融入新鲜气息,并且得以永远站在时代的尖端。于是我发现,所谓年轻其实并不真正属于某段年龄,它其实是一种态度!  

当然,九四年的我还不会去探讨所谓年轻的实质,因为正处在根本不可能思考这种问题的年龄。而人就是这样,在年龄的数字本身就值得骄敖的时候,会很容易盲目的嘲笑年长之人。可是我必须指出,如果那样的目空一切仅仅是出于某一数字带来的优越感,那是极其可笑的,因为,你要知道,对于自己,一切也都在“弹指一挥间”。当然,有一些心情却与年龄无关,比如九四年的我,就是那样的心灰意懒,以至于,不再象当初那般热衷于Party了,我说过,它的兴衰历程到是同我和窦唯的情感轨迹出奇的相近。所以,这种改变对于那一时期的我到并不是因为失去了兴趣,而只是为着一些小小的矛盾心理:因为不知如何面对那个正为其所困的影象。没错,那时侯的我对于Party的态度就是那样:去是希望看见窦唯,不去又是为了避着他,而到底去还是不去,却又是一个困扰我的问题,因为,遇见了反而感伤,碰不到又怅然若失。

  那天就是那样,被贝贝(我那个有家不归的女朋友)拽着,半推半就的进了门,两个都开始东张西望:一个是兴致盎然的看热闹,找熟人;一个是装做不经意的用余光窥寻。因为不想被贝贝发现心里的那点儿小秘密(她看出来准又得挤兑我),我甚至还事儿逼兮兮的拿出墨镜来带上做掩饰——这可跟“耍范儿”没有一点儿关系。视线在人堆儿里搜罗了两圈儿,甚至角落也没放过,没发现他的影子,一块儿石头落了地,接着,就开始失望起来了。

  然后,我的魂儿就离开了那里,脑子里净转着一些有关他的乱七八糟的问题:他为什么没来呢?是不是她又来北京了?此刻他在干什么呢?等等等等。一边儿胡思乱想着,一边儿由着贝贝,胡乱的看着走着,跟一些人打着招呼,有一搭没一搭的说上两句,又在某一处坐下,喝了些东西。终于熬不下去了,打着哈欠说了声:“没劲!”,又以“要不你接着玩儿吧,我先回家了!”相威胁。贝贝那两天已经“弹尽粮绝”了,所以,其实已经不光是住在我那儿,还得靠我“养着”,为了避免“腿儿着”回去,只好跟着我走了。当然,其实我也不想一个人回去,我甚至巴不得贝贝一辈子都陪着我才好呢,因为那样,日子会好过些,我也能坚定些。何况贝贝讲起笑话来,哭的人都能被她逗乐了!

  我没想到,那天那个魂不守舍的我居然给一个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是后来郭大炜在谈及我们相逢的那个夜晚时选择的形容词,他说那天我那副对什么都不太感兴趣的劲头儿恰好吸引了他的兴趣。我不知道贝贝和郭大炜很熟,事实上,贝贝和圈儿里的每一个人都很熟,这一点她还真不是吹的!


  我也不记得那天晚上在阿尔弗雷德我和郭大炜说过话,可是贝贝说她那天晚上就介绍我们认识了,她说我们还在郭大炜他们那桌儿坐了半天,他还请我们两喝了东西。“炬炬丁武冲冲他们都在呀!你怎么会不记得了呢?”,她这么说,我只好努力的回想,然后,就恍惚觉得有那么回事儿了。

  那是几天之后在川味居,下了班儿我和贝贝一起去那儿吃火锅,刚好碰到了郭大炜和冲冲。当时他们的桌儿上酒瓶林立,正喝到兴头儿上。因为四个人里分别有两组三个人都“熟透”了,大家就自然而然的凑成了一桌儿。还是女孩子比较细心,坐下后贝贝发现我和郭大炜不大说话,就抻起了几天前的碴儿,经她提醒后我仍然一头雾水,只好不好意思的说了声:“对不起!”,郭大炜则赶忙笑着回了句:“没关系!”。那天贝贝和冲冲一起又给我和郭大炜做了遍介绍,我们算是真正认识了。

  原来郭大炜是炬炬丁武他们乐队的经理人,说起来我不该不认识的。无奈好长一阵儿我一直“为情所困”,对周遭的事情一概失去了兴趣。而郭大炜正好是那段儿时期来的北京,所以就难怪了!

  郭大炜很爱喝酒,这一点认识的第一天我就深有体会了,回头想来,他最大的嗜好大概就是在小饭馆儿里和亲爱的老友新朋们畅饮笑谈。他说,我当初打动他的那句话就是我说愿意陪着他直到他喝不动了为止。当然当初我那么说并不是因为爱上了他,而只是因为宁愿熬到困得回家连想点儿什么的劲儿都没有了为止。不过,他喝了酒的确称得上才思汹涌,妙语连珠,所以滴酒不沾的我才会一直听下去。那到是大有点儿舍命陪君子的豪情,因为那样的晚上我常常能把好几壶茶喝成白开水的味道,所以如果按照圈儿里的话说他是“酒飞”了,那我一定是“听飞”了。当然,酒醒的郭大炜也并不让人失望,如果你看过他写的东西,你会相信我说的话。无奈,他却是那一种人,写过了,就忘了。所以郭大炜一直没有成名,很多熟悉他的人都为他惋惜,可是我却觉得,那是他的个性使然,而且,他的确涉猎太过广泛了,那分散了他的注意力。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郭大炜的家在一个很美丽的海滨城市,不过早在我们认识之前,他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就已经举家迁往香港了,他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的名额让给了姐夫,因为他的姐姐怀孕了。因为那时侯去趟香港并不容易,他就基本上剩下了孤身一人。他曾经是一个乐队的主唱,用他的话说,那是一个不走运的乐队,因为他们先后起过的几个名字都在不久后与某个著名的流行歌的名字不谋而和。因为他们的乐队没有名,所以尽管应用在先却仍然被人看成是毫无想法的抄袭和借助别人的投机取巧,那当然是他们最为鄙弃的,于是就一直忙于更换名字从头再来。后来,不走运的乐队解散了,他一个人去了南方,在那儿一切似乎好了起来,他签了约,事业蒸蒸日上并且得到了同大多数人一样曾经以为会天长地久的爱情,再后来,他爱的女人成了明星,执意要来北京发展,他就又义无返顾的忘记了自己与爱同行了。

  认识郭大炜的时候,他还没有被生活——具体的说是过多的酒精和无法释怀的情绪改变了模样。那时侯的他在贝贝嘴里绝对是一个排名前列的“尖孙”(我当然也同意,只不过不象贝贝那样公开的品头论足罢了):令女孩儿们倾慕的身材,古铜色的皮肤,深陷的眼窝和有着一道漂亮的沟的下巴。他的脸有点儿象混血,可是他却总是喜欢嬉称自己是新疆人。那两年大家都特别爱往新疆村儿扎,烤肉拉条子炒片儿让所有人都上了瘾,他总是喜欢和那帮新疆人开玩笑说:“我是和你们差不多地!”,“我也是新疆来地!”。后来,在我们几次谈及结婚的时候,他总是想象着要把婚礼的地点放在那儿,他的计划是把整个新疆村都包下来,在路中间从头到尾点上篝火,摆上桌椅,然后大家一起痛痛快快的喝酒吃肉唱歌跳舞,而路过的每一个人,都可以随时加入。他对于想象中那个场面的描述的确十分具有煽动力,无奈我理想中的婚礼却是穿着洁白的婚纱,站在教堂里。或许你们会觉得我的想象力反而有限吧,可是,在我看来却惟独那样才够得上神圣和浪漫——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个面孔和血液都纯粹属于东方的人,却偏偏钟情于这一西方传统模式。或许你们又会说这肯定是受了太多外国电影的影响,可是在我开始幻想这一场景的少女时代,中国却实在还没什么描写爱情的外国电影可看呢,那时侯,好象除了北朝鲜的苦片儿,就是《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和《桥》之类的革命片儿,最好玩儿的也不过是《大西洋底来的人》和《加里森敢死队》了。惟独看过一个涉及婚礼场面的电影,就是《叶塞尼亚》,可是那也与我幻想中的场面不符,因为那太华贵了(我指的是片子结尾去教堂的那一次。吉普塞式的婚礼到也不无情趣,可是那种用割腕证明决心的方式未免有些愚蠢了),而我设想的,却是那种田园式的,在温暖的季节里,在小小的教堂中。我甚至在很早的时候就为我自己的礼服想好了式样:白色鲜花编就的花冠,叶子和花瓣新鲜得还挂着露水;没有面纱,让眉宇间的喜悦尽览无余,决不拿腔做式。也不要拖纱,让乌黑的长发在和风中恣意舞蹈;礼服是露肩的,恰倒好处的点缀着同样的花朵,衣服的用料,则全部选择白色轻纱,因为只有那样的质地,才佩做天使的羽翼。那是多么漂亮的礼服啊,这世上再普通的女人,一旦穿上它,大概都会成为天使吧?

  是的,我幻想过,却从来没把它讲出来过。我知道也许你们会笑话,可是,请不要吧,因为,我的确曾经相信过,而且,我曾经为此很认真的等待,等待长大,等待他出现,并且希望,在皱纹还没有爬上我的面颊,白发也没有混进我的头发的时候能穿上那样一袭白纱,骄傲那么一次。我甚至还想过,等到仪式完毕,我们就选一处葱茏的地方,就在晴朗的天幕下庆祝,我还要,在那一天,为所有的人唱尽我会唱的所有有关快乐的歌,后来我参加过一些朋友的婚礼,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跟比赛似的叫着劲儿往更高星级的饭店跑,我觉得那样的时刻应该是与天地同庆的,所以,我还认为婚礼一定要选在温暖的季节。在距离以上憧憬很久以后的今年,在瑞士我亲眼目睹了这样一个婚礼,那是在山间的一个小镇上,起床后我们去吃饭,发现那家餐厅门前的草坪上摆满了桌椅,鲜花和食物,而对面视线可及的不远处,小镇教堂的门口,刚刚举行过仪式的新郎新娘正在与亲朋合影。餐厅后面还有一些桌椅,是与婚礼无关的,就摆在面对群山的峭壁上,围着栏杆,我们就选择在那儿进餐。没过一会儿,前院传来喧闹,我三口并两口的吞完,就跑去前面观看。那绝对是那个曾经存在于我幻想之中的婚礼,特别可爱的是,他们没忘了请乐手,于是,那一天,我听到了这世上最和谐的声音。没过一会儿,大家就有的干杯有的跳舞有的放声高歌起来了,然后我那不争气的毛病就又犯了:我哭了。当然,那并不是因为新娘不是我,而只是因为,美好。

  到今天我仍然相信这一生一定存在我期盼的那么一天,虽然,在爱情上我一直失败。我知道,我还要等待,而且,也许会很久,也许,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复拥有期望中的容颜,以至于不肯再去穿那想象中的婚纱,也许,我们也没有能力去寻找那样一个美丽而纯净的小镇,可是,我还是相信那一天的存在,那已经不再拘泥于曾经企盼的形式了,我只是相信,等到我等待的他出现,我仍然是他的天使。当然,我还知道,这世上的有些事,也并不是你相信就一定能实现的,可是,有一件事却可以肯定,那就是,这世上一定存在那种确凿无疑的爱情,而且,这始终是我追寻的。这世上还有一种可以称做为爱情的情感,它没能经得住时间,不过,我到觉得这至少比生绑在一块儿打发时光好,分开,一时的确痛苦,可是,记忆却得以存留;而死缠烂泡,却终将麻木,落得个两败俱伤。而两个人之间,一旦变成两个只是凑在一块儿吃饭睡觉的动物,还有什么意义呢?其实,谁也没有权利以责任为借口挟持对方,谁也都没有必要背着责任的包袱,因为,一个成年人,最首要的就是独立,而只有两个独立的灵魂,才配谈恋爱。所以,因为爱在一起,因为不爱分开。这是爱情中唯一拥有决定权的原因。

  当然,在弄不清到底爱还是不爱,该爱还是不该爱的时候,那就比较麻烦了!比如那时候的我和窦唯,再比如,那时侯碰到的郭大炜。其实,在我和郭大炜相遇的时候,他也正困在和我相似的情境里:他的明星女友张咪在一次去外地拍片的时候和男主角假戏真做了。他本来已经忍痛离开了,因为女友一片泪水一通悔恨的求他回头,便原谅了她。他确实很爱她,也以为,经过了这一次,她会懂得珍惜,却没想到自己的女友也正处在那样的“麻烦”中。于是,爱恨纠缠,他陷入进退两难间;那是一段极具戏剧效果的情感,实在比我正在遭遇的更为复杂:男主角扮演的正是他,那是一个关于他和她的故事,而且据郭大炜说那是他亲笔写下的有关他和她相互搀扶一起走过的一段艰难岁月——两个一无所有的外地人在一个陌生城市的故事。关于他和她从前的事情郭大炜到是断断续续给我讲过一些,那是在那些我们两个人“目标一致”的抗拒回家的夜里。那倒的确是一些催人泪下的片段,以至于连我都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心事而感慨于他的故事里。在对于往事的述说间我曾经隐隐窥见一个男人眼底的泪光,他说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艰苦的日子可以相濡与沫,现在好了,却反而不能好好的在一起,他说,他怎么都不能相信,这样的情感也会改变。本来导演的意思是让郭大炜自己演他自己的,可是他没兴趣演他自己,于是,另一个男人作为他的替身却意外的进入了他真正的生活。

  所以,在我和郭大炜相遇的时候,他对我产生的兴趣完全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无须防备的一种,那仅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模糊的好感而已,用他后来的话说,就是:“觉得你挺怪的!”。可是,那最初的好感一定为后来的发展埋下了伏笔,只不过那时侯他无心多想罢了,何况,那种情境里的人,怎么可能一见钟情的爱上另一个人呢?

