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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舍得

长发飞扬的日子 - 作者 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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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丁武自然是第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人。他同我一样的不敢相信,他来来回回的“观察”我,又“观察”他,死活觉得我们是在跟他开玩笑呢。然后他就忽然记起了那一天的日期——四月一号,他甚至还神经兮兮的拦住一个服务员和两个路人去确定那个日期,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他就更认定我们是在逗他呢了——这倒是我和郭大炜刚刚都没想到的——对于我们这帮“三不管五不问”的“散兵游勇”来说,一般情况下,确实谁也不会去留心什么日期!可是,事情就是那么凑巧,偏偏就是在“愚人节”的那天,我们做了一个并不是玩笑的决定——要不是丁武的“认真”,我还真不会这么清楚的记住那遥远的一天的具体日期。确认我们不是开玩笑了,丁武又一脸担心的问了我又问郭大炜:“想好了吗?”,我和郭大炜都给了他一个微笑做回答。丁武是个一直对婚姻持有恐惧心理的人,他根本还没结过婚,身边的朋友也是,他的父母感情也没什么问题,他的那种恐惧完全有些莫名其妙,更像是天生的。他曾经刻骨铭心爱过的一个女孩儿——就是我认识他的时候见过的那个,他们在一起好几年,女孩儿屡次提出结婚,可是软硬兼施他就是不肯。可是女孩儿却非要结婚,觉得否则就不能证明什么,最后,她在一次以躺在马路中间死拖活拽都不肯起来相威胁他仍旧不肯妥协后彻底绝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嫁给一个法国佬儿“远走高飞”了。那让他伤心了好长一段儿时间,可是,他还是觉得:干吗非得“结婚”呢?!那天也是,当然这一回不是他自己的事情,自然也就不会像当初那么紧张,可是,他还是忍不住翻来覆去的反复提醒我和郭大炜:“老姜,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老郭。”(丁武称呼他身边儿的朋友时喜欢在所有的姓氏前面加个“老”字,只要没有外号的,不论男女不分老幼一概如此,甚至连他喜欢的乐队也这么称呼,比如说:老Pink。在他看来,这才透着“亲切”——大概他那个“老”字的意思是“老在一起”,“老能看见”——那代表的是时间——所以大家也都这么叫他)。他当时认真之极的再三强调那么一句话时的那种表情,就像我们是要去阿富汗似的!不过,最后丁武还是颇为“佩服”又觉得任重道远而不能不语重心长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好吧,那组织上就派你们两先去探探路!”。当然,他的那句话里也有一半的玩笑成分,因为,在那么说着的时候,他已经张开他的大手,一边儿搂住我,一边儿搂住郭大炜,给了我们热情而真诚的祝福,他还拍着胸口自觉自愿的担起了做证婚人的任务——确实,这个角色非他莫属——谁让他是唯一一个在第一时间里见证那个决定的人呢?

  然后我和郭大炜就分了工:他负责去买机票,我回家去取户口本儿(我们商量了一下,觉得在连我的父母还一面都没见过的情况下这个任务还是我一个人去完成比较好,否则一定会“耽搁”计划)。说好了晚上在“伊甸园”碰面,然后第二天一起飞回他的老家去办理手续。那一回,我又对我亲爱的爸妈施行了上一回的老招数:先斩后奏。我甚至还采取了更加“卑劣”的一招儿——偷——趁他们在厨房忙着做晚饭的时候,拉开写字台放有户口本儿的抽屉旁边儿的一个(那个抽屉是锁着的),把手从侧面的缝隙伸进去摸出户口本儿,取下自己的那一页——当然那一页后来又被我用同样的“办法”人不知鬼不觉的还原了回去——我爸妈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件事儿!后来我又忽然反应过来其实完全可以谎说有什么事情把它骗出来吗,看来当时真是做贼心虚的够呛!——我就是这么一个不让父母省心的女儿。

  那天晚上,一些听说了消息的朋友在“伊甸园”为我们进行了简单的送行。我和郭大炜还是没能回得去家,因为在回家的路上又收到了“谍报员”发来的消息,我们只好去了顺道一块儿返回的冲冲家。第二天一早起来打电话回去,“警报”消除了,我们回去取一些必须随身携带的东西,推开自己房间的那扇门,我惊呆了:地上,床上,到处都是撕毁的相片,有的被撕得粉碎,有的只是撕成几半儿,那个房间,就像下过一场“相片雪”似的,被大大小小的废屑覆盖着——没想到他们居然拍过那么多照片!在那个废墟的中间,赫然挺立着几个箱子和包裹——那是郭大炜曾经试图取回后来决定干脆放弃的剩余衣物。郭大炜也愣住了,然后他伏身拾起两个碎片儿看了看,又撒开手,任随它们象雪片般坠落了——不知道他会怎么想,我甚至不能看出他表情中的丝许变换。朱亚平那几天出差去了,程明跟进来站在一边儿,他捅了捅郭大炜,示意他跟他出去,似乎有话要说。郭大炜站在原地没动:“有事儿吗?就在这儿说吧!”。程明看了我一眼,犹豫了几秒钟,开口了:他说她直到天亮了才走,她已经听说了郭大炜和我要结婚的事儿,不知道是谁走漏了消息。又或许这种事儿向来就传播得很快吧!),她很伤心,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然后他就拿出了一个叠成元宝形状的字条儿递给郭大炜,他说她让他把这个转交给他。郭大炜把它接过来,看也没看,就撕掉了。然后他就催着我赶快收拾必带的东西,自己也动起手来。趁郭大炜去向程明交代必须暂时委托于他的事情时,我止不住好奇的捡起地上某些较为完整的残片端详起来,那些的上面,他和她在各种各样的时间和空间里以各种各样的神态在一起过:或灿烂或甜蜜的笑着,充满情意的注视着,依偎着(只不过那个注视和依偎的对象如今全都是分开了的,甚至那些个体也都已经不再是完整的了);闲散家居的,野外出游的,工作中的,摄影棚里的,和朋友家人在一起的。

我想象着它们完整时的样子,那些被放得挺大的,大概是被镶在镜框里挂在墙上或者摆在什么显眼的地方的吧,在从前,它们一定曾是他们炫耀于客人的骄傲;那些正常冲洗大小的,一定是被仔细的收藏在像册里或者抽屉里的,那是属于他们的某些时光,曾经因为美好而想要留驻的时光,如今,却都变成了支离破碎的心情。说不清心里的滋味,我只能再次将它形容为打翻的五味瓶,那里面,也掺进我曾经的那些碎片,已经不知去向的碎片,爱过的碎片,恨过的碎片,想念的碎片,再也不能够复员的碎片。可是,在一生的过程里,我们都曾那样,因为各种各样的错误,制造它们,告别它们,想念它们。他又回来催促我了,我只好又装回若无其事,然后,我们就那么匆匆的出发了。 聪明的“银子”像是意识到我们要远行,刚要拐过楼角,忽然传来“汪汪”的叫声,回过头去,“银子”小小的身影孤独的立在楼门洞前,神情里充满了感伤。它似乎还想追过来,却被随后赶到的程明捉住强行抱回去了。

  候机厅里再次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我和郭大炜正坐在那儿静静的等候,一双白色的球鞋走到我们面前忽然停住了(当时我正低着头),抬头一看,那是张咪。这一回她对我倒是改变了态度:“对不起,可以借用他几分钟吗?”然后,我就看到了一场“偶像剧”:在人来人往的候机厅一角,一对衣着不俗带着墨镜的男女旁若无人神情激烈的针锋相对着——他们确实本来就都很显眼,再加上那些不管不顾的夸张举动——我想那一天的那段时间里从候机厅经过或者停留过的人大概没有谁没看见他们——事实也如此,我确实看见每一个经过的人都“恋恋不舍”的回头看了老半天,而正坐在那儿枯燥无聊的挨着时间的人就算找到乐了,那儿绝对成了候机厅的焦点。当然,没有人想到在那出“戏”里还有一个配角,她正远远的坐在某个卫星厅外面的大理石窗台上,像个傻瓜似的目瞪口呆呢。广播里传来了登记的通知,他像是没听见,我也不知如何是好——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她一出现,我就乱了阵脚,除了脚底踩油——溜,就从来没想出来过别的招儿。可是,现在我却无处可逃,只好继续在那儿老老实实的干坐着,就象——等待宣判。排在登记口外面的队伍已经消失了,广播里又催促了好几次,终于,他转过身向我走来,他就要接近我了,忽然,我听见她不顾一切的喊出了一句:“你会后悔的!”。他转过头去,用同样的音量说:“永远不会!”他接过我手里的提包,对我说了一句:“走吧。”,就头也不回的向登记口去了,可是,就在那短短的一瞬间里,我却再次察觉了他因为她流出的泪痕,又或许只是因为心痛吧,反正,墨镜没能帮上他的忙。

  就是那样,我们登上了飞机。

飞机上郭大炜再一次把自己灌了个酩酊大醉——其实在机场的时候他已经“差不多”了——从迈进候机楼大厅开始,他手里就没少过那样东西:一听啤酒。过安检的时候,因为忙不过来,他迫不得已的把它和香烟钥匙打火机一起放在一个不锈钢盘儿里,例行检查一结束,什么都不管,第一件事儿就是抄起它一仰脖儿先灌了一大口。即使是在和她“针尖儿对麦芒”的时候,他也是拎着它一起去参加“战斗”的。那时候我还没有充分体会到“郭大炜同志喝酒(还是用酗酒更恰当)可是件挺危险的事情!”,所以也没打算拦阻他——谁还没点儿“爱好”啊,尤其是在碰上点儿事儿的时候——我想我是明白他的心情的,喝就喝吧,虽然他的不分场合时间让我有点儿烦,可是人在那种时候都总得依赖点儿“办法”,何况一开始我其实喜欢的还就是他那股子不管不顾的“帅”劲儿!(我在类似情况下的“办法”是花钱,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儿的有多少花多少,似乎这世上完全不存在“明天”这一回事情——这一点郭大炜也是领教过的。爱情从某一角度来说就是两个人凑在一块儿比着折腾,越能折腾爱得越深,越折腾得厉害越“好玩儿”——所以我也没法儿有钱!飞机上他依旧没完没了,一眨眼的功夫就干掉一听,然后把空罐儿轻轻松松的一拧(在我看来他做这件事儿给人的印象确实是这样),然后再把那个被他弄瘪了的铝壳儿举得高高的好让空姐儿看见。空姐儿一开始还耐心的给他一再送过来,可是后来他的脸色渐渐由红变白了,人也开始往下出溜了,就忍不住微笑着劝他了。没想到那反倒让他又“振作”起来,还拍着小桌板儿跟人家发脾气,其间再搀杂上类似于因为怕把牙吃坏而受到家长阻止的要糖吃的小孩儿一类的软硬兼施胡搅蛮缠的手段,引得前后左右的人都往这边儿看,于是,一直在“冷眼旁观”的我也不得不说话了:“你能不能先别喝了?!”“为—什—么?”,他反应的有点儿迟缓,不过倒还是接上了这么一句,然后,他用同样缓慢的速度扭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这一眼也足够了,因为那让我立刻明白过来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又看到了曾在那天早晨看到过的那双眼睛:瞳孔见大,天真而茫然。而他也在同时为我的判断提供了更加确切的证明:“你—是—谁?干—吗管我?”——他又到达那个认不出我的状态了!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点儿后悔了,刚才实在不该那么任由着他喝。可是,大概我也拦不住吧?“爱”酒的人,一般都是有些“任性”的,不喝出点儿“结果”来也是很难算数的——这当然也是后来总结出来的。而那一刻,正在和一个爱喝酒的男人去结婚的路上的我,还根本不知道,这样的尴尬才只不过是开始而且只能算是小事一桩。那个男人确实就是这样,喝酒之前和之后经常判若两人,而在那之间,我的决定总是不停的摇摆,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爱情的真相。当然,那一天我还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虽然心里也难免挂上个“?”,可是,那一回我更介意的却是他喝酒的原因而不是结果。“让他喝吧!”,为了避免继续“现眼”,我只好这么对空姐儿说。再往下喝的结果自然就是怎么灌进去的再怎么倒出来,那之后他倒是不闹了,可是他却又变成了那个让人心疼的无助的孩子再加上一个丢盔卸甲的败兵的综合体——那个早晨的老样子。再后来他就那么“乖乖的”的垂着头,像个卸了气的皮球,两只胳膊搭在腿上,手里依旧执拗的抱着一罐儿啤酒(大概心里还想接着努力呢吧?),晃晃悠悠的对着自己两脚之间的一小块地盘儿,直到飞机降落。

  把他从机舱弄到飞机场的大门口实在是件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的事情,简直是连拖带架,连哄带骗,也就差把他放在行李车上推出去了。幸亏他前一天晚上一时“高兴”给在老家的“发小”大军打了个电话,要是大军不开着他的小面包儿来接我们,我们这两块儿料大概就只有待在机场大门口继续“展览”了。

  “热闹”的事情还在后面。

  到达的当天肯定是什么事儿也不可能办了。黄昏的时候,我和郭大炜还在以原因有所不同但却同样疲惫不堪的状态分头大睡(能不累吗?),开门的声音把我惊醒了。卧室的门正好对着客厅,从门缝儿里斜看过去,一对夫妇模样六十岁左右气质优雅的老人“风尘仆仆”的推着旅行箱,提着旅行袋出现在那儿。虽然从没见过,但我立刻意识到那是郭大炜的父母了——这可把我吓了一大跳,他们不是远在香港呢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可是那不是他们又会是谁呢?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其中的妈妈已经过来推我们这间屋子的门了,我急忙闭上眼睛继续装睡。我听见她走进来,轻轻的叫了两声,又推了推郭大炜,他没有反应,她离开了,门被带上了。确定“安全”了,我急忙坐起来,顾不得三七二十一先把郭大炜弄醒了再说。把他还全然不知的消息告诉了他,他却没什么反应,他瞪着眼睛对着我发了两分钟的愣,然后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句:“再让我睡会儿。”,就又把眼睛闭上了。“唉!你听见了没有?好像是你爸你妈回来了!!”,我只好又去推他。终于把这家伙弄明白过味儿来了,他又半信半疑的追问了一句:“真的?”,“当然了!我骗你干吗呀?就在那屋呐,我亲眼看见了!!”。他依旧半信半疑的起身了。 “呦,爸,妈,你们怎么回来了?”,我只听见了这一句话,那边儿屋紧接着就没了声响。起身来探头探脑的打开门缝儿往那边看看,门已经严严的关上了,再侧着耳朵仔细的听听,毫无动静儿:反正要不是他们家的房子隔音效果特别好,就是里边的人都刻意的压低了声音!我在这一边,立刻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这种时候,谁还塌实得了啊?也不敢溜过去贴门缝儿,怕万一碰巧有谁开门被像咸鱼一样的“晾”那儿。

  那确实是郭大炜的父母。没想到她居然给他的爸妈打了电话,她大概是豁出去了:说什么也不能让他这么轻易就把“生米煮成熟饭”!(——既然这么舍不得,当初干吗去了?)而他们,大概十分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一个电话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于是也就没有“打草惊蛇”,干脆马不停蹄不辞远道的亲自赶回来阻止这场确实有点儿像是在“胡闹”的婚姻了——是啊,婚姻大事,岂能儿戏?要是换了我爸妈,还不定得怎么着呢!

  那天晚上的结果是郭大炜的爸妈非要出钱给我去宾馆开个房间:我不能住在他们家,也不能和他们的儿子住在一起!郭大炜的爸妈觉得:儿子明明和一个女孩儿在一起好几年了,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的说分就分?还这么快的又“搞”了一个——这件事儿本身对于从那种“一本正经”的年代里过来的“老正统”家长们来说已经是在胡闹了,何况还想“不声不响”“偷偷摸摸”的结婚?!当然,郭大炜也不是没向他爸妈说明“情况”和“阐述自己的论点”,可是,他的爸妈确实是一对善良公正又倔强的家长,他们并不听信儿子的一面之词,也决不因为是自己的儿子就纵容偏袒任其“胡作非为”——他们要对自己的儿子负责,更要对我和她负责!于是,在第一次面对郭大炜的爸妈时,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第三者”,而郭大炜,自然是一个让做父母的操心生气伤透了脑筋的“没谱青年”。以郭大炜的脾气,这样的处理自然是不能接受的,终于,在“混蛋”之极的撂下一句:“这事儿跟你们没关系!”然后怒气冲冲的带着我一走了之之后,本来以为可以踏踏实实的睡上两天好觉的我们两,只好跑到大军家接着打地铺去了。

  婚自然是没结成。倒不是郭大炜被他爸妈说服了,而是他在以“万夫难挡”的“气概”离开家的那一刻忘记了最关键的东西:户口本儿。接下来的两天,每天一起床他都重整旗鼓信心百倍的回家去取“属于自己的东西”,可是每次回来以后,却都喝开了闷酒;到第三天,“没问题!”变成了“想想办法。”;到第四天,结婚的事儿就“黑不提白不提”了——确实,他不提我也不可能提,事儿明摆在那儿,还提什么呀?一个“轰轰烈烈”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可是,我心里却有另外一种感觉,我觉得郭大炜的爸妈的出现反而帮他下了台阶,说不清为什么,我隐约的就有那种感觉,我觉得:其实他自己也动摇了。说不清是在面对那些“碎片”的时候,还是在面对她的时候,又或者更晚一些,是在飞机上的时候。虽然他表现得一直很坚定,可是,我看得出他其实是在十分辛苦的坚持一种“决绝”,我觉得我闻着味儿了,只不过,他不允许自己回头罢了!而我,在当时,也实在没有勇气把自己的感受说出来,很复杂的原因,总之宁愿回避真相任随事态发展。可那其中,至少也有爱的成分吧?

  我们之间,确实还需要时间。

一次结婚的旅行最终变成了两段情感纠葛中的一站。仓促的列车,经过了他的决心,我的幻想,她的绝望,当然,它承载着更多,在路上它也经过了更多,那是那些直接和间接相关的人和事,或许还有更为遥远的因素,以及那一切对于我所造成的我自己都不复再能说得清楚的经过的心情,以及我更加不可能猜透的他们的心事。而在那一切都早已驶远的今天,我只能这样继续记述:一个星期后,那辆列车原封不动的返回了北京。

  迈进那扇临时的家门,根本还没来得及喘息,新的“事件”又已经在那里等待我们,短短的七天里发生的变化,说起来有点儿让人不能相信。

  最初发现的异样是一向对我和郭大炜的脚步声分外敏感的“银子”没有前来迎接。再次提起那只小狗也许会让你们觉得无聊,可是,如果你丢失过心爱的宠物,就一定会原谅我“无聊”的心情,对当时的我来说尤其如此,何况,随即面对的事实又是那么的让人震惊——程明居然以极其平静的口吻直截了当的告诉我们:他把它打死了——我也宁愿不认为这是实情,可是,总不会有人往自己身上揽这种事儿吧?

  想不到平日里随和低调的程明居然会干出这种令人难以理喻的事情来,更搞不懂他为什么不选择说谎——他完全可以慌称它跑丢了的,反正我和郭大炜也没在场——那样大家倒都还容易接受些。可是,他确实是那么说的,他选择实话实说倒是至少还显出了些个男儿气概,而对于我,能够客观的谈到这一点,自然也是因为时间。可是当时我一时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那个事实,我不愿相信竟然会有人忍心对一只刚刚断奶不久毫无抵御能力的小狗下此狠手,何况还是一个我们信任的人,我更无法想象,那天离开时的匆匆一眼,竟然就是和那个无辜的小生命的永别。“你说什么??”,我追问了一句,心里倒宁愿他随后告诉我们他是在开玩笑呢,可是其实大概我也清楚,他并不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至少,我认识的他,是这样的。我并没有听到我希望获得的另一种说法儿,他简单的重复了一遍事实,他的神态就像他不过打死了一只苍蝇,再问及他如此行事的原因,他说那只狗让他觉得心烦。然后他就不再说话了,他就那么皮糙肉厚的站在那儿,既不道歉,也不解释,而且,居然还拿出了几分坦然,他的样子真是可恨到了极点,仿佛在说:没错儿,就是我干的又怎么样?你们又能把我怎么着?这不过是进门两三分钟内的事情,当时,郭大炜甚至还没有卸下他的旧皮囊,以他的性格,能渗到这会儿还没用拳头说话,倒也是件反常的事儿。可是当时我当然根本顾不得他的反应:“你他妈的还是人吗?!”,血“噌”的一下涌了上来,我被气得直哆嗦,疯了一样的冲了过去,却被郭大炜一把拽住了:“我来!”他轻描淡写的说了这么两个字,然后,不紧不慢的摘下背包,“啪”的一下顺手把它扔在一边儿,“你在屋里待着别出来。”,他这么对我交代了一句,接着,又象平常那样拍了拍程明的肩膀:“咱们出去一趟吧?”

  传说中郭大炜经常是一个与“暴力事件”有关的人物,那一次,我算是头一回见着。然而,令我一直费解的是,那个总是不能选择“冷静方式”的他,往往却反而会在那种并不冷静的行为之前表现出一种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冷静,就仿佛,那正是他选择的处理问题的方法,是他考虑再三的决定——怎么形容呢?他那种时候的沉着劲儿,倒还真有那么一点儿帕西诺的影子——事实也是如此,帕西诺是郭大炜最喜欢的演员,而《教父》则是他最爱的电影,他倒是确实没少受帕西诺影响,只不过,有点儿片面罢了。仅就我认识时期的郭大炜而言,我不妨这么总结,他处理问题的方式几乎只有这么两个:一。喝酒。二。动手。他似乎认准了:理是讲不清楚的——这不会也是《教父》的观后感吧?而究竟该采取那一种方式,则取决于具体问题的具体对象,能动手则动手,不能动手,就只有喝酒。当然,还有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那种时候,仅只采取某一单一方式是根本无效的,于是,就只有两招一块儿招呼了。总之,不是别人受伤,就是自己受伤,再或者,两败俱伤。 当然,那一次的情况比较简单,事情也确实可恨,即便他不动手,我这个一向厌倦暴力的人,也会跟程明拼了的!没想到程明并不还手(我当然不会老老实实的待在屋里),郭大炜一拳下去,他的鼻血就流出来了,而且,他却既不擦也不躲,还像原样儿站在那儿,他的神情仿佛又在说:随便吧,干脆你把我也打死得了!又一顿拳脚招呼上去,程明依旧不还手,就像他喜欢挨打似的,而且,每一次被打倒了,他总要执拗的再站起来,他只是坚持那一个动作,他的固执似乎更加激怒了郭大炜,而他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让他更加愤怒。不一会儿,程明明显的力不从心了,我也开始害怕了。担心会出更大的事情,我急忙冲上去拦阻,谁知道郭大炜却指着我说:“你给我站远点儿,别掺和!”。他的话有一种奇怪的威慑力,我只好又乖乖的站到一旁。“你给我还手!!别让我觉得跟在打一条狗似的!!”,郭大炜一边打一边红着眼睛冲着程明喊,程明还是不还手,他似乎认死了要那样,直到,他较了半天劲儿却没能再成功的站起来。郭大炜总算住手了。