过了两天郭大炜居然跑去听我唱歌了,那大概加强了他对我最初仅仅出于外表印象引发的兴趣,或许更重要的还是因为不知道究竟该如何与另一个人相对,而“伊甸园”也总算是个去处吧!反正一次之后郭大炜就渐渐成了“伊甸园”的常客。他从不一个人来,总是呼朋引伴,那里面除了圈儿里人,还有他在家乡和南方的朋友,不仅如此,说得夸张点儿,我怀疑全国上下各行各业都有他认识的人,反正就是乱七八糟的一大堆,甚至经常还有点儿不太搭噶,却被他组织起来,在不同的晚上凑在一块儿混。表面上看去他似乎都在忙着喝酒,没想到那到是个有心人,说实话我真是不能不佩服他,在身兼“主侃”“主喝”双职之余居然还有额外的精力听我唱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分配他的眼睛和耳朵的。可是他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不仅如此,他还是听得最用心的一个,并且给予了我截止至今的“演唱生涯”中最关键性的点醒:他说我仔细听了你唱的每一首歌,可是我不认为你唱得好,因为你只不过是把它们模仿得和原作很象罢了。如果在你的声音里别人不能认识你,那就是一种失败。一个人怎么能一会儿是这个人,一会儿又是那个人?copy只是最初的阶段,是卡拉OK里的东西,如果你打算把唱歌作为职业,就绝对不能停留于此。你应该用你自己的感受和方法去重新译释它们,让它变得和原来的那首歌根本没什么关系,也许这样在歌厅里你不能得到象从前一样多的掌声,可是,别在乎那些,因为,这才是唱歌真正的目的。回头想来,他对我说这番话的时间大概就是我从“唱歌”走向“歌唱”的分水岭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郭大炜在,下了班儿肯定奔“川味居”。当然,他不在我也经常去,那时侯,吃宵夜已经成了我的“老习惯”,而“川味居”无疑是首选。那当然不只是因为那儿的四川火锅好吃,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那个“摇滚老板”。“摇滚老板”名叫五爷,那时侯,他已经留起了长头发,穿上了皮夹克,所以,他的饭馆儿在圈儿里这帮人心里的位置也就跟“在自己家里没什么区别”了。搞不懂五爷为什么那么纵容这帮人,我想大概是由于和这帮“热爱音乐”的人同样的“热爱音乐”吧,因为自己来不及做音乐了,就把这帮做音乐的人当成了“知己”。反正“艺术”这个词是个挺能改变人的东西,五爷自从“接近”了它,生意也不好好做了,饭馆儿的营业时间也完全变成了这帮人的作息时间:从晚饭开始,直到这帮人中的最后一个“战士”走了为止,而且,只要有一个不走,五爷都会亲自陪着。想起来这帮人还真是挺不见外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就跟轮班儿似的,总有在那儿磕到天光大亮的。至于值班儿时间的长短,那就根据心情而定了,心情平静的,吃完消夜自然就回家了,而带着情绪来的,别管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就非得在那儿磕到自己都没脾气搭理自己了为止。不仅如此,还有连续几天甚至更长时间“连续作战”的,反正是到问题解决了为止。当然,也有屁事儿没有可就是不想回家的,贝贝就是,据说有一次她和两个朋友在“川味居”吃完消夜去看通宵电影,看完电影又回去吃早点,吃完早点另外两个女孩儿想回家了,可贝贝同志仍旧意犹未尽的赖着不走,最后竟然提出了“要不咱们干脆让五爷帮咱们拼几张桌子就在这儿睡得了”的无理要求。

  九四年秋冬季我和郭大炜就曾一度并肩在“川味居”“战斗”过。我们总是面对面的坐在进门左手最里边有着半扇玻璃屏风的长条大桌上,记得每次一开始的时候都是热热闹闹的一大桌人,可到了最后,几乎总是剩下我们两。我仍然可以想象得出那种时刻里的情景:火锅里渐渐的凝了一层痂,那四周杯盘狼藉,靠墙的那一头儿一定摆满了一溜儿啤酒瓶,我们就在那样的一张桌子上之上相对着。那样的次数多了,大概就会被人误解,到后来就连我的“橡皮膏”贝贝也开始疑神疑鬼的了,她不再陪我慎到最后了,而总是在剩下我们三个的时候迅速撤退,临到门口还总忘不了冲我诡异的一笑。贝贝死活觉得我和郭大炜之间肯定发生了些什么,她老是追问我,还说:“你这人真没劲,有事儿连我都瞒着!”。可是压根儿就没有的事儿我总不能编给她听呀!可是贝贝死活都不肯相信我,到后来我也就懒得解释了,这又被她看成了默认,她还在旁边儿添堵添乱:“这怎么了?干吗藏着掖着的?噢,就许他们花呀?”,“要我说,你就把这事儿公开了,好好气气窦唯,别老以为除了他你就找不着别人了!”,一提起窦唯,贝贝总是气儿不打一处来,大概又想起了当初组乐队的事儿,于是又自然而然偏向郭大炜的撺掇起来:“我觉得,其实郭大炜比窦唯帅!”,“求你了!别瞎猜了行吗?!我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和郭大炜什么事儿都没有,你怎么就是不信呀!”,看我真的急了,贝贝又赶紧改口:“行行行!我信我信我信!行了吧?”她探头看我一眼,不再说那件事了。可是没过一会儿,她又来了:“我真的想不明白,你怎么就过不了窦唯这关呢?”,“谁说的?我跟他也什么事儿都没了!”,“别骗人了,谁信呀?傻子都看得出来!”“我跟你说,你不觉得你这样很被动吗?你得戏戏孙!告诉你,要想跳出一个大坑,就得先跳进一个小坑,这绝对是至理名言!”,她又开始搬弄她那套爱情理论了。

  不管贝贝和窦唯有没有仇,我知道她其实是替我着急,只不过她说话比较直来直去罢了!事实上,我和郭大炜的确是一对奇怪的“组合”,经常两个人相对着整夜整夜的泡在一起,一个拼命的往肚子里灌酒,一个不停的续茶,而思维,却各自陷在自己的困扰里,根本与面前的那个人没什么关系。那样的相对大概仅仅是出于两个人处境相近,所以更能够相互理解吧,再加上也都对对方没有恶感。而事实上,我们也的确都把那些不愿对别人诉说的心事说给对方听,并且还真心的互相开导劝慰出着主意。或许,在我和他的潜意识里也存在一丝期望跳进一个小坑的企图?希望借此得到解脱?不得而知,反正,人在那种时候有一个异性陪伴似乎总会比一个同性显得更行之有效,那到是一种很微妙的效用,不知道你们是否也有同感。而那样的早晨,我们出了门,也不过就各自上了一辆出租车,各奔东西了。那样情境下的我和他,不止对两个人在别人眼里看来似乎超越异性之间“正常”接触的关系不会七想八想,还没有闲心理睬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因为在心里真正“有鬼”的人看来,“川味居”肯定是一个人多眼杂的地方。

  后来,我和郭大炜的“单独相对”居然发展到不再仅仅局限于夜里了,可是那还是与他对我的兴趣没有太大关系,而只是因为他还喜欢喝咖啡。喝酒的郭大炜从不挑地儿,再小再破的饭馆儿他都能喝得尽兴,而与之恰恰相反的是,喝咖啡的他却只去可数的几个地方。这绝对是郭大炜身上奇怪之极的地方,因为无论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说,他都似乎更钟情于平民生活的温暖随意,而独独谈到咖啡,他却一定要去那种够得上星级的地方。郭大炜身上的确有不少自相矛盾的地方,我想,那大概与他的AB血型有关吧,而关于这一点他给自己的托词是:生活中必须产生对比。从前去喝咖啡,他都是叫她一起去的,可是现在,他却睁开眼就“逃”,不想眼睁睁面对家里的那个活“问题”。无疑,贵宾楼的红墙咖啡厅正好是他钟爱的去处之一,因为知道我就住在附近,于是,想找个人说话的时候,他就奔那儿。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总是说:“如果你现在正闲着没事儿,那就过来一起喝咖啡吧!”。他总忘不了强调“如果你正闲着没事儿”这句话,那让我觉得赴他的约合情合理,何况,我也很想找人说话,而且是白天这个城市里最闲的闲人儿。当然,那可不是什么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约会,而只不过是一个朋友对另一个朋友的邀请罢了,为的只是两个人凑在一块儿“混”。下午的光线让我们的心情自然而然的比晚上轻松些,于是,两个人眼中的对方也鲜活一些了。


  郭大炜在泡咖啡厅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随身带着一个本子随时写写画画,他还有好多漂亮的笔,而且颜色各一。那让我觉得有时候他也挺象个小孩儿,尽管其实他比我大了整整六岁还多。在他的本子上,我发现了一个令我着实吃惊不小的秘密:他的字迹居然和窦唯的一模一样。不过,那并没有让我感受到某种暗示,而只是让我的神情在一瞬间又跌入黯然。

可是,我和郭大炜都不知道,我们谁都不会知道,在我们不知何去何从的时候,命运往往已经为我们做出了新的安排。然后,星移斗转,心随时迁,在绞和着酸楚与喜悦的过程中,我终于决定,往前走。

  事情发生改变是在大约两个月后的晚上。那天,郭大炜也去了伊甸园,不过没待一会儿他就走了,说还有几个朋友在国贸一楼的啤酒屋,打电话叫他过去。“要是你下了班儿没事儿,就过来玩儿吧!”。他一个人绕到演员休息室门口跟我打了声招呼,因为台上正在演出,说话也不得不抬高半个八度。我点了点头,又冲他招了招手,很奇怪的,我记住了他那天的背影:同样的“正常人”认为早该扔进垃圾箱而我们这帮人却反而视其为珍宝的“破破烂烂”的牛仔裤,黑色的,同样的黑色皮夹克,窦唯从前也总穿的类似的一身衣服,摇滚圈儿里的标准行头。甚至,他也背了一个类似的浅棕色皮囊,只不过他的那个是单肩的,斜挎在后面,那上面班驳的痕迹说明,要么,它跟随过主人很久,要么,他总是把它随处乱扔。唯一与曾经的窦唯不同的是,他更高大些,还有,那时侯他的头发是短的,长及耳畔类似于鸡毛掸子的那种——尤其从背面看去。当然,其实他留那样的头发也一点儿都不难看,只不过那样就不能打一百分罢了,要不然我可不会“凑合”!事实上,我爸妈在第一次见到郭大炜的时候曾经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因为在我这个宝贝女儿的百般“折磨”下,他们对自己的成龙快婿的标准早已降到了最低点:只要别留着一头男不男女不女的长头发。可是他们的这点儿满足也没能维持多久,因为很快,在我的撺掇鼓励下,郭大炜的头发也“固执”的“飞扬”起来了——当然,那决不是我单方面的意愿。很多年我都是这样,象中了邪似的喜欢看男孩子留长头发,这种莫名其妙的偏好连我自己也找不到症结,只能归结于血液中流淌着对于古代及更远的原始部落的遥想,或许从这一点上看,我的确是属于比较怀旧的一类吧!所以我本人的发型也才会如此“顽固不化”的“坚持”到今天。

  当一个人开始留意有关于另一个人的某些细节时,那是不是该算是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信号呢?这是我在回忆中发现的疑点,因为在那之前,郭大炜的衣着打扮好象从来就没给我留下过印象,翻看前面,也从没有过那方面的描述。可是写到这里,他在那个晚上转身离去的背影却的确十分清晰的跃然于纸上,于是在顺其自然的敲击着键盘的很久之后的此刻我忽然意识到,也许就是在那一刻里,一粒不起眼的小小种子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埋入土壤,只需静静等待雨和阳光;就是在那一刻里,他在我眼里已经不再只是一个可以倾诉的模糊对象,而还原成了一个完全的整体,一个瞒有味儿的男人。那么,有关我和他的一些是不是应该从那一刻算起呢?如果真是这样,那就证明了郭大炜曾经坚信的判断:他说,他那天转身离去时从我的眼神里读出了东西。他坚持认为其实我们是同时开始的,只不过两个人都觉得不太可能罢了。“不可能!明明是你酒壮怂人胆儿吗!说实话,我觉得你开始的办法挺不高级的,甚至还有点儿——无耻!”,“天地良心!我那天根本没计划过什么,真的!”,“反正是你先追我的!”,“好好好,我无耻!行了吧?您现在没后悔吧?”这当然是我们后来的玩笑话,不过郭大炜这个人真是挺少见的,表面上看起来粗心的一塌糊涂,成天丢三落四的,可他细心起来,还真没几个人比得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象想起什么来似的又说:“唉,你饿了吧?我请客,去楼上消夜?”,“我可不去,你都这样儿了,太丢人,还是少点儿人看见吧!”,“这你可犯了一个立场性的错误。你要知道,你现在是和一个九十年代的活雷锋在一起!这是你的荣幸!”,“那我也嫌丢人!”,“我又了解了你一点,原来你是一个如此以貌取人的人!”,“唉,别贫了!真的,赶紧回家吧,要不然一会儿喝大了我可搬不动你。”,说着话的工夫第三杯眼看也见底儿了,他那天喝酒的架势有点儿不同寻常,我开始害怕了。

  那是我第一次碰上他喝得连我都不认识了,后来酒吧打烊了,两个服务生帮我把他扶了出来,想送他回家吧,可是只知道他住在方庄,也不知道具体的楼门号,何况那是他和她的家,我送他算怎么回事儿呀?没办法,只好陪他在路边儿坐着。已经是十二月中旬了,坐在街边儿不一会儿人就被冻透了,我又冷又乏,他却仍然人事不醒,只管象打了败仗似的垂着头坐着。天已经快亮了,每一个经过的人都在用看猴儿似的眼神看我们两,看看我,看看他,再看看他脸上醒目的纱布,然后再看回来。那次,因为伤口被冻着了,再加上过多的酒精,他的鼻梁上方留下了一小块疤痕,当然,他是完全不在乎这些的,后来他还说:这是我们爱情的证据,因为我和他就是那一天开始的。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没办法,只好叫住一辆出租,暂且把他带回自己家。路上他下车吐了一回,然后清醒了一些,我问他要不要送他回家,他摇了摇头说:我没有家。

那是郭大炜第一次去我那儿,也是我自搬离窦唯那儿之后第一次在那种被称为家的地方与除了窦唯以外的另一个男人单独相对。然而,那个例外的开始却跟柔情蜜意没有一丁点儿关系,正好相反,那天早晨我面前的那个男人好象很久都没有弄清楚我是谁,自己又是在什么地方。而且,他几乎不理睬我,只管一言不发的坐在客厅中的某个沙发上,依旧十足的一副打了败仗的样子。他垂着头,我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可是我知道那种完全把胃当成了酒器往里玩儿命倒的办法一定不会让谁的身体好受;至于他心里在想什么,虽然不得而知,但是我猜想,他的那个地方大概也正同他脸上和手上的伤口一样在隐隐做痛吧。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些,因为我也象那样的喝过酒,虽然仅仅一次,可是那已经足够让我体会到这一点:过量的酒精不但不能让人麻木,反而会让原本就痛的地方更加清晰和更加疼痛。

  我猜想郭大炜那天那样不顾一切的往死里喝一定是因为又出了什么事情,那的确是显而易见的,不过,我倒没有想到那居然跟我有关。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天张咪从别人那儿听到了有关我和他的风言风语,又反过头来兴师问罪,他一时又是委屈又是郁闷,一气之下就再次离家出走了。怪不得他那天带了那么多钱,原来他是打算租房子不再回去了的。后来郭大炜曾经很坦白的告诉我:就是在那天迈出家门的一瞬间他还是爱她,甚至直到那以后很久,也包括和我在一起的一段时间。他说那天他一边打开家里的保险柜,拿出部分眼下必需而且自己也可以心安理得带走的钱,一边觉得自己的心在被撕扯成两半,那当然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因为留下的钱恰好象他不能带走的那部分心,是更多的一半儿。可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真的得走了’。”他说的这一句话我记得特别清楚,那的确已经是很久以后了,以后到我们终于都愈合了曾经的伤口并且开始再次相信爱情(在我和郭大炜开始的时候他的确那么说过,说我们是“凑在一块儿疗伤”),我们之间的爱情。那天晚上,他抱着我,在我的追问下谈起那段往事,直到那时侯,我依然可以听得出他说那句话的语气里不由自主流露出的失望。

  当然,那天早晨我并不了解这些,郭大炜也什么都没对我提起过。我甚至不知道他在前一天晚上对我发出的邀请已经不同于往常:后来郭大炜承认说他那天晚上确实很想见我,而且只想见我一个人。他说当他离开家坐上出租车,茫然于夜的都市而不知何去何从时,忽然就意识到了那个念头的存在。他说那一刻他甚至有种犯罪感,因为仅仅是在半个小时之前他还确信自己完全是被女朋友冤枉了。“可是那时侯我们之间确实是清清白白的呀!你说呢?所以我又坦然起来了。”,“后来就打了那场架,从医院出来之后本来打算先去一个朋友那儿好好睡上一觉的,可是不知怎么搞的那个念头又冒了出来,而且觉得今天非得把这件事儿办了不可。也许当时我是想弄清楚我和你之间是不是真的象别人传说的那样发生了爱情吧。”,他是这么认为的。他说要不是自己女朋友的“提醒”他还真的没想到过去“分析”我们之间的所谓关系,他说后来在他一个人坐在那儿一边等我一边抱着自我检讨的心态严肃认真的把我和他之间还没有什么关系的关系真的当成一件事儿煞有介事的分析了一通后还真发现了那么一点儿微妙的变化,“那种变化恰恰也是发生在前一天晚上,在我跟你说完‘再见’转过头去的那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你那天的样子让人觉得有点儿心疼。”,“我那天是什么样子?”“又美好又无助。”。同样是在我们都对对方敞开心扉的某个晚上,他在黑暗中沉默了一会儿就说出了这么六个字,那更象是我爱用的形容词儿,可是他的确那么说了,大概是觉得那么说更容易让我明白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8-27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人在一起,就会有些潜移默化的影响。然后,他更紧的搂住我:“你知道吗?那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那时侯张咪刚刚离婚,一个人带着一个小女孩儿,从很远的地方来到我们相遇的那个城市。那时侯我也刚到那儿不久,一切都还没有头绪。那时侯的她也是那个样子。我这么说你不会生气吧?”遥远的往事让人不知不觉就有些忘情,他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打算收住话题。我心里是有点儿酸,可是我没有生气,反而哭了。回头想起来,郭大炜身上最让我留恋的地方就是他的坦诚。谎言虽然动听,可是爱情里面最重要的,应该是这个吧。“那天晚上,我一边往外走一边想,那个女孩儿,她不快乐,应该有个人好好的爱她。可是,我没有想到那个人会是我。”

  不能否认,在我和郭大炜开始的时候,我们的情感之中的确存在一些相怜相惜的成分,可是,我知道那绝对不仅只是那样的原因,因为,纯粹的怜悯,是绝对不可能产生爱情的,如果你不能从对方身上感受到因为美好而被牵动的讯息。如果你施舍过一个真正的乞丐,你会明白我在说什么。


  不过,相通的心境确实曾经促使我们不由自主的越走越近。就是在那个早晨,郭大炜的样子也同样的触着了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让我怎么去形容呢?他那天的样子,到更象个迷路的漂亮孩子。后来,他又吐了一次,把他从洗手间扶回到客厅的沙发上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脸色苍白得吓人。情不自禁的,我开始照顾他。那时侯我还没有什么照顾醉酒的人的经验,那个家也实在有点形同虚设,一应全无,我能提供给他的,也只不过是一杯白开水和一条热毛巾而已。因为考虑到他的手上也缠着纱布不太方便,我干脆撩开他的头发,替他敷脸,并且小心着避开伤口上的纱布,我看见他的脸上展露出孩子对于母亲或者病人对于医生的顺从和感激,他就那么目不转睛的看着我。“还疼吗?”我轻轻揭开某个胶条,看了一眼伤口,然后问他。他没有回答,却冲我笑了一下,那笑容稍纵即逝,然后他摇了摇头。那是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注视他,他的眼睛确实很漂亮,棕色的瞳人,睫毛是黑色的,又长又浓密,而在那一刻里,它们向我传递的讯息,竟是那样的一览无余,清澈见底。当然,我依然不能称之为爱情,可是,它们当中盛满的一个生命对于另一个生命的允许,仅仅是因为获得了那么一点点的照料就呈现出的信任和爱意却正是两个原本互不相干的生命之间最难得也最易逝的东西。是的,我知道那个东西,我一直在找它,不论从前,现在还是将来,只要我活着。我了解那个东西,了解它的美好也了解它的易逝,因为一再获得的欣喜也让我一再承受过失去。我早已知道大凡美好的东西都特别脆弱,可是,那仍然是我在这苍茫的人世间,在孤独跋涉的旅途上寻找的,最渴望的。没错,这是一个孤独的旅途,我们孤独的来,也终将孤独的去,可是,在路上,我们不是获得过吗?那个早晨我就获得过,我再次体会到了被那样一种目光注视的欣喜,当面前的那个男人就是用那样的神情看着我的时候,不管他在那一刻是否清楚我究竟是谁,也不管他究竟是出于怎样的心意,我都无法不动容。就是那样,我觉得自己和面前的那个男人的距离被拉近了,同样是情不自禁的,我就有了那种想要在其间更多的倾注些什么的冲动。

  那一次,我头一回看进他的眼睛,无意中的匆匆一瞥之后,不由得,我的视线再次被他那一刻的目光吸引,然后,我在他的瞳孔尽头又捕捉到了另外一样东西,一种深藏着的令人不禁悲从中来的讯息。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描述那样东西,现在,我把它称之为:迷惘。后来,每一次喝多了酒,我都会在他的眼睛里找到那种讯息,那种与他想要呈现给人的强硬正好相反的东西;再后来,我接二连三的在我熟悉的几个酷爱酗酒的男人的目光深处发现了同样的讯息,那让我意识到,那正是他们酗酒的真正原因。或许就是因为了解到了这一点吧,我并不那么反感他们,反而可以在那种时候耐心陪伴,不过,我的耐心是有条件的:不能祸及他人。其实,不少酗酒的人都绝非毫无原由的贪恋杯中之物,那样的人往往比我们这些看起来相对理智的人更加敏感也更缺乏承受力,可是他们的确选择了一个根本就行之无效的办法,何况伤害自己是愚蠢的,祸及别人是可恨的。

  郭大炜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我知道,在他的心里,实在是郁积了太多想不明白的问题,甚至一些别人都可以看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与他毫不相干的小事儿也会让他困惑不已。所以,类似于为一个出租司机打架这样的事儿,在他那儿实在是太多了。他似乎永远都学不会淡然处之,永远都象一个孩子似的不能把一些心情暂且放下。其实这本来也是他让我觉得美好的一处地方,可是,生而为人,我们会碰到多少无法靠打一场架就能够轻易解决的问题啊!活着并不简单。我曾经那么喜欢他的认真,可是到最后我却怕了他的认真,因为我终于了解到,即使好的态度也要掌握尺度,否则,必被其困。这不是一个好的经验,也不是一个轻易得来的经验,可是这确实是一个经验,为了这个经验,我曾经就那么束手无策的看着自己爱的人一再的伤害自己。我只能把他对于周遭事物的那种较劲程度解释为出于处女座的追求完美,而这样的他偏偏却认准了那么一个只能帮倒忙的傻瓜办法!说实话郭大炜身上其实有不少美好的品德,那是一些在这个时代里已经颇为罕见的东西,他有点儿象中世纪的武士或者金庸小说里的侠客,十分的重情重义。可是毕竟“人心隔肚皮”,有时候他付出的真心不但被人误会,甚至被看做是另有他求,那些人并不会象那个出租司机那样打心眼儿里感谢他。我了解那种伤害的杀伤力,这是我在离开他的时候最为他担忧的。其实我心里明白,在我忍着痛不得不做出的放弃里,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他,因为我知道,这样的人,是唯一有可能与另一个人真心真意携手白头的。可惜,我也是个较劲的人,在我看来,携手白头并不代表着就能忽视一切,而酗酒又偏偏是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永远的主题。到后来,我不得不承认,我和爱情都改变不了他。  

我总是喜欢跟郭大炜开玩笑说他那天喝多了酒去我那儿是故意的,甚至那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在两个人的玩笑话中也都变成了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可是我当然清楚,两个人心里的真切感受是没人能设计得了的。帮他敷好了脸,想转回身去把毛巾送回洗手间,他却忽然拉住了我的手。用句现在时髦的话说,那是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那并不象从前的那次那样是我已经在心里期盼了的,那是没有准备的,可是在那个早晨,在那样的情景下,不知为什么,那个发生却让我觉得愿意。“要不然,你去睡一会儿吧。”我对他说,他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那两个动作,都活脱脱象个乖觉的孩子。。。安顿他躺下,他却还是拉住我的手不放:“能求你一件事儿吗?”,“什么?”,“别离开好吗?”,我点了点头。

  后来我们做爱了,那并不成功,他实在喝了太多酒,而且,他的脸上和手上都还有纱布。那之后,说不清为什么,两个人反而不约而同的陷入了尴尬。没有想到会和他那样,更没有想到那只是我们的第一次。后来他忽然坐起来,匆匆的穿上衣服,然后说了声:“对不起,我还有点事儿。”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郭大炜走了以后我哭了(那时侯我怎么老是哭?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儿贫了!),可是我并不是因为他走了才哭的,而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大概犯了一个错误。其实,即使他不那么快离开,我也就快要说出一句类似于那种意思的话了。没什么理由,我只是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忽然变成这样了。可是,如果不是因为爱,又为什么做爱呢?

一连几天郭大炜没再出现,我当然也不会去找他。我之所以说“没有想到那只是我们的第一次”是因为我本以为那只是一次偶然事件而已。不错,我只能把它解释为“偶然事件”,否则,我又该怎么对自己的心灵做出交代呢?我总不能老套到因为和一个男人上过床就要求他和我在一起吧?我还没有无聊到去计较一次情不自禁的关系,也永远不会脆弱到仅仅是需要一个男人和我在一起。我要的,必须是爱情,否则,就毫无意义。那么,我爱上他了吗?答案有点儿模糊不清,可是,我却分明知道,那个男人,正在爱着另一个人,而我自己,好象也是一样的。那么,我该做的,就只能是让它象一颗星的自然陨落那样沉寂在我心底了。于是我准备忘记,因为我还根本没有想到去面对,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样的忘记在这个时代的我们的经历中,其实是屡见不鲜的,而且是无可奈何的。那件事在那时侯的我的观点里还是个意外,可是我知道我不能怪他,也只好怪自己。可是,我也想不清楚我为什么要怪自己,那些大报小报都在提醒我:你爱的人已经离开了。而固执的我,又是在为谁等待?为谁舍弃爱的自由和权利?也许,我只是为爱情本身吧!在我曾经的心里,它实在有着一层地球上最最美丽的外衣,那就象小时侯秋游时踏遍香山寻找到的最完美的那片枫叶,燃烧的颜色,脉络清晰。所以,我不喜欢这样的关系,虽然对于我和郭大炜来说,那一刻的情感也是自然的,甚至是美好的,无奈它的发生却只能让我想到忘记。

  从那个发生我开始了解到,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的确不象我当初以为和期望过的那么简单:我们是一些会更纯粹受心灵驱使的高级动物,而情感这回事,却根本不是我存留多年的那片枫叶,它更象地理课上老师讲过的经纬线:那些线,在现实中我们根本找不到,除非在地球仪上面。
  几天后的晚上,同样是快下班的时候,BB机上的新信息告诉我郭大炜又出现了。他隐形在一行简短的留言里:我在国贸的老地方,希望今晚务必来一趟!不见不散! 我没去见他,因为我不喜欢陷入越来越混乱的关系,因为我心里已经想好了要忘记——既然不是为了相爱,就不要再继续了吧!