更加没想到的是这只是新发事件中的引线。回到家里,不一会儿郭大炜就又连续发现了两个“变化”:1:朱亚平柜子里的衣物几乎空了。2。郭大炜放在朱亚平柜子里的几万块钱全部不翼而飞了。朱亚平倒是经常出差,可是这一次看起来好像跟出差没什么关系;而那些钱,是郭大炜的全部家当,因为我们自己的房间确实太敞开式了,实在没有适合放钱的地方,郭大炜就跟朱亚平商量把它们放在了他的柜子里。那是这个临时的家里除去门唯一有锁的地方,钥匙有两把,朱亚平和郭大炜各拿一把。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是因为郭大炜暴揍了一顿程明,肯定还不会那么快就发现这两个“隐藏”在柜子里的“变化”,当时郭大炜本来只是想去那儿拿点儿钱带程明去医院的,可是走进朱亚平的房间,却发现柜门虚掩着,而那里面,早已经空空如也了。只能再去问程明了,程明又可怜又可恨的躺在他的行军床上,却依旧是一副平静的样子,这一次他倒没有较劲,可是问得的结果却更加让人不敢相信:程明都不知道朱亚平是什么时候走的,他说他只是某天醒来后发现了朱亚平留下的字条以及一千块钱——他走的居然毫无声响。他把那个字条给郭大炜看了,他肯配合似乎只是为了证明他和钱的事没有关系,而且,他确实特意声明了一遍:钱的事情,他不知道!可是,字条上面朱亚平什么都没留给郭大炜,他只是说他不回来了,让程明以后自己想办法,他在最后对他说:不如就回家乡去吧! 不知道朱亚平为什么突然不告而别,不过,钱的事情似乎确实不该去怀疑程明,他并没有离开,何况,他既然敢承认“银子”的事儿,还有什么不能承认的呢?可是,郭大炜也不愿意相信那是朱亚平干的,他似乎倒更希望出现一个第三者,他们是那么好的朋友,他那么信任他。为此郭大炜又多喝了不少酒。

  两天以后,程明也不告而别了,这个既可怜又可恨的人,从此我们就再没看见他。程明的“失踪”让郭大炜又觉得他的嫌疑也不能排除,他说他忽然想起来程明知道他把钱放在那儿,郭大炜说我们离开的那天因为担心朱亚平出差不能及时回来,他曾经从那儿取了几百块钱留给程明,他说程明恰好看见了。谁能断定朱亚平没回来之前,程明或许已经人不知鬼不觉的把钱取走了呢?因为做了一件出乎人意料的“坏”事情,自然容易被人怀疑存在更加出乎意料的“坏”的可能性,没准儿程明承认一件事情只是为了掩护另一件事情呢!要不然,他怎么就那么老老实实的等着挨打呀?是想把自己排除了吧?容易把“坏人”想象得更坏,这是小时候看多了的电影和小人书教给我们这一代人的。 程明和朱亚平都就此杳无音信,事后的一段时间,郭大炜曾经试图寻找,甚至查到了他们的家乡,可是,两个人都没有回去。两年后,这件事情已经被淡忘了,郭大炜却在深圳意外的遇到了朱亚平并且终于揭穿了“谜底”。听郭大炜说那时候他已经“抖”了起来,不过,郭大炜还是用他的老办法解决了那件已经有点算是陈年了的旧事:他把钱还了,他却还是把他打了一顿。朱亚平也没还手,他说他心里明白早晚得挨这一顿,他说他一直想主动“投案自首”却一直没有勇气,他终于解脱了。

  把几件事情联系起来,再根据日后终于水落石出的真相,七天里发生的表面看起来不太相关的三件事情的关系就显现出来:朱亚平出了事情必须得马上离开,一向要面子的他不肯对程明明讲,也不好意思开口向郭大炜借钱,他选择了挟款一走了之。程明发现后彻底陷入绝望,就把长期压抑的心情发泄在了“银子”身上,而郭大炜,又把他的心情“发泄”到了程明身上。当然,我们也冤枉过他,可是那顿打,也不至于算是冤枉的吧?到最后看来,程明倒比他的同乡磊落些。而今天这个经历了更多一些事情的我,也总算是比当初更能懂得他的绝望了——因为这个被希望,失望,绝望以及更多心绪混合的时间与空间,我虽然不能原谅他所做的事情,却体谅了他的原由,这个可怜又可恨的人,他会不会曾经觉得他在这世间还不如一只小狗?这还真让人有点儿没法儿猜测。

  发生了那么多事情,那个临时的家是再也住不下去了,很快的,我和郭大炜随便接受了一家中介公司的介绍,两个“倒霉蛋儿”总算又有了可以踏踏实实的睡上一觉的地方。

新的家位于西便门和真武庙的交接地带,那也是一栋红砖砌起的六层楼房,坚实的钢筋水泥架构的外表则涂成白色,北京经历了七六年那次地震后一段时期内最普通,最标准的民用建筑,现今仍随处可见。这种楼大多都是四个单元,每层三户,分别是一,二,三居室,从九五年春天——九七年夏天的两年多时间里,我和郭大炜就住在最尽头的四单元最顶层最小的那套房子里。

  “来我们家玩儿吧!我们家‘麻雀虽小但却五脏俱全!”,每次与人相聚意犹未尽时,不喜欢散场的郭大炜曾经总是忍不住要带出几分得意的这么向没有见过它的朋友介绍和发出邀请,那是在那些属于我的另一段幸福时光里的温暖记忆。我们的确曾经像小鸟蓄窝那样一星一点的充实它,其实等到真正可以用这句话形容那个家,最起码也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而刚刚搬进去的时候,因为郭大炜经受了那次“洗劫”,我又一向不善积蓄,所以最初,我们只能精打细算的添置了了无几的几样最最基本的必需品,所以,那个家最初的样子,其实是和那个临时的家里我们房间的光景差不多的: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房间是卧室,床垫儿扔在地上(这一点倒不全是因为买不起床架,而是那会儿就喜欢那样),衣物放在柳条和草编的大筐小筐里,书籍唱片等杂物沿墙摆成一溜;在那个仅有六平米大小兼做过道的厅里铺满草垫儿,再搁上几个棉垫儿,把一个硬纸壳的箱子扣过来,盖上一块漂亮的布,就全当客厅兼餐厅了。当然,朋友来多了的时候,所有的空间都欢迎他们。那之后的日子,只要钱稍稍有了富裕,首先想到的就是兴高采烈的去逛商场,渐渐发现和拥有的每一样合心的东西,一个咖啡壶,一盏台灯,一张桌布,甚至小到一把炒菜铲,一个像框,一枚蜡烛,都曾经让我们像孩子一样兴奋,至于抬进的每一样“大件儿”,那种满足就更得说说了:原木质地的饭桌和同样质地的四把漂亮椅子满满当当的占据门厅的时候,终于不用再坐在地上盘着腿儿吃饭了;冰箱抬进来以后,紧接着就去超市买了满满的东西放进去;有了工作台,终于有写字的地方了,就是什么也写不出来,坐在那把可以转来转去的椅子上发发呆,也觉着幸福;顶层到了夏天热得要死,第一个夏天是用电风扇“抗”过去的,第二个夏天,终于有了空调,那个舒服劲儿,就别提了!设施渐渐完备的小小巢穴曾经就像渐渐丰盈的新的日子和新的爱情,在那里我确实曾经终于又能飞得灿烂,笑得纯粹,而每一样新的物件的加入,都甚至可以形容为一根新生出来的羽毛,两只疗伤的鸟儿就在那样的过程中,重新拾回关于羽翼的信心;而那些说起来琐碎的事情,就那么一边增添着谁都不可能避免的生活中油盐酱醋茶部分的经验和情趣,一边再次留下一些我至今想起来仍会动容的构筑往昔之鲜活的细枝末节的故事。

  我这个人有一样儿钻牛角尖儿的地方,就是环境简陋倒无所谓,家里“脏乱差”上几天也可以视而不见(勤快不勤快得看心情!不过本人自己可永远都不会“脏乱差”,尤其出门的时候——确实是典型的“驴屎蛋儿”——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却绝对不能忍受周遭的事物不符合自己的审美——何况是家!郭大炜也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因此,“风格”的不能忽视就成了当初搬进去之前我们对那个即将称之为家的地方唯一“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要求了,为此,我们可真是没少费吐沫和体力!吐沫的耗费源自于房东:交钱的时候说得好好的事儿,钱到手后就实施的没那么利落了,他死活要把一套难看得要死的旧组合柜和一张不知道爷爷年还是奶奶年的破写字台留在那儿,还说没关系我不碍你们的事儿,我把它们落到阳台上去——这怎么行?阳台我们也租了呀!何况,那儿可是我最爱的地方,要是堆上这么几件添堵的玩意儿,还看什么夕阳吹什么风啊?还有两个“火力交叉点”是他死活都不让我们把一个用一串串塑料珠子伪装水晶制成的所谓“豪华”调顶灯取下来,也不同意我们揭掉那些本来就已经四处翘着角儿了的花花绿绿的地板革!说那样他的房子以后再租给别人的时候就没有“带装修”这一条了!因此那个房东留给我的印象有点儿小家子气,虽然他大小也算个知识分子,可是知识分子也不见得就不小家子气,这两件事儿之间,还真没什么联系!我爸妈也是那样儿,喜欢把什么东西都留着,也是不管那究竟是爷爷年的还是奶奶年的,有几次我趁他们不注意把什么扔了,他们总是很快就能发现,然后立马又宝贝似的拣回来,就跟它们还能下小的似的!然后我妈妈就会指着我说:“一点儿都不会过!”——要说这就叫“勤俭节约”,我还真不想具备这种优良品德!其实那些东西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再用了,他们自己也承认这一点,就象那个房东,他的理由跟我爸妈一样:“万一以后用得着呢?”——真是没办法,碰上这种为“万一”活着的人,可真够烦的!!当然,两件事儿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我爸妈是“老头老太太”,老头老太太都有这种习惯,可那个房东可是个三十岁出头儿的小伙子!二。反正我也不常回我爸妈那儿,他们爱留着就留着吧!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儿可是我自己的家,况且,我们是交了钱的,怎么就不能有点儿要求?可是这件事儿却不能硬来,因为房子毕竟是人家的,何况,中介费也付了,房租也到人家手了。郭大炜大概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很好的控制住了他的脾气。这个麻烦后来的解决办法是我们只好玩儿“俗”的,请他吃了顿饭,郭大炜又顺便灌了他一通酒,然后拍着肩膀假装跟他称兄道弟,两个人再一唱一和的给他上课:东西越放越不值钱,不如趁早卖了。房东终于受到了启发,撂下筷子一出门儿就找了个收旧家具的(大概怕明天又少卖几分钱吧?)。没想到睡了一觉他又后悔了,第二天,他又跑来唠叨上了:昨天让那收家具的占便宜了,应该再多问几家儿。这回我们可不“劝”他了,反正目的达到了!当时我和郭大炜正在自己动手揭掉那些俗不可耐的地板革,本来正累呢,房东那副若有所失的样子倒正好成了乐儿,两个人忍不住相互偷偷挤了挤眼睛,幸灾乐祸的笑了。