  第二天上班进门的时候,领位的一个女孩儿递给我一个信封,看到我有些疑惑,她补充了一句:“前一阵儿老来的一位先生让给你的。”,我立刻猜到那是他:“他什么时候来的?”,“就刚才!”,那个女孩儿想了一下:“也就十分钟前吧!我还跟他说要不了一会儿你就该来了,让他进去等会儿自己给你。他说不了,他还得赶飞机呢,把这个给你就行了!”。我接了过来,白色的信封,信口封着,上面什么也没写,里面装的也搞不清是什么,硬硬的,方方的一个东西,奇怪!“里边装的到底是什么呀?我们几个正在猜呢!”,信经过她们的手,几个女孩儿大概也被勾起了好奇心,纷纷凑了过来:“一定得满足我们的愿望,我们就想知道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对,要不下回可不管你的事儿了!”。时间过的真快,转眼我在伊甸园也干了快一年了,虽然这一年我不再象以前那么爱说爱笑了,可是时间也让大家终于熟络了。没办法,我只好当着她们拆开封口,原来是一个硬纸壳的杯垫儿,上面用圆珠笔写得密密麻麻的。“哇!情书吧?”,“还写在杯垫儿上,有创意!”,“写什么了?看看看看。”,“唉!你们不能没完没了吧?”。女孩儿们开始起哄了,我赶紧把杯垫儿塞回信封,溜进门去。 那就是那家啤酒屋的杯垫儿,我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在那不大的面积上面写了一首歌——那的确是一首歌,而不能称为几句话或者一首诗什么的,因为,他为那些文字谱了曲。可是,那又确实全是一些他要对我说的话: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晚上,郭大炜是在大连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打来的电话。那是一个不仅仅是在我个人的情感经历中要被提起的夜晚,因为,在那个晚上,还发生了另外一些事情,而那些事情,却是我们这一些人在每年五月的某一天里都会再度想起的记忆,当然,那样的回忆并不仅仅属于那一天。那个遥远而清晰的夜晚啊,真的不能不让人怀疑,或许冥冥之中的确存在着一种我们不能了解和无法抗拒的力量。

  就是在我得到那个杯垫的那天晚上,郭大炜带着唐朝乐队的所有成员飞越千里来到了那个大连附近的人迹稀少的美丽小岛上,他的计划是,乐队要在那里进行为时三个月的与外界几乎完全隔离的突击式排练,以求重整旗鼓,蓄势再发。那时侯,唐朝乐队已经有三年没出新作品了,那支曾经被无数同龄人看做是传奇和希望的乐队,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正在渐渐走入低谷。当然,他还有另外一个不能对全体乐队成员名以告之的目的,或许,那才是更为重要的:那时侯,炬炬和丁武都不同程度的沾染了四号,那样的与外界隔离,正是为了让他们断绝货源,从而最终达到戒掉的目的。那时侯唐朝乐队的经济状况并不好,演出很少,费用拮据。郭大炜几乎调动了他个人以及在家乡的所有力量,才得以实现了那次用心良苦的安排。据说,他们在那个小岛上,有三天,是完全靠苹果度日的。有些事情是无法用情理解释的,他们的确是一支十分有名的乐队,可是,他们却是我见到过的最名副其实的“有名的穷人”——说实话,这虽然是他们当初发明的用来自嘲的玩笑话,可这却是我认识的那帮当初热血澎湃的投身于摇滚乐的男孩子们日后生活极为经典准确的形容。那一天,第一个星期的排练成功的完成了,几个小伙子凑在一块儿庆祝,大家在海边儿的一所小房子里生起炉火,一边儿喝着啤酒吃着苹果(那是他们那天唯一的下酒菜),一边儿热热闹闹的侃大山。酒酣耳热,不由得就开始掏心窝子,那样的时刻,许多平时藏在心里的秘密,都变成了探讨的话题:毒品,困扰,芥绊,失望,还有,音乐,爱情和希望。因为敞开心扉,曾经萌生的隔阂消除了,那一晚,几颗心重新融为一体并且再次建立起对于乐队和未来的信心。那天晚上,他们玩儿过一个游戏,用一本不知被谁遗落在那儿的成语字典算命。那个方法是:每个人选择一个页数并且选择那一页的从上到下的某一个成语。大家一一试过,每一个被算到的人都觉得准的不行。他们是按照年龄顺序进行的,最后轮到炬炬,因为他是乐队里年龄最小的一个。

  他的那一条是:风流云散。本来就是闹着玩儿的事儿,谁也不会太过当真,大家一笑了之了。后来,炬炬出去上厕所,回来的时候惊喜的说,他看见了流星。所有人都冲到海滩上,他们没再看见流星,却被那人迹罕至的小岛上出奇清晰和深邃的冬日夜空迷住了,他们久久的伫立在海滩上,忽略了犀利的风和刺骨的温度。有的人在看天空,有的人在看海,最后,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了正前方的一处。海就在不远处,那一刻,海水没有咆哮,却无比温柔的轻吻着沙滩,一轮满月就在他们视线集中的地方,海天之间,只有他们五个,相似的高度,肩挨着肩,臂膀连着臂膀,年轻,俊朗,凝神屏息,长发飞扬。那是怎样一种时刻啊,在那一刻里,他们五个的心间,都该是怎样的呢?汹涌?平静?清醒?亦或沉浸?我不可能知道,可是,我猜那一定是生命中至纯至极的一种体会,否则,那个夜晚,又怎么会那么清晰的存留于记忆,那么让他们一致的念念不忘呢?

  可是,谁也没想到,在回头再想时,那天晚上的种种,居然都变成了某种神秘难测的先兆和永远的月梦。我没有经历到那个时刻,可是,我听他们谈起它太多了,这是我用他们的回忆重新塑造的晚上,也同样让我凝神屏息的永远的晚上。

  仅仅半年之后,炬炬离开了他们,他生于五月,死于五月,在最美好的时候来,并且选择同样的时候离开,他度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他总是让我想起那首歌:Forever Young。可是,在那个晚上,他将永远和他亲爱的队友们在一起。


再立春时,你打电话来叫我去吃你妈妈做的春饼。我一直都喜欢你妈妈做的春饼,可是,那天的春饼我没吃出滋味。离开的时候,你陪我到门口。你说:春天来了,我们该有个新的开始。我说:所以我们得结束了。我们还是结束了吧,结束吧。又是春天了,确实该有个新的开始,我要去寻找新的生活了,就不再等你的决定。在眼泪就要流出来之前,我迅速转过身,向胡同口走去。这就成了我们的最后一个季节。春天不该是分手的季节,所以,在我的记忆里,那是秋天。

  那年圣诞节的晚上,我去一家迪厅跑场,在后台的化妆间候场的时候,另一个歌手告诉我,窦唯和她在包房里。新年过后,窦唯打电话来,问我圣诞和新年过得怎么样,我说:可能包房里更好玩儿一些吧。他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他说:这个世界太小了。

  下最后一场雪的那天午后,我还在蒙头昏睡,却被一阵紧似一阵的敲门声惊醒。我打开门,门口没有人,却放着一盒必胜客的pizza饼。我弯身捧起那个盒子,它还是温的。我开始四处巡视,然后,郭大炜背着他的旧皮囊,出现在上一层的楼梯口。那一刻,他的笑容很灿烂。。。原来,因为要去日本演出,他们提前回北京了。在出租车驶进市区路过东直门的pizza饼店的时候,他忽然就想起来,那是我最爱吃的。你们一定猜得到的,后来我们又去了红墙咖啡厅。郭大炜说在那个小岛上的日子里,他最想的地方就是那儿。

  出了楼门洞儿,就进入了那白色的世界。那个冬天的最后一场雪,就象我曾经寄予它的期望:覆盖过去的一切。我就曾那样期望过,并且与他并肩穿过街心公园,在飘落雪花的路上,踏出新的脚印。那天,我们头一次聊了那么多,我还记得郭大炜曾把爱情比做一面镜子。他说:我这么比喻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我们都听说过那些说法儿:“破镜难圆”或者“破镜重圆”。可是,即使是后面那个稍微好一点儿的结局,裂痕也不可能完全消除掉了,而且,它就会成为日后重蹈覆辙的隐患。爱情应该是这世上必须完美无缺的一样东西,因为一到了这件事儿上,我们的心就会特别敏感,眼睛也没法儿视而不见。他说难道你没看见吗?我们以前的那面镜子,都已经破损的不成样子了,而我们却都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沉浸在一种根本无济于事的修补和始终不愿脱离的幻境中。可是我们的生命并不长,又为什么要用来悲伤呢?既然那已经变成是不再是我们想要的,又为什么要空存幻想呢?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再换一面新的。他说他愿意试试,问我愿意吗?我答应了他。 其实那天真正蛊惑我的,不是对于一份崭新情感的期待,而是郭大炜对于我和他之间尚且未知的共同未来的态度。他的态度是冷静的,说实话,那样的冷静在从前的我看来绝对是与爱情无关的,可是那一天,叫我相信的反而正是那样一些冷静的话。不知道当我们不再诉说誓言,也不再相约永远的时候,是不是就叫做成长?反正从那时侯起,我就不再那样说,也不再那样奢望了,也不再要求对方说出承诺,因为我觉得那样很傻,因为我知道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明天。可是我还是那么怀念那些那么认真的说着誓言,也那么认真的相信他(她)的日子,那样的爱情,无论对谁来说,这一生,大概也都只不过那么一次吧?然后,我们就都回不去了。然后我们就开始改变,就象我和郭大炜,虽然我们依旧不能抵御爱情,可是,我们却会在开始的时候就设想到以后的种种,甚至结束。因此我们相约的不是永远,而是永远都不要谈论永远。郭大炜说他只相信一点——我们都失败过,所以应该更加懂得怎么去保护我们的镜子。他还说:我们不要象从前那样,在一份情感里面交付盲目的热情,我们唯一需要交付的,只是自己心里面的坦然。这个世界的诱惑很多,可是我们必须明白,每一次心旌摇动,即使对方不知道,那面镜子却照得见,而且它就会出现裂痕。所以,如果我们只想一味的任随心意,就不要在一起,如果打算在一起,就不要欺骗那面镜子。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几个人是这么开始一段儿恋爱的吧?我和郭大炜却就是这么开始的:我们为一些道理决定在一起;我们都还没有那么强烈的爱上对方,也都清楚对方和自己一样,我们都还根本没有把握,却说好了要在一起;我们是为了一块儿忘掉都想忘掉的一件事情;我们是为了停止不长的生命中不该继续的悲伤。可是,我们当然不只是为了这些就在一起的,因为没有人真的可以因为这些在一起,我们是为了可以爱上的预感在一起;我们是为了相亲相爱而不是因为相怜相惜在一起;我们为了验证我们曾经相信的不朽情感的存在在一起,我们为了重新快乐起来的本能和对于不该继续丧失的明天的美好期寄,在一起。所以,我们还是为了爱在一起,不死的爱,不死的希望。。。可是我们确实冷静极了,我们根本没象从前那么热血澎湃,我们谈话的方式更象是在分析一件与我们都不太相关的事情,甚至有点儿象谈判,我们还说好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们的镜子还是不幸的变成了从前那面的样子,要答应对方,别再试图修补,也不要悲伤。扔开它,再去找一面新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我们不再说话了,桌上,咖啡静静的冒着热气,窗外,雪花静静的继续飘落在我们生活在其间的城市。我曾经以为这么明白的两个人碰到一块儿就不会再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就不会再丢失爱情,可是,我们还是失败了。不知道这样的观点算不算做悲观,可是我真的越来越相信,其实爱情是与自以为身在其中的我们没多大关系的事情,它根本不会听从我们的意愿,也从不征求我们的意见,它是脱离我们独自存在的事物,它只是它自己,要来便来,想去就去。

  立春那天,窦唯打电话来叫我去吃他妈妈做的春饼。他在我接起电话的第一瞬间说了句:“春天快乐!”,要不是他的提醒,我还真忘了那一年的那一天。他说:我知道你肯定还在生我的气,可这是我妈妈的邀请,所以你一定要来。那天他的情绪听起来不错,就象已经接收到了春天的信号,他似乎很想把那种情绪传染给我,他说:“你不能因为不想见我,就错过了迎接春天!”。那让我不由得想起了每一年的这个时候。我去了,可是那当然不是为了春饼,也不再是为了我和他的爱情,正好相反,我去,是为了结束它。

  那并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定,那是一次“为了告别的聚会”,那是我与生命中某段永远无法抹去的时光说再见的仪式。我只是想再见一次那个曾经给过我母亲般的关爱的妇人,再看一眼那个盛载我青春中许多欢笑,泪水与晨昏的小院儿,我知道,那以后,我们的轨迹将就此脱离。

  永远忘不了那个小院儿里飘散着饭菜香味儿的黄昏,那是属于我和他的最后的黄昏。那天的晚霞,出奇的艳丽。进了院儿门,怎么能不百感交集?尽管以为一路上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泪腺实在太过发达的我,鼻子还是不争气的酸了。我定了定神儿,继续往里走,一边儿仔细打量着,一切都还是老样子:自行车还放在老地方,大白菜和蜂窝煤也是,上边儿也都还盖着塑料布,压着砖,只不过经过一个漫长的冬天,那原本高高的落儿已经所剩无几了。天边的晚霞为那个梦中几经回顾的地方染上了一层似幻非真的色彩,那让我迷惑,仿佛这一次的回来,也不是真实的。院儿东边儿的那家敞着门,还没摘掉过冬用的兰色棉布门帘儿,对面的厨房也敞着门,正冒着炊烟。窦唯的妈妈正在忙活,我走过去叫了声“阿姨!”,挺长时间没见了,免不了要相互问这问那,然后,不打紧的话说完了,一时间都没话了。我知道,有些话题,虽然明摆在那儿,两个人却都更愿回避着点儿。窦唯的妈妈正在炒豆芽儿,白白嫩嫩的一锅,还衬着几个油汪汪红艳艳的干辣椒,看着就让人流口水,我包儿也不放,就靠在厨房门框儿上看。“怎么不进屋去呀?”,窦唯的妈妈一边儿用炒菜的铲子翻落着豆芽儿一边儿说。“我想在这儿陪您说会儿话。”,我一边儿回答着,一边伸手从锅里捏出根儿豆芽儿放进嘴里:“真好吃!”,“好吃明儿去我那儿入伙吧!”,窦唯的妈妈笑了。以前,我也总忍不住这样,窦唯的妈妈做的饭确实好吃极了。不过这一次,我却是有点儿故意的,那只是为了使气氛再次轻松起来。“行了,别在这儿陪我了,屋去吧,他在呢!”,我了解妇人的心思,她一直希望我和他能和好如初,她说过:她不喜欢那些没边儿没沿儿的事儿。 “阿姨,还有什么要帮忙的吗?”,我仍不打算进屋,“不用。这不就得了吗?别在这儿傻站着了,去,屋去吧,噢?”,“那,我先把这些端进去吧?”,我拗不过,就指了指炉灶边已经弄好的饭菜,那儿,春饼已经烙好了厚厚的一落,用个盘儿扣在盆儿里,却露出诱人的边儿,几样配菜也已经炒好了两个,同样扣着盘儿。“也行,叫他来帮着端!什么也只指不上,整天跟丢了魂儿似的!”,她的后半句话,从前我也是经常听见的。

  屋里,窦唯正一个人靠在沙发上对着对面墙上那些他心爱的海报出神,其实,就算没进屋我也猜得到他跑不了就这样儿呢,这种黄昏的时间里,他一多半儿都是这样的。其实他根本不是在看那些海报,这我也知道。这一点我们两到是挺象的,都有爱什么也不干的干坐在那儿发呆的习惯。窦唯的妈妈还没搬去新家那会儿,我自然不好意思象他那样,他可是不管不顾的,他一发起呆来,就跟入定了似的,任天塌下来,只要他懒得答理,都会任随其便。他妈妈一看他这样就气儿不打一处来,可是也拿他没办法,可还是忍不住要唠叨。窦唯的妈妈妹妹搬走之后,我的这个“爱好”自然也“ 光明正大”了,那时侯,每到屋里的光线渐渐昏暗了,我们多半儿就会丢开正在看的书或别的什么,舒舒服服的伸个懒腰,然后亲亲热热的凑到一块儿发呆。我们总是宁愿挤在一个沙发上,多半都是他斜靠着,脚搭在沙发边儿的写字台上,我把头枕在他身上,腿耷拉在另一边儿的沙发扶手上。录音机里放着盘儿带子,声音压得低低的,他对着墙上的海报,我则对着窗外的天光。有时候他说累了,我们就会换过来,那时侯,就换成了是我对着墙,他对着窗。那样的时光,每一次,两个人都显得出奇的“齐心协力”,大有准备那么一直待到地老天荒的意思,即使天完全黑下来,两个懒蛋也都想不起来稍微挪挪窝。当然,我们也有挪窝的时候,那是因为做爱,那段日子,在那个忽然变成是完全属于我们两个人了的小小天地里,这件事情也变成了是根本不再束缚于时间地点,而我们的肌肤,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另一个人的,渴望着与那相同的灼烫重叠的温暖。那些日子,每一天都是蜜月,而那间小屋,就象是天堂,一切都是多余的。可是我们毕竟都还只是凡人,终于,有人肚子咕咕叫了,那多半儿都是他先开始的,而我的头因为正枕在他的那个地方,所以那“咕咕”的声音听起来就特别清楚夸张,我总会忍不住扑哧一下笑了,然后,他自己也笑了,却一点儿也没有不好意思,还侧着耳朵听,并且为那个声音展开联想;有时候,笑声还没停,我自己的肚子也叫上了,那时侯他就会说:“看你还笑话别人吗!”;还有的时候,那“咕咕”声此起彼伏,两个人也笑得前仰后合。

  那天,屋里的情景也倒还是老样子,只是时间变了,心情也变了。而那天的窦唯自己,也发生了一个在他来说不能不让人想去探个究竟的异常变化:他剃了个光头。不过我却忍住了心中的好奇,我没忘了我自己是为什么来的,那天的我,是去跟他说再见的。既然如此,就别管那么多了吧!

  那天窦唯好象没入成定,因为我一进门他就扭过头来了,紧接着,他的脸上荡出了笑意:“我知道你会来的。”。我也勉强的笑了笑,算做回答,当作没发现什么,径直进里屋去了。放好了手里的盘子,又摘下包儿,转身准备再去厨房,窦唯却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怎么着?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呀?”,他看着我,象生怕自己那个光秃秃的脑袋被埋没了似的,还特意顺手摸了摸,“发现了。什么时候剃的?”我淡淡的说,“今天。给你打完电话。”,“觉得怎么样?还看得过去吧?”,窦唯摆出一副正经八百的样子,我看了他一眼:“还行吧。”,口气依旧淡淡的,然后,我深吸了一口气:“我觉得。”,我想这会儿正好对他说,可是话到嘴边儿,却又咽回去了。还是等到晚饭后吧,免得破坏了大家的情绪。“什么?” 窦唯问,“没什么。我得去端菜了。”,我绕开他,打算再去厨房,还没走出两步,窦唯一把拽住了我:“你要说什么?”,“我,我。”,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我侧过头,不敢再看他,手却紧张的绞着衣襟儿。正在为难着,门帘儿一挑,窦唯的妹妹回来了。她帮我解了围,他只好松开手。看见我,小妹妹高兴的跑过来搂着我的肩膀儿,紧接着,就发现了自己哥哥那个醒目之极的大秃头:“唉?你怎么把头剃了?”,“啊!从‘头’开始吗!”,在哥哥眼里,妹妹是永远长不大的,他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架势。“你没病吧?”,“你这是又怎么了?”,妹妹可是了解自己的哥哥,她一边儿说着,一边儿伸手去摸摸哥哥的额头,被他挡回去了:“你才病了呢!这叫‘去—掉—烦—恼—丝,落—得—一—身—轻’!懂吗?学着点儿吧!”,他居然象个老学究似的摇头晃脑起来。“那你也等等啊,天还没暖和呐!冷不冷啊!”

  后来我就一直没再找到跟他单独说话的合适机会。晚饭后,我抢在窦唯的妈妈妹妹离开前先走了,这是必须的,我不能等到只剩下我单独面对他,我有点儿害怕那样,我甚至不打算当面跟他说了,或许电话里更容易些吧。相信那天窦唯后来也有了预感,因为我离开的时候,他忽然提出来要送我。那正是我希望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院儿门,天边的晚霞还没有褪尽。我们不约而同的抬头看了看天空,然后,窦唯用鼻子使劲儿的嗅了嗅:“闻到了吗?”,“什么?”,“春天呀!春天的味儿!”,我怎么会没闻到呢?它就在风中,在空气中。就是在那样的时刻,他说重新再来,我却终于完成了那次的“任务”:说出了那两个字——结束。


  我几乎记得那个傍晚里那一刻的一切:天空的样子,风的样子,我们相对着站立于其间的那条胡同的样子,他的样子,当然,还有他说起的味道。那一切在我的记忆里就象是镶进了镜框,并且挂在永远的墙上。我也记得我们在那一刻里的每一句对话:“你说的是真的吗?”,“对!”,“你肯定?”“我肯定!别再给我打电话,也别再找我,我们不要再见面了。她挺好的,你应该对得起她。”,“那你呢?”,“我也不想对不起别人。”,“你爱上别人了?”,“对!”,“怪不得呢!他是谁?”,“我这么决定不只是因为这个。”,“我只想知道他是谁?”,“何必呢?”,“我有权利知道!”,“你会见到的。”,“我们认识?”,“对。”。对话进行到这儿的时候,他忽然象疯了一样掐住我的脖子,把我顶在墙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被他掐得说不出话来,然后,他意识到自己过分了,松开了手:“就是打电话的那个人吧?”,“对。”“什么时候开始的?”,“刚刚。”,“我用了两年都没做出来的决定,你这么快就做了?”,“我用的时间比你长。”,“你比我狠。”,“就算是这样吧!可是,我觉得是咱们要的不一样。”。那一天的我是坚定的,可是,眼泪却不听从我的意志,我再也说不下去了,我必须马上离开,因为我的眼睛就快湿了。

  不知道离开过多少次,也不知道下过多少次决心,可那一次,是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次的,因为那一次,是真的。天边的最后一抹晚霞可以为我作证。

  穿过熟悉的长长的胡同,来到大街上,忍不住回头再看时,暮色里,有个人还站在远处,他背后,是天空里的最后一抹云霞,很耀眼的云霞。。。我知道,从此以后,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再看见同样美丽的云彩,我都会再记起那一刻的情景,还有他。

  几天以后,郭大炜他们动身去日本了,我去机场送了他。那一天,我们得到了大家的祝福。。。临出发的头一天晚上,我一半儿玩笑一半儿认真的在郭大炜的箱子上写了一句歌词:“Every game U play,I’ll be watching U”,当然,那个“I”不是我,而是那面镜子。

  郭大炜回来后说,那个箱子让他在那次旅行中出尽了风头。

我有点儿累了,想停一停。
  我一直想停下来,我需要一段儿安安静静的日子。
  我不是在说现在。现在的我是从容的,因为我已经知道我们是根本不可能停得下来的。这是一条不归的路。
  我指的是从前,那些回忆里的日子,当我再次进入一九九五年的春天,我就记起了那种疲倦,很清晰的疲倦。是的,那是疲倦,除此之外我找不到更准确的词去形容那种感觉,我只是累了,需要休息。我曾经以为当我终于转过身去,就能够再次获得那样的日子:可以真真正正的坐在窗前看云。我曾经有过这种日子,那时侯我几乎熟悉一年四季中每一天的每一刻里云的变化,光影的变化。那是许久前的日子了,那时侯我是坐在教室里或者操场上的。那时侯我什么也不想,除了盼望长大。可是后来这样的日子就越来越少了,再后来我的心情就停不下来了,事情也一桩接着一桩,我只好埋着头往前走。

  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也看得累了?如果是这样,那么我很抱歉!作为补救的办法,我提议,如果是在白天,那么,就去窗前看看云吧;如果是在夜里,那么,就睡去吧。我们在不同的时空里交错,在这纸上交错,在我的故事里交错,这是我们的缘分,可是,我知道你们也有你们的故事,你们的疲倦,所以,如果我的叙述无意中加重了你们的这种感觉,那么,就尽管离开吧!可是我却不能离开,我还得往前走,走到在前面等我的人的面前,然后离开他(她),继续向前走。我不知道等在前面的是什么,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永远都无法预知明天甚至即便是下一个千万分之一秒钟,可是,这是我的轨迹,我怎么能离开呢?

  我在回忆中迎风前行,走在一九九五年初春某个夜晚的路上。因为这是从前,所以我了解那些即将出现的风景和将要发生的事情,可是那时侯,我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就象现在。那一天我知道我走起路来的样子依旧挺漂亮:我有父母给予的欣长身材和随着步履的律动起伏飘动的头发。我依旧年轻,我的心依旧会汹涌,眼睛里也仍然有希望。

  现在的我也差不多还是这样的,时光对我是宽容的,它还没有让我的外表发生太过显著的改变。可是我知道有一天我的样子会与曾几何时的我面目全非。可是,让我庆幸的是,现在的我已经相信,即使是那个时候,只要我的心不麻木,视线中仍然有亮点,我的姿态就可以一直漂亮。我向前走着,那同样是一条记忆中曾经熟悉的路:出了伊甸园,步下楼梯,穿过大堂,走出保利的大门,就来到夜的街头。我坐上一辆出租车,抬手看了看表,已经十一点四十五分了。城市正在入睡。这个时间,对于这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来说,应该是这样的吧?可是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在这个时间上过床了。即使是在回忆里这样的日子也已经不知不觉过去五年了,五年来,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几乎都是正站在台上,面对着台下的眼睛和耳朵。这样的生活是我当初选择的,谁让我天生就是个夜猫子呢?

  今天郭大炜发烧了,所以我就跟别人换了顺序,想早点儿赶回去。 汽车驶离霓虹闪烁的地方,上了二环路,车速加快了。我摇下车窗,三月的风是柔软的,可是因为速度,我的头发有点儿乱了。我侧过头,盯着自己那面的窗外,那儿,那些流动变换的街景,说不清为什么,我总也不会看腻。街道不断被抛在身后,路灯下,桃树和迎春又开得如火如荼,那些手牵着手连绵不绝的枝桠,即使是在夜里,也让人没法儿不联想到它们白天的颜色。月牙儿高高的挂在天上,只有它没有离开,它很忠实的跟随着我,远远的沉默着。就象是谁在暗夜里射出的一支箭,又开始毫无缘由的想起他。或许是因为那条路吧,还听得见上一个冬天,也是下雪的时候,我们撒在这条路上的笑声,那些被他的雪球击中的一度枯干的枝桠上,如今已经花团锦簇了。从前的某些片段又开始在夜空里上演,那都是一些从前的事情了——如果从现在算起,那就又是从前的从前了。这条迷幻列车通过的隧道啊,如此漫长,却又如此短暂;那路上的风景啊,明明已经离开得遥远,却全都那么清晰。。。可是,它们却经常会被某一个画面打断,那是那个黄昏里我转过身去的那一刹那——那个画面就象那种不停插播的广告,在每一个不能提防的时刻里没完没了的重复着,肆无忌惮的破坏着故事的进程,根本不管我愿不愿意。然而,那个站在我视线尽头的影象却是模糊的,没办法,那一天的那一刻里眼眶中不能停止涌动的泪水让它定格成了那样,何况,我的眼睛又不是性能良好的高倍摄象机,隔着那么一大段距离,他脸上的神情,我又怎么能看得见呢?当然我的眼睛做过努力,可是它们付出的努力我不但不感激,反而有点儿怪它们——因为在那个最后的时刻里它们背叛了我的心。它们也没管我愿不愿意,它们打算自行其事,它们想让我改变主意,它们很天真。可是,它们也是无辜的吧?它们大概也只不过想要道别罢了,毕竟,那些即将被我抛在一去不返中的一切都是它们看惯了的,渴望的,它们也有情感,也会舍不得。可是我已经走出很远了,已经来到大街上了,已经不能满足它们了,已经回不去了。然后,有一辆出租车停到了我身边,它提醒我该去下一个地方了,我就那么转过身,不让它们任性了。不要看了,别再看了,反正已经看不
见了,永远都看不见了。我摇上车窗,拢了拢头,停止吧,那是必须切断的思念,忘了吧,就当作从未发生过,出租车已经拐上了一条新的路线,它就要到达我新的家,在那儿,有个男人说要认真的爱我,所以,我也要认真的爱他。