  浪费体力倒是我和郭大炜自己乐意的事儿,谁让我们没钱还偏偏非得玩儿感觉呢?因为没钱请“包工队”,就决定自己动手,那样的工程,让我们体会了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成就感:墙是自己刷的,门窗是自己油漆的,甚至那些管道暖气,我们也都用喷灌儿为它们赋予了新的颜色——有些颜色还是我们自己调出来的呢!仅仅四五天后,新的家彻底有点儿“意思”了:卧室兼起居室的墙是浅蓝色——那是用普通涂墙的白色加适量蓝色水彩颜料调出来的,那是郭大炜想出来的办法,那个办法真是绝了!我们就那样获得了一种跟天空和梦有关的色彩,为此,窗帘也搭配为蓝色的格子布,只不过因为更多昼伏夜出,它的质地是更加遮光的薄泥的深蓝,而那以后,白天更多的时候窗帘是展开的,晚上却反而退让到一边,被夜色取代,那种感觉,就像活生生的再造了一种白天和夜晚;餐厅兼客厅门厅兼过道是哈密瓜瓤的颜色——这是我调出来的,记得我当时在一个装着大半筒白色涂料的铁筒里逐渐加红加黄,搅和出橘红,再逐渐加入白色,继续搅和,忽然就产生了那种诱惑死人了的颜色。我兴奋的叫郭大炜过来看,说:“就是它吧!”,郭大炜笑着说:“要是你觉得不会被甜死腻死,咱们就在哈密瓜瓤里待着吧!”;门窗全部油漆成白色,只有卧室的门不同,面向里的一面也是蓝色,而面向过道和大门的一面,则贴了一幅画——那是张同门一样大小的画,画的也是一扇门,木质的,中间却有个凹处,放了一个阔口瓦罐,装着满满的鲜花,葱茏的枝叶,很小的花蕾,从未见过的叫不出名字的一种,缤纷的粉紫蓝,洋洋洒洒,自由自在,象一伸手就能够下来。那是买喷料的时候碰巧看中的,那以后,每次走进家门,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些让人联想到田野和山风的气息的景象;暖气和管道也是白色,但厨房和洗手间里则选择了醒目的红色;地面最初只能恰倒好处的放上几张虽然廉价但却漂亮别致的草垫儿,后来因为草垫儿老是掉“渣儿”,攒足了钱,就把它们换成了和墙壁的颜色相称的地毯。那会儿大概还没有多少人会像这样布置家,至少我们用于墙壁和管道的色彩还从来没在谁家见过。现在回想起来,因为那些颜色,它确实更象一个梦境。大概也是缘由于此吧,那时候的我曾在一篇随手写来的文字中把它称为“空中楼阁”。当然,那样命名它绝不仅只是因为那些引发幻想的色彩,也不全是因为那个位于顶层的高度和在那儿的那个再次带我步入天堂的男人,还有到访的每一个朋友,那些笑声和谈话,摇曳的烛光,以及独自一人的某些时光里分明聆听到了的有关我自己的静无声息的成长,以及在那种时候里陪伴过我的每一曲类似于天籁的旋律。当然,六层并不算高,可在我那时候的心里它确实曾经是高高在上的,而我,也确实就是在那里,找到了我生命中新的高度。现在的我是已经回归到只喜欢白墙和原木质地的朴素了,而对于那时候的我和郭大炜,在那样拮据的情况和纷乱的心态下,能如此不厌其乱不辞辛苦而又愿望一致的对待它,大概是实在希望随之开始的生活能象我们选择的颜色一样,再次鲜亮起来吧!为了一个共同的家的辛苦工作让爱也不知不觉的增加着,郭大炜头一次想要记录它了。搬家的那天,他特意从朋友那儿借来了相机,而且,简直是逮什么照什么,很多的瞬间,甚至大功告成后我困乏之极一连狠睡了二十几个小时的狼狈样子,也被他从各个角度截取了下来。那次我终于见识了自己睡着时的样子,那可不是拍电影或者床上用品广告时对着镜头假装摆出来的挺好看的那种,那是“货真价实”的睡觉,天塌下来也任随其便的那种,那种时候的我,头发乱糟糟的,就象把睡觉当成了一场坚持不懈的斗争,看起来比醒的时候还累!不过,最“丢人”的还是他自己,当时他正捧着本杂志幸福得不得了的在厕所拉屎(后来他跟别人讲解那张照片的时候自己那么形容自己的),却万万没料到我已经蹑手蹑脚的潜伏到门口,出奇不备的拉开门按下了快门——一个上厕所的人在被“突然袭击”的状况下顾此失彼手忙脚乱的样子,能想象得到吗?

  接下来的一个周末,郭大炜忽然“心血来潮”的说要去拜见我爸妈。这一次的先斩后奏倒没让我妈摔盘子,我说过了,那个症结在于在我爸妈眼里,那时侯的郭大炜还不属于“男不男,女不女”的范畴!不仅如此,我爸有一阵儿还甚至这么跟我妈交换他对郭大炜的看法:“一表人才,大方幽默”!我妈自然也点头赞同。当然,那都是郭大炜的头发长长之前的事儿了,等到郭大炜的头发变得和曾经的窦唯一样,我爸曾经困惑不解的就此和郭大炜探讨过:“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你们一定要这种搞法儿?”确实,就其他方面而言我爸妈对郭大炜是满意的,这一点从他第一次登我们家门就已经表现出来,郭大炜从来不会象窦唯那样一来就钻进我爸妈家一直为我保留着的小房间里不到饭点儿不出来,而且,从第一次开始,情形就已经是天壤之别:没过一会儿,他居然在厨房和我妈有说有笑起来,跑过去一看,他竟然在掌勺,我妈倒变成了打下手的——自那以后,只要周末节假日回我爸妈那儿,那顿饭就都归他掌勺了。没想到郭大炜不但不一会儿就逗得我爸妈合不拢嘴儿,还蛮会做菜的,这一下我爸我妈可乐了,大概是前边儿有窦唯衬底儿吧——用我妈的话形容窦唯,就是“横草不动,竖草不拿”,“跟个大爷似的”!把个本来就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儿(我妈也一直这么认为我)再交给这么个男人,能不让人担忧吗?!“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呀?!”,“总不能天天在外边儿吃吧?”当然,我妈的担忧我可是从来都不往心里去,我觉得她那完全是多余的,她又不知道我和窦唯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情形(我们也不是没做过饭呀),何况,什么样儿的人凑在一块儿有什么样儿的过法儿,干吗非要千篇一律呀?!再说,我和窦唯也没让自己饿着过,为一个包子打架也只不过是偶尔的事儿罢了。“好好学着点儿!”,吃饭的时候,我妈一边儿不停的往郭大炜碗里夹菜,一边儿抓紧时间对我进行教育,顺便儿还跟郭大炜唠叨上了体己话儿:“我跟你说我真是后悔当初不该那么小就把她送去住校了,那会儿光想让她专心学习考大学了,谁知道心都住野了,家务活一点儿都耐不下心来学,整天东想西想的,哪儿象个女孩子?”,“早知道她会退学,还不如那会儿多让她学点儿家务。”“以后让她学着做,得好好锻炼锻炼她,可千万别惯着她!”说完这句话,我妈忽然发现了我不屑的神情:“你翻落什么眼睛?你还别不服气!我跟你说,你这样下去可不行!你还别当耳旁风。”,“‘忠言逆耳利于行’,人呀,还是得把双脚踏踏实实的放到土地上去!”,我爸爸又开始做总结性发言了,他老是喜欢拿成语说服人,说出话来,也总是挂着典型的书究气。

  单就做饭这一点,我确实只擅长于青菜炒鸡蛋这一样儿,不过,在我看来这听起来的一样儿里可是变换万千的,因为,蔬菜的种类有万千。我曾经用茄子炒过鸡蛋——知道说出来你们也不信!我还发明了一样:大白菜炒鸡蛋,再加上点儿红色的干辣椒。好吃死了,不信你就试试,反正,我周围好多人试了我这招儿,都爱上了这样菜!当然,我会做这一样是因为我确实千篇一律只爱吃这一样——这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而且,我还有一个与生俱来的“弱点”,就是不能碰“生肉”:那些死鱼死虾死鸡什么的,明明是“尸体”吗!局部的肉也会让我根深蒂固的联想到那两个字。当然,等它们端上桌,我也不是一点儿不吃,可是我却不能见带脑袋的,那些已经不会动弹的脑袋老是让我觉得会突然活过来咬我一口,而那些同样不能转动的眼睛,则像是在说:“看你敢吃我!”——我必须声明:这可跟胆小没关系,其实我胆儿挺大的!这只不过是个“弱点”罢了,或者说,是“特点”!  

  至于郭大炜的擅长做菜,询问起原由来,他倒也和盘托出:他说他小时候在饭馆儿里当过临时工——不过你们可不要又误会了,那可不是因为他们家揭不开锅!而且,你们也千万别因为他说是“小时候”就联想到就社会里悲惨的“童工”!这件事儿的具体情况其实是这样的:郭大炜上中学的时候曾经立志于“表演”,于是,他的身为话剧演员的爸爸就号召他多“体验生活”,于是,每个寒暑假,做父亲的就为儿子提供机会,什么去饭馆儿打打杂呀,去码头卸卸货呀,去锅炉房铲铲煤呀,等等等等。许多年后回想起那段往事来,郭大炜忽然反应过来当年他父亲给他安排的清一色全是些“吃苦受累”的体验,究其原因,大概是在他那个老是被安排出演“资产阶级”的身为老一辈艺术家的爸爸眼里看来,这些才是“体面角色”——事实也如此,文革的时候他爸爸确实曾经因为他的“角色”挨过批,所以,大概特别希望儿子别再走自己的老路!还有一样那段日子留下的话头儿:郭大炜一米七八,他爸爸却一米八几。郭大炜有时候会开玩笑说,他和他爸爸那几公分的误差,准是长个儿的时候被他爸爸安排给他的“大包”(在港口卸货的时候抗的)压没的!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家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离炬炬家近,打一辆出租,一个起价还没到,就到地儿了。那时候炬炬正在经历感情危机,尤其需要跟人混,于是,大家就整天泡在一起。有时候我和郭大炜去他们家,有时候炬炬骑着他的“全北京市最酷的摩托车”来我们这儿,而赶上排练的日子,因为真武庙二条那溜又好吃又便宜的著名饭馆儿,那之后的晚饭必定全体到达。唐朝乐队的鼓手赵年也骑摩托车,同样住在附近和唐朝乐队同属一家签约公司的“大坏”赶上这种时候也总是“呼啸而来”,于是,那些晚饭的光景就变成了那条街上一场关于长发和摩托的展览,说“百分之二百的回头率”那简直都属于保守数字了!那样的晚饭总是吃得没完没了,那样的过程中队伍也总在不断的扩大,一个电话冲过来一个,过一会儿又想起来把那个也叫上。等到整条街都打烊了,自然就是就近奔谁家,有时候是我们那儿,有时候是炬炬或者“大坏”那儿,打麻将,听音乐,聊天儿,看片子,有时候也“飞”点儿,而不管在谁那儿,最后都有干脆就地睡了的。因为离得近,就不打车了,摩托车带几个,剩下的就溜达过去。那种时候我总是抢先占领炬炬的车,那当然是因为那是“全北京市最酷的”!每每到了地儿,我还没过足瘾,总是央求炬炬说:“再兜一圈儿吧!”炬炬人特别好,总是很爽快的答应,然后,我们就掉过头又出发了。往往这会儿就会迎面碰上溜达过来的郭大炜,炬炬就会让我佩服得不了的双手撒把双脚着地的停在他面前,然后侧过头来用大拇指指着后面的我跟郭大炜开玩笑:“果儿不错,我带走了啊?”,郭大炜就会假装“抹了”:“你敢!”,炬炬就会说:“你看你?带你老婆耍圈范儿,至于那么小气吗?”,话音还没落,摩托车已经又冲出老远了。那些春天的夜晚啊,分明还历历在目。 谁也没想到那样的日子那么快就结束了,九五年的春天,那实在是一个“多事之春”。

人终有一死,谁都逃不过,这是必然,是规律。死亡就像昨天,给尚能感知的人留下一些无法释怀的东西,悲伤也是留给活着的人去品味的,痛楚纵然深刻,却也最终明白那并不新奇。而生命,如果能够与天地共存,那么,它就不会比空气和水珍贵;如果能谢了再开,也不会比春天更让人留恋。在我看来,当一个人完整的走过他(她)的生命历程,那样的离开是不需要惋惜的;孩童时的过早夭折,一切尚处于懵懂,也不会有太多遗憾;可是,那要走青年人生命的,该是怎样残酷的计划啊!上帝的手一视同仁的攻击着,他真的有如使徒所说的那样仁慈吗?那个晚上他不能回家,也不再住得离我们那么近;他不能诉说他的心事,我们也不能聆听;他不再能弹奏他心爱的旋律,也不能唱起那些美好的词句;他不能再骑上他的宝贝摩托车,我们也不再能搭乘;他来不及跟他的爸妈和朋友们说"再见",也来不及对他深爱着的女孩儿说……。那个飞扬的身影,高大帅气俊朗一如北方湛蓝的晴空下一株挺拔茂盛的白杨树的男孩儿,他曾经就那么希望过,希望他的生命像一棵树,在广袤的天地里舒展开所有的枝叶,触摸每一丝雨滴,释放每一份爱意;那个当年的北京市青少年组跳高比赛冠军得主,依然记得许多年前初相识的夜里,自信的他曾经在空旷无人的深夜的站牌下大声宣布:所有的女孩儿都喜欢跟我们玩儿!还记得在那些所有人都既是演唱者又是听众的许久前的晚会上,他最喜欢唱的歌是"我要的不多"和"Blowing in the wind",每一次唱起来都没完没了,不肯收底;那年夏日的北戴河海滨到底有多好玩儿呢?璐璐至今还会拿出他们一帮人在沙滩上合照的那张和我一起看上一会儿,那张照片上,不仅定格着一段早已飞逝的遥远时光,也记载着每一张熟悉的脸庞那时的年轻和灿烂。窦唯也在那里面,只有他看起来像是有些心事,那时侯他年轻的脸上已经开始经常挂着那样的神情,为岁月逐渐添加的神情。那是一次酝酿了很久的计划,临出发时我却忽然离开了北京,后来每次听他们讲起来都遗憾得不得了。还有,那个传说中看见流星的夜晚,他真的就是那颗流星吗?他不是说还要帮我做Video的"布景"呢吗?!怎么可以不说话算话?!每一个在那天晚上赶到他身旁的人的脑海里,大概都会闪现过一些类似于我或者更多有关他的片段吧?那个夜晚,欺骗死亡成了我们所有人的希望。

  可是,他确实就是那么突然的离开了。在那年五月中旬一个周末的夜晚。那一天,离他二十五岁的生日还差六天。

  科学似乎一直在努力说服我们不要去相信这世上存在那些神秘的事情,比如星相,缘分,命运,又或者对于死亡的预知。可是,回头想起来,关于那个提前的告别,炬炬他似乎确实很早就已经察觉——他曾经说过他不会活到老。炬炬用以证明他自己的预感的依据是那句话:"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他给一些要好的朋友看过他左手的手心,在那儿,那条据说是主宰生命长短的线,确实是噶然而止的。很多人都记得,炬炬在那样说着,指给大家看他手心里的那条纹路时,他的神情是坦然的,那里面决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他甚至还笑着说:"我知道你们不信。"。就像那也是一件与他本人无关的事情。而对于我们,在并未真正经历那个"黑色的夜晚"而只是把死亡当做一件"神秘但却尚且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去谈论的时候,即使看了那条线,我们也不太会相信它以及炬炬的话。我们不信,不愿意相信,也不可能相信,那时候,我们确实都还太年轻了,在那样茂盛的季节里,有谁会把那样的"猜测"?)当真呢?

  如今我希望肉体消失之后灵魂仍旧存在并且能够更加自由自在的在这人世上飞翔和降落,即使那只是在夜里或者梦的领域,因为那样,他们就可以去看望他们牵挂着和想念着的人,他们就可以继续会面;又或者,我希望宇宙间除了这人世上的确还存在另外一些地方,那么,当他们在此处和那些深爱着的告别,就去了彼处,那么,不管那儿是天堂或者地狱,再次拥抱的等待就不会变得遥无期限。我宁愿这么希望并且这么相信,因为我不喜欢科学家们的理智,在我看来那无异于冷酷。我知道这个世界是无常的,但我真的不希望它是无情的。

可是我确实有一些证据可以用来推翻那些科学家们,我们许多人都有,那是那些微妙的讯息,恍似真的来自于另一个世界。。。而正是因为那个我们在很久之后仍不能也不愿信以为真的"永别",我们才会回过头去那么认真的揣摩它们和相信它们。又或许,那也是因为对于我们许多人来说,那都是第一次真真切切的面对永别吧,虽然事实上地球上每一天每一刻都有人死去,可是,当那些不相关的人离开,我们的感受是不会那么深刻的,甚至我们之中的许多,都曾经是把葬礼当成难得碰到的热闹去观看的没心没肺的小孩儿。而那一次,事情却完全不一样,它就发生在我们中间,那个一起度过无数晨昏,几乎相濡以沫的亲爱的年轻伙伴,那个甚至比我们更加健康和拥有活力、幻想以及充满价值的未来,以至于让人根本无法接受那样的事实会发生在那么真实和熟悉的生命身上。的确,许多年又已经过去了,当初的情景和感受已经被时间以及日渐添加在我们各自身上的重量冲淡,更多的事情在发生着,也又有一些朋友离开,那让我们终于明白其实每一天都存在于意外之中和期望之外,所有的喜悦和悲哀都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可是的的确确,在那一年的那些天里,我们都曾经被那件事情严重的箍住过,以至于几乎不能继续其它的事情而只是完完全全的坠入丧失同伴的悲痛中,当我们突然意识到我们再也不能把他唤醒和找回到我们中间来,我们就那么触摸到了生命中自始至终存在的更加巨大的无奈,于是,不由得,我们就会搜寻和借助那些"疑点"来廖以自慰或者相互"取暖"。

  可是那些却绝对不是我凭空编造出来的,就算抛开"道听途说"的不谈,单单是来自于我和郭大炜这儿的"证据",也足够质疑科学家们了。第一个疑点是在出事之前的一个星期,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是周末,郭大炜照常和我一起回了我爸妈家。炬炬在一个公用电话呼郭大炜,因为等着打电话的人多,他就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招儿--让传呼台的女孩儿在郭大炜的BB机上打了这么一行短语:炬炬出车祸了!郭大炜当时正在我爸妈家的厨房里撸胳膊挽袖子忙得热火朝天,看到那一行字,惊出了一身冷汗,丢下炒菜铲不顾一切的冲到客厅去回电话,谁知道接电话的却是炬炬本人。郭大炜狐疑了一下,还是不放心的问:"你,没事儿吧?",炬炬在电话里笑了老半天,然后说:"逗你玩儿呢!要不你丫能这么快回电话吗?"郭大炜拿他一点儿没办法,撩下电话还问我:"我平常回电话都很慢吗?"自然,那一次是一场虚惊,被开了涮的郭大炜当然不可能意识到不详的什么,他只是又嘟囔了一句:"这个他妈的炬炬,害得我死了不少细胞!"炬炬确实一向喜欢开玩笑,不过这样的"玩笑",那还是第一次。这个鬼使神差的"玩笑"真的只是巧合吗?或许你们会说,这只不过是一个"狼来了"的故事的翻版罢了。

  接下来就是出事的那个周末。也是在我爸妈家,同样的情况,这一次炬炬没开上一次的玩笑。那天一个圈儿里的哥们儿刚从"里边儿"出来(老原因,因为吸毒),是炬炬托人"捞"的,热心肠的他又张罗着和老胡他们一起请帮忙的警察吃饭,本打算也叫上郭大炜一块儿的。听说郭大炜在我爸妈那儿呢,两个人就说好了晚点儿再电联约地儿,凑到一块儿混,这是周末跑不了的项目。炬炬在电话里最后说:"那你就先好好在老婆家表现吧!"

  从我爸妈家出来,是晚上九点多钟,我们先回了自己那儿,郭大炜说做饭的时候出了一身汗,想先洗个澡换件衣服再去找炬炬他们。就在这时候,又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哐"的一声,一阵风(?)把过道处明明严严关着的窗户吹开了。那扇窗户的方向是朝向楼体的凹角的,正常情况下,除非有人去打开它,这样的现象应该是不会发生的,而且,我和郭大炜都明明记得它是插着插销的。郭大炜当时正从那儿经过去洗手间,他被吓了一跳,走过去关窗的时候,他还探头向外张望了一下,外边也根本就没起风,这不禁让我们两都有些纳闷儿。那确实是一个常理不太能解释得了的现象,所以郭大炜才会顺口说出一句:"有鬼吧?",我觉得郭大炜是想吓唬我,自然不肯中计,就嘴硬的还了他一句:"那也是来找你的!","明明是找你的吗!",一向对神鬼之说充满了好奇又看多了《聊斋》的我于是就展开了联想:"是找你的,我都看见了,她刚刚从这儿飞出去。",我指了指阳台的窗户继续说:"长头发,白衣服,我没来得及看清长什么样儿。估计是你前世的情人来看你了!","你就编吧啊!告诉你吧,是来找你的,我也看见了,大概是你前世的情人。","你胡说,她长头发,明明是个女的吗!","男的就没长头发的了?古代男人也都是长头发,现在也有啊,炬炬他们不就都是?"对话进行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有点儿不舒服了:"讨厌!别说了!","有胆儿编故事就别害怕呀!",郭大炜得意的把洗手间的门关上了。那真是一个奇怪的夜晚,郭大炜洗澡的时候,外边儿忽然就起风了,挺大的风,阳台的窗户是敞开的,门也是,那扇门被吹得咣啷一声,我跑过去关上门窗,莫名其妙的真就有点儿脊梁骨发毛了。为了挥去那种感觉,我决定听音乐,那时候我们还没有音响,还只能用CD机听。我带上耳机,打开机盖,里面恰恰是那张春秋乐队的专辑--那张唱片我其实已经很久不听了,郭大炜也一样,他忽然又找出它来听大概是有工作的原因,而我那天忽然也挺想听它,于是,就合上机盖,按下了Play键。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一连串的疑点:不可能自动打开的窗户,关于鬼的"玩笑"(?)中提及到的长头发和炬炬的名字,CD机里的唱片,这一切,难道全部是巧合?请相信我并不是故意要把事情渲染得愈发神秘,以上种种,确实是我亲身经历,而且记得格外真切!他们说人死之前会向他(她)至爱的亲朋发出信息,那么,即便就算只是为了在那个冷酷的真相中寻求一丝抚慰,我也宁愿这么相信。请不要告诉我这其中还有另外一些解释,也不要试图说服我只是在自欺欺人——请让我信以为真并且同我一样的相信。

  郭大炜洗完澡出来,我正听得津津有味儿,那确实可以算得上一张经典之作,即使更多年后的今天,偶尔听到它,仍会让我的内心激荡和汹涌。当然,那些感受早已不同于昨日完全缘自于音乐本身的单纯,时间在逐渐的侵蚀着我和他们,而因为那神秘错综又似乎是注定的亲密,我无法弃置存在于它背后和之后的我在曾经与他们密切相关的岁月之中的太多东西,于是,唱片中得以存留并且将恒久不变的旋律声音以及年轻面庞总会让我在卒不及防的瞬间再度流下泪来。 接下来郭大炜就接到了那个电话,那是炬炬的姐姐从医院打来的,她在电话里什么也没说,只是哭着说:"你们快点儿来吧。"当时我正趴在床上,闭着眼睛,把音量开得大大的独自陶醉,我根本没有听到电话铃声,也不知道郭大炜什么时候接过了电话。我只是突然被郭大炜摘掉了耳机,看到他的神情一扫刚才的轻松和舒畅:"炬炬出车祸了,咱们得赶紧去医院!","你说什么?","炬炬出车祸了,是真的,在医院呢。别说了,赶紧走吧!"就是在那一刻我们也还无论如何不能想到那一去就是永别,迅速奔到门厅去穿鞋,郭大炜还想着让我把钱都带上以备抢救之需。那可是我们仅剩的八百美金生活费了,我慌忙去放衣物的草筐里翻装钱的信封,一时怎么也找不到了,郭大炜等不及一下把筐倒过来兜了个底朝天。在这个时候我曾经犯过一个错误,一种后来让我自责了很久的自私心理:我本想留下一百美金的(否则我们可真就连饭钱都没了)。记得当时郭大炜骂了我一句:"都什么时候了?还想这些?!"我真的不了解事情会是那样的,否则我一定不会在那种时候还想到吃饭的问题。 我们正好路过了出事地点,当时我们坐的出租车正由南向北急速从紫竹桥反身上桥准备向西驶去,医院就在紫竹桥的西南角。那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钟了,又是在三环路上,几乎没有围观的路人,所以我和郭大炜都一眼看到了炬炬的摩托车。它就倒在那个拐弯的地方,车身银色的部分在车灯照射下分外闪亮,几辆警车停在边儿上,也闪着晃眼的执行任务的红灯,一些警察正拿着尺子左量右量。郭大炜当然比我有经验,那让他一下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一般的交通事故是不会这么认真测量的。他阻止了我想下车去打听消息的念头,只是对司机说:“师傅,请再开快点儿!”