  红色的夏利开进旧鼓楼大街小石桥胡同的某个居民院儿,在紧挨院门右手的那栋楼前停了下来。我付了钱,下了车。走进面前那栋楼中一个写着三单元的楼门洞,步下几级台阶,就看见了那扇漆着浅黄色油漆的门。春节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那扇门上却还赫然贴着一个倒立的“福”字,“福”倒既是福到,这虽然是一种老说法儿了,可是对于新的一年的美好期望,屋里住的自诩前卫的年轻人,大概也是宁信其有的吧!是啊,我们一年年走过来,难道不是因为那个期望吗?其实这儿还不能称为“我们的家”,那是郭大炜的一个朋友的家,也是租来的房子。那个酒醉后的早晨,郭大炜离开我那儿之后,这儿就暂时成了他的家,现在,也暂时成了我的家。郭大炜从日本回来后,我本来想让他搬到我那儿去的,可他说要想忘记想要忘记的事情,就得先离开会让你想起那些事情的地方。我觉得他说的有理,于是,就变成了我搬了过来。不过,郭大炜说了,我们只是暂时住在那儿,他说他已经托了些朋友,也给中介公司打过电话了。不过我倒不着急,因为对我来说,幸福的内容,从来就跟住什么样的房子没多大关系。回头想起来,那个临时的家倒更象一个“收容所”。那是一套三室一厅半地上半地下的房子,一进门的厅里放着一张巨大的工作台,上面堆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各种各样的尺子,三角的,半圆的,直的,各种各样的笔,铅笔,彩笔,碳条笔,墨水笔,圆珠笔,橡皮,裁纸刀,反正是我们可以想象到的各种各样的文具;用来做参考的书和杂志;画着未成型图案的草稿纸;见缝插针散布着的喝了一半的咖啡杯,总是迅速塞满烟头的烟灰缸,吃得精光只剩下汤就顺便变成烟灰缸的方便面盒,钥匙,BB机,手机,等等等等。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些东西并不是没人整理的,可每次刚刚收拾好五分钟,桌面上就又变成了这副德行!工作台的左前方夹着一个可以上下左右移动的台灯,后面是一把同样可以自由运动的椅子,周围的三面墙上,充满了主人自认为满意或者尚在斟酌阶段的图稿,用透明胶条和图钉胡乱的固定着。这些东西大都是主人的,它们最初是待在我和郭大炜住的那个房间里的,后来,因为接二连三的有“避难者”登门造访,它们就被“调整”到了这儿。三间屋子中最大的一间里住着主人自己,那是这个家里唯一有着几件象样家具的房间,可是也是乱七八糟的;我和郭大炜的那间,据说是专门收容“流动人口”的。因为住过这个房间的人确实都是临时凑合,所以几乎空空荡荡,只是靠墙角扔着一个床垫,地上铺了一张草垫儿,墙角放着大小不一的几个柳条筐。现在,那几个筐的旁边还堆着我和郭大炜的大包小卷儿;最小的那间里住着主人的另一个朋友,许许多多个行李里装满澎湃激情和天真梦想,义无返顾的冲到北京投身艺术却吃了闭门羹的彷徨青年中的一个。他的房间就更没什么可描述的了:一张行军床,一条军绿色棉被,一件当初离家时的行李,除此之外,一应全无。那个房间,看起来倒是简洁明了,不过,你要是真的见到了,就会觉得那有点儿像他那时侯脸上经常挂着的表情:让人忍不住心酸。可是那时候的我能看得见他脸上的表情,却看不见他的心情,我知道在北京有很多象他这样的人,他们的世界,实在又是我不太了解的了。

  主人是个平面设计师,叫朱亚平,因为他姓朱,也确实太胖,又特别爱吃肉,所以爱画漫画的郭大炜就又找到了灵感。郭大炜的大作是一只胖得不得了的小猪,带着副眼镜(因为朱亚平也带眼镜),还系了一个花围裙,正在专心致志的炒肉。锅也大得不得了,里边的肉都冒了尖儿,小猪嘴角的一堆哈拉子里有一个特别大的,里面是三个字“真香啊”!那幅大作自从完成之日起,就被郭大炜选了一处最显眼的位置钉到了墙上。每次有新的客人来,在“参观”主人的作品之前都会先站到那幅画儿前乐上半天,朱亚平自己也站在旁边陪着乐,还说:“过瘾!”。彷徨青年叫程明,和主人是同乡,当年一起学画的。他来北京两年了,投靠到朋友这儿也已经有大半年了。一个大男人,沦落到吃住都要靠别人供给,心里总不会是个滋味儿,所以,他是这个家里最“勤快”的人。可是他却死活都不肯回去,他老是觉得“曙光在前头”。如今回头想起他来,我觉得有点儿抱歉,因为说实话那时候我心里有点儿看不起他,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在北京生撑着,我觉得他这是典型的“死要面子活受罪”!那时候的我还没有意识到,其实我们是一样的。唉!不知者不怪吧!如果我曾经无知的话曾经加深过他的无奈。不过,我当年看不起他的原因还有另外一点,那在当时的我看来可是很重要的一点:他虽然也留了一头长发,却不勤洗头。他的头发老是一绺一绺的粘在一块儿,还毛毛草草的,这是我最看不惯他的地方。我特别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么重要的事情上,他反倒不勤快了?我觉得这是对“我们的队伍的玷污。在这一点上朱亚平比程明好多了,虽然他一天到晚一副忙得不得了的样子,家里也乱糟糟的,却至少不忘了把自己弄得利利落落的——尤其是头发——没错儿,他也是长头发!当然,我知道他们心情不一样。可我最不喜欢看人不利落,在这一点上“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对我不适用,因为我心情再不好,也不会忘了头发!还有一点需要声明:请不要以为我是在故意宣扬一种现象或者是在玩儿什么反复扣题的写作手法。说实话,要不是回头细想,我还真没发现这一“普遍”现象:那时候,我认识的每一个男孩子几乎全都留过长头发。事实也如此,到九十年代中期,长发男青年在北京的大街上已经不再是一种像当初那么罕见的“现象”了,那已经确确实实得到了普及,成为那个时代的记忆,一种那一拨的年轻人中渴望与众不同的一群的选择。当然,这一群人始终是少数,可是他们却是那么鲜明的一群——这肯定不止是在我的眼里。我无悔于在这样一群人中间走过的岁月。

  我开始敲门,因为我没有钥匙,当然,我也不需要钥匙,因为程明是不出门的。程明来开了门,朱亚平还没回来,郭大炜也出去了。我有点儿奇怪,他不是发烧了吗?不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又跑到哪儿去了?程明告诉我郭大炜出去吃东西了。可是我上班前给他打包了吃的呀!何况家里也不是没有人,不是有一个现成的“保姆”吗?他干吗病着还往外跑?他可烧得不轻,三十九度多呢!我懒得问程明,他也早就溜回自己屋去了,他总是这样,一个人闷在屋里,不知道在干些什么!郭大炜的BB机扔在桌上,我也就放弃了寻找。我卸了妆,打开冰箱拿出一听可乐,就舒舒服服的坐到工作台前。那儿有大堆现成的纸和笔,那两天,我也正上瘾画画呢!刚画了一个小人儿,门开了,郭大炜回来了。两个人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又传来敲门声,我跑去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个女人,我当然知道她是谁,我一时间有点儿蒙了,紧接着,还没等反应过来什么,郭大炜就在我身后定时炸弹似的“暴发”了:“谁让你跟踪我的?”

事情的确是一桩接着一桩。就在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硝烟”再次弥漫。我没想到我“处理”好了“自己的事情”,“他的事情”却还不能结束。可是,我却没法儿再像从前那样置身度外了,因为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他的事情”已经不再与“我的事情”无关——谁让我答应和他在一起呢?而且,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当一个人的情感履历不再是空白的时候,开始就会变得像结束一样难。当然,等到改变变成了“家常便饭”,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情了,至少,皮实了!可是很多年前的我还有点儿禁不起,那时候我觉得实在是“有点儿烦”,我没料到开始竟然比结束更难,因为,不管怎么说,结束终归还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可开始,却变成了是三个人甚至更多人的事情——尤其是在那种两个人各自的事情还没有结束,新的事情又开始了的时候。一旦两方面的这两件事情再碰到一块儿,那就太难了!那是一种比任何高难度的数学难题都更难解开的混乱关系。我说过了我不喜欢混乱,可是,生活却不会因为我单方面的期望而变得简单,而且,往往抽身也很难。谁让我们到底还是一些不能从根本上区别于那些完全被感性驱使的低级类别呢?在情感的世界里,理智这个词是太难派上用场了!而事情就是这么凑巧,我偏偏就经历了那诸般种种,尽管每段情感的具体细节并不相同,可是,角色的戏剧性变换却让我虽不心甘情愿却也终于无奈的领会到了什么叫情感万千!我并不是一开始就具有可以原谅一切的“高风亮节”,可是,比戏剧还要充满巧合的生活却让我仅仅花了十年就释然了,因为我最终发现,没有谁是故意的。

  我和郭大炜的开始就是以上诸般中的一种,那段日子实在是折腾得比从前还要厉害,由此我算“品味”到了什么叫“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些日子,只要稍有风吹草动,我总是会迅速想到两个字,而且只是这两个字——“撤退”!没办法,我当然不希望那样,可是,我累了,也怕了。可是我没有撤得了,由此我又明白了一件事:这世上确实存在缘分这样东西。 我不知道郭大炜和她是怎么交代的,我只知道去日本之前他去她那儿取回了属于他个人的一部分衣物。从日本回来后,他又去了一趟,说是去取剩余部分,可是那一次他是两手空空返回的。那天他回来后情绪明显的急转直下,对取东西的事也只字不提,所以,那显然就成为了一个敏感问题。他既然不说,我也就没问,因为我明白,这种事情,本来也应该是他自己处理的,我不该干预。

  紧接着,也就是第二天晚上,就是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张咪就出现在“我们家”门口。这倒也并不奇怪,郭大炜已经一语道破了,那是“跟踪”!当然,跟踪之前的经过我多少也得先交代一下,否则这件事是说不明白的。 恋爱中的女人确实各个都是“福尔摩斯”。如果你看过《福尔摩斯探案记》,就会知道一般在实施跟踪计划之前先用的那招儿叫“引蛇出洞”。当然,对于她来说,如此这般大概也实属迫不得已,她大概只不过想把他再找回去罢了,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一旦出现竞争,身价马上直线上升;一旦觉出要真的失去,又会反而舍不得;一旦真的回去了,就又不值钱了!(可是在一起的时候却偏不好好珍惜,老以为还有更美满的奇迹)——这就是爱情里面的规律。我猜想她就是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给他打了电话,那个电话是在我去上班之后打来的,我当时并不知道,当然,也不可能听到。不过,因为郭大炜后来并没瞒我,还是做了必要的交代,所以,我也基本可以猜到那些对话的大致内容:她在电话里说她想通了,要他去取剩余的部分东西(想先把他“骗”回去再说)。他说这样很好,可是他病了,所以只好过两天再去(他说的是实话)。她说既然这样那我给你送过去吧,既然已经这样了,而且,你病了,我也该去看看你(只好改为先见了面再说了,而且颇具情理)。谈话进行到这儿,郭大炜大概就不由得又伤感了,毕竟,她还是关心他的啊,这样的结局也不是他当初期望的,可是事已至此,也只能好聚好散了吧!于是他们约好了见面,郭大炜大概不希望再节外生枝,就把张约到了我们住的那条街外的一家饭馆儿。“蛇”就这么“出洞”了。她当然没给他带东西,因为那压根儿就不是她见他的目的,那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郭大炜恍然大悟到这一点后不禁有些恼火,可是,她却给他带了药(打算动之以情),于是,他就又无法转身离去了(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就在那个饭馆儿里坐到了我快要下班的时间(那样的相对肯定挺耗体力的,可怜郭大炜还发着烧,不知道怎么挺过来的),然后郭大炜记起他得回家了,他说他本想在我到达之前再躺回到床上去,他觉得不必让我知道那次见面。可是他没想到我提前回去了,他更没想到的是,她还有“下一步棋”。 接着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那个场面了。我看得出郭大炜是真的生气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他发那么大脾气,可是当时我当然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从天而降。她并不理睬他(大概心里已经做好充分准备了),径直走进来,把手里拎着的一个塑料袋放到桌上:“你忘了这个。”——那是她带给他的药。“你太过分了!”,郭大炜又发出了极为愤怒的吼声。她依旧不理睬他,却顺势一屁股坐到工作台前那把椅子上,自管自的转着圈儿欣赏起墙上的图稿来。她当然也很快就发现了郭大炜的那幅大作,她居然笑了,还指着那幅画儿回过头来问郭大炜:“什么时候画的?”。说实话我挺佩服她,真有股“临危不惧”的劲儿,不愧是“大腕儿”!她当我根本不存在,郭大炜也一直怒气冲冲的盯着她,两个人就是那样:一个悠然自得不管不顾;一个剑拔弩张却显然束手无策。我觉出自己有点儿多余了,我学了回程明,一溜烟儿“躲”回自己屋去了。说实话我真不想掺和他和她的事儿,也没打算破坏谁的感情,我和郭大炜开始是因为我以为他们之间确实已经结束了,却没想到事情又变成了这样。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去应付那个场面,也只好“躲”了。可是人有时候真的是无路可逃,没过一会儿,郭大炜先跟了进来,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一头倒到床上,嘴里嘟囔了一句:“我实在顶不住了!随她的便吧。”我疑惑的看着他,他大概怕我误会,又补充了一句:“我可没请她来。这事儿以后再解释吧。我现在真的顶不住了!”郭大炜自然更“逃”不了,她又不是冲着墙上那些画儿来的。不一会儿,她也跟进来了,手里还端了杯水,她居然就能这么快找到这些东西!她依旧当我不存在,径自走到床边,蹲下身:“把药吃了吧!”。他不理她,把头侧到了一边,她放下杯子,伸手去摸他的额头,他正冲着另一边,所以没有意识到她的那个举动,她的手已经接触到他的额头,他才忽然反应过来,他很不耐烦的把她的手拨开了。“真烫啊!”,她却并不介意,又端起杯子:“听话,先把药吃了,噢?”,他没有反应,她又说:“我知道我错了还不行吗?别闹了,看看你住的这是什么地方啊?跟我回家去吧,噢?”,她的口气象哄孩子,他的样子也象极了一个赌气的无助孩子,我完全被那个场面弄傻了,我甚至觉得,他或许真的是在跟她赌气呢!然后我就看到了他眼角里静静淌出的一滴眼泪,我是无意中发现的,我交代过,我们住的那个房间除了那张床垫儿是没有其他地方可坐的,除非干脆坐在地上。我当时正在床垫儿靠墙的那面坐着,他躺在中间,她在另一面,所以,我可以看到它,她却看不见。我不知道如果她看到那滴眼泪会做何感想,可是它却让我惊心动魄了。我猜不完全那滴眼泪的起因,可是至少,那说明他心里难受了。他是面对着我的,应该知道我能够看到它,而她却不会。他没有忍住它,也没有隐藏它,是在暗示我吗?或许他也已经忘了我的存在吧?既然她的话还能让他那么难受,那我在他心里又是什么位置呢?人在那种时候是很难把一件事情往明朗处想的,何况我的信心刚刚受到过重创,我读不出他眼泪中更多的意味,我只是觉得,他一定更爱她。我以为我窥见了他心中的秘密,那让我无法再待下去,我蹭的一下站了起来,迅速离开了那个房间,又逃回到门厅里。我站在那儿,茫然四顾,心情就像那张工作台上乱糟糟堆放着的东西。我根本还没来得及稍微理清一下思绪,就听到屋里传来郭大炜更为愤怒的声音:“晚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紧接着,郭大炜红着眼睛冲了出来,他没理我,径直冲到门口,“唰”的一下拉开门,对着我们那个房间:“你走!马上走!!”她慢悠悠的走了出来,走到他的面前,异常平静的看着他:“你让我走是吗?”,“对!马上!”,她的眼泪唰地涌了出来,她没去管它们,依旧平静的看着他:“你再说一遍。”。他看着她,他们对视了几秒钟,然后,他忽然一把拽过正愣在一边儿像个傻瓜似的我:“你看见这个女孩儿了吗?你看见了吗?我现在已经和她在一起了,所以,晚了!你明白了吗?”。她转过头来看了看我,那是她进门来第一次正视我,然后她又转回头去,她垂下头,擦了擦眼泪,再次面对他:“你已经爱上她了吗?比爱我还爱她吗?”,我看出他迟疑了,他确实不是个会说谎的人,然后,我听见他对她说:“可是,我要忘了你。我会像曾经对你那么对她,我不会伤害她。我希望她比你懂得珍惜!”,“你无法正面回答,因为你爱的是我。”,她冷笑了一声,然后转向我:“你听见了吗?你觉得你在这儿有意义吗?”,“行了!别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了,你这样很讨厌你知道吗?别再探讨什么问题了,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现在再告诉你一遍:我已经和她在一起了!!你听明白了吗?!”,“我不—同—意! !!”,她忽然歇斯底里起来。对话进行到这里我得打断一下了,那是因为这时候忽然冲上来一只要管闲事儿的小狗,那是一只非常小的小狗,刚刚断奶两三个星期的那种,它“汪!汪!汪!”的叫着,“奋不顾身”(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它实在还不具备“战斗力”)的冲过去要咬她,却给正找不着出气筒的她送上了门——被一脚踹翻了一溜滚儿,那是郭大炜送给我的小狗,他去日本之前买给我的,说是暂时让它替他陪我。那是一只非常淘气的小狗,是我拥有的第一只小狗,我实在是一个特别喜欢“招猫逗狗”的人,见到毛绒绒的小猫小狗就走不动道儿(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小时侯我们家最多曾养过六只猫),所以你们应该知道我有多爱它。它叫“银子”,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特别“贪财”——被抱回来的第一天就咬住郭大炜掉在地上的一张十块钱誓死不撒嘴。“银子”是那种典型的shaggy dog,这么形容并不是因为它真的很脏,而是因为它天生就是那副小臭德行!可是,我偏偏就喜欢它那种总把自己弄得乱七八糟的小臭德行!“银子”当然一直都在,只不过前面实在不需要它“出场”,而现在,它却自己不甘冷落的闯到故事里来了!她踢了“银子”,就轮到我绷不住了,我弯身抢出已经拿出“拼命三郎”的架势“卷土重来”的“银子”(她正准备给它第二脚),把它抱了起来,“银子”更加斗志激昂的对着她“汪!汪!汪!”(有人撑腰就更不怕了),我心疼的查看了一遍,确认“银子”没受伤,然后抬起头来对着她:“你干吗这么狠?!这么小的狗,它能把你怎么着啊?”,“我就踢了怎么了?!哪儿来的疯丫头?你算老几?轮不到你教育我!”。她是真的有点儿失控了,一开始的大家风范全没了,我也气急了:“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呀?你是怎么回事儿,别以为别人不清楚!”。我丢下这一句,知道她明白我指的是什么,我想我这句话足够替“银子”报仇了——其实我并不那么恨她,说心里话当时我反倒有点儿怕她,怕郭大炜跟她回去,说到底,“人非草木”。她的心情我不是不能理解,我也已经不再是那个没体会过类似心情的小女孩儿了,她怎么说我其实我也并不那么在乎,我之所以生气完全是因为她踢了我心爱的“银子”。不想和她更多争吵,也不想看他们的“战争”,我只想离那个场面远点儿,我干脆抱着“银子”出门去了。