  我们还是没赶上见炬炬最后一面,我们到达医院的时候,远远看见炬炬的父亲一个人站在急诊楼大门外,下了车急忙跑过去询问情况,那个坚强的老人只是拍了拍郭大炜的肩膀,异常平静的对他说:"炬炬已经过去了,去看看他吧。"还没冲进急诊室,已经听到里面哭声一片了。从迈进急诊室的门的一瞬间开始,我就进入了那种恍惚的状态--我有点儿弄不清那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站在那儿,十分仔细的盯着那个我熟悉的大男孩儿,他躺在那儿,他的面容跟我平常见到的他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嘴唇的地方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血迹,那丝血迹已经凝固了,就像他的人一样--睡着了。我站在那儿,又看了看周遭,我看见炬炬的妈妈和姐姐几次被人劝说和拖架出去,又几次疯了似的扑回到床边;我看见清清抱着她深爱的男孩儿的头,一遍又一遍无助的哭喊着:"医生,你们别不抢救了啊!他还热着呐!";我看见已经赶到的朋友,有的站在那儿同我一样的无声无息,有的默默的流淌着泪水;我甚至看见郭大炜不知什么时候手里多了一支点燃的烟。是的,我奇怪我居然在那种恍惚的状态下还记得那一刻的场景,以至在场的每一个人,甚至炬炬脸上的神情,我什么都记得,却偏偏弄不明白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炬炬死了?这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我怎么觉得,他一定会在下一刻就醒过来,我希望他在那之后笑着说:我逗你们玩儿呢!

  炬炬本来是不该死的,肇事的卡车逃离了现场,耽误了抢救时间。后面一个骑自行车的路人赶到发现时,他的神志也还是清醒的。因为他是一支著名摇滚乐队的成员,他被那个路人认出了。后来那个路人回忆说,那一刻里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死亡,他甚至还对他说请千万别给他家里打电话,别让他的爸爸妈妈着急。把他送往医院的路上,因为措施不当造成了更严重的内伤,到医院的时候,真的来不及了。

后半夜下起了细雨,绵绵密密,分明在助长悲伤。一直不停的有听说了消息的朋友陆续赶到,急诊室里,走廊上,甚至院子里,也冒雨站着沉浸在忧伤中的人群,有的抱头痛哭,有的独自垂泪,有的蜷坐在角落里不言不语,也有的,象我一样呆头呆脑的傻愣着——直到现在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对于那件事情我的接受能力竟然那么迟缓。确实,在那整个的过程中,一向特别爱哭的我反倒一直没有流过一滴眼泪。那些天里,我只知道茫然的跟随着郭大炜,被分派机械的帮忙做些事情,却似乎并不明白那些事情究竟是为什么而做,而如果没有人提醒,我就几乎想不起来下一刻该干点儿什么而只知道那么呆愣着,那种感觉,就象身体里有一种奇怪的能力在逃避和抗拒着什么,就象,是在梦游。因此我更加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在那样的状况下我还能记得那些日子里的一切,我总是奇怪为什么在各种情绪下我几乎都能够把周遭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不管那是不是我想要留心的,就像我的眼睛和耳朵,它们本身就可以发觉和记忆——我大概确实具备这样的功能。还有把这个突发事件归咎于自己的,那个刚“出来”的男孩儿,他一直对着急诊室的门疯了似的捶打着,医生护士试图拦阻,他却要跟人家拼命。他说要是他今天不出来,不因为他请警察吃饭炬炬喝了酒,就肯定不会出事儿了;丁武也在埋怨自己,他说大家正商量换地儿的时候炬炬说要去给人送趟东西,他正好想“走肾”(小便。也是圈儿里话)就和炬炬一块儿出了饭馆儿。他说他们两一出门发现炬炬的摩托车不知被谁碰倒了(炬炬的摩托车可不是那种小儿科类的,根本不可能被轻易碰倒,那确实也是个奇怪的现象——难道也是某种预兆?)。帮炬炬把车扶起来的时候他头一次那么清晰的感觉到车身沉重的重量,不知怎么忽然就有了一点儿不详的预感。“当时又喝了酒,我有点儿担心,就劝炬炬打车走,可是他说他都是老司机了,不会有事儿的。上了车他还回头儿跟我说‘一会儿见!’”,“都怪我!”,他怪自己事前既然有了那种不好的预感,为什么没重视它,为什么不坚持。乐队里丁武和炬炬确实更加亲密,比丁武小八岁的炬炬其实反倒是一向有点儿晕呼的丁武的主心骨,再加上最初组建乐队时的人后来也只剩下了他们两个,所以,对于丁武来说,那种情谊是别人很难取代的;郭大炜也在后悔,他说要是早能够预见到一切,那天晚上真该去和炬炬一块儿吃晚饭,那样,即使不能阻止意外,至少在最后的一刻,大家是在一起的。那些追悔和自责是那么的徒劳;那些叹息和哭泣是那么的绝望。而生为凡人的我们,在那个束手无策的夜晚,一时之间又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面对那出生命中突如袭来的悲剧呢?那是我熟悉的人群,因为共同钟爱的事物从这个城市乃至这块土地的各个角落汇聚一处相伴走过许多岁月的年轻的“老”伙伴,那些被很多人看做是奇装异服的长头发的男孩子们,往日里一旦碰到一起,花样儿层出不穷,笑声从未间断,也总是充溢着蓬勃的气息,那是本来从不惧怕什么和迷信什么的一群,可是那一天,他们却全都变成了两样。

  炬炬被两个面无表情的人推向了那个冰冷的地方——太平间,所有的人都固执的跟随着,那条长长的晦暗的走廊,成了他爱着也深爱着他的人们陪伴他一起走过的最后一段路。走廊的尽头要经过一小段儿露天才能到达炬炬将被送去的地方,走在前边的炬炬生前的几个最好的朋友,丁武,郭大炜,大坏,何勇,纷纷脱掉外衣为他遮雨,雨没能打湿他,可是眼泪却更加稠密的滚落下来,在他们心中,那一刻将要面对的,该是怎样撕扯人心的别离啊。看不见炬炬了,人群却仍不肯散去,大家不管不顾的守侯着,那是周末里一个丧失欢笑的聚会,生命里一个另一样的不眠长夜。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岂止仅仅是一个不眠之夜,第二天,在炬炬家的客厅里,以唐朝乐队的名义精心布置了灵堂,用满室的鲜花和经久不灭的烛火追忆一个年轻的在天之灵,当然,那种时候,特别不能缺少的是炬炬生前至爱的音乐。之后的几天,前来吊慰的亲友络绎不决,几个炬炬的挚友自然承担起了一切工作,白天里,负责维持秩序,照料安慰炬炬的家人,处理后事;夜深了,人渐渐散去了,几个男孩子仍不肯离去,说是不能让蜡烛熄灭了。为了不打扰炬炬的家人,他们就静静的守候在那儿,困极了就在沙发上,地上闭一会儿眼睛,直到又一个黎明。郭大炜作为炬炬的好友,唐朝乐队的经理人以及乐队所属唱片公司在大陆地区的主要负责人,自然担当起了掌控全局的重任,家近在咫尺他却甚至都没有回去换件衣服,而只是让我替他带过去。那些天他明显的消瘦了,眼睛里布满血丝,连炬炬的父亲都开始命令他回家睡觉了,可是他却故做轻松的说:“叔叔您放心,我没问题!”;而我被大家示意着同样去劝他的时候,他却又换了一种语气:“我根本睡不着。”——或许那些天他心里堆积的东西确实比别人还要多一些,那大概不止是一个好友的离去,还有乐队里其他成员的反应以及那个他爱着和一直苦心经营的乐队的将来——是啊,突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这以后的路途,怎么能不让人担忧呢?

  几天以后,前来吊慰的人渐渐少了。那天起床以后,我独自赶往炬炬家,车到了炬炬家楼前,下了车,正急急往前走,忽然发现楼门洞里站着一个人,仅只无意中一瞥,我知道,那是窦唯。印象里那之前窦唯好像一直没有出现过。当然那些天里我并没有想到过他,我说过了,其实那段日子我自己本来就是处于那种恍惚的状态的。同样作为炬炬生前的好友,不但不帮着尽些绵薄之力,而且如此迟迟的前来,后来我猜想,他大概有自己的怀念方式和计划——他确实是那种人,而且,越来越是,那时候他几乎就已经在那些公共场合消失了踪迹;又或者,是为了避免在那样的情境下再增添某种不必要的尴尬?那些天一直在下雨,那天也一样,那一刻,视线所及的灰蒙蒙的天地间,只有独自在楼门洞的屋檐下避雨的他和正匆匆向那儿走去却忽然发现了他的我。不由得就慢下了脚步,我是一向懒得打伞的,那一刻,就那么清晰的记住了雨落在肌肤上的触觉。我看见他安静的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根烟,默默面向雨中灰色的天空,忽然视线就也转向了我。心里一惊,慌乱的低下了头,心跳忽然间就变得很快,可是,出租车已经开走了,也已经来不及躲避了,那是分手几个月后第一次再见到他,那时候的我,真的也还不能平静的面对甚至即便是提起他。说不出心里的乱,根本不能够理清,也不能抬起头来大大方方的面对他,直接的反应就是装做没看见,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而眼睛,就只盯着脚前方的一小块儿路,盼着快点儿离开那一幕。走到他身边了,擦身而过了,炬炬家在一楼,已经伸手去按门铃了,潮湿空落的楼道里忽然传来一句:“你好吗?”举起的手停住了,回过头向传来声音的方向望了一眼,匆忙的点了点头算做回答,连看都没看清他,就急忙按下门铃了。可是就是那么细微的异样似乎也被郭大炜察觉了,一进门迎头碰上他,他诧异的看了看我,狐疑的问:“出什么事儿了吗?”,勉强的挤出一丝笑容,摇了摇头,他关切的撩起我被雨水打湿贴住脸颊的一缕头发,顺手把它们别到耳边:“去找条毛巾把头发擦干了”,他又看了看我:“也顾不上你了,自己照顾好自己。”,“我这不是挺好的吗?”,两个人相对着笑了笑。转过身去来到炬炬的相片前,象每天到来和离开时那样,认真的点燃一株香,插进香炉里。望着渺渺上升的青烟后面照片上炬炬模糊的笑容,那一刻,所有的前尘往事,甚至我站立的地方,都忽然间变得更加恍惚起来,就象,从未真实过一样。我不知道窦唯是什么时候来的,是否进过门,也不知道他一个人在楼门洞那儿究竟待了多久,我当然也不会去问。反正,他没再进屋去,帮忙出去给大家打包晚饭的时候,他早已经不在那儿了。

  分派给我的主要任务是陪伴璐璐。似乎就是那些天里,开始和她的心走得很近。算起来认识清清已经有很多年了,清楚的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在炬炬和家里闹翻住在我学校附近的时候。那天大家为了一个要去澳洲的男孩儿在阿波家里开欢送Party,玩儿着闹着就想出了歪主意:要把那个男孩儿给扒了。一帮人一拥而上,有的按胳膊,有的按腿,眼看那个男孩儿的裤衩也快保不住了,我们几个女孩儿不好意思再往下掺和,尖叫着跑进了厨房。另外两个好热闹的又探头探脑的出去了,剩下我`阿波的女朋友小洁,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儿。还记得她那一天的样子:梳着两只辫子,穿着一件砖红色的棉绒布长袖T恤。她大方的做了自我介绍,那就是璐璐。再见到她又已经是大半年之后了,那是在外交人员的一次Party上,那时候,她已经和炬炬在一起了。那之后,因为两个人的男朋友是好朋友,我们也会隔三差五的见到,只不过,那时候我和她都各自陶醉在年轻纯净的爱情里,不太顾得上展开那份友谊。璐璐比我大几岁,在我现在的心里,想到她都会让我觉得温暖,那是因为,在那些如流水般匆匆逝去的岁月里,她的确给予了我虽不是手足但却更为难得的温暖,那些看起来琐碎的点滴小事是我无法在这里一一记述的,可是当它们日积月累的汇集,就让我格外珍惜。不仅如此,她性情品德中的美好也总是影响着我,那是我希望自己成为的方向。