  郭大炜的那句话安抚了我,甚至感动了我。我坐在楼前环绕草坪的铁栅栏上,抬头看了看月亮,又看了看面前亮着灯光的那扇窗,我觉得,它们的光亮忽然都变得可爱了起来。我们住的居民院儿绿化的不错,也种着桃树和迎春,晚风里,飘着淡淡的花香,“银子”不一会儿就忘记了刚才挨的那一脚,开始在我旁边撒欢儿了。那一刻,我觉得那个夜晚还是美好的,我就那么轻易的,又开始有点儿满足了——那时候的我真的就是那么容易满足,我甚至觉得自己没必要去计较他到底更爱谁,也根本不再需要他对我说出“我爱你”三个字,就为了他刚刚说过的那句话里的几个肯定,还不够吗?爱情是什么东西?说“我爱你”有什么用?窦唯从前总是那么对我说,却让我听得更加伤心;我也没少对他说,到头来自己倒先继续不下去了,我还要那些干吗呢?

郭大炜也很快就出来了,他大概以为我跑了呢吧,一出楼门洞,看见我就坐在对面草坪边儿的铁栅栏上,他笑了:“我想你也不会这么轻易就不要我了呀!”,他走过来,挨着我坐下,从地上提拉起“银子”的两个小爪子,把它举到自己面前:“你看你,还以为自己是个大高个呢吧?吃眼前亏了吧?”,月光下,“银子”两只象黑玻璃球似的圆眼珠在乱糟糟的“头帘”儿后面(它的“发型”实在有点儿像现在好多时髦的男孩儿故意弄成的那种)一眨不眨的对着郭大炜,两只后腿在空中胡乱踢腾着,依旧一副“不服”的样子。郭大炜又笑了,这一次他是被它逗笑的,面对着心爱的宠物,人不由得就变得天真起来,他把它移近,和它顶了顶脑门儿,又把它移开来,和它对视了一会儿,然后无比溺爱的把“银子”揽进怀里,一边胡噜着它乱糟糟的脑门儿,一边长长的舒出一口气:“行了行了,我都服了,你还叫什么劲儿呀?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呀?”。我一直没说话,就侧着头看着他。他和“银子”玩儿了一会儿,忽然转过头来对着我:“怎么了?怎么不说话?”,“没事儿!”,我的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冷吗?”他问,我摇了摇头,“饿了吧?”,我又摇了摇头,“困吗?”,我依旧摇了摇头,我知道,他虽然是在表示关心,可也多少有点儿没话找话。他不再说话了,却抬头对着夜空,然后,他忽然伸出手臂,有些动情的把我揽了过去,他像胡噜“银子”那样胡噜着我的头发:“对不起。对不起。”我的眼泪差点儿就要流出来了,可是我没有,我靠在他的肩头,任他那样做着,觉得很塌实,也很温暖。许久,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从他的臂弯里挣脱出来:“可是你怎么办呀?你还病着呢!”,他又把我揽了回去:“放心,我死不了。”。这一回我的眼泪真的流出来了,但是他没有发现,我轻轻的拭去了它们,再次从他臂弯里挣脱出来,很认真的对着他:“但是你不会跟她回去的是吗?你刚才说的话都是真的是吗?我可以相信它们是吗?”,他点了点头,更紧的拥住了我。 夜已经很深了,所有的窗口都熄灭了灯光,只有我们面前的那扇还亮着,我们就那样静静的依偎着,无可奈何的等待着,“银子”已经趴在他怀里香香甜甜的睡着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实在猜不出她在屋里做什么呢,可是,她一直没有离开,我们也就没法回去。不知道那样过了多久,忽然,从我们的窗口传来“哐啷”一声,紧接着,又有几样东西被打碎的声音传来,在静静的夜里,那些声音实在清晰极了,“银子”一下子惊醒了,又开始“汪!汪!汪!”起来,我当然猜得出那大概是怎么回事儿,可是,那当然轮不到我去拦阻,奇怪的是,郭大炜也无动于衷,而我们亲爱的程明同志,好象也没什么反应。过了一会儿,一切又重归寂静,然后,传来门“哐”的一声被撞上的声音,接着,楼梯口传来透着怒气(这是我猜的)的很重的脚步声,她出来了,她走出楼门洞,发现了我们,她没理我们,扭过身,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了。

  屋里的损失还不算太大,门厅正当中的地上最惨烈的就是那个杯子,它粉身碎骨在一滩水渍中,就象那是它的血。除此之外,同时遭殃的是桌上现成的几样可以用来解气的易碎物品,以及门厅墙上的那面镜子,再有,就是郭大炜的那把吉他。郭大炜捡起那把摔坏的吉他看了看,又把它重新扔回到地上,他似乎一点儿都不心疼,还顺便又跺了两脚,然后,他就向卧室走去,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对我说:“睡吧,明天再去买新的。”

  没想到的是那只是第一回合,那以后的一段儿日子,张咪只要一“高兴”,就会杀奔过来,而且,想待到什么时候就待到什么时候,俨然把我们那儿当成了休闲娱乐场所。朱亚平自然不敢拿她怎么着,他们本来就是认识的,何况,这种事儿,别人也确实不能怎么着,大不了也就劝劝罢了;程明反正本来也成天躲在自己屋里,这种时候就自然更加闭门不出了;我和郭大炜可就惨了,用“惶惶如丧家之犬”来形容我们两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而且,在我们这支“落难而逃”的“队伍”里,确实有一只“丧家之犬”,那就是“银子”,为了怕“银子”继续吃亏,我们只好带上它东躲西藏,今儿在这家挤挤沙发,明儿在那家打打地铺。她来的时间并不定点儿,可是,却一定是在晚上,这倒也并不奇怪,我们本来就都是一群“夜猫子”,何况,人最失控的一定就是那种时候。有时候,我们正准备睡觉呢,她来了,我们这“一家三口”就只好以最快的速度撤离,奇怪的是,她也有绝的,并不拦阻;有时候,我正在回去的路上,郭大炜会忽然给我发一条短消息:“家里有‘地雷’,我正在XX处!”,我就只好掉头另奔他方;还有的时候,我们两个都在外边,那就变成了家里的“谍报员”发出警报:“‘地雷’到了!!!”——这真是一件特别好笑的事儿,我们根本就没商量就一致的把“地雷”用做她的代号,也不记得那一开始是谁想出来的了,不过,那用在那时候的她身上确实再合适不过了,因为,我们确实都不敢惹她!

记忆真的是个奇怪的东西,那样的一段儿日子,一天到晚没着没落的,应该没什么好滋味儿可受的,可是如今回头想起来,却不知怎么也变得有声有色了——或许是因为那些“收留”过我们的朋友吧,又或许是因为那时侯我们毕竟还是年轻。那时候,我们周围的朋友,不管是单身,两个人,或者和父母住在一起,大家绝对都是一个状态:“在路上”。当然,我这么形容并不明确,因为我们都知道,人生本来就是“在路上”。可是,这两个“在路上”到底还是不太一样的,一种是自觉自愿的选择,前行;另一种却是不思不想的随遇而安。而那时候的我们,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前一种!那真是一些热火朝天的日子,那时候,我们真的就是一个大家庭,爱意在每一个人之间传递,那时侯,我们都相信,这世上确实存在“理想”这一回事情!

  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当中的一些人有了车,有了房子,结了婚,生了孩子,剪掉了头发,发胖了,功成名就了,或者,改行了。这些肉眼可以看到的变化当然没什么好说的,可是,有一些改变却让我心疼,让我如此的怀念昨天:当我看到一个人可以指着他多年的好友说他不再需要朋友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忘记了那些人曾经给予他的帮助,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知道如果没有他们,他根本就走不到今天;当我看到另一些人已经完全丧失掉原则的在那儿胡喊乱骗,而且不但毫无知觉反儿洋洋得意的时候,我真的不能想象,他们还有过那么可爱的昨天!有的时候我真的有点儿恨时间,不是因为它会让我们变老,而是因为它让人们分离。我知道我不配在这里说教,我也并不想指东道西,我是谁?一个无名小辈而已!我明白有些人来看我的文字,他们是为了另外一些事情,他们好奇的事情,他们并不关心我的心,也没兴趣了解我的观点或者愿望,他们永远都不会明白而且也根本不打算明白我究竟是为什么做这件事情。可是,我还是要说,还是要写,而且要坚持下去。我无比坦然,我不怕没有人看,不怕猜测揣度,更不怕骂声四起,因为,在我拿起笔开始的那一刻,我本来就什么都没想过!我是不能不拿起笔,因为有一个早晨我视线中无意触及到的无比美好的晴空让我感受到了迷一般绝望的距离;因为在从这个城市的某条路上奔驰而过的心爱的红色吉普车里我再一次听到了让我感动的旋律:那昨天,的希望和理想,总在心里,是最美的旋律,而如今,它再一次响起,仍飘荡着,在我心里。我就这么拿起了笔,我担心忘记,所以要记录;我害怕单纯的岁月以及美好的初衷不能在我心里永久留驻,所以要记录;我不要我不能再为那些梦幻的声音绽放,所以要记录。我当然也不再是昨天的我,可是,至少有一件事情我却绝对可以肯定:我没有忘记。

  当然,事情其实并不象我在那个早晨感受到的那般绝望,后来我渐渐发现,还有一些人,他们同我一样记得。为了证明这个我的叙述必须再一次跨越时空,那是炬炬三十岁生日的那天,也就是二OOO年的五月,时间就是那么无情,即使是那时侯,炬炬也已经离开大家五年了。可是时间无情人有情,五年来,每一年的这一天,都有一些炬炬生前的好友坚持相约着去看望他的父母,大家这么做是为了两点:一。特意避开他的祭日,以免老人家伤心;二。炬炬的父亲和他恰好是同一天生日,就正好代他为老人了表寸心了。或许后一点是大家更实在的愿望吧,炬炬活着的时候,他们家绝对是“中国摇滚根据地”的一个大“据点”儿,大家都爱往那儿扎,大概就没谁没去过,那不止是因为炬炬朋友多,更重要的是,老头儿老太太不仅不象其他的父母那样对这帮长头发的男孩儿看不上眼,反而特别的赞同和支持。所以,他们家一年到头都热热闹闹的,炬炬的小屋里更是一天到晚的聚集着一帮“酝酿”“大事业”的战友,那一天就更别提了!炬炬不在了,至少不能让那一天变得冷清,这确实是“记得”的人共同的愿望。当然,有一些人忘记了,而且是转眼就忘记了,那其中甚至包括他曾经最亲密的朋友,我真的不知道,当他们站在台上对着歌迷口口声声的说着缅怀的时候,他们是不是扪心自问过,他们究竟做过些实实在在的什么?他们是不配在我的记述之列的。我想说的是那一天,和老头儿老太太分开之后,留下的年轻人都无法平静了(当然,我们也已经不象当初那么年轻了),我们不能平静,是因为很多事情,因为在那一天里聚在一起的人越来越少,因为五年的光阴里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太多变换,因为那些永远不能从记忆中割舍而在那一刻又再度想起的共同的从前,因为炬炬可以永远在我们的记忆里飞扬而我们却在岁月的流逝中渐渐变得沉默。