  很久以后我才真正了解到那件事情对于璐璐的加倍致命之处。疯狂动荡的十年造成无辜生命身世的颠簸,婴儿正嗷嗷待哺,双亲却被人强行带走,璐璐从小是被人领养大的。后来,养母不幸去世了,再后来,养父也离开了,亲生父亲至今仍杳无音信,而母亲,也是直到近年才相认。可是,那样的相认又于前事何补呢?何况,她们都已经在各自的生命轨迹上走出太远,总归有些迟吧。多年失散的母女虽然终于相见却又不得不因循各自的轨迹,再次分别的时候,母亲叮嘱女儿记住她关于生命最大的感触:一切得靠自己。可是,她应该想到,她的女儿也早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那个女孩儿,她竟然一直不是生在福中的我们,至少还能够在一双毫无条件敞开着怀抱的港湾中栖息。当然,任何港湾都不会永远存在,而当我们拥有的时候,多半是不知福的。从表面上看去,后来的清清生活得不错,她收入不菲,独自住着一栋复式的房子,家布置得很漂亮,也买了车。那让做母亲的多少安心了些。可是,她是否能够看见女儿微笑着与她挥手道别的轻松姿态背后隐藏的独自走过的漫长岁月中的艰辛?我相信她可以猜测得出一二,她毕竟是个历经坎坷的母亲。可是,她一定不知道,璐璐宁愿用眼前的一切换回她生命中那段一去不返的幸福时光中那个温暖家庭里的小小房间,关于这些心情,我知道,懂事的璐璐是决不会对她谈起的。我也是近年来才知道清清的身世,关于那些她从不轻易对人提起,可笑的是,粗心的我居然也从未想起过问她从不谈起的家,那时候,我的脑子里,装满的实在是些太过不着边际的东西了。更可笑的是,我曾经还格外欣赏璐璐的避而不谈,那让我觉得她十分独立,那倒是我那时候更钦佩的态度,那时候,我觉得,家的感觉,太婆婆妈妈了——她确实更像是个独立的生命体,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其实没有谁不需要一个家。现在我知道,对于璐璐来说,炬炬曾经给过她的远不仅仅是一份爱情,还有一个真正的家——璐璐告诉我,炬炬在了解了她的身世的那个晚上,曾经那么疼惜的拥住她,并且在她耳边轻轻说:“从现在起,你有家了。”——正是出于那样的原因,本来打算出来租房子的炬炬把清清接回了自己家,一直住在父母身边。璐璐和我聊起这些的时候,她的眼睛里充满了对那句遥远话语的眷恋,我看得出,它依旧能够温暖她。

  当然,在不知情的人看来,炬炬出事之前的几个月,璐璐就已经从他家里搬出来了,他们似乎是分手了。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在那样的表面现象之下存在着他们爱情之中的更大遗憾:那其实只是为了让炬炬彻底戒掉“四号”的一个同时也在深深刺痛着璐璐自己的不得已的决定。谁也说不清炬炬是什么时候开始沾染那个东西的,后来璐璐无意中发现了,几乎想尽了各种办法。清楚的记得那一次,一帮人在炬炬家里玩儿,炬炬谎称上厕所却把自己反锁在里边偷偷吸“四号”,觉出不对去敲门,炬炬没脸面对她,竟从厕所的窗户逃跑了。把厕所的门撬开,发现炬炬早已不在,璐璐情急之下竟然连鞋都顾不上穿就光着脚追了出去。我们追出去四处找他们两个的时候,看见璐璐一个人绝望的站在路边,脚也被扎破了。在人和那种化学物品的对抗中,璐璐越来越陷入绝望,终于,她对他说:如果戒不掉它,就不要再来见她了。炬炬出事后,一些道听途说的人甚至因此话里话外的指责璐璐,他们认为在炬炬存在于这世上的最后一段日子里,璐璐伤害了他,他们甚至觉得,炬炬出事也多少和她有关,因为,那是在去见她的路上。当然,他们的错只是在于他们被悲痛冲昏了头脑。可是他们却不知道他们对炬炬最不忍伤害的人带去了更大的刺伤,又有几个人了解,璐璐曾经怎样绝望的做出那个决定,又曾经忍受着怎样撕心扯肺的想念并且怀着最后一丝期冀等待她深爱的他悔醒。我们都不知道,她其实从未打算离开他过。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些,她又能对几个人谈起?又如何为自己辩解呢?璐璐搬走后,炬炬曾经一个人去了趟西藏,他在那儿给她写过信,很矛盾的信,他在那些信里说:他恨他自己。他说如果这次回来他还是不能戒掉它,让她就当他死了吧!他还说:她那么漂亮,那么好,一定可以找到一个比他更好的人。可是在每一封信的最后他却又总是不能自已的写下这些字句:他想她,非常非常的想她。从西藏回来他们一直没有见面,璐璐说炬炬曾经给她打过几次电话,他说他只是想把带给她的礼物给她送去。可是她却总是一边流着眼泪,一边狠着心对他说:除非你戒掉了。后来璐璐告诉我,出事的前两天,她忽然特别想见他,她说她真后悔她竟然为那个念头矛盾了那么久,直到那天下午。那天下午他们确实通了电话约好晚上见面,璐璐说她当时还说让炬炬尽管先忙他的,她会等他。从一切迹象看来炬炬正是在去见璐璐的路上出的事,他当时穿着的皮夹克兜里有一个五彩的锦袋,里面是一颗艳黄硕大的琉璃珠,那应该就是给璐璐的礼物。不知道那天晚上璐璐曾经怀着怎样的心情等待她爱的人,可是,璐璐等来的却是炬炬姐姐的电话。对于她来说,那该是怎样一个无情的夜晚啊!

  那些天里,璐璐没白没黑的把自己关在她和炬炬曾经住过五年的那间小屋里,几乎不吃也不喝,就那么愣愣的坐着,那个圈儿里著名的“大尖果儿”,一下子就憔悴不堪起来,看着都让人心疼。有时候,她的眼圈儿忽然就红了,过了一会儿,又似乎淡然了;也有的时候,泪水就象决了堤的水,一下子喷涌出来,她也并不理会它们,仍旧那么呆呆的对着某一个方向;还有的时候,她会一下子扑倒在被子上,失声痛哭起来。

  她就是那样,一会儿哭,一会儿又发起呆来,反反复复。那间屋子的确很小,除去床,放衣服的柜子,一个细长的桌子,根本就再没有什么空间,璐璐好一点儿的时候,我们两就肩挨肩靠坐在床上,对面的柜子旁还放着炬炬的琴,一把箱琴搁在琴加上,另一把是贝司,装在琴套里;桌面上蒙着别致的布,上面搁放着散碎的物件,其间搀杂着两张璐璐和炬炬从前的合影;窗台上也有几张照片,都装在好看的相框里,有炬炬或者璐璐单独的,也有合影;床上有两只棉布的玩具,一只狗和一只兔子,它们相互依偎着。后来璐璐说,那天早晨从医院回到这里,推开小屋的门,看见一切都像她从这儿离开时一样,她的心彻底碎了,她明白,其实他一直在等她回来。不哭的时候,璐璐告诉我:那只狗是炬炬,兔子是她。她说以前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她都抱着那只狗,炬炬则抱着兔子,他们总是把它们放在两个人中间,让它们也象他们那样相互依偎着。炬炬不在身边的时候,她也会经常把它当成他对它说话,她说她想他。那么说着说着,她的眼圈儿就又红了,她抱起那只狗,迷惘的看着它,然后,把它紧紧的搂在怀里,泪水也又开始“吧嗒吧嗒”。我不知道该怎么劝她,赶忙抱起被孤零零剩在一边儿的兔子:“你别哭了,以后要是你觉得孤单了,我来陪你吧。”。我说的是真心话,那是不由自主发自内心的,可是,她却反而哭得更伤心了。

单从某种角度来说,璐璐的际遇里似乎存在着些“红颜薄命”的成分。可是,她却不是那些不堪一击的温室花朵,只能开放在宠护`赞扬中,她单薄瘦弱的肩膀,是坚实的。许多年走过来,看着身边的许多人,甚至那些比她高大健壮得多的男人们,只能面对不断的获得,就像那对他们是应该的,稍有失去就受不了,就变得萎靡`疯癫甚至放弃,真让我感叹于人的不知足!而那个女孩儿,看着她从那么多事情里走过来,真实的站在今天,依旧没有放弃原则和改变她美好性情中本来的东西,依旧爱着音乐`书本`朋友`爱情和晴朗的天气,依旧可以在周末朋友们的聚会中笑得灿烂。因为了解今天之前的许多,因为着彼此之间越来越多分享和分担的心情,她带给我的感受是:让我不由得要从心底里为她喝彩——不论多么巨大的不幸,最终都能够将它们平静的踩在脚下并且反而以更加沉静优美的姿态前行——还有比这更加令人赞叹的绽放吗?

  了解了璐璐的身世后我也总是想着要把更多的温暖快乐带给她,可是,在我们的交往中,她带给我的似乎总是更多些——关于这一点,我想,璐璐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大概都有太多与我相似的感受吧!当然,其实我们谁都不会也没有必要去衡量这些,只要,懂得心存感激和怀抱着单纯的爱意。我猜想璐璐看到我的这些话也许会不好意思起来,可是,那些平日里无法诉诸于语言的话语,就让我在这里写出来吧,谁让,我那么爱她。璐璐至今仍是一个人,当然,那并不是因为她没有办法从记忆中走出来,再去面对新的爱情——那是因为另外一些原因,而那些,是这个变化多端的时代里的我们正在共同遭遇的。不过,璐璐比我们都幸福,因为,她已经获得了不朽的爱情。

  我们都希望在寻找到那个肇事司机之后再将炬炬的尸体火化。可是,从交通队那儿得来的消息,事故的唯一目击者说:他当时只是远远看到一辆卡车在拐弯的时候将一辆摩托车刮倒,他说那辆卡车的尾灯没有一盏是亮的,所以,他也根本无法看清车牌号。交通队的人分析说:一定是卡车在突然拐弯的时候没有发出转向显示,才造成了事故。那个可恶的家伙至今仍逃之夭夭,可是,他就算逃脱了法律,我相信,他这一生的梦,是不会再安稳的。

  天晴了,经过雨的洗礼,天幕蓝得格外澄清。那是这个国家里开天辟地绝无仅有的一次追悼会:成百上千的人,几乎全都是年轻的面孔,长发飞扬——他们说那是当年中国摇滚乐群体的最集中展示,恐怕是的;没有一朵纸花,没有黑白的挽联,我们用唐朝乐队火红的队旗和怒放得最绚烂的鲜花为炬炬送行;也没有哀乐,反复回荡在所有人耳边的,是炬炬生前最爱的歌,“Bon Jovi”的那首“Never Say Goodbye”。那确实是炬炬无比喜爱的歌,DJ陈卓告诉我们,炬炬从前曾经在他的一次节目里给大家推荐这首歌,他说他清楚的记得炬炬当时说:“这首歌,每次听至少要放十遍!”当然,在时间有限的节目里是不可能按照炬炬的希望把一首歌给大家放十遍的,后来节目结束了,陈卓问炬炬究竟为什么那么喜欢那首歌,炬炬说,他喜欢那句话:永远不说再见!

  最后的一幕我永远都忘不了。清楚的记得在火化炉前的最后时刻,那个高大俊朗的男孩儿仍在我们中间,他平静的躺在那儿,仍象是睡着了。他穿着他最爱的一身行头,分明是准备去演出:标准的老摇滚皮夹克,黑色的牛仔裤,墨绿色的T恤,前胸的图案是一个红色的五角星。他的周围全是朋友们送给他的礼物和他生前最喜欢的东西:摩托车模型,唱片,用来佩带的饰物,游戏卡,衣服,书等等。炬炬的父亲让我们每个人在炬炬的遗物中挑选一件留做纪念,郭大炜选了一件Harley的黑色长袖T恤,两只袖子上是从肩膀到袖口两束橙红相间的火焰,那是炬炬从前经常穿的;我选了一张CD,U2的“zooropa”。没想到事情竟然就是那么奇怪,后来,翻开唱片的第一页,上面竟写着几行字:
  炬炬生日快乐!
  窦唯
1994.5.17.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许它真的是该由我保存吧。 后来我们就在外面静等,再回去的时候,一切都不见了,我只是看见郭大炜他们几个,在默默的把白骨弄成粉末装进一个衬着红布的盒子里。那个一米八几的血肉之躯,怎么能就装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就是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发生的一切;在那个静得出奇的场景中,我彻底撞见了终点的残酷,虽然我知道那是谁都不能避免的,可是,那样的场景却是那一年的我再也无法面对的,忽然,我不能自已的失声痛哭起来,那竟是那么迟的。不知道是怎么离开那一幕的,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后来,泪眼模糊中听见有人说听到了布谷鸟的叫声,他们说布谷鸟是报告来自天堂的消息的,那一定是炬炬托它告诉大家他已经到达了天堂。我侧着耳朵仔细的搜寻,真的听到了。

  炬炬死后,他家里曾经把炬炬生前的最后一本日记交给郭大炜。那本日记里,记载着他对音乐的热爱,关于乐队未来的畅想,对生命`爱情的看法,与毒品抗争中的心路起伏,还有,太多的心情。从没有人发现炬炬竟然有记日记的习惯,那让看到那本日记的所有人都重新认识了他。在西藏的那段时间,他多次谈及生命,他在某一页上画了一棵枝叶繁茂的树,并在那旁边写道:这才是我。要让生命活得像一棵树,舒展开所有的枝叶。谈及爱情,他心里充满了矛盾挣扎,他说:我总是想起我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我那么想让她快乐,却就那么眼睁睁的看着她离开。可是现在的我,还有什么理由让她留下来呢?在最后几天的某一篇中,他说:终于想明白了,这世上没有什么对付不了的东西,是我以前太任由自己了。我一定能戒掉它,也一定要把她找回来,等着我,再给我点儿时间。

  又是清明了,外面又下雨了。我正好写完了这一章,就一直站在窗前看雨。晚上,璐璐打电话给我,说她白天和炬炬的家人去炬炬的墓地了。她在电话里说:时间过得真快,都快七年了。

的确,又是五月了,炬炬离开我们就快满七年了。
  而在我的记述里,那年夏天那个雨后的下午,那是我的“长发飞扬的日子”开始的下午,那一刻那个站在一排教室前面,迫不及待的解开马尾辫儿的女孩儿,她与现在的我,也已经隔离了将近十四年的时光隧道。那个曾经仅仅是因为着迷于某种发型就开始急切盼望长大的女孩儿,她早已获得了她当初渴望的成人世界里的自由,可是,她真的“长大”了吗?我却反而不如那一天那么肯定——或许,我们都是永远的孩子,总是会出现没完没了的疑问,永远不能摆脱对于答案的探寻。还有,九九年八月里那个有着如梦如幻般的晴空的早晨,那个使我不得不拿起笔的早晨,距离现在,也已经就快三年了,甚至,那个早晨的无法同往常一样倒头睡去,也都已经是不折不扣的上一个世纪的心情。这的确看似一些“陈谷子烂芝麻”,可是,至少对于我,它们永远都不是——它们将是我的,永远的昨天。就象炬炬对于璐璐和我们,就象那些同样历历在目的对于你们,因为,“往事并不是那些,我们可以轻易销毁掉的照片和信件”。  
  然而,璐璐电话里的一句感慨,却又让我不能不面对这些数字,是的,我早已经明白:时间就象捧在掌心里的水,我们只能束手无策的看着它——流逝。可是,那些发生在流逝的岁月里的事情,却非但并非水中幻影,而且,无法抹去——现在我知道,其实它们本身,才是我们得到的——难道人生不是这样的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走一条路,看一些风景,路过一些事情,得到一些心情,写就一本书。因为这世上没有绝对相同的两条路,所以,也不可能有绝对相同的两本书。所以,不必艳羡他人,也不必介意一时的得到和失去,因为人生其实正是“狗熊掰棒子”,一边得到一边失去。有一天你会发现,什么都留不住,你手里永远只有一个“棒子”,那就是记忆——一段段记忆,就象玉米棒上终将变得丰满坚实金黄闪烁的一粒粒果实:阳光让它们闪亮,阴霾让它们坚实。你终会释然于获得的每一粒的晶莹诱惑,细细咀嚼吧,那将是你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你会陶醉,因为,每一粒都会让你重新忆起并且最终确信走过的岁月充满着芬芳——是的,只有那些路过的风景,那些事情,那些心情,才是真正可以保存下来任凭我们享用的财富,直到我们死去。我们终将变成许许多多不同的书,现在就已经是了,从出生那一天就开始了,只不过,那些死了的人,他们的书已经完成了,画上了句号。而我们,还在继续写着,并且,彼此读着——而每一次有意或者无意的阅读,都又可能让我们相互成为风景——在这条路上,我们的确互为风景,因为我们的路是一张网,我们一定会与某些人在某些路口交错,在各自的故事中交错甚至被记录,或长或短,惊喜亦或慨叹,又或者擦肩而过无缘结识不屑一故,都无所谓,尽管去留意各自路上心爱的风景。

  我们只要爱这行进的权力和过程,不管那是怎样的,用心记录所有已经发生的,认真体会所有即将到来的。也毋须后悔曾经的某条岔路口的决定,因为“不准掉头”,因为,每一个转弯都是自己的选择,都是注定的相遇,都将展示绝无仅有的风景。这是难得的机会,走上一条光怪陆离的路,所以,我们该爱这路,爱这行进和感受的机会。

  而正是因为我和你不同,你和他(她)不同,我们彼此交错的时间与空间不同,即便面对同一处风景,我们的心情也截然不同;即使同一双眼睛,走过后的每一次再回顾,也都又是一番滋味。这才成就了风景的绝无仅有——这不是玄妙无比的吗?难道不值得回顾和分享吗?而正是因为于此,这旅途才不孤单,感受中才会存在温暖。就象此刻,你正路过的我的文字,而对于我,这一些却正是我走过的,已经写下的——它们正是你无意中碰触的一处风景,翻开的一本书。如果,你愿意来读,就在我的记忆里,和我一起路过悲伤继续前行吧!

  擦干了眼泪,记忆中的人们也正背负思念与痛楚继续前行。他们想要更好的完成他们和炬炬共同的梦想,炬炬未能完成的,可是生活的目的,却似乎就是要在流转的岁月中一点一滴的侵蚀,令他们改变和放弃。回首那段岁月,炬炬的离开对于他们确实象是一个转折点,尤其是唐朝乐队,那之后的变故是接二连三的,甚至更加令人痛心的:那之后不久,郭大炜离开了乐队。我知道,那个迫不得已做出的决定,成了他心中永远解不开的结;紧接着,吉它手老五也离开了,他可以为了说服丁武停止吸食“四号”挺而走险,却不能忍受另外的原因;再后来,郭怡广回来了,他用他的热情一度重新点燃了那支乐队,那似乎是一些重新扬帆的日子,可是,那之后的事情,是更加混乱的。我知道其实他们都深深的爱着那支乐队,爱着那个梦想,曾经有很多次,我看见那些高大的男人在登台前后,在日常生活的许多瞬间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我相信他们是相互爱着的,不可能分离的,可是在许许多多的事情面前,每个人又都有着不能忽略的原由。有人说,唐朝乐队后来的分崩离析确实和炬炬的离开有着极大的关系,因为年龄最小的炬炬其实正是那支乐队的“凝聚点”和“融合剂”。可是,如果完全借此来解释,却又似乎是在回避什么。

  也难怪,当事实开始变得日益脱离期望的轨迹,不由得就会让人去“假设”过去——如果炬炬没有离开,唐朝乐队的命运又会如何呢?时至今日,圈中人仍旧时而会在谈论中触及这个话题:如果炬炬没有离开,丁武大概就不会变成那样儿了;唐朝乐队的人事变更大概也不会那么频繁了;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大概也不会还要等上四年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大概也就都不会发生了。那是那些彼此熟悉并且怀有情感的友人,他们如此“假设”的原因,是善意的;是在令人痛心的事实面前为他们也为自己寻找的可以接受的原由;是因为爱得失望又想要原谅;是因为,对于那些存有共同信念并且并肩战斗的人,每一个人的存在亦或姿态,对于其他方确实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而对于我,是因为他们曾经是我心里的珍惜。那恰好是与我和那个群体之中的某几个人的爱情搅和在一起的——我的确曾经象爱他们一样的爱那个群体,爱那段岁月,也曾经就是因为他们是我在一段岁月里遭遇的一个令我在擦身而过时不能不侧目的群体中的一员而爱上他们:那并不只是台上的某一瞬间亦或他们曾经带给我的令我内心汹涌的词句和旋律,我更加热爱的是他们最初闯入我内心时持有的姿态:飞扬、敏锐、纯粹、执著、无所畏惧。曾经让我相信生活中的确存在那么将我彻底吸引和深深打动的人群。似乎也正是因为如此,在那个许多年前的某一丝忧伤还没来得及铭心刻骨的夜晚,当我邂逅了那个我生命中注定的相遇,我就再没能转回头并且不管不顾的跟随而去。我多么希望他们至少能够保有它们,无所谓别人眼中的成功和失败,无所谓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无所谓生活的富有和漂泊,无所谓光滑的面庞皱褶、清亮的眼睛浑浊、青丝成白发,只是保有那些存在于内心深处的,那些本来的,最初的。我相信他们也都那样希望并且曾经坚信某些东西一定不会随岁月老去,我们需要奇迹,也愿意创造和保护奇迹——即使爱情逝去,即使青春逝去,只要存在值得去爱的理由,我仍然爱他们,他们也将在我心中永远飞扬——那在迎面袭来的风中舞出极尽优美的姿态的,又怎么仅只是那曾经的长发呢?我会永远为我爱的虔诚祈祷。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楼主| 发表于 2008-9-2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我还是看到了改变,假设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那些有意无意的、始料不及的、再所难免的、有情可原的、无可就药的、不知不觉的。无论怎样的情形和原因,那些改变其实曾经是比爱情的逝去更加令我感伤的,当我眼睁睁看着他们一个个在我的视线中黯然亦或渐去渐远,我开始憎恨时间的力量,我开始怀疑:难道某些东西,真的只能存在于人生的某个阶段里?难道我们真的全都是些泥胎凡尘,终将被时间的流水混为一谈?当然,路还漫长,不到终点没有答案,一度分离的人们随时都有可能在下一个路口重新相遇,百感交集的拥抱在一起,并且再次并肩前行。所幸的是时间也在已经可以松开曾经需要牵引的手,开始自己行走了。是的,我分明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不再是那个仅只是被他们吸引而任性跟随的女孩儿,也不再仅只是谁的女朋友,我已经开始独立的行走在那条路上,并且做出自己的判断——而在此刻,我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仍然无法掉过头去。那么我就尽管朝向那个方向吧,谁让我仍然被吸引?何况,这条路从未孤单——是的,当我学会放眼望去,而不是仅仅关注自己身边,我才发现,原来在这条路上,依旧充满了让我侧目的精彩的风景:那其中不乏老朋友,他们有的已经剪去了长发,样子也大都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可是姿态依然;还有在各个路口汇集的陌生面庞,他们大都象曾经的我们那样年轻,有的发型连见怪不怪的我们都忍不住要叹为观止,头发的颜色更是花花绿绿的就象鸡毛掸。可是他们具有那种姿态,他们很可爱。其实都无所谓,怎样的外表都无所谓:与众不同也罢,普普通通也好,也不需任何言语,只是相视会心一笑,那便是我们彼此的加油站。于是我不再为那些发生在过去时里的改变感伤了,现在我知道,我们就是这样,在流转的岁月中自然而然的成长、坚定、迷失亦或沦陷。谁都没有权利评判对错,我只是相信,相信大浪淘沙,不为所动的才令人爱不释手。  


  很抱歉,我的故事还没讲完,很舍不得就这么说再见。至于原因,网蛙会做出解释的。感谢网蛙一年多来的支持,也感谢你们。我会把我要讲的故事讲完,很快我们会再见面的,无论是在我的记述里,还是已经到来的美好季节里的某一天。

  不过我可以提前告诉你们我已经设想好的结尾:如果我有幸活到老,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很帅的老太太——大概就象很多年前看过的一盘“Woodstock”的录象带上见到的那些“混迹”于年轻人中间的老头老太太:穿着Harley的皮衣,系着色彩鲜艳的牛仔巾,带着墨镜,骑着摩托车,抽着大麻,喝着烈酒,已经稀落、花白的头发在晚风中快乐的飞舞着,在夕阳下一路高声笑谈着,赶去参加他们热爱的音乐会。我老了,一定会是那么一个“老不正经”的老太太!
大隐隐于此,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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