  每一个人都不愿离去,于是我们决定将那一天的聚会“进行到底”。我们去了炬炬至死爱着的女孩儿璐璐家,我们当中有一个非常出色的DJ,他为大家放起了从前的老歌,一首接一首,那些歌把我们带回了从前的日子,昔日的老朋友们都变回了从前的样子,话多了,脸红润了,眼睛亮了,笑声开始回荡了。可是有一个人却一直坐得远远的,那是何勇,平常的他,简直就是个“闹闹”,可是那一天他却很安静,甚至有些伤感。后来大家问他为什么不加入进来,他站了起来,走到大家中间,说他要说几句话。他的这个举动又把大家逗笑了,因为这种一本正经的事儿让他做起来,实在是太好笑了!可是我们都没想到他的声音居然哽咽了,这把我们吓坏了,然后,我们立刻都重视起来,静静的听他说话。他说:我今天哭了,是因为觉得幸福,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这么幸福了。我就想坐在边上,好好的看看你们,我觉得已经有很久很久没看见咱们大家这么高兴的在一起了。以前咱们老这样儿,你们还记得吗?那天,何勇还说了一句特别经典的话,他说:自从卡带时代结束了,CD时代开始了,他的幸福就少了,甚至没了——他是这样划分他的时光的。他说也许我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可是我现在一个人在家的时候真的已经很少听音乐了,因为我不喜欢CD,我在那里面听不到卡带的亲切。他说他心中那个温暖的时代已经结束了,音乐对他来说也就不再有意义,他说我很羡慕你们,因为你们还能从音乐中找到快乐。何勇的话其实有点儿偏执,可是他确实就是那么一个偏执的人,好长一段儿时间,他真就那么愣撑着,大有“拒CD永不沾”的架势,任谁劝也不听。当然,他并不是真的压根儿就不听音乐了,这一点我是最明白不过的了,因为他会经常赖在我的车上,“逼”着我带着他在北京城里没完没了的转圈儿,而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我们周围的朋友里,只有我的车里至今听的仍然是卡座。那种时刻其实我也喜欢,所以我也愿意那样做,何况他是那么可爱的一个“偏执狂”!那段儿时间的何勇确实有点儿格外的多愁善感,他甚至跟我说:他现在还害怕一件事情,就是一个人听音乐,他说那会让他觉得受不了。不过,我相信,有一些情绪在他来说一定是暂时的,我知道他的心里依旧有不能不歌唱出来的旋律,他的身上也依旧蕴藏着爆发力,因为,他还是个可爱的“小混蛋”! 当然,何勇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在这个时代,我们见面确实越来越少了,而且改在了网上,这难道不是一种丧失吗?再准确的语言,也不可能替代鲜活的表情,再高的科技,也抵不上一次亲亲热热的勾肩搭臂!可是昨天,我们确实是“老那样儿”,正是在那些“逃亡”的日子里,我反而体会到了更纯粹的爱意。我知道和窦唯在一起的时候我更多在乎的是爱情,可是,和郭大炜在一起之后,我却开始拥有并且懂得珍惜真正意义上的友情了,我并不是说从前就没有,可是那时候,我真的是一个更多沉浸在个人情感世界里的人。所以你们就可想而知了,两个没了家的人反而倒拥有了更多个家,仅仅一条胡同之隔的大石桥胡同里就有两个:何勇和杰儿的家。除此之外,炬炬和丁武那儿也是我们“战斗”过的地方。那些日子,不管是在谁家,只要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儿肯定是打开音响,然后,就开始有人来,或者,听说谁那儿有更精彩的了,就一帮人一起再杀奔另外一个人家,总之就是凑到一块儿接着招呼那老三样儿:听,谈(弹),唱。我的第一张唱片的计划就是在那些日子里开始酝酿的,那首先是何勇提出来的,然后,大家就都参与进来,何勇和杰儿说要帮我写歌儿,丁武说我给你“打气”,炬炬说,等到拍Video的时候,我一定骑上我的摩托车,给你当一把背景,好好扬扬“范”儿。。

  当然,“东躲西藏”的日子也终归不是长久之计,于是有一天,郭大炜提出了一个想法。

郭大炜的想法是:结婚——在那个四月初至温度适宜的两三点钟,在两个人“正儿八经”的在一起才只不过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忽然对面前的女孩儿说出这两个字,那究竟是属于我曾经憧憬的那种更加彻头彻尾的浪漫呢?还是只是一时冲动欠缺理性的感情用事?无论如何,那是我生命中第二次“碰”到这两个字。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一天醒来是在丁武那儿,当然那是因为前面提到的相同的原因。那天睡得并不好,因为前一天晚上先后前来投宿的还有丁武的哥哥和表弟——两个因为“近水楼台”而被丁武以及他的战友们顺便一块儿“拉下水”了的后补“摇滚战士”,当然,那也是因为他们自身的倾向,再加上“水中的月亮”确实具有吸引力。不过他们两个是有些不同的:哥哥的年龄再现转行“搞音乐”已经有点儿来不及了,可是他却无可就药的爱上了像弟弟那样的生活,他喜欢弟弟给他听的音乐,喜欢和弟弟的朋友们在一起,并且越来越觉得他从前的生活都丧失了意义。终于,他义无返顾的丢掉了工作并且因此离了婚;表弟年龄尚小,满腔热血,正在以表哥为师每天苦练吉他长达十小时以上,他的希望是:将来能像表哥一样。丁武家的这种状况倒瞒有点儿象当年抗日的时候:一家几口齐上阵——只不过年代情形都截然不同罢了。可是,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一家几口壮年男丁纷纷投入到这个看起来风光却不免太过“不切实际”的“梦想”行业里去,恐怕决不是什么令长辈“自豪”和欣慰的事儿——丁武家的长辈们确实对此一筹莫展却又无可奈何。当然,抗日是项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那是得要抛头颅撒热血的,然而,要成为一名真正的“摇滚战士”,说到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因为,在做这两件事情的时候其实是需要一个共同点的,就是都必须得要具备那种叫做“死磕”的精神。我这么说也不是没有根据,因为“死磕”这两个字确实曾经话不离口的挂在当年这帮人嘴边儿上,而且,这还真不仅仅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因为,我确实看到了那样的行动甚至结局。事实确实如此,这个在台上看起来风光十足的行业,某些它背后的艰辛与无奈实在是我无法在这里见诸于文字的——当然,我还是仅只针对那些具有单纯人格和怀抱纯粹目的的人;而另外一些为了达到“混个脸儿熟”的目的而挖空心思钻营人际关系学的人,他们的辛酸或者无奈,仍旧不在我的记述之列。而对于前一种人来说,我只能说,它实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梦想行业”。那么,所谓“死磕”到底是什么呢?从字面看来其实已经可以了解一二了:那就是楞拿着鸡蛋往石头上撞的意思——结果怎样自然可想而知!不过,反正是鸡蛋就早晚躲不过那一下,又有多少鸡蛋能幸运的成为小鸡呢?在我看来,这总比躲在那儿等待腐朽变质强,至少,不空来这世上一趟!而为了某一目标前仆后继的往石头上撞,这正是人类进步的根源。个人的结局有时候听起来确实令人不免感伤,比如说丁武家,四年以后,哥哥一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对现实失望之后去天堂继续寻找他向往的生活了;表弟在一场疾病后被迫放弃了最初的梦想,徒留一片惆怅;只剩下丁武一个人依然“抗”着他心爱的“枪”(吉他),坚持在他们当初曾经共同热爱过的“战场”。这也算得上悲壮了吧?我们且不去谈论那些存在于细节里的是非曲直,至少,他们的人生曾经轰轰烈烈过;曾经痛快而勇敢的选择过,抛弃过;曾经梦想过,寻觅过。而既然称之为人生就不该没有向往,就不能停止“做梦”,这正是生而为人的意义,也正是那些日子以及那些日子里的他们值得记录的原因。我们都是一些不管不顾只要向着那个发出梦幻声音的方向行走的人,有的时候我们甚至有这种体会:音乐是毒品。可是,中它的毒我们愿意。这世上根本不存在圆满的结局,因为,我们终究逃不过撒手而去,终究逃不过分离。所以,所有的拥有都不属于你,“做梦”才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就像那一天醒来,仍像梦中,不,是仍是梦中。 那些天我和郭大炜确实给折腾得够呛,三天两头儿在别人家打地铺挤沙发,热闹倒是热闹,可是,总归睡不安稳,每天醒来,那种恍恍惚惚的劲头儿,确实像在梦中。尤其碰上那天在丁武那儿那种情况,一间一居室的屋子,刨去家具空间所剩无几,五个人见缝插针的和衣而睡,铺不够铺盖不够盖的,有一个人有点儿动静,大家就都醒了。当然我们谁都不在乎这些,我们确实是一些“特别能‘磕’的人”,这一点,我们自己也都承认。起了床,洗了把脸,听着老Pink(Pink Floyd——丁武好多年不变的至爱)。那些年每次去他那儿,他总是在听这个,又都“精神”了。然后我们就去楼下的一家小饭馆儿吃东西,那天天气很好,我们就让老板把桌子搬到了外边儿。说说笑笑的吃完饭,哥哥表弟先上楼去了,丁武去打公共电话,我和郭大炜边喝茶边等他。还记得那一刻的情景,光线稍稍有点儿晃眼,我们都带着墨镜。郭大炜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背景是人来车往的街道,他侧着身,叼着一根烟,靠在椅背上,腿伸得老长,旁若无人的仰着头对着天空,像是在享受阳光。然后,就在毫无先兆的情况下,他忽然转过头来说出了那么一句话:“咱们结婚吧?”“你说什么?”,我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没法儿不这么以为。“我是说——咱们结婚吧!”,他扭过身来,坐端正了,对着我又重复了一遍,这一回,我确认自己没听错,再仔细的察颜观色,他的表情也不象是在开玩笑呢。我也坐端正了,为了便于更加“透彻”的审视他,还把墨镜往下稍微拉了拉。他十分坦然的坐在那儿,目光隔着墨镜迎接着我的,任凭我在他脸上搜寻着。那样撑了一会儿,他忽然绷不住笑了:“喂,你找什么呢?没见过啊?

  我们隔着饭桌再次一言不发的相对着,十分“专注”的相对,两双墨镜背后的眼睛为了一个答案,只不过,一个是寻找,一个是等待。那样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欠身过去摘掉了他的墨镜,他依旧不慌不忙的坐在那儿,那双漂亮的眼睛依旧十分坦然的对着我,并且不紧不慢的追问了一句:“你同意吗?”在那个晴朗的两三点钟,在尘土偶尔扬起的街边,在一家普通不过的小饭馆儿前面,他就那么突然的向我“求婚”了——什么都没有,没有钻戒,没有香槟,没有鲜花,没有拥吻,没有所有的浪漫形式,他给我的,只是那么一个等待回答的问题——那更像是我和他的另一次“谈判”。我再次沉默了,脑子里却转得飞快,我无法相信,那个所谓的终身大事居然就在这么一个毫无防备的时刻,这么一个尚且混乱的情况下难道不是这样的吗?)突然降临并且只需等待我的决定,而且,这一回可是要来“实实在在”的了。可是,我准备好了吗?虽然我还没能够彻底摆脱从前的爱情带来的阴影,可是,我是喜欢和他在一起的——虽然相处的时光尚且短暂,可是,我却已经不能否认这一点,而且,我当然希望这一次的情感可以获得我曾经期望的“天长地久”。可是,他准备好了吗?他真的不会改变了吗?这个我还不能肯定。我不能说我懂得婚姻里面至关重要的是什么,可是,我却知道那是爱情的结局,但是,我对这份新的爱情仍存有疑问:那些物质上的问题我倒全不在乎,一切我们可以一起创造,而且,就算穷困潦倒我也不在乎,因为,在精神世界里我们确实是一致的,而我,又恰恰是那种只会因此做出选择的人。可是,这样仓促的决定里是否存在另外一些原因呢?我当然不可能不去猜想那些存在于那个表面现象之下的另外的缘由,我不是不知道,那对他来说并不是因为爱已经那么迅速的升温达到令他想要敞开怀抱将另一个生命永远接纳,那更多是作为一个办法想起来的。

  我什么都不在乎,甚至也不那么相信“天长地久”了,可是,我依然希望,我还没有绝望——有谁不希望有个人陪着自己一起老去呢?我不怕一赌,可以一赌,也愿意一赌,我也无所谓仓促,但是,我却决不要在那份赌注里存在其他的原因,那必须纯粹是为了爱的结合,对于我来说,这才是至关重要的。那样想着,我也还给他了一个问题,我只问了他这一个问题:“你这么决定的原因是什么?”,“你是不是怀疑我是在做给她看?”,问题显而易见,他一针见血的说了出来,“这样确实可以让她死心。可是,请你相信,我的决定不是因为她,是为了我们——我和你。我希望能和你更认真的相爱,不受打扰的相爱。”,他想了想,然后说。那个答案足够了。有些决定确实具有十分微妙的作用,可以在瞬间改变周遭的环境以及人的心情,尤其是“结婚”这两个字,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和自己在一起的男人肯说出它们,无论怎样也证明了他的态度吧?尽管心里的疑惑并不能因此立刻消除,可是,因为他的答案,我的回答也是肯定的——就再赌一次又何妨呢?就算只是因为相信,这一次和那一次是不一样的(是的,我也永远不能否认那一次的真实性,尽管那并不存在什么法律上的效应——说到底,我并不是一个那么介意类似于手续的“形式”的人)。一切还是在那一刻改变了,那个突然到来的“终身大”的事情在经过简短的对话而看似轻易的达成一致时,我相信,那不是儿戏。尽管心里有点儿像打翻了五味瓶,可是,那个即将发生的“大事”还是让兴奋和喜悦占据了更多成分,当然也还有新奇,我还是有点儿不能相信那是真的,可是,他就坐在我对面,而且,我们确实已经在讨论一些相关的细节了。那样的时刻里,我觉得,我们周围喧嚣的背景被撤去了,而换成了一处只在梦中去过的地方,我恍恍惚惚的觉得,已经看见了自己和他白头时的模样。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